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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小区承租装修管理细则

2024-07-16 阅读 8834

小区承租装修管理细则

一、承租方签订合同后,即获得物业使用权,但凡在物业内、外进行装修,须事先向物业管理处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物业管理处须加强小区内物业的巡视、检查,严格制止不经批准同意的任何装修。

三、物业管理处根据业户的申请,到实地观察,确认其对小区内外观、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及其他无影响的项目,批准同意;如涉及治安、消防等须经上一级主管部门同意方能施工。

四、对于涉及物业整体美观、建筑结构安全,内外均有影响的装修,经主管领导审批,并做出必要的技术鉴定及以后修复的承诺,方能同意进行。

五、业户委托物业部进行的装修,物业部须做出预算由业户确认签字之后,方能施工。

六、经批准后的施工队伍名称、人数须报物业部,装修施工队,进小区之前必须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登记手续。

1.出示营业执照。(复印留存)(装修工程费20000元以上的工程)2.进场施工人数。

3.携入施工设备清单。

4.收取押金(计算标准另定)。

七、物业管理处根据以上资料,通知治安办办理临时工作证及车辆出入证,以便控制施工期间人员、车辆通行。

八、施工期间,物业管理处应随时监督以避免发生影响生产和环境污染的情形。

九、装修完毕,应督促有关单位清理场地,验收合格后,办理离场手续,退还押金。如工程完成后,不清场、不清理建筑垃圾,则由物业部派人清理,所需费用在押金中扣除。押金如有余额则退还,如不足,则向施工队补收。

篇2:(承租)出租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市场商位(房屋)承租者,在入场经营前,必须到福田市场分公司登记,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办理手续后方可入场经营。

2、经营户中途转让、转租的必须重新进行登记和消防安全培训。

3、市场商位(房屋)承租户必须严格遵守《福田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经营前必须签订《市场经营消防安全责任书》。

4、不准在营业场所内使用煤球炉、电饭煲、电热取暖器、液化石油气等明火用具及大功率电器。

5、不准经营、存放易燃易爆品及放射性物品。

6、不准燃烧废纸及其他可燃物。

7、不准私拉临时电线,安装电气设施必须经福田市场分公司批准同意,并严格执行《市场用电管理制度》。

8、确需动用明火的,必须到福田市场分公司办理动用明火审批手续,并严格执行《市场用火管理制度》。

9、商位和经营用房内只允许摆放货物样品,不得过多存放货物。

篇3:承租户装修管理规定范本

承租户装修管理规定

一、装修程序

1、承租户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时,应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和装修方案。

2、装修方案经我公司审核同意后,由装修方向物业管理部门交纳3000元以下的装修押金。

3、装修队伍进场前必须到物业管理部门办理施工人员的临时出入证,装修结束,装修队伍退场场前必须到物业管理部门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退还手续,办理后证件如有遗失,每张赔偿10元。

4、装修完工后,装修方应通知物业管理部门。

5、物业管理部门在接到通知的十天内检查装修方是否按章施工,如无违规行为,押金在一月内退还。

二、装修要求

1、严禁对承重墙、外墙、梁柱、楼板、阳台、通道及窗台等进行凿、拆、改建,不得随意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或自建门窗等。违者除责令其恢复原貌外,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定的罚款。

2、不得在地面和房顶的水泥层、隔热层及防水层上凿(钻)孔,所有装修材料只能选用轻质材料,严禁乱搭、乱建等违章行为。

3、严禁将办公和生产污水排入雨水管道。更换卫生间地面瓷砖必须作防水处理。造成楼层渗漏的,一切后果由装修方负责。

4、不准在施工区域以外进行施工。装修垃圾由装修方负责及时清运。严禁随意抛撒垃圾。

5、管线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空调机应安装在指定位置,以保持外观统一、协调。

6、设立广告牌必须征得批准同意,并安装在指定位置,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7、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必须事先申请,批准后在专业人员监护下方可作业。

8、装修人员不得在工作场所留宿、煮食、随地便溺。

9、严禁擅自动用消防设施。

10、装修期间,物管人员有权进入装修场地,检查各项工程是否符合报批内容。

三、违规责任

1、在装修过程中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物业管理部门有权视情节轻重扣罚部分乃至全部装修押金。

2、装修施工中对公共设备或他人财产、物品造成损坏的,必须照价赔偿(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并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