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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拉葫芦安全使用要求

2024-07-18 阅读 9229

1操作前必须详细检查各个部件和零件,包括链条的每个链环,情况良好时方可使用。

2使用中不得超载。

3起重链条要求垂直悬挂重物。链条各个链环间不得有错钮。

4拉动手拉链时,必须使拉链方向与手拉链轮处于同一平面。

5严禁斜拉,以防卡链。

6拉动时必须用力平稳,以免跳链或卡链。当发现拉动困难时,要及时检查原因,不得硬拉,更不许增人加力,以免拉断链条或销子。

7使用三角架时,三脚必须保持相对间距,两脚间应用绳索联系,当联系绳索置于地面时,要注意防止将作业人员拌倒。

8起重高度不得超过标准值,以防链条拉断销子,造成事故。

篇2:手拉葫芦操作使用安全规则

一、拉葫芦是一种以链条(通常用圆环链)作为它的起重柔性件的手动起重工具,其手拉链为环链。该产品特点是自重轻、体积小、搬运方便,可以垂直提升重物,也可以横拉重物,使用范围很广。标准起重量为0.5~20t。

二、手拉葫芦使用前应检查性能合格证。起吊重物前应核对重量是否小于或等于手拉葫芦的额定起重能力,不允许超负荷起吊重物,同时应确认悬挂手拉葫芦的支承强度,看是否能承受起吊的重量。吊钩起升时,链条不应绞扭,如发现操作力变大,应停止使用,检查原因,排除后再行使用。用几台手拉葫芦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应通过计算,确定各台手拉葫芦的承载能力,并由一人指挥同步起升。在起升的重物下禁止站人或通过人。

三、传动齿轮及承载链条、驱动链条应该经常注意维护、防止生锈,以减小阻力。使用时不应乱扔乱抛,以免损坏零件。链条不能受硬物压碰,以免划伤或变形。

四、暂时不使用的手拉葫芦,应将转动零件涂防锈油,并保存在干燥处。

五、如果发现传动齿轮有裂纹,断齿或齿面磨损在原齿厚的30%,齿轮应予报废。链条发生塑性变形,其伸长量达原长的5%,或者发生卡链现象,链环直径磨损到原直径10%应报废。

六、制动片不能达到要求的制动力矩,吊钩损坏到达规定的报废标准时均应更换。

篇3:手拉葫芦使用安全规定

一、维护方法:

1、使用完毕应将葫芦上的泥垢擦净,然后存放在干燥地点,避免受潮生锈和腐蚀。

2、每年应由熟悉葫芦机构的人员用煤油清洗机件,在齿轮和轴承部分加黄油润滑。

3、两片齿轮的“o”字标记安装在同一直线上。

4、安装制动装置部分时,注意棘轮齿槽和棘爪爪部啮合良好,弹簧对棘爪的控制应灵活可靠。装上手链轮后,顺时针旋转手链轮,应将棘轮、摩擦片押金在制动器座上,逆时针旋转手链轮,棘轮与摩擦片间应留有适当空隙。

5、支撑杆与右墙板为过盈配合,严禁拆卸,以免松动。

6、手拉葫芦应妥善保管,严禁随意拆卸。

7、葫芦经清洗检修,应进行空载和重载实验,确认工作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8、在加油和使用过程中,制动器的摩擦表面必须保持干净。制动器部分应经常检查、防止制动失灵导致重物自坠现象。

二、使用规则:

1、所起吊的重物必须在额定载荷之内,切勿超载使用。严禁超负荷起吊或斜吊禁止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

2、严禁用两台或两台以上的葫芦同时起吊同一重物。严禁用起重链条捆扎重物。

3、使用前,应对机件(钩头及闭锁机构、制动器、链条等)及其润滑情况进行仔细检查,确认完好无损后方可使用。

4、起重前,检查上下吊钩是否挂牢,吊钩不得有歪斜及重物吊在吊钩尖端等不良现象,起重链条应垂直悬挂,不得斜拉重物,链环不得措扭和打结,双行链更应注意,下钩切勿翻转。

5、悬挂手拉葫芦的支承点必须牢固稳定,吊挂捆绑用钢丝绳和链条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6。

6、吊钩应在重物重心的铅垂线上,严防重物倾斜翻转,操作手拉葫芦时应首先试吊,当重物离地后如运转正常制动可靠方可继续起吊。

7、操作者应站在与手链轮同一平面内拽动手链条,手链轮逆时针方向旋转,放松棘轮,重物即可缓慢下降。

8、严禁人员在吊起的重物下方经过或做任何动作,以免发生意外。

9、在起重或下降重物过程中,拽动手链条应用力均匀和缓,不要用力过猛,以免手链条跳动或卡环,重物的升降切勿超过上下行程的极限。

10、起吊时,人员应站在安全的地方,注意躲开一旦链条绷断弹回及重物下滑、滚落的方向。

11、操作者如发现拉不动时不可猛拉和更不能增加人员强行硬拽,应立即停止操作,进行检查:①重物是否与其它物体连接;②葫芦机件有无损坏;③重物是否超出了葫芦的额定载荷。

12、不得将重物吊起后停留在空中而离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