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园物业管理费用收缴工作规程
荔园物业管理费用收缴工作规程
1目的
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费用收缴的规范管理,确保物业管理费用收缴工作的顺利开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类物业管理费用的收缴。
3职责
3.1公司经理负责贯彻执行本规程。
3.2客服部主管负责管理费用催缴工作的过程实施和控制。
3.3财务部负责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
3.4物业助理和各相关部门负责具体执行本规程。
4工作规程
1物业管理费用主要指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装修管理有关费用、有偿维修费用及停车管理服务费等。
2物业管理费用的收缴统一由财务部具体负责。
3物业管理费用的计算日期是:每个自然月。
4物业管理费用的集中收缴日期是:每月1日至10日收取当月的管理费用。
5物业管理费用的收缴步骤
1)由工程部负责水、电的管理人员在每月25日左右对有关水、电表进行抄读,并将抄读结果及时记录于水、电抄读记录表,全部抄读结束后,应及时将抄读结果报给财务部,同时应复印一份留底。
2)由服务中心客服前台将每月的《维修单》的第三联进行整理后在每月25日左右一同交给财务部。
3)财务部根据工程部人员抄读的水/电结果、《维修单》的维修费用和住户使用物业的实际情况,将住户的所有费用及时计入电脑收费系统。在每月30日前电脑打印出《交款通知书》,然后客服部以电话通知、人工派送、邮寄等方式将全部《交款通知书》及时传递给客户。
4)在集中收缴日期内,及时收缴住户的各项管理费用,并做好有关财务报表上报公司领导审阅。
6物业管理费用的催缴
1)《催款通知书》发出15日后,住户未及时交纳管理费用时,财务部应及时将管理费用催缴名单(原件留底)做好统计,然后复印一份及时交客服部进行处理。
2)由客服部主管按其名单首次安排客服专员将《催款通知书》以人工派送的方式送给住户,并由住户在《通知签收表》进行签收。
3)住户收到费用催缴通知单后,在一个星期内仍未缴纳费用时,财务部应继续做好费用催缴名单的统计并交客服部进行处理,客服部主管收到后则应立即第二次将《催款通知书》以人工派送形式安排物业助理再次拜访时送给住户并了解原因,同时还应做好与住户的沟通协调工作,直到住户有一个妥善的答复。
4)住户第二次收到费用催缴通知单后在一个星期内还是没有缴纳时,则财务部应再次做好费用催缴名单的统计并交客服部进行处理,客服部主管收到后则应立即第三次开具《催款通知书》并以人工派送形式亲自和物业助理一同拜访时送给住户并了解原因,同时还应做好与住户的沟通协调工作,直到住户有一个妥善的答复。
5)若住户仍不缴纳时,则财务部对催缴名单进行统计确认后交客服部,由客服部书面报告公司,由公司决策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6)《催款通知书》以书面形式和人工派送的方式传达三次为准。超过三次后,住户仍未缴纳管理费用时,则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采取有效的强制措施对拖欠住户进行处理。
7住户欠费的管理措施
1)欠费住户的条件:欠费在1个月以上的住户均为欠费住户。
2)物业管理公司对欠费住户在1个至3个月内可采取的管理措施主要有:
①2个月内由公司领导出面进行协调解决;
②对协调不成的住户和欠费达2个月以上者,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的明显出入口对欠费住户进行张榜公布;
③欠费达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住户,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对其欠费住户采取向当地法院进行起诉等有效措施。具体由客服部主管根据公司要求组织落实。
④所有欠费住户未经物业管理公司许可均不允许搬出物品,直到交清所欠费用或经过法院判决办完有关手续为止。
5附表
5.1《通知签收表》
篇2:办公用品管理费用支出实施细则
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规范公司的办公用品的领用支出,更好地维护公司利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办公用品的申领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办公用品的管理,原则上应统一由行管部负责采购。
第二条办公用品采用每两个月一次的发放制度,各部门应以部门为单位将需求计划明细表报到行政管理部,申报时间为单月的5日前。
第三条行管部按照公司《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将各部门办公用品费用进行统计并上报总经理,审批后按其《支付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办公用品领用的范围见副表。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应按所报需求计划明细表于双月的25日―26日到行管部领取。
第五条行管部建立部门《办公用品领用台帐》,部门领用人均需签字确认所领办公用品;价值在5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如硒鼓、墨盒、计算器、电话等需以旧换新,由行政管理部负责监督落实。
第六条各部如领取复印纸张1包以上(含1包)要通过部门经理同意并进行登记,由行政管理部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领取;复印需要将复印的内容、数量进行登记,计入该部办公用品台帐。
第七条下属子公司领用复印纸或进行复印的,要经过主管领导批准并按照现有文秘家园规定持部门经理签单复印,费用由行管部按季度进行核算、结帐。
第二章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第八条各部门应妥善保管所领办公用品,日常办公用品(如签字笔)损坏、丢失均由部门自行处理解决。
第九条各部门所用办公用品,单价在**元以上(含**元),均属贵重物品,应到行政管理部进行备案登记,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保管,制定保管措施及外借登记手续。损坏、丢失的按总价的5%-10%赔偿。
第十条共用的贵重物品如摄象机、照相机、复印机、投影仪等,由行管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并负责产品的维修、保养。如需外借,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外借,如因私自借出或使用保管不善造成损坏、丢失的,按价款的10%进行赔偿。
第三章公司公用性办公设施的管理
第十条办公楼内、外公用设施部分如照明用灯、开关、水暖管件等;公司楼内保洁、洗手间等用品;公司院内、院外绿地的维护保养、补种;灭鼠、灭蟑、灭蝇等由行政管理部根据需求按季度或月报预算并负责落实。
第十一条公司院内的消防、安保等设备、设施的保养、维修由行政管理部、经管部根据需求报预算并负责落实。
第十二条公司公务用车的维修费、保养费、汽油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过桥停车费等由行政管理部按照需求报预算并负责落实。
第十三条公司网络、各部门计算机及配件,由经营管理部负责维修、保养,以确保各部门正常工作。
篇3:物业管理费用收取工作程序
物业管理费用收取程序
1.目的
对费用收取实施控制,以保证及时、准确地收取相关费用。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
3.引用文件
3.1质量手册第4.9章。
3.2ISO9002标准4.9章。
4.职责
4.1物管部及保安部负责管理费、停车费、维修费等费用的收取。
5.工作程序
5.1物业管理费用包括:管理费及装修按金、住宅维修基金、代收水费、维修费、停车场费用等。
5.2物管部管理员负责各项费用的收缴工作。
5.2.1管理员每月10日向客户发放缴费通知单。
5.2.2管理员向客户收取管理费用,开具发票,交予客户作为款项收妥的依据。
5.2.3管理员16日考盘报银行,根据银行划帐结果,管理员向未交款客户发放第一次催交款通知书,三天后仍不交费的,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后,向客户发第二次催款通知。
5.2.4收费员按停车费标准向车主收取停车费,每天早班下班后收费员将所收取的停车费上交公司财务室。
6.支持文件及质量记录
6.1缴费通知单
6.2催交款通知书
6.3业主入伙费用收费标准
6.4停车场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