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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园区装修管理工作规程

2024-07-16 阅读 9865

园区装修管理工作规程

1、目的

为保证装修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整个装修过程的监管,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管辖物业的装修施工监管工作的控制。

3、职责

(1)物业部文员负责装修资料的管理存档。

(2)物业助理负责装修单元的巡查工作.

(3)物业部主管及工程部主管负责装修后的验收。

4、工作规程

(1)申报手续

(2)业主必须会同装修负责人提前五天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申报手续,并详细、如实地填写《装修申请表》。

(3)把装修图纸递交管理处备案,包括:竣工平面图、电施改动图、水施改动图等。

(4)管理处进行审批,一般三天内回复结果。

(5)业主所聘的装修商须持有《装修企业资质证书》。开工前,所有施工人员须办理《临时出入证》(凭身份证及相片办理)。未持证人员均不准进入物业内。

(6)须缴交的款项:《室内装修许可证》工本费10元/证。装修保证金1500元(据穗价[1999]132号文件规定)。《临时出入证》工本费5元/证,按金10元/证(装修完毕凭原证及财务收据退还)。装修垃圾清运费视装修垃圾的多少进行商定。

5、巡查、监管

(1)装修施工应安排在9:00-12:00,14:00-18:00进行,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2)必须把《室内装修许可证》张贴于大门外,以便管理处人员的检查、监督。

(3)施工人员应将《临时出入证》佩戴在前胸。需留宿的施工人员,由装修负责人凭该人员暂住证到管理处登记。

(4)不得擅自拆改原房屋的墙、柱、梁、楼板等主体结构部件;不得凿穿地面和房顶的泥层;不得封闭阳台、改动外门窗。

(5)装修材料及余泥均须按指定时间、地点推放及搬运,且不能有撒漏。运载材料的货车应根据指定的地方起卸材料、货物。严禁用载人电梯装运。

(6)不准在公共地方如走廊、楼梯、通道等处占用、施工,以免影响他人及损坏公共设施。

(7)不准用消防、绿化等公用设施之水源调制混凝土、清洗地方或作其他用途。

(8)施工时必须尽量提供足够的防御措施,减少尘埃及噪音,避免对其他业主造成干扰及不便。注意防火安全,排除消防隐患。

(9)装修材料必须符合防火耐火等级,木料装修需刷两次以上防火涂料。

(10)切勿将混凝土、沙石或其他杂物倒入厕所或排水渠内。

(11)未经管理处审批而进行施工的住户,一经发现,本管理处将会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待施工单位到管理处补办有关手续后,才予以重新施工。

(12)装修时不得偷用本户电表以外的电。不够负荷可向管理处申报,经批准后才能搭线借用,并计收电费。否则,作偷电处理。

(13)不准违章建筑及私搭乱建。防盗门、窗花必须按统一规格安装。

(14)凡涉及动火或木建工程,必须配备4公斤的二氧化碳灭火筒两个以上。

(15)禁止赌博活动。

6、空调安装

(1)住户需安装空调机,请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申报手续。

(2)统一按指定的位置实施安装。

(3)窗式空调机须在预留位置的铝合金窗上改造安装。

(4)空调冷凝水排放管须接到预留管内或地漏,不得造成滴漏。

7、装修工程电气安装、临时拉接的规定

(1)业主对室内原有电气线管、照明灯具、插座、设施进行改动、增装,原有用电分配负荷调整,都适用于本规定。

(2)施工前,应委托具备电气施工报装资格的有关人员对工程方案项目进行文字表述,并出具规范的设计图纸。此设计资料应严格执行《建筑电气设计规程》《民用建筑施工防火规范》《广州地区电气设备装置规程》的具体规定。

(3)施工图纸、方案完成后,连同具备合资格的电工操作证的施工人员名单复印件,送管理处审批。严禁未批复前动工。

(4)施工期间临时拉接电源,应由业主书面申请审批,临电电源应取自住户配电箱下庄,并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装设和使用。

(5)整体工程完成后,应通知管理处派人员检查及验收。

(6)施工期间有关对工程施工方案的核实、安全监管,由管理处工程部执行。

(7)装修工程使用的电金属导线必须选用经国家消防部门鉴定合格的难燃铜芯电线,其具体标称截面级数应根据用电性质,负荷特点和布线方式选取,但最低截面不应小于1.5平方毫米,额定电压不低于500V。

(8)埋地、埋墙、天花棚顶及壁板内装设的电气管线,应采用金属线管,管子接驳处、接线盒、灯头盒等应焊接金属跨接线,并与接地线连成一整体。

(9)天花棚顶、木质壁板内不允许装设电容器、镇流器、电气开关及易燃易爆、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用电器具。

(10)空调、插座回路应加装漏电开关,并与照明回路分路装设。

(11)其它有关电气装设要求,请参照国家与本地区颁布的电气装设条例执行。

(12)违反上述规定,将按照物业管理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8、违规处罚条例

(1)施工人员赤足、无上装、穿拖鞋,在非工作区域游荡,随地吐痰、乱扔烟头,在公共地方吸烟,高声喧哗、打闹,在公共地方播放音乐。处20元/项/次的罚款。

(2)施工期间不关单元大门作业,造成粉尘、噪音四散,经口头警告一次,尚不改者,罚款20元。

(3)施工人员及垃圾清运不按指定时间使用货梯,罚款10元/次/人,垃圾30元/次。

(4)未张贴《室内装修许可证》及已批准的竣工平面图于门口,罚款50元。

(5)施工材料、工具、废弃物料放置在公共地方,阻塞公共通道。除勒令即时整改外,处80元的罚款。

(6)动火及使用电器不按规范执行,经警告未改良者,罚款100元,并必须符合规范后方可施工。

(7)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堆放垃圾,且遗留痕迹或超时运送。除勒令纠正外,处100元以上的罚款。

(8)施工期间造成公共设施的损坏,除按原造价赔偿或恢复原饰面外,处200元的罚款。

(9)施工人员未办理相关手续而留宿或发现有赌博行为,处300元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10)上述条款如若重犯,以罚款金额的50%作为递增基数。

篇2:业户室内二次装修管理规程

小区业户室内二次装修管理规程

1.工作目标

通过规范的装修现场监理,确保装修现场施工安全和装修质量,维护小区外立面完整,为业户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2.工作职责

保安员:负责施工人员证件检查和施工安全监理以及其他有关装修规定的监督执行。

工程部巡检人员:负责装修质量监理和用电安全检查。

3.工作指引

3.1保安员

3.1.1车道进出口和大门岗保安员负责检查施工人员凭证出入,装修管理实行双证管理。巡楼保安员负责检查凭证施工。

3.1.2巡楼保安员必须每天对装修现场检查不少于两次,按照检查内容进行详细地检查。

3.1.3检查的主要内容

3.1.3.1施工单元是否办理装修审批手续,《装修施工许可证》是否张贴在门口醒目位置。

3.1.3.2施工人员是否佩带施工出入证、衣着是否整齐、有无打赤膊等不文明行为。

3.1.3.3施工现场灭火器配备是否足够,油漆、装修材料、装修垃圾是否分开存放,有无其他火灾隐患。

3.1.3.4装修现场禁止吸烟、生火做饭菜和使用电热器具。

3.1.3.5运送材料、垃圾禁止使用客梯,运送材料、垃圾时是否对电梯进行保护。

3.1.3.6施工过程中是否损坏电梯厅、电梯、外墙玻璃、观景台栏杆、外墙瓷片等公共或毗邻部分设施、设备。

3.1.3.7观景台护栏玻璃水平线以上禁止进行任何改动装修。

3.1.3.8施工工期是否过期,施工时间是否按二次装修管理规定施工。

3.1.3.9建筑垃圾是否按装修规定时间及时清理。

3.1.4将检查结果填写在《装修检查监理记录》上。

3.2工程巡检人员

3.2.1工程部指定专人(维修人员)对二次装修现场进行检查监理。

3.2.2主要检查内容

3.2.2.1装修中有无私拉乱接等偷电现象。

3.2.2.2施工中有无私改煤气管道等管线设施现象。

3.2.2.3施工中有无破坏房屋结构、房屋外表面、观景阳台等公共部分。

3.2.2.4施工中有无超出批准施工范围。

3.2.3每天将检查结果填写在《装修检查监理记录》上,发现的重要问题及处理情况在《工作日志》上做详细记载,并及时向工程部汇报。

3.3问题处理

3.3.1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一般违规由保安员即时处理,可采取对违规人员进行扣收施工出入证的措施。严重违规由保安员及时报告保安主管处理。

3.3.2一般施工质量问题由工程巡视人员监督施工单位处理。

3.3.3重大施工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提交整改方案,工程部审批,业主出具责任保证书,并责令施工单位处理,巡视人员跟进监理,并将整改结果及时报告工程部。

3.3.4发现有超出批准范围的施工项目时,应立即制止,并要求业主(或施工单位)补报批准手续后方可允许该项目继续施工,如工程部不予批准,必须监督施工单位恢复原状。

4.相关文件

4.1《二次装修管理规定》

4.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5.质量记录

5.1《装修施工许可证》

5.2《装修检查监理记录》

5.3《住(业)户室内装修申请表》

篇3:装修管理工作规程范本

用户室内装修,从申请到验收合格,与管理处办公室、维修部、保安室和财务部的工作都有关系。各部门的职责和办理手续如下:

一、工作职责

1、管理处办公室(主任或管理员)

(1)负责受理用户装修申请。

(2)检查用户的装修资格及装修申报材料。

(3)填写用户室内装修批准书,通知用户缴纳装修费用。

(4)批准用户装修加班申请;批准用户大件物品放行等。

(5)负责处理因用户室内装修引致的各种投诉,保证装修不滋扰其他用户的正常办公。

2、维修部

(1)负责对用户房间作装修前的检查。

(2)负责审批装修图纸及较大工程改动的用户装修项目。

(3)负责定期巡检装修单位,确保装修按图纸施工,并符合安全要求;巡检期间,如发现严重的违规装修,及时向管理处主任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4)审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申请,并核定收费。

(5)装修完毕后,负责对装修单位进行验收或二次验收,直到验收合格。

(6)验收合格后,在用户室内装修工程竣工验收表上签批意见,交财务部安排退装修保证金。

3、保安部

(1)负责检查装修单位的灭火器配备和使用情况。

(2)负责定期巡检装修单位,巡检期间如发现严重的违规装修,及时向管理处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3)于维修部共同审批装修单位动火申请。

4、财务部

(1)根据用户室内装修申请书向用户收取装修保证金等费用。

(2)根据用户室内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单于装修验收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为用户办理装修保证金退款手续。

二、具体操作过程

1、装修申请的受理及资格审核

(1)管理处受理用户室内装修申请。审核用户装修资格(包括验证用户身份),经确认为大厦用户,其管理费已按规定缴付,承租资料齐备后,提供用户室内装修申请书给用户。

(2)用户按要求填写室内装修申请书,连同装修图纸一起交管理公司,并做出遵守装修规定的承诺。

(3)受理人向用户简述室内装修的程序及规定,将用户室内装修规定发给用户。

2、装修审批

(1)装修受理人将申请书、装修图纸交维修部审查。

(2)检查符合规定的,维修部上报装修受理人,装修受理人通知用户缴纳有关装修费用。

3、装修收费及有关手续

财务部向用户收取装修保证金、施工人员出入证押金、用户室内装修批准书押金等。

交费后,管理处为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并将用户室内装修批准书与用户室内装修违约记录记录复印在A3纸上交给用户。装修期间,用户须将用户室内装修批准书悬挂于装修单位入户门外正上方,以便管理公司核检。

管理处填写装修通知交保安派发给装修单位相邻房间。

施工现场需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施工单位可以自行购买或向管理公司租借。

4、装修过程的监管

(1)维修部负责监督用户按图施工,保证装修单位在装修过程中不违反用户室内装修规定,如发现违规装修,及时将其记录在表上,交用户签名确认后存档。

(2)管理员每天对装修单位进行巡检,确保装修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办公,不损坏和污染公共设施和公共地方,并将日常检查情况记录在用户室内装修巡检记录表上。

(3)保安部负责检查用户室内灭火器的配备和使用情况,施工人员佩戴施工情况,装修施工是否违反消防安全条例,等等。

(4)管理处、维修部和保安部在巡查期间发现装修单位初次违反用户室内装修规定,应及时加以制止并口头警告要求其纠正,同时在大门上的用户室内装修违约记录第一次口头警告的时间、巡查人,要求装修公司签名确认。装修单位若屡次不听劝告,管理处将向用户发出室内装修违约单,对情节严重者,通知管理处发给用户关于贵单位违反装修规定的最后警告书。如违规现象仍然存在,其他用户投诉不断,管理处将安排保安部对装修单位停电或清场,直止装修单位承认错误,保证遵守装修规定,方可让其重新进场施工。

>(5)装修过程中须动火作业的,应到管理处申请,动火时须接受维修部、保安部的监督指导。施工单位需有动火负责人在现场监管。

(6)装修过程中用户需临时用电的,应到管理处申请,经维修部审核定价、财务部收费后,由维修部提供临时用电。

5、装修验收

用户室内装修完毕后,口头或电话申请验收。管理处将验收单交维修部,维修部于2个工作日内到用户室内验收,将验收结果填写在记录表内。若验收不合格,管理处发室内装修整改通知书给用户,要求在限期内整改。如验收合格,财务部凭验收表于15个工作日内把装修保证金退还用户。用户到管理处办理施工出入证的退款退证手续。

三、操作流程图

用户室内装修申请流程图

用户室内装修验收流程图

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流程图

四、相关记录

用户室内装修申请表

用户室内装修批准书

施工人员出入证办证表

临时用电申请表

动火作业申请表

用户室内装修工程竣工验收表

装修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