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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吨运矿汽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024-07-16 阅读 5268

1、运矿车操作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本设备结构、性能及原理,熟悉有关条例和规章制度,掌握操作技能,经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开机前应按设备的技术操作规程要求做好开机前的检查准备工作,确认设备正常方能开机。严禁设备带病作业。

3、非当班人员,严禁上机操作,操作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脱岗,离岗,睡岗,不准酒后及服用影响工作的药品上岗和班中喝酒。

4、操作工操作时,要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工作程序,更不能随便改变设备的工作方式和调整电器、仪表元件的额定值,以免造成事故。

5、操作运矿前,要认真观察工作现场松石片邦、顶板以及天、溜井和运输路线和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待处理好后才能开机。

6、检查工作面的局部通风设施是否正常,工作面的通风是否良好。

7、平时要仔细、小心地维护好设备,发现故障应及时汇报和处理。

8、柴油机启动后,中间铰节不许站人。

9、柴油机启动后,检查确认无故障后方可开车行驶。

10、车辆起步前工作液压压力应在正常范围内,同时司机必须前后观望,确认车前后及周围无人无障碍后才可换档及行驶。

11、车辆上下斜坡一律一档行驶,下坡时,严禁熄火和挂空档滑行。

12、前进、后退档位换档时,必须停稳车后方可换档。

13、行驶中,司机必须密切注意各仪表及指示灯等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车检查。

14、车箱内严禁运装炸药、雷管等爆炸物品和易燃品。

15、严禁搭乘人员。

16、带病的运矿车须上地面维修时,应加固支撑,并关闭发动机。

17、任何一个系统故障或任一个报警系统工作时,严禁继续使用设备。

18、发动机未停前,要有专人看管。

19、车辆应随时配备良好的灭火器。

篇2:运矿汽车司机安全技术规程

1、必须遵守矿山一般安全规程、厂内道路运输安全规程及交通规则。

2、运矿汽车司机,必须经过六个月专业理论知识和安全技术培训(电动轮和机械车两种车型),转入实习驾驶员,在指定司机的监护下,分别在电动轮和机械车两种车型上实习三个月,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驾驶运矿车辆。

3、禁止将运矿汽车擅自交于非专业司机驾驶。

4、驾驶室内禁止超员(只限两人),室外任何部位禁止乘坐或放置其它物件。(除调试车辆,但必须调试牌)

5、箱斗内及护板上禁止任何人员乘坐,禁止运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6、车辆上必须配备齐全灭火器材,并保持完好。

7、进行维修、保养时,必须悬挂标点检牌及取下车钥匙,未经修理人员许可,禁止动车。

8、维修、保养后的车辆,必须经车管人员的检查合格,取走作业牌后,方可动车。

9、上下车时,应检查车梯踏板、扶手、栏杆等有无断裂、开焊处及冰雪、油污等易滑物,站稳扶牢,禁止跳上跳下。

10、车辆起步前,必须检查各种仪表、开关、方向、灯光、喇叭及制动器等是否正常,检查主风缸截止阀是否打开,若有缺陷和制动气压不足5公斤/平方厘米,禁止起步。

11、起步时,必须检查车辆周围有无其它来往的车辆、行人及障碍物等,确认无误后,方可鸣笛示警,缓慢起步行驶,驶出停车场后,必须试验车辆的制动和转向。

12、车辆行驶到转弯、岔道口、桥涵及视线不清路段时,必须减速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过铁路、公路道口时,应认真了望,作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13、禁止超速行驶,车速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同方向两车前后必须保持30米的距离,视线不清及道路泥滑时(烟尘粉尘大、结冰、下雪、下雨、大雾),平路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下坡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两车前后距离平路不小于50米,下坡不小于70米,当视线不足20米时,应靠右停车,打开车辆前后指示灯,司机不得离开驾驶室。

14、行驶途中因故需要停车时,必须选择道路宽敞的地段靠右停车,并打开黄色指示灯,司机不得离开驾驶室,禁止在转弯、岔道口、桥涵附近及高压线下和陡坡道上停车,因车辆发生故障必须在陡坡道上停车时,必须给上停车制动,并采取止轮措施。

15、通过各种高低压线路时,必须减速缓慢行驶,顶部与线路必须保持安全距离:6000V为1米;380V为0.7米。若发生刮碰电线事故,在未确定脱离危险时,禁止司机及其它人员上下车,禁止碾压各种电缆及管道。

16、拖拉故障车辆时,故障车辆的转向、制动系统必须灵敏可靠,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和安全监护,选择好符合使用要求的钢丝绳或拖车杆,按规定进行绑挂、栓扣及连接,两车之间禁止任何人员通过和停留,夜间禁止拖拉故障车辆。

17、各种运矿汽车禁止超车,遇有故障车辆时,应认真了望,在确认故障车靠右停放稳妥及前方150米距离内无来车时,方可超越故障车。

18、下坡时,禁止熄火或空挡滑行,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行驶途中禁止随意停车时,车辆轮胎外缘距掌子面边缘必须保持5米以上的距离,车辆在行驶途中,禁止将驾驶室左侧车门打开。

19、驶入修路地段时,应减速慢行,鸣笛示警,服从修路人员的指挥,遇有爆破时,必须服从爆破警戒人员的指挥,禁止强行通过。

20、驶近电铲装车地点前,必须试验车辆的制动,观察气压仪表,车速要慢,不大于5公里/小时,与其它待装车辆必须保持50米的安全距离,严禁无故进行倒车作业。

21、必须在确认装车地点没有车及推土机作业,且得到电铲发出的倒车信号后,方可进入装车地点(铲窝),一般情况下采取左进右出回转方式,如因采场工艺条件限制,可采取折返式装车,但必须有专人指挥和监护,以电铲和车辆的左侧为参照物。

22、车辆进入装货地点后,必须使用锁定装置,电动轮长时间等待装车时,必须同时使用停车制动,任何情况下司机离开驾驶室,车辆必须使用停车制动。

23、在电铲装货旋转范围内等待或装车时,禁止司机上下车和到驾驶室外部,禁止将头、手伸出窗外和开门探身了望,特殊情况必须与电铲司机取得联系,得到许可后,方可进行。

24、运矿汽车与电铲联系信号为:

一声为前进或停车;

一短声为电铲装完车的起步信号;

二短声为倒车信号;

一长一短为收车停止作业信号。

25、进入翻卸地点作业时,车速不大于5公里/小时,必须确认翻卸标志和指挥工站立的位置,以指挥翻卸标志进行回转调头,无翻卸标志,禁止作业,车辆调头后,必须服从指挥工的指挥,进行倒车作业,无人指挥禁止倒车和翻卸作业。

26、翻卸标志为红白相间的铁架,白天上面插红旗;夜间设闪烁的红灯。

指挥信号为:白天红绿信号旗,绿旗左右摆动为倒车;红旗上下摆动为停车。夜间使用信号灯,绿灯左右摆动为倒车;红灯上下摆动为停车。

27、翻卸地点挡墙不符要求,有下沉、裂纹、伞檐等危险现象时,应距崖边5米外翻卸。

28、在翻卸地点进行倒车作业时,车辆应倒正,与挡墙或崖边成直角,两后轮应同时靠住挡墙后方可进行翻卸。

29、在转载台翻卸时,运矿汽车不得与电铲在同一垂直段面上同时作业,禁止与推土机在同一翻卸地点同时作业,翻卸后,箱斗未落回原位,禁止起步开车。

30、停车时,必须使用停车制动,与相邻的车辆保持3米以上的距离,禁止对准库门停车。

31、运矿汽车进行加油作业、处理发动机故障或在油库等有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停车时,必须熄火,禁止吸烟。

篇3:运矿汽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车辆保养规程

2、出车前应详细检查方向、制动、照明等各部位,确保齐全、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

3、严禁酒后驾车和连班驾车作业。

4、驾驶室内不得超过规定人数,严禁车厢内和驾驶室外平台坐人。

5、装车时,驾驶员不得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使用时禁止检查维护车辆。

6、下雪路滑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否则严禁开车。

7、遇有大雾,视线不足20米,靠右原地停车,大雾过后再行驶,严禁盲目行车。

8、汽车不准停车在有坡度的地方,遇特殊情况,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支好轮胎,拉好手刹。

9、汽车司机在掌子面装矿时,必须听从电铲人员指挥,在粗破翻矿必须听从撬矿工的指挥。

10、运矿车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开到宿舍、食堂、更不能私自下山。

11、运矿汽车严禁拉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12、运矿汽车卸完矿时,要将举升手柄推到空位,确认箱斗降到位,方可行驶。

13、当班第一车在排土场排岩时,应下车检查排土场边沿有无下塌的危险,排出场安全土档高度必须大于车轮直径的一半,确认无问题时方可作业。

14、凡举起箱斗进行检查、维护、加油,检修时,必须将车轮用三角物卡紧,大箱斗用支承木支承,以防箱斗下落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