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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配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024-07-16 阅读 9270

一、适用范围

1、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井下变电所的专职配电工对电气设备进行停送电操作、巡视及简单故障处理作业。

二、上岗条件

2、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具备必须的安全知识、事故紧急处理和触电急救能力。

4、熟悉本所的供电系统,了解变电所电源情况和各开关的配出情况、容量和运行方式。

5、必须掌握变电所内主要电气设备的特性、一般构造和工作原理,并熟知操作方法。

6、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

7、经医院体检,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

三、安全规定

8、上班前严禁喝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及有关制度,坚守工作岗位,班中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9、在操作中如有疑问时,应查明原因,确定无误后再进行操作。

10、无论是高压还是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时,都必须遵循“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进行停电、验电、放电、挂临时接地线等安全操作,并在有关设备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11、操作高压开关时,均应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12、在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应确认线路上所有的工作人员全部撤出,方可按规定程序停电。

13、在进行任何一次断路器操作前,首先应查看仪表、显示屏是否正常,杜绝盲目操作。

14、对各台高压开关操作前,要核对清开关编号、线路名称以及所带负荷,复诵无误后,依照操作票进行操作。

15、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其他人不得代替,如因故需变更停送电联系人时,应履行电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严禁传话、喊话、用声光信号等误导性的方式进行停送电联系。

四、操作准备

16、接班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1)询问上一班的设备运行情况,操作情况以及设备完好和故障处理情况。

(2)检查上一班内未完成的工作及注意事项,特别是上一班中停电的线路、有关设备的情况等。

(3)查看工作票和有关记录。

(4)检查通讯设备,应保证畅通清晰。

(5)清点工具、设备、安全用具、消防器材等。

五、操作顺序

17、系统停电,先低压后高压,先分路开关后总开关。

18、高压停电,先断开断路器,再拉开隔离开关。

19、送电顺序与上述停电顺序相反。

六、正常操作

20、值班配电工负责对所内的电气设备进行监护、巡检、试验。

(1)高低压电缆温度正常、无异味。

(2)开关、变压器温度应正常,无异响。

(3)仪表指示、继电保护指示正常。

(4)电气设备应可靠接地。

(5)每天八点班进行一次低压检漏装置的跳闸试验,采区变电所检漏试验严格执行与风机工互动的有关规定。

21、值班配电工负责所内高、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

(1)停电操作:值班工接到有“工作票”的作业人员的停电要求,审核无误后进行以下操作:

1停高压开关时,填写“操作票”,核对好所操作的开关,确认无误后方可按操作票内容逐项进行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必须在操作票上作好记录,全部操作完毕后,悬挂警示牌。

2停低压馈电开关时,在停电后实行闭锁,并悬挂警示牌。

(2)送电操作:当值班人员接工作票指定的人员工作完毕要求送电,并签字确认后,进行以下操作:

1高压开关送电,填写“操作票”,核实好所操作的开关后,按操作票内容逐项进行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必须在操作票上做好记录。

2低压开关送电,取下“停电”标志牌后解除闭锁,进行送电。送电完毕后,做好记录。

3采区变电所恢复送电时严格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工作面恢复送电时严格执行“配电工、风机工、瓦检员”三方签字制度。

七、特殊操作

22、在系统正常供电时,若开关突然跳闸,不准私自送电,必须向集控中心及相关领导汇报,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故障排除后方可送电。

23、当发生人身触电、电气着火等危及安全的事故时,当班配电工有权未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消除事故,抢救人员,但事后迅速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八、收尾工作

24、值班工在交班前应清理干净室内卫生。

25、值班工应向接班人员详细交代清除本班内设备的运行情况、本班内未完成的操作和工作,特别是本班内因检修或其他原因而停电的开关、线路、涉及范围及停送电联系人。

26、做好各项记录。

篇2:某矿井下变配电工岗位职责

1、上班前准备好各项劳动防护用品,按时参加班前会。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到达岗位后,严格进行交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设备卫生、硐室卫生、绝缘工具、消防器材等交清验明。并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3、首先把设备认真巡视一遍,观察各种仪表指示,掌握设备动态,做好记录,如发现异常情况,如果不能处理,立即联系电工处理,并汇报机运队、机电科。

4、停电作业时,严格执行谁通知停电,听清停电负责人姓名、时间、停电范围并做好记录,请示机运队、机电科、调度室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戴好绝缘手套,穿好绝缘鞋。

5、停电维修时,要做到验电、放电、打接地线、悬挂停电牌。

6、送电作业时,要听清通知人姓名、时间、地点、电话号码,并进行核对无误后,请示机运队、机电科、调度室得到批准后,并返回工作地点电话通知准备送电,送电时试送二次无异常方可合闸。

7、各种保护装置每天、月按规定时间进行(漏电、短路、过流、接地)等逐项试验,并做好记录,如发现异常立即通知维修电钳工进行维修。

8、搞好硐室内设备和内部设施的卫生,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岗位。

篇3:井下电工岗位责任制

1、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程序。

2、对所辖的设备勤检查、勤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失爆,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转。

3、专职或兼职的防爆检查员,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资格证。

4、防爆电气在入井前,必须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的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5、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的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检查部门检验。

6、防爆外壳的维修,执行《煤矿防爆型电气设备外壳修理规程》,并必须由取得防爆检修资质的单位或厂家进行修理。

7、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都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8、加强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气性能的检查:

⑴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⑵防爆电气的维修工(兼职防爆检查员),对自己的管辖的防爆电气每班至少检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