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分析技术方法
1.评分法(指数法)
美国道化学公司的火灾、爆炸指数法;
英国帝国化学公司的ICI蒙德法;
日本化工厂六阶段法;
化工部化工厂危险程度分级法。
2.概率法
FTA;
ETA。
3.检查表法
经常同评分法结合使用,如“石油化工企业安全评价实施方法”。
4.综合评价法(风险评价法)
危险确定;
危险的检测与分析;
危险的定量化;
危险的处理;
综合评价。
篇2:冶金公司事故应急处置方案(5)
冶金公司事故应急处置方案(五)
一、公司概况
二、事故类别及危险性分析
1、事故类型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安全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安全防范措施较基本到位,但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受设计、施工、维护、管理和生产作业环境条件及其它影响,各生产系统都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危险因素。矿山、选场、尾矿库、库房等主要生产作业场所,由于违章作业、管理缺陷及作业环境不良等因素,可能存在火灾、冒顶片帮、爆炸、尾矿库灾害、中毒窒息、水灾、机械伤害、触电、高空坠落、滑坡、塌陷、交通等事故。
2、事故伤害程度
发生事故后,可引起人员轻伤、重伤,甚至人身死亡事故。
3、可能发生事故的危险场所或岗位
(1)矿山井下采场、掘井、装运、电气设备等生产作业场所。
(2)选场生产作业、尾矿库作业区。
(4)库房(物资库、炸药库)、办公楼、住宿楼及生活区等。
(5)厂内道路。
(6)其它生产辅助场所。
三、应急处置方案
1、信息上报流程
(1)分公司发生事故后要立即通过电话上报公司监控室、值班经理,简要汇报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人员受伤情况、处置情况、事故控制状况以及应急需求。
(2)公司监控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做好事故报告记录,并立即向值班经理书面报告。
(3)公司值班经理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报告情况立即组织当班值班人员赶往事故现场。
(4)公司值班经理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处置控制情况,决定是否向总经理或董事长报告。
(5)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管理规定和处置控制情况,决定是否向当地政府和安监局上报告,是否启动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应急行动程序
(1)到现场后,听取事故单位现场处理负责人的事故应急处置情况汇报,指导事故现场处置工作。
(2)根据现场处置情况,负责协调事故处置所需的人员、物资、车辆调配工作事项。
(3)负责组织公司、分公司有关人员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或措施,积极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制止盲目指挥施救,避免人员伤害扩大。
(4)负责事故伤员运送抢救工作,联系医院和救护车辆及时救护。
3、注意事项
(1)参加事故应急处置人员必须服从领导,统一指挥,积极参与应急处置行动。
(2)进入现场的应急人员必须佩带相应的防护用品,分析判断现场的危险因素,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进行应急处置,不得盲目进入现场处置施救。
(3)在现场处置中不得盲目指挥,必须按照制定的措施或方案进行指挥参与现场处置。
篇3:冶金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制度
冶金公司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制度
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越来越严,我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弊病逐步体现出来,主要表现在有规程、有制度、有措施,不落实。其中最集中、突出的问题是安全管理“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由于“严不起来”,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目标、任务、措施、责任,常常悬空、放空,甚至落空;由于“严不起来”,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不落实、难落实、假落实等情况。分公司各级领导还是重生产、轻安全,在思想上没有真正引起高度重视。为了抓好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总公司董事会、经理办要求制定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遏制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问责制:
一、分公司所辖生产范围内发生事故造成一人以上死亡的,分公司经理引咎辞职,两年内不得担任公司内同级别以上职务。
二、分公司发生事故造成重伤以上的,分公司车间主任(队长)撤免职,两年内不得担任公司内同级别以上职务。
三、分公司发生事故造成重伤以上的,对工作失职的安全员、施工员、洞长、班组长等责任人予以开除。
四、分公司发生事故造成重伤以上的,对发生事故单位及有关事故责任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五、发生一起重伤事故,除对相关责任人处罚外,罚事故分公司5000元,扣除当月全部安全津贴。
六、发生一起一人死亡以上事故的分公司,除全部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和事故当月安全津贴外,不得参与年终模范评比。
七、分公司发生两起重伤事故的,除罚款外,并对以上责任人留职察看,发生三起重伤事故的,视同死亡事故处理。
以上撤免人员若触犯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相关责任人(包括分公司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科长、车间主任或队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总公司、分公司对撤免人员两年内不予重新任用或在本公司内另调任同职。事故处理决定要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报上级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