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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锅炉安全管理要求规范

2024-07-18 阅读 8679

锅炉生产装置检修的安全管理始终贯穿于检修的全过程,包括检修前的准备、装置的停车、吹扫置换、检修、开工前的确认以及开工的全过程。因此,锅炉生产装置检修必须严格遵守检修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检修许可票(如设备交出、设备检修、用火、破土、进入有限空间、临时用电票、高处作业、起吊作业等)的申请、审核和批准手续,这是锅炉装置实现安全检修的重要管理工作。其它的管理工作还包括以下几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检修指挥部,负责检修计划、调度、安排人力、物力、运输及安全工作。在各级指挥系统中建立由安全、人事、保卫、消防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保证体系,按照部门职能分配的安全责任对检修全过程各负其责,同时要设立安全组,由安全第一责任者或安全负责人任指挥,对安全检修工作负全面责任。

各级安全机构负责对安全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办理动火、动土、有限空间等各种安全作业票证。

(二)制定检修计划

在锅炉企业中,各个生产装置之间,以至于厂与厂之间是一个有机整体,他们相互制约,紧密联系,一个装置的开车必然影响到其它装置的生产,因此装置进行大检修必须要有一个全盘的计划。在检修计划中,根据生产工艺过程及公用工程之间的相互关联,规定各装置、工号先后停车的顺序;停料接料、停水、停汽、停电的具体时间;什么时间灭火炬、什么时间点火炬。还要明确规定各个装置、工号的检修时间,检修项目的进度,以及开车顺序。为了使各级管理人员、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明确任务,使装置检修安全得到全过程的控制,要绘制检修网络图、施工进度表、开停车吹扫置换进度表,抽加盲板图,动火、动土作业平面示意图,有限空间作业平面示意图,安全检查人员网络图,安全竞赛考核表等图表。

(三)做好安全教育

由于锅炉企业的合并、重组改制,国家要求锅炉企业对工程建设、检维修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管理,其目的是为了提高工程和检修质量,降低成本。因此锅炉生产装置的检修不但有操作人员参加,还有大量的检修人员参加,许多外来施工承包商队伍、人员进入企业参加生产装置的检修,检修队伍多,作业人员比较复杂,安全教育就显得十分重要。

企业安全、人事、设备、生产技术、工程管理部门要合力组织好对本单位参加检修人员的教育。同时也要加强承包商队伍、人员及其它单位参加检修人员的教育。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检修的安全制度和检修现场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定,重点要做好检修方案和技术交底工作,使其明确检修内容、步骤、方法、质量标准、注意事项及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必须采取的措施。这些规定和禁令主要有:

(1)停工检修的有关规定。

(2)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3)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4)防止中毒窒息十条规定。

(5)动火作业的规定。

(6)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规定。

(7)抽堵盲板作业的规定。

(8)高处作业的规定。

(9)吊装作业的规定。

(10)断路作业的规定。

(11)破土作业的规定。

学习和贯彻检修现场的人身安全十大禁令、防火防爆十大禁令、防止中毒窒息十条规定等安全禁令、规定。对各类参加检修的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准许参加检修。

篇2:燃气锅炉安全管理规程

一、锅炉必须有专人负责,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并由部门内部每月组织学习培训。

二、锅炉房的布置应当光线充足,通风良好,地面不应积水。为保证运行和检修方便,炉前空余(从燃烧器开始)大于3米,炉后空余2.5~3米,有扶梯侧空余2~2.5米,另一侧空余不小于1米。

三、安全阀应在初次升压时进行调整,整定时应符合厂家提供的技术说明要求。

四、锅炉使用前,管理、操作人员应详细阅读产品设计说明书、安装使用说明书,熟悉图纸,对设备做到心中有数。

五、锅炉正常运行时要求做到:保持锅炉房的整洁,做好交接班工作。遵守岗位责任制,加强对各机械设备和仪表的监察。确保安全可靠,防止事故发生。司炉工应定期总结操作经验,不断提高运行水平。锅炉房主管人员应熟悉锅炉安全知识,任何领导不得强迫司炉工违章作业。

六、启动前的准备:

1)检查日用油箱,确信其中的轻油应至少能用两小时以上;

2)检查软水箱中的水位,确信能至少用两小时以上;

3)检查电源电压是否正常,是否满足所有电动机的要求;

4)必须先检查锅筒水位、压力表、安全阀等是否正常,然后再启动锅炉

七、给水要求:

锅炉给水需进行处理,水质标准必须符合GB/T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的要求

八、压力表

压力表装用前应进行校验并注明下次的校验日期,在刻度盘上划红线指示工作压力。压力表弯管每班应冲洗一次,检查压力表是否正常,如发现压力表损坏,应立即停炉修理或更换。

九、安全阀

注意安全阀的作用是否正常,为了防止安全阀的阀瓣和阀座粘住,应每周拉动安全阀提升手柄,作排放试验。

十、水位表

水位表每班应冲洗一次,检查是否正常,如发现堵塞或指示不正常,应立即停炉修理或更换。

十一、运行时,应注意锅炉各部分有无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停炉检查。解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十二、定期巡视锅炉周围,检查锅炉及附属零件是否正常。

十三、交接班

为了保证每班能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司炉在交接班时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⑴接班的司炉,要在规定时间前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

⑵交班时司炉要做到:

A锅炉压力与水位正常。

B燃烧器燃烧稳定。

C各机械设备运转正常。

D锅炉各附件(包括管道、阀门、仪表)安全灵敏可靠。

E锅炉房清洁整齐,灯光明亮。

⑶交换班双方要做到交得彻底,接得认真,同时将交接中的情况和问题记入运行记录薄。

十四、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对锅炉及其系统所包括的设备、仪表、装置、管道和阀门等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处理并且记录。

十五、锅炉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取紧急停炉,并通知有关部门。

⑴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最底可见边缘;

⑵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⑶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⑷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⑸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⑹设置在汽空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

⑺锅炉元件损坏且危机到运行人员;

⑻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9)其它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紧急手动停炉应着重防止事故扩大,具体步骤是“手动”→“小火”→“停炉”

2016-6-11

篇3:公司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管理和安全监察,确保安全运行,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常压热水锅炉是指锅炉本体开孔或者用连通管与大气相通,在任何情况下,锅炉本体顶部表压为零的锅炉。

第三条任何单位安装和使用未取得《锅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的小型或者常压热水锅炉。

第四条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安装、修理和改造单位必须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第五条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安装、修理和改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锅炉方面的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六条小型锅炉应当至少装设一只压力表。压力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校验。小型汽水两用锅炉、小型蒸汽锅炉和小型铝制承压锅炉应当至少装设一只水位表。

第七条常压热水锅炉投入使用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的结构和安装系统管路、阀门。常压热水锅炉严禁改作承压锅炉使用。

第八条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装完毕后,由锅炉使用单位组织验收,验收时应当有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或者其委托的代表参加。

第九条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使用单位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存在危及安全的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运行。

第十条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发生事故时,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处理规定》报告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