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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安全事故救援预案

2024-07-15 阅读 2114

一、组织机构由公司成立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各项目部相应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并根据人员进出随时调整。在日常施工中,各应急工作小组应广泛开展相关的知识培训,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及时汇报公司领导小组并及时组织有效、有序的救援工作。二、伤害事故的应急抢救方法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危险因素的影响,会可能发生一些人员伤害事故。遇有伤害事故时,必须迅速采取急救措施,否则就会使事故扩大、造成严重后果。1、创伤止血救护出血常见于割伤、刺伤、物体打击和辗伤等。如伤者一次出血量达全身血量的1/3以上时,生命就有危险。因此,及时止血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遇有这类创伤时不要惊慌,可用毛巾、纱布、工作服等立即采取止血措施。如果创伤部位有异物并不在重要器官附近,可以拔出异物,处理好伤口。如无把握就不要随便将异物拔掉,应立即送医院,经医生检查,确定未伤及内脏及较大血管时,再拔出异物,以免发生大出血措手不及。2、烧伤急救处理在生产过程中有时会受到一些明火、高温物体烧烫伤害。严重的烧伤会破坏身体防病的重要屏障,血浆液体迅速外渗,血液浓缩,体内环境发生剧烈变化,产生难以抑制的疼痛。这时伤员很容易发生休克,危及生命。所以烧伤的紧急救护不能延迟、要在现场立即进行。基本原则是:消灭热源、灭火、自救互救。烧伤发生时,最好的救治方法是用冷水冲洗,或伤员自己侵入附近水池浸泡,防止烧伤面积进一步扩大。衣服火着时应立即脱去,用水浇灭或就地躺下,滚压灭火。冬天身穿棉衣时,有时明火熄灭,暗火仍燃,衣服如有冒烟现象应立即脱下或剪去,以免继续烧伤。身上起火不可惊慌奔跑,以免风助火旺,也不要站立呼叫,免得造成呼吸道烧伤。烧伤经过初步处理后,要及时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进一步治疗。3、吸入毒气急救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等超过允许浓度时,均能使人吸入后中毒。如发现有人中毒昏迷后,救护者千万不要冒然进入现场施救,否则会导致多人中毒的严重后果。遇有此种情况,救护者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首先对中毒区进行通风,待有害气体降到允许浓度时,方可进入现场抢救。救护者施救时切记,一定要戴上防毒面具。将中毒者抬至空气新鲜的地点后,立即通知救护车送医院救治。4、触电急救遇有触电者施救人员首先切断电源,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救护者切不可用手拉触电者,也不能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把触电者抬至安全地点后,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其具体方法如下:(1)口对口人工呼吸法。方法是把触电者放置仰卧状态,救护者一手将伤员下颌向上、向后托起,使伤员头尽量向后仰,以保持呼吸畅通。另一手将伤员鼻孔捏紧,此时救护者先深吸口气,对准伤员口部用力吹气。吹完气后嘴离开,捏鼻手放松,如此反复实施。如吹气时伤员胸臂上举,吹气停止后伤员鼻口有气流呼出,表示有效。每分钟吹气16次左右,直至伤员自主呼吸为止。(2)心脏按压术。方法是将触电者仰卧于平地上,救护人将双手重叠,将掌根放在伤员胸骨下l/3部位,两臂伸直,肘关节不得弯曲,凭借救护者体重将力传至臂掌,并有节奏性冲击按压,使胸骨下陷3~4cm。每次按压后随即放松,往复循环,直至伤员自主呼吸为止。5、手外伤急救在工作中发生手外伤时,首先采取止血包扎措施。如有断手、断肢应立即拾起,把断手用干净的手绢、毛巾、布片包好,放在没有裂缝的塑料袋或胶皮带内,袋口扎紧。然后在口袋周围放冰块雪糕等降温。做完上述处理后,施救人员立即随伤员把断肢迅速送医院,让医生进行断肢再植手术。切记千万不要在断肢上涂碘酒、酒精或其他消毒液。这样会使组织细胞变质,造成不能再植的严重后果。6、骨折急救骨骼受到外力作用时,发生完全或不完全断裂时叫做骨折。按照骨折端是否与外相通,骨折分为两大类:即闭合性骨折与开放性骨折。前者骨折端不与外界相通,后者骨折端与外界相通,从受伤的程度来说,开放性骨折一般伤情比较严重。遇有骨折类伤害,应做好紧急处理后,再送医院抢救。为了使伤员在运送途中安全,防止断骨刺伤周围的神经和血管组织,加重伤员痛苦,对骨折处理的基本原则是尽量不让骨折肢体活动。因此,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条件,及时、正确的对骨折做好临时固定、临时固定应注意以下事项:(1)如有开放性伤口和出血,应先止血和包扎伤口,再进行骨折固定。(2)不要把刺出的断骨送回伤口,以免感染和刺破血管和神经。(3)固定动作要轻快,最好不要随意移动伤肢或翻动伤员,以免加重损伤,增加疼痛。(4)夹板或简便材料不能与皮肤直接接触,要用棉花或代替品垫好,以防局部受压。(5)搬运时要轻、稳、快,避免震荡,并随时注意伤者的病情变化。没有担架时,可利用门板、椅子、梯子等制作简单担架运送。7、眼睛受伤急救发生眼伤后,可做如下急救处理:(1)轻度眼伤如眼进异物,可叫现场同伴翻开眼皮用干净手绢、纱布将异物拨出。如眼中溅进化学物质,要及时用水冲洗。(2)严重眼伤时,可让伤者仰躺,施救者设法支撑其头部,并尽可能使其保持静止不动,千万不要试图拔出插入眼中的异物。(3)见到眼球鼓出或从眼球脱出的东西,不可把它推回眼内,这样做十分危险,可能会把能恢复的伤眼弄坏。(4)立即用消毒纱布盖上,如没有纱布可用刚洗过的新毛巾覆盖伤眼,再缠上布条,缠时不可用力,以不压及伤眼为原则。做出上述处理后,立即送医院再做进一步的治疗。8、脊柱骨折急救脊柱骨俗称背脊骨,包括颈椎、胸椎、腰椎等。对于脊柱骨折伤员如果现场急救处理不当,容易增加痛苦,造成不可挽救的后果。特别是背部被物体打击后,均有脊柱骨折的可能。对于脊柱骨折伤员,急救时可用木板、担架搬运,让伤员仰躺。无担架、木板需众人用手搬运,抢救者必须有一人双手托住伤者腰部,切不可单独一人用拉、拽的方法抢救伤者。否则,把受伤者的脊柱神经拉断,会造成下肢永久瘫痪的严重后果。三、急救医院(1)脑外伤:华山医院乌鲁木齐中路12号(2)骨折:市六医院宜山路600号(3)胸腔受伤:胸科医院淮海西路241号(4)触电伤害:长征医院凤阳路415号(5)烧伤、烫伤:瑞金医院瑞金二路197号四、政府和社会相关方联系电话政府和社会相关方联系电话序号地区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察局)建设安全监督站环境保护局市容环境卫生局防汛指挥办公室1上海市2长宁区3静安区4普陀区5黄浦区6377243l6329058l6虹口区7卢湾区8徐汇区9杨浦区10闸北区11浦东区5878008l12南汇区5802201l13奉贤区14闵行区649235l015松江区16金山区17嘉定区18青浦区19宝山区20崇明县596l1305市建委市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电话市建管办市安监局事故报告电话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火警电话119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救护电话120市安全生产监察局公安报警电话110市消防局报灾专线电话88199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煤气急修中心83777市卫生监督所电线电缆急修95598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来水公司急修95598市地震局市电话局急修112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劳动保护检测站市建筑机械检测中心

篇2:安全事故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三分局安全事故及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集团公司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在《工程局总体应急预案》的指导下,就安全事故及灾害的应急管理方面所作的具体规定,适用于三分局所属各项目部安全事故及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事故及灾害应急救援管理的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注健康,关爱生命;

(二)预防事故与应急救援相结合;

(三)依靠各级政府及地方安全监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

第二章?组织机构、应急预案

第四条?三分局安全生产委会是三分局安全事故及灾害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机构,在三分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指导各项目部安全事故及灾害的应急管理,协调重大事故及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三分局质安部(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安全事故及灾害应急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各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本单位(项目部)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人。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其它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密切配合。

第六条?各项目部应制定应急救援制度、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置应急救援设备,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并应制定本单位(项目部)安全事故及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章?事故及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

第七条?按事故及灾害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分为特别重大、特大、重大、一般四级。

(一)因事故及灾害死亡30人及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为特别重大事故和灾害。(I级)

(二)因事故及灾害死亡10-29人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500万元的为特大事故和灾害。(II级)

(三)因事故及灾害死亡3-9人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100万元的为重大事故和灾害。(III级)

(四)因事故及灾害死亡1-2人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的为一般事故和灾害。(IV级)

第八条?事故及灾害应急救援工作遵循分级响应原则,根据事故及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第九条?特别重大事故及灾害应急响应(I级、II级)

发生特大和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及灾害的场所,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工作。同时在1小时内报告三分局本部、监理、业主和地方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三分局在2小时内报告工程局。三分局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研究对策,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协调事故处理,同时在2小时内向属地国资委、安监局及电监会报告。

第十条?重大事故及灾害应急响应(III级)

发生重大事故及灾害的场所,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开展救援工作。同时,应在2小时内报告三分局本部、监理、业主和地方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三分局在6小时内报告工程局。三分局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决定处置办法,并在8小时内报告属地安监局、电监会、国资委。

第十一条?一般事故及灾害应急响应(IV级)

发生一般事故及灾害的场所,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开展救援工作。在4小时内上报三分局本部、监理、业主和地方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三分局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确定处置办法,并在8小时内报告工程局和属地安监局、电监会。

第十二条?应急响应结束

当应急措施使事故或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后,应急响应结束。

第四章?应急保障

第十三条?应急组织及人员

各项目部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明确职责和分工、应急疏散路线、抢救方案、与有关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员和联系电话。

第十四条?应急预防

各项目部应对生产施工项目进行安全检查、评估,确定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重点。

第十五条?应急物资及资金

各项目部要准备用于应对事故及灾害的医疗卫生、生活必需品等物资。并保证用于事故处理及灾害善后的资金投入。

第十六条?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项目部应开展应急救援宣传和培训教育,使员工正确认识生产施工中的危险因素,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七条?各项目部应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和设备,并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应急救援组织应具备现场救援救护技能,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保证在应急救援时能顺利开展工作。

第五章?后期处置

第十八条?善后处理

安全、工会、人劳、监察部门应深入细致地做好事故或灾害善后处理工作。对事故及灾害伤亡人员及家属应按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项目部应做好灾害防治和消除环境污染等工作。

第十九条?调查与总结

各项目部应在事故或灾害后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召开总结会议,分析事故或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研究恢复重建工作。

第二十条?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应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正确把握舆论的导向作用。三分局在接到重大事故和典型事故报告后,及时在三分局内通报。

第二十一条?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事故或灾害性质、原因、过程、责任分析、防范措施等。

第六章?责任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奖励

各项目部应对在事故和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三分局对在重特大及以上事故或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责任追究

对在安全事故及灾害救援工作中失职或玩忽职守的有关人员,按照三分局和工程局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各项目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详细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三分局质安部负责解释。

篇3: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理制度

为强化本项目安全管理水平,对突发安全事故进行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减轻受伤职工的受伤害程度,减少现场财产损失,为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供条件,特制定本制度。

1根据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对施工作业过程中作业场所首先应进行危害辨识,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并报公司质量安全部备案。

2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

2.1应急指挥负责人、小组成员的职责及出现险情和事故后的联系方式。

2.2按照事故的类别规定向公司汇报,并制定与外部机构的联系、报警与联络步骤。

2.3抢救伤员、排除险情和保护现场的措施、方法及要求。

2.4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急救抢险设备、器材和医药,以及日常的检查维护措施。

2.5制定抢险急救培训和演习的计划。

2.6对预案所涉及的活动做好记录。

3建立以施工员、安全员、机管员、材料员、技术员为骨干的事故应急救援小组,预先确定抢救指挥负责人和小组名单,配备必要地急救设备,并进行现场急救抢险知识培训和演习。

4项目经理是所辖施工现场事故救险和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根据预案的要求在资金投入上保证急救抢险设备、器材和医药的需求,在人员安排上满足现场急救的需求。

5事故发生后,第一目击者首先应立刻报告急救指挥负责人(必要时向外部机构求助和报警),由指挥负责人组织应急救援小组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或蔓延,减少财产损失。

6应就制定的事故救援预案向本单位全体职工进行宣告,明确出现事故后正确的报告和处理方法,更好地配合应急救援小组的救险工作。

7在事故得到控制、情况稳定后,各生产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或《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的要求对事故的情况进行上报、调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