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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焊施工安全措施

2024-07-17 阅读 9969

一、概况:

副井提升设施中提升罐笼、提升钢丝绳已组装挂设完毕,为方便提升系统顺利运行,需要对井底马头门处摇台底梁及摇台支梁进行焊接,在井底马头门处需使用氧气焊,特制定以下氧气焊施工安全措施,望所有参加施工人员遵照执行。

二、施工组织安排:

施工地点:副井井底马头门

施工时间:2012年6月11日8:00-24:00

施工负责人:张清山、马风云

专职安检员:石云峰

专职瓦检员:张彬

专职电工:田文杰

氧气焊人员:李海军、石世强

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需要进行氧气焊作业,项目部必须提前一天在调度会上通知,并再次确认烧焊时间、地点。

2、动火前,必须向煤化工分公司调度中心电话申请,由分公司调度中心派专职瓦检员、安检员进行现场施工条件确认。在施工前检查实施氧(气)焊地点的瓦斯浓度,并按规定悬挂瓦斯便携仪,瓦斯浓度在0.5%以下,方可允许施工。在施工期间瓦检员连续检查瓦斯,在浓度超过0.5%时,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瓦检员命令,立即停止施工。

3、施工期间,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必须在场负责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按章操作。

4、施工氧气焊期间,项目部派专职瓦检员在施工现场检查瓦斯,发现瓦斯异常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施工时,机电队负责,在确保矿井供电系统安全生产的条件下,合理选择电源侧电器设备;其电源侧电器设备接线必须符合井下电器防爆要求。

6、施焊人员带火源入井时,必须经值班领导同意,所带火源由施焊人员负责,不得丢弃、乱放或转交他人。

7、施焊前清除施工地点的易燃物并洒水降温,必须有水源、水桶、干粉灭火器2台、0.8m?沙箱、沙袋、铁锹等。

8、乙炔瓶与氧气瓶安全距离5m以上,并远离明火10m以上,在井筒内施工,不能保证气瓶与火源距离在10米以上,必须在气瓶与火源之间加不燃性材料隔离火花,并保证气瓶不得在火源下方;乙炔瓶不得倒置,氧气瓶应有防护,以防损坏,氧气瓶严禁沾染油脂,乙炔瓶应有防火星溅落设施。

9、烧焊前在井底马头门两侧10米距离处及井口10米范围拉设警戒线,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同时副井井架严禁施工,烧焊完两个小时后汇报矿调度室。

10、人员、物资在主井进行升降,入井前与三十一处施工单位调度协商办理入井手续,其中氧气、乙炔分罐下放至井底,严禁人物混装。

11、氧气瓶和乙炔瓶放置应固定,乙炔瓶必须站立使用,用时同时打开,不用时立即关闭,用完的空瓶及时换下,运到安全地点,乙炔瓶、氧气瓶不用时立即升井。

12、施工现场因工程施工需要,需储存一定数量的氧气、乙炔,两者应分类放置,规范管理,保持安全距离,并配备消防器材。

13、每当停止氧气焊施工时,应及时切断电焊机电源或关闭氧气、乙炔总气阀,防止发生触电事故以及可燃气体泄漏;井下施工完毕,气瓶应及时升井。

14、施焊人员应穿戴绝缘胶靴及绝缘手套等劳保用品,以防触电。

15、拆接电焊机电源由专职电工负责,并严格执行井下电工作业有关规程。

16、施焊地点必须有接受火星材料,材料规格为0.8m*0.8m,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干净。

17、施焊工作完毕后,必须认真检查施焊地点及下方的物件,并对工作地点再次采取喷洒水处理,设专人检查,一小时后,确认没有引发火灾隐患后,方可撤离人员。

18、施焊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施焊时,割炬不得指向人,以防烧伤。

19、井下口马头门处施工时,必须佩带安全带,遵循高挂低用原则并生根牢固,井底施工时,副井井口停止施工,严禁平行作业。

20、井下电气焊施工作业时,井底马头门两侧严禁放炮,待双方单位协商完毕,施工人员撤离至安全位置处方可进行放炮作业。

20、施工前,认真贯彻本措施,并做到签字,施工过程中,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措施内容要求组织施工。

21、施工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学习氧气焊操作规程。

22、井下氧气焊时,保证通风,并防止烧焊火星到处溅射。

23、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其他未尽事宜请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规定一并执行。

篇2:电气焊工施工操作安全规范

第一条电气焊工上岗必须具备上岗资格。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否则不得进行有关焊接、切割工作。

第二条工作前要穿戴好防护用品,并对工具、设备、工作场地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工作。

1、确保电焊机接地绝缘性及各节点接触良好,并设有防护罩。

2、禁止使用无绝缘的电焊钳。

3、气距各气阀灵敏可靠,各连接处不漏气,射吸能力良好方可使用。

4、在潮湿的地方工作要有绝缘措施。

第三条合闸或拉闸时,带干燥手套,并站在一侧,防止触电或弧光烧伤。

第四条凡有液体压力、气体压力、带电的设备和容器,不进行处置,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禁止焊接。

第五条不准焊接密封容器。

第六条一般不准在汽车、拖拉机等机动车辆上进行焊接。

第七条在金属容器内焊接应设监护人。

1、保持容器通风。

2、防止触电。

3、必须采用24伏或36伏的行灯照明。

4、严禁将漏乙炔气的焊割炬或乙炔带入容器内,防止混气体遇明火引发爆炸。

第八条禁止在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和场地进行焊接。

第九条有可燃易爆物品附近焊接时,要确保安全距离,采取安全措施。一般原理可燃物品5米以外。(必要时应取得要防部门的同意和配合)

第十条使用氧气瓶和乙炔瓶时不能同车拉运,距离保持应在5-10米,据明火不少于10米,乙炔瓶不能斜放、平放、不能暴晒。

第十一条装表、开启气瓶时,操作者头身应偏离气表,以防表射出伤人,开启工具不得沾有油污。

第十二条焊距和各距各气体通路不许沾油污,以防氧气遇油燃爆。

第十三条在40mm以上开内孔时,应先钻孔再切割。

第十四条高空作业时,应遵守高空作业规定,利用必备的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人身安全,高血压、心脏病电气焊工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第八条电焊机不许超过空载额定电压,当焊机与网络电源接通时,人体不能接触带电部分。检修焊接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十五条电焊工具要定期维护保养,安全保密,不得随意借给他人使用。

第十六条工作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收好把线,盘好气带,清理现场,确认现场无明火和可燃物,方可离开。

篇3:施工现场电气焊(割)安全防火制度

一、防火安全规定,

1、从事电焊、气割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操作。操作时应持证上岗。徒弟学习期间,不能单独操作,必须有在师傅的监护下进行操作。

2、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的制度。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和消防保卫安全技术部门检查批准,领取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操作。

3、用火审批权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审批前要深入用火地点查看,确认无火险隐患后再行审批。批准用火应采取定时(时间)、定位(层、段、档)、定人(操作人、看火人)、定措施(应采取的具体防火措施),部位变动或仍需继续操作,应事先更换用火证。用火证只限当日本人使用,并要随身携带,以备消防保卫人员检查。

4、进行电焊、气割前,应有施工员或班组长向操作、看火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措施交底,任何领导不能以任何借口纵容电、气焊工人进行冒险操作。

5、装过或有易燃、可燃气体及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管道和设备,在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了焊割。

6、严禁在有可燃蒸汽、气体、粉尘或禁止明火的危险性场所焊割。确需进行焊割时,必须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

7、遇有5级以上大风气候时,施工现场的高空和露天焊割作业应停止。

8、领导及生产技术人员,要合理安排工艺和平编排施工进度程序,在有可燃材料保温的部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必要时,应在工艺安排和施工方法上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焊割作业不准与油漆、脱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

9、焊割结束或离开操作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赤热的焊嘴焊钳以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

10、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割工具和设备。电焊的导线不能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能与气焊的软管或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焊把线和气焊的软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

11、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专人现场监护。

二、看火(监护)人职责

1、清理焊割部位附近的易燃、可燃物品;对不能清除的易燃、可燃物品要用水浇湿或盖上石棉布等非燃材料,以隔绝火星。

2、要坚守岗位,不能兼顾其他工作,要与电、气焊工密切配合,随时注视焊割周围的情况,一旦起火及时扑救。

3、在高空焊割时,要用非燃材料做成接火盘和风挡,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没落。

4、在焊割过程中,要随时进行检查,操作结束后,要对焊割地点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离开。在隐蔽场所或部位(如闷顶、隔墙、电梯井、通风道、电缆沟和管道井等)焊、割操作完毕后,要反复检查,以防引燃起火。

5、要根据情况,备好适用的灭火器和防火设备(石棉布、接火盘、风挡等),做好灭火准备。

6、发现电、气焊操作人员违反电、气焊防火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或动火部位有火灾、爆炸危险时,有权责令停止操作,收回动火许可证及操作证,并及时向领导或保卫部门汇报。

三、电焊工的操作要求

1、电焊工在操作前,要严格检查所用工具(包括电机设备、线路敷设、电缆线的接点等),使用的工具均应符合标准,保持完好状态。

2、电焊机应有单独开关,装在防火、防雨的闸箱内,电焊机应设防雨棚。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保险丝不准用铜丝或钢丝代替。

3、焊割部位必须与氧气瓶、乙炔瓶、乙炔发生器及各种易燃、可燃材料隔离,两瓶之间不得小于5m,与明火之间不得小于10m。

4、电焊机必须设有专用接地线,直接放在焊件上,接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避雷引下线上。

5、电焊机一、二次线应用线鼻子压接牢固,同时应加装防护罩,防止松动、短路放弧,引燃可燃物。

6、严格执行防火规定和操作规程,操作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不力,与看火人密切配合,防止引起火灾。

四、气焊工的操作要求

1、乙炔瓶、氧气瓶和焊割具的安全设备必须齐全有效。

2、乙炔瓶、氧气瓶在新建、维修工程内存放,应设置专用房间单独分开存放并有专人管理,要有灭火器材和防火标志。

3、乙炔瓶和氧气瓶不准放在高低压架空线路下方或变压器旁。在高空焊割时,也不要放在焊割部位下方,应保持一定的水平距离。

4、乙炔瓶、氧气瓶应直立使用,以防止油类落在氧气瓶上;油脂或沾油的物品,不要求接触氧气瓶、导管及其零部件。

5、乙炔瓶、氧气瓶严禁曝晒、撞击,防止受热膨胀。开启阀门时要缓慢开启,防止升压过速产生高温、产生火花引起爆炸和火灾。

6、焊割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程序。焊割操作时先开乙炔气点燃,然后再开氧气进行调火。操作完毕时按相反程序关闭。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余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