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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塔吊使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24-07-15 阅读 1794

一.方案编制依据

1.施工组织设计

2.塔式起重机说明书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二.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

为了加强在现场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防范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水平。在发生安全事故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防止因应急救援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造成事故二次伤害及扩大事故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制定此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1.塔吊作业中安全限位装置失控或未安装限位装置造成的事故。

2.发生撞击护栏及相邻塔吊或坠物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3.违反安全规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或前后断臂)及人员伤亡。

4.自然灾害(如雷电、地震、台风、暴雨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5.在安装和拆除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

四.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

以上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分析,如果不采取相应有效的预防措施,不仅给工程施工造成巨大损失,而且对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根据《建筑塔吊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必须落实做好塔吊安装及拆除的安全技术要求(必须有资质单位进行)及运行过程中规范管理:

(1)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说明书进行。塔式起重机安装前,应对基础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塔式起重机的安装。

(2)安装及拆卸作业前,必须认真研究作业方案,严格按照架设程序分工负责,统一指挥。

(3)安装塔式起重机必须保证安装过程中各种状态下的稳定性,必须使用专用螺栓,不得随意代用。

(4)塔式起重机附墙杆件的布置和间隔,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当塔身与建筑物水平距离大于说明书规定时,应验算附着杆的稳定性,或重新设计、制作,并经技术部门确认,主管部门验收。在塔式起重机未拆卸至允许悬臂高度前,严禁拆卸附墙杆件。

(5)塔式起重机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及说明书规定,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转限制器等安全装置。

(6)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金属结构、连接螺栓及钢丝绳磨损情况;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空载运转,试验各机构及安全装置并确认正常。

②塔式起重机作业时严禁超载、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件;

③吊运散装物件时,应制作专用吊笼或容器,并应保障在吊运过程中物料不会脱落。吊笼或容器在使用前应按允许承载能力的两倍荷载进行试验,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

④吊运多根钢管、钢筋等细长材料时,必须确认吊索绑扎牢靠,防止吊运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⑤两台及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之间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的距离不应小于2m。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调整相邻塔式起重机的工作高度、加设行程限位、回转限位装置等措施,并制定交叉作业的操作规程;

⑥沿塔身垂直悬挂的电缆,应使用不被电缆自重拉伤和磨损的可靠装置悬挂;

⑦作业完毕,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应松开回转制动器,起重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

(7)为防止事故发生,塔吊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队伍安装和拆除,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安装完毕后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检测中心或建管局安监站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塔吊司机操作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准违章作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操作前必须有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履行签字于续。

(9)塔吊安装、顶升、拆除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经项目总工审批后遵照执行。

(10)所有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工作时佩带好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按方案施工,做好塔吊拉接点拉牢工作,防止架体倒塌。

(11)塔吊安装完成后,必须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检测中心或建管局塔机检测中心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安全事故的应急和救援

1.机构与职责

如果发生塔吊重大安全事故,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理,成立现场应急领导小组。项目部也应该根据已经制定好的应急机构成立项目部领导小组。

(1)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法人、生产副总、技术负责人及生产安全部门负责人组成。公司领导小组职责:研究、审批抢险方案;组织、协调各方抢险救援的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等;保持与上级领导机关的通讯联系,及时发布现场信息。

(2)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技术管理人员组成。并设置以下职能机构:通讯联络组、技术支持组抢险抢修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保卫组。应急小组的职责及分工如下:

1)组长(项目经理)职责

①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控制;

②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③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④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处理作出安排;

⑤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⑥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2)副组长(即现场管理者)职责

①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②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③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

④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3)通讯联络组职责

①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②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③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4)技术支持组职责

①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②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③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④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5)保卫组职责

①保护受害人财产。

②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岗,维持工地内抢险救护的正常运作。

③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

④抢救救援结束后,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明确解除指令。

6)抢险抢修组职责

①实施抢险抢修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

②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③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④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7)医疗救治组

①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②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③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

8)后勤保障组职责

①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

②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的物质及设备。

2.应急资源

应急资源的准备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项目部应根据潜在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分析,配备应急救援中所需的消防手段、救援机械和设备、交通工具、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物资。

3.应急响应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或驻地发生无法预料的需要紧急抢救处理的危险时,应迅速逐级上报,次序为现场→办公室→抢险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由项目部工程部收集、记录、整理紧急情况信息并向小组及时传递,由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紧急情况处理会议,协调、派遣和统一指挥所有车辆、设备、人员、物资等实施紧急抢救和向上级汇报。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大小情况来确定,如果事故特别小,根据上级指示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直接进行处理。如果事故较大或施工单位处理不了则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请示,请求启动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仍不能进行处理,则由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向建管局安监站或政府部门请示启动上一级救援预案。

(1)紧急情况发生后,现场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由在现场的项目部最高级别负责人指挥,在3分钟内电话通报到值班人员,主要说明紧急情况性质、地点、发生时间、有无伤亡、是否需要派救护车、消防车或警力支援到现场实施抢救,如需可直接拨打120、110等求救电话。

(2)值班人员在接到紧急情况报告后必须在2分钟内将情况报告到紧急情况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小组组长组织讨论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发出如何进行现场处置的指令。分派人员车辆等到现场进行抢救、警戒、疏散和保护现场等。由项目部安质部在30分钟内以小组名义打电话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

(3)遇到紧急情况,全体职工应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主动积极地投身到紧急情况的处理中去。各种设备、车辆、器材、物资等应统一调遣,各类人员必须坚决无条件服从组长或副组长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诿、阻碍紧急情况的处理。

5.应急救援

(1)接警与通知:如发生安全事故时,在现场的项目管理人员要立即向项目经理汇报险情。项目经理立即召集应急小组赶赴出事现场。

(2)指挥与控制:

1)首先抢救组和项目经理一起查明险情,商定抢救方案后,然后组织实施。

2)防护组负责把出事地点附近的作业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并进行警戒不准闲人靠近,对外注意礼貌用语。

3)工地值班电工负责切断有危险的电源。如果在夜间,接通必要的照明灯光;

4)抢险组在排除危险的情况下,立即救护伤员:边联系救护车,边及时进行止血包扎,用担架将伤员抬到车上送往医院。

5)事故应急抢险完毕后,项目经理立即召集应急小组全体同志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责任人以及制订防止再次发生类似的整改措施。

(3)通讯

项目部必须将110、120、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企业应急领导组织成员手机号码、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工地抢险指挥及安全员应熟知这些号码。

(4)警戒与治安

安全保卫小组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5)人群疏散与安置

疏散人员工作要有秩序的服从指挥人员的疏导要求进行疏散,做到不惊慌失措,勿混乱、拥挤,减少人员伤亡。

5.6公共关系

项目部工程部为事故信息收集和发布的组织机构,人员包括:工程部届时将起到项目部的媒体的作用,对事故的处理、控制、进展、升级等情况进行信息收集,并对事故轻重情况进行删减,有针对性定期和不定期的向外界和内部如实的报道,向内部报道主要是向项目部内部各部门、公司的报道等,外部报道主要是向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的报道。

六.现场事故后恢复及总结

必须充分辩识恢复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当安全隐患彻底清除,方可恢复正常工作状态。为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项目部应对现场抢险人员进行必要的抢险知识教育,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包括应急救援内容、计划、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及职责范围、效果评估等。

篇2:塔吊使用管理制度专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制定日起开始实施执行。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方针

认真贯彻积极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责任重于泰山,制定预案首先以自救为主、求救为辅,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优先保护人和优先保护大多数人,优先保护贵重财物。杜绝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落实分工负责责任人的具体职责,创建提高文明建筑队伍的整体素质,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到实处。

二、工程概况

三、可能发生事故的缺点和影响

1、塔式起重机应有专职司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并应由专职指挥持证上岗。

2、起重臂和吊起的生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3、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4、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体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

5、多孔板、积灰斗、手推反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6、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放堆整齐。

7、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8、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体不准吊。

9、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三公尺。

10、六级以上强风时不准吊。

11、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12、无市发塔吊准用证的不准使用。

13、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14、工作前应按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前的检查,有故障应立即停用。

15、工作休息或下班时,不得将重悬挂在空中。

16、遇有台风警报,应将起重机用四根缆风绳拉住塔身上部。

17、塔吊应按保养规定进行及时的保养。

篇3:某塔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四川成都市中国水电•云立方,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后门大面西路以西成龙路以北。该工程由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房地产(成都)有限公司投资,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四川永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中国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总承包。一标段建筑面积为14.62万平方米。施工期间为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制订塔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用以解决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如发生安全事故报告安全员和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启动应急预案。

事故处理完成后组织员工进行学习。视事故情况由项目部办公室通知公司,安全监督站或者建设单位。

二、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高层塔吊施工事故主要体现在:

(1)塔吊作业中突然安全限位装置失控,发生撞击或坠物,或违反安全规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断臂);

(2)基坑失稳引起塔吊基础变形。

(3)自然灾害(如雷电、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4)塔吊拆装和顶升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

(5)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线路发生严重漏电。

(6)起重吊钩钢丝绳突然断裂。

三、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

四、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方法与程序,完善危险源辩识工作,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在技术和管理措施上加强重大事故危险的监控,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对危险设备的危险区域予以明显标识,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现场施工使用塔式起重机一台,用以吊装结构施工所用模板、钢筋、砼等材料及其它。

五、应急处置

5.1响应分级

为确保正常施工,预防突发事件以及某些预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发生,事前有充足的技术措施准备、抢险物资的储备,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国家财产和经济损失,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和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根据本工程特点,在辩识、分析评价施工中危险因素和风险的基础上,确定本工程重大危险因素为;塔吊倾覆、钢丝绳断裂。在工地已采取机电管理、安全管理各种防范措施的基础上,还需要制定塔吊安全生产应急方案,具体如下:假设塔吊基础坍塌时可能倾翻;假设塔吊的力矩限位失灵,塔吊司机违章作业严重超载吊装,可能造成塔吊倾翻、钢丝绳断裂。

5.2响应程序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或驻地发生无法预料的需要紧急抢救处理的危险时,应迅速逐级上报,次序为现场、项目部,由项目部安全科收集、记录、整理紧急情况信息并向小组及时传递,由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紧急情况处理会议,协调、派遣和统一指挥所有车辆、设备、人员、物资等实施紧急抢救和向上级汇报。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大小情况来确定,如果事故特别小,根据上级指示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直接进行处理。如果事故较大或施工单位处理不了则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或其他上级政府部门进行请示,请求启动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仍不能进行处理,则由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向建管局安监站或政府部门请示启动上一级救援预案。

(1)紧急情况发生后,现场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由在现场的项目部最高级别负责人指挥,在3分钟内电话通报到值班人员,主要说明紧急情况性质、地点、发生时间、有无伤亡、是否需要派救护车、消防车或警力支援到现场实施抢救,如需可直接拨打120、110等求救电话。

(2)值班人员在接到紧急情况报告后必须在2分钟内将情况报告到紧急情况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小组组长组织讨论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发出如何进行现场处置的指令。分派人员及车辆等在现场进行抢救、警戒、疏散和保护现场等。由项目部的安全科在30分钟内以小组名义打电话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

(3)遇到紧急情况,全体职工应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主动积极地投身到紧急情况的处理中去。各种设备、车辆、器材、物资等应统一调遣,各类人员必须坚决无条件服从组长或副组长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诿、阻碍紧急情况的处理。

5.3处置及预防措施

5.3.1指挥与控制:

(1)抢救组到达出事地点,在徐朝明指挥下分头进行工作。

①首先抢救组和项目经理一起查明险情:确定是否还有危险源。如碰断的高、低压电线是否带电;塔吊构件、其它构件是否有继续倒塌的危险;人员伤亡情况;商定抢救方案后,副经理向项目总工请示汇报批准,然后组织实施。

②防护组负责把出事地点附近的作业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并进行警戒不准闲人靠近,对外注意礼貌用语。

③工地值班电工负责切断有危险的低压电气线路的电源。如果在夜间,接通必要的照明灯光;

④抢险组在排除继续倒塌或触电危险的情况下,立即救护伤员:边联系救护车,边及时进行止血包扎,用担架将伤员抬到车上送往医院。

⑤对倾翻变形塔吊的拆卸、修复工作应请塔吊厂家来人指导下进行。

⑥塔吊事故应急抢险完毕后,项目经理立即召集副经理、技术员、安全员和塔吊司机组的全体同志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责任人以及制订防止再次发生类似的整改措施。

⑦对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审、修订。

(2)从以上风险情况的分析看,如果不采取相应有效的预防措施,不仅给工程施工造成很大影响,而且对施工人员的安全造成威胁。

5.3.2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及运行的安全技术要求:

(1)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方案进行。塔式起重机安装前,应对基础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塔式起重机的安装。

(2)安装及拆卸作业前,必须认真研究作业方案,严格按照架设程序分工负责,统一指挥。

(3)安装塔式起重机必须保证安装过程中各种状态下的稳定性,必须使用专用螺栓,不得随意代用。

(4)塔式起重机附墙杆件的布置和间隔,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当塔身与建筑物水平距离大于说明书规定时,应验算附着杆的稳定性,或重新设计、制作,并经技术部门确认,主管部门验收。在塔式起重机未拆卸至允许悬臂高度前,严禁拆卸附墙杆件。

(5)塔式起重机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及说明书规定,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转限制器等安全装置。

(6)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金属结构、连接螺栓及钢丝绳磨损情况;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空载运转,试验各机构及安全装置并确认正常。

②塔式起重机作业时严禁超载、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件;

③吊运散装物件时,应制作专用吊笼或容器,并应保障在吊运过程中物料不会脱落。吊笼或容器在使用前应按允许承载能力的两倍荷载进行试验,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

④吊运多根钢管、钢筋等细长材料时,必须确认吊索绑扎牢靠,防止吊运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⑤沿塔身垂直悬挂的电缆,应使用不被电缆自重拉伤和磨损的可靠装置悬挂;

⑥作业完毕,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应松开回转制动器,起重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

(7)为防止事故发生,塔吊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队伍安装和拆除,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安装完毕后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检测中心或建管局安监站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塔吊司机操作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准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操作前必须有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履行签字于续。

(9)塔吊安装、顶升、拆除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经公司总工、总监审批后遵照执行。

(10)所有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工作时佩带好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按方案施工,做好塔吊拉接点拉牢工作,防止架体倒塌。

(11)塔吊安装完成后,必须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检测中心或建管局塔机检测中心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6.1由项目部安全小组组长根据事故现场救援工作情况,判定急救援工作已结束。才能发出通知,终止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2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终止后,通知相关部门、周边社区及人员事故危险已解除。

6.3事故处理完成后组织员工进行学习。视事故情况由项目部办公室通知公司,安全监督站或者建设单位。

七、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应急资源的准备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项目部应根据潜在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分析,配备应急救援中所需救援机械和设备、交通工具、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物资。

安全事故应急常用物资和设备有:

(1)常备药品:消毒药品、急救物品(创可贴、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等。

(2)抢险工具:铁锹、撬棍、消防器材、电工常用工具等。

(3)应急器材:架子管、安全帽、安全带、防毒面具、应急灯、对讲机、电焊机、水泵、灭火器等。

(4)其它设备:常备小轿车1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