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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地下车库深基坑施工应急预案

2024-07-15 阅读 9644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的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1组织机构与人员职责

1.1机构与职责

一旦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成立现场抢险领导小组。

上海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抢险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长:Z

副组长:Z

职责:研究、审批抢险方案;组织、协调各方抢险救援的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等;保持与上级领导机关的通讯联系,及时发布现场信息。

项目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及其人员组成

组长:Z

副组长:Z

下设:

通讯联络组组长:Z

技术支持组组长:Z

保卫组组长:Z

抢险抢修组组长:Z

医疗救护组组长:Z

后勤保障组组长:Z

应急组织的分工职责

组长职责:

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控制;

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记录做出安排;

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副组长(即现场管理者)职责:

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

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通讯联络组职责:

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负责应急工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技术支持组职责:

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预案和措施。

修补实施中的应急预案和措施。

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保卫组职责:

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岗。维持工地内抢险救护的正常运作。

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

抢险救援结束后,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明确解除指令。

抢险抢修组职责:

实施抢险抢修的应急预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

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医疗救治组职责:

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

后勤保障组职责:

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

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的物质及设备。

2机械物资准备

应急资源的准备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项目部应根据潜在事性质和后果分析,配备应急救援中所需的消防手段、救援机构和设备、交通工具、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物资。

主要应急机械设备储备表

序号材料.设备名称单位数量规格型号主要工作

性能指标存放处备注

3应急预案工作流程图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施工工艺的实际情况,认真的组织了对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特制定本项目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的应急措施,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现场操作人员应急能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和不良环境影响。其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程序见下图:

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程序图

末发生发生

4突发事件预防

为确保正常施工,预防突发时间以及某些想不到、不可抗拒的事件发生,事前有充足的技术措施准备、抢险物资的储备,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国家财产和经济损失,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和预防。

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及风险分析

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及复杂的地质情况,在辨识、分析评价施工中危险因素和风险的基础上,确定本工程重大危险因素是基坑坍塌、地基不均匀沉降引起附近建筑物倾斜、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在工地已采取机电管理、安全管理各种防范措施的基础上,还需要制定基坑坍塌和地基不均匀沉降引起附近建筑物倾斜的应急方案。

突发事件及风险预防措施:

从以上风险情况的分析看,如果不采取相应有效的预防措施,不仅给基坑施工造成大影响,而且对施工人员的安全造成威胁。

(1)深基础开挖前先采取井点降水,将水位降至开挖最深度以下1米,防止开挖时出水塌方。

(2)材料准备:开挖前准备足够优质木桩和脚手板,装土袋,以备护坡,为防止基础出水,准备4台抽水泵,随时应急。

(3)降雨量过大引起基坑坍塌的预防措施:

基坑的周边砌筑30cm高的防淹挡墙,作为通常情况下的挡水设施;配备足够数量的草包,紧急时对基坑周围施做围堰,防止地面水大量流入坑内。配备4台水泵(其中2台备用),用于排除井下积水。施工现场仓库配备足够数量的潜水泵、泥浆泵。及时获取天气信息,预先做好准备工作。在现场进行场面布置时,考虑适当加大明排系统的能力,并加强管理保持其畅通。

(4)基坑开挖过程中的监测及监控要求

配合有资质的监测单位,监测前编制系统的监测实施方案并报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进行监测。监测基准点设置3个,均设置在基坑边线30m以外,必须可靠、稳定和牢固。沉降和基坑围护桩顶位移测量采用全站仪进行,要求仪器精度符合基坑监测要求。监测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测的初始值,且不应少于两次,基坑开挖过程及基坑使用初期,每天监测2次,位移及变形稳定后每天监测1次,直至基础工程施工结束。特殊情况下加密监测。

特殊情况指以下情况

a.桩顶或围护桩的水平位移达到开挖深度的5‰;

b.桩顶或围护桩水平位移突然加大;

c.支撑梁引力突然增大或松弛;

(6)基坑周围采用一排搅拌桩形成止水帷幕挡水,坑内采用管井降水的方法处理地下水。

(7)应急资源分析

应急力量的组成及分布: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项目部成员。

应急设备、物资准备:现场灭火器、医疗设备充足,药品齐全,各施工小分队配有对讲机。

上级救援机构: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地方可用的主要应急资源是救护车。

5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预案的启动时机:

当桩顶或围护桩顶的水平位移大于开挖上深度的5‰时、或桩顶、围护桩顶水平位移突然加大、或支撑梁体应力突然增大或松弛、或支撑拉力超过设计拉力时,突降大雨或暴雨,铁道一侧的土有可能出现裂缝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现场管理人员根据出现的险情或有可能出现的险情,迅速逐级上报,次序为现场、办公室、抢险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由安全员收集、记录、整理紧急情况信息并向小组及时传递,由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支持紧急情况处理会议,协调、派遣和统一指挥所有车辆、设备、人员、物资等实施紧急抢救和向上级汇报。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大小情况来定,如果事故特别小,根据上级指示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直接进行处理,如果事故较大或施工单位处理不了则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请示,请求启动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仍不能进行处理,则由建设单位的质安室向建委或政府部门请示启动上一级救援预案。

人员伤亡

(1)值班电话,实行昼夜值班制,项目部值班时间和人员如下:ZZ****

(2)紧急情况发生后,现场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由现场的项目部最高级别负责人指挥,在3分钟内电话通报值班室,主要说明紧急情况性质、地点、发生时间、有无伤亡、是否需要派救护车、消防车或警力支援到现场实施抢救,如需可直接拨打120、110等求救电话。

(3)值班人员在接到紧急情况报告后必须在2分钟内将情况报告到紧急情况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小组组长组织讨论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发出如何进行现场处置的指令。分派人员车辆等到现场进行抢救、警戒、疏散和保护现场等。由综合部在30分钟内以小组名义打电话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遇到紧急情况,全体职工应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主动积极地投身到紧急情况的处理中去。各种设备、车辆、器材、物资等应统一调遣,各类人员必须坚决无条件服从组长或副组长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诿、阻碍紧急情况的处理。

(5)在整个施工阶段要从人员、设备、材料和制度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一旦遇到险情能迅速投入抢险工作。

(6)对于雨季施工,要及时了解天气信息遇到暴雨天气要委派专人值班,掌握施工现场情况并及时汇报。

6应急预案(围护位移、邻建倾斜)

(1)接警与通知:深基坑施工发生安全事故以后,项目部必须立即报告到公司安监部,安监部在了解事故准确位置、事故性质、死伤人数及其它有关情况后,立即报告公司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全过程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

(2)指挥与控制:

基坑开挖引起地面不均匀沉降,引起围护位移、附近建筑物的倾斜

当发现附近建筑物倾斜到警戒值的1%时或沉降速度达到0.01mm/d时,采取的措施为:

a.立即停止基坑开挖,加强基坑支护,措施为增加钢支撑,钢支撑间距加密1m;情况较差时,先采用Φ609钢管临时立柱进行支顶,间距为1.0m。

b.地面加强措施为在基坑周边5.0m范围内采用注浆(或锚钉墙)进行加固土体,土体加固深度为7.0m。地面注浆材料采用快速水泥浆(外加剂)面加钢板网,注浆压力0.5~1.0Mpa,

c.邀请有关专家或加固研究所共同制定建筑物的纠偏方案并组织实施

突降大雨或暴雨时,立即起动备用水泵抽水,排水方向主要为场边雨水管道,并安排专人不间断观察基坑的稳定情况。

紧急救援的原则

以确保人员的安全为第一,其次是控制材料的损失。紧急救援关键是速度,因为大多数坍塌死亡是窒息死亡,因此,救援时间就是生命。此外要培养施工人员正确的处险意识、凡发现险情要立刻使用事故报警系统进行通报,紧急救援响应者必须是紧急工作组成员,其他人员应该撤离至安全区域,并服从紧急工作组成员的指挥。

急救知识与技术

鉴于深基坑坍塌事故所造成的伤害主要是机械性窒息引起呼吸功能衰竭和颅脑损伤所致中枢神经系统功能衰竭,因此紧急工作组成员必须熟练掌握止血包扎、骨折固定、伤员搬运及心肺复苏等急救知识与技术等。

(3)通讯

项目部必须将110、120、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企业应急领导组织成员手机号码、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工地抢险指挥及安全员应熟知这些号码。

(4)警戒与治安

安全保卫小组应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5)人群疏散与安置

疏散人员工作要有秩序的服从指挥人员的疏导要求进行疏散,做到不惊慌失措,勿混乱、拥挤,减少人员伤亡。

(6)建立公共信息关系

项目部办公室为项目部各信息收集和发布的组织机构。

办公室届时将起到项目部的媒体的作用,对事故的处理、控制、进展、升级等情况进行信息收集,并对事故轻重情况进行删减,有针对性定期和不定期的向外界和内部如实的报道,向内部报道主要是项目部内部各工区、集团公司的报道等,外部报道主要是向有关市政管线公司、监理、设计等单位的报道。

(7)现场恢复

充分辨识恢复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当安全隐患彻底清除,方可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8)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公司和项目部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审,针对施工的变化及预案中暴露的缺陷,不断更新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

7土方.基坑变形.堵漏等紧急预案

7.1土方开挖应急措施

(1)基坑开挖时严格遵循分层分块的开挖原则,并确保基坑围护养护时间至少达到28天,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2)降水保证基坑最终的降水水位达到设计要求。

(3)土方开挖时,根据基坑围护的设计要求及时浇捣砼垫层,缩短基坑暴露时间。

(4)严格控制挖土速度,以避免基坑过快暴露。

(5)对基坑坑底不同标高分界处进行放坡,坡度为1:2.5.

(6)现场准备充足的塑料薄膜,应对基坑边坡及裂缝处(除修补边)及时覆盖,防止雨水等渗入。

7.2基坑变形预防措施

(1)现场准备充足的降水设备,逢连续降雨或一次降雨量过大时,对坑内及坑外进行不间断降水,并派专人负责场内排水通道的畅通,加强地下水位观测的频率,解决因地下水造成的各类隐患。

(2)施工期间将重点加强对东、侧何杨支线铁路处围护体系的监护,土方开挖阶段若遇基坑变形突变,应立即停止土方开挖,并根据实际变形情况,必要时进行坑内回土,或采取609钢管支撑,防止围护体系变形的进一步增加,同时在坑外采取跟踪压密注浆或旋喷桩等的紧急措施,注浆期间应加强对周边环境的同步监测,与监测单位沟通信息,防止因注浆而引起的负面影响产生。

(3)材料准备:快硬水泥、水玻璃、水泵、夹板、609钢管、槽钢(储放在仓库)等。

(4)人员准备:挖土施工阶段,必须在24小时准备一支10人的抢险队伍,以便随时应对发生的特殊情况。

7.3防渗、漏水的措施

7.3.1围护基坑渗、漏水处理

(1)在基坑开挖前,现场必须配备注浆用的抢险材料。

(2)本工程围护体设计为钻孔排桩及三轴搅拌桩止水帷幕。施工过程中要从严控制质量,避免渗漏发生。

(3)通常的渗漏是止水帷幕局部渗水,这种情况我们将边开挖边采用快速水泥进行堵漏,保证开挖面上无渗水发生。必要时在墙后施工高压旋转喷桩进行防渗处理。

(4)如发现有渗、漏水,立即用快硬水泥和夹板制模堵水。

(5)对已经涌入基坑集水坑的水应用水泵及时抽出。在渗漏处打入注浆孔,进行注快硬水泥或水玻璃浆止水。

7.3.2结构外墙渗、漏水处理

(1)、使用材料

a、上隧牌TZS水溶性聚氨酯堵漏剂(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防水材料厂产);

b、双鹤牌快干快硬水泥(上海洋泾水泥厂产)、油麻丝及塑料管等辅助材料。

(2)、上隧牌TZS水溶性聚氨酯堵漏剂材料特点

a、TZS水溶性聚氨酯由甲苯二异氰(TDI)和ZS型三羟基水溶性聚氨酯进行化学合成的高分子化合物。属单液型注浆材料,无需加入其他促进剂、固化剂。

b、浆液遇水后会自行分散、乳化,立即进行聚合反应。

C、聚合后的固体有良好的延伸性、弹性及抗渗性,在水中永久保持原形,并具有耐低温性。

d、浆液遇水后发泡膨胀,膨胀率可通过配方进行调整,发泡体积增大为2~5倍。

(3)堵漏施工工序

a、将渗水部位清理干净,确保混凝土表面无泥土、杂物等,并凿成V型槽,深约5公分(二块连续墙接口部位渗水,深度应为7公分左右);

b、槽内放置油麻丝,厚度约2公分,同时预埋注浆塑料管,间距约为30公分;

C、使用快干快硬水泥将V型槽抹平;d、使用手动泵将堵漏剂由下至上依次从塑料管中压入槽内,即可止水;

e、工程完工后切除外露塑料管。

7.4围护基坑加固预案

(1)根据观测资料如发现墙体变形较大的情况后,布置609钢管进行基坑短边对撑,围檩用20aH型钢,对撑时对609钢管进行增加预应力措施,预应力的增加荷载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与设计、业主、监理共同协商后确定。

(2)准备麻袋以便在应急时采用麻袋装土或沙在围护边垫麻袋包,堆包大小长×宽×高:5m×8m×2m。

7.5监测数据异常预案

监测数据作为施工安全的直接指标,如出现异常,应引起高度重视,视具体情况采取不同预案或边施工边分析原因,或先停工后分析原因。

7.6暴雨后的施工预案

本工程基坑暴露期间,如出现暴雨,将对基坑产生影响。

(1)暴雨后首先疏散基坑顶的积水。

(2)基坑内及时排水。

(3)暴雨期间保持围护的监测,发现异常按预案处理。

信息化施工。围护结构内每6~10m设置一根测斜管监测水平位移,在施工过程中对支撑轴力和坑底隆起等进行监测,及时将环境监测报表等资料提交现场监护。

7.8坑底流沙

当出现轻微流沙现象,加大抽水速度,将坑内地下水位降至开挖面以下1m。降水是防治流沙的最有效的办法。

7.9管涌

采用增加开启降水井点,加大抽水速度的方式,降低动水压力。在合理的工作程序下,基坑开挖应加快进度,让基坑暴露的时间缩短,减少因开挖产生的沉降变形量。同时加快砼垫层及底板的浇筑。

附表、附图

1、工程形象进度计划表

2、周围环境及中原一村邻边管线图

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塔吊布置图)

4、原自然地面标高测量图

5、围护桩、工程桩施工流程示意图

5、深井及轻型井点降水平面图

6、深井降水井剖面示意图

7、深井降水井剖面示意图

8、深井降水剖面图、滤网示意图

9、基坑内排水示意图(1)

10、基坑内排水示意图(2)

11、土方车车道平面布置图

12、挖土剖面示意图

13、盆式挖土示意图

14、栈桥及支撑平面布置图

15、基坑围护及传力带牛腿部位设置图

篇2:深基坑支护施工技术管理规定

深基坑工程具有技术难度高,风险大的特点。厦门市地质条件复杂,地面建筑和地下设施密集,若处理不当,极易酿成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为保证深基坑工程顺利进行,确保基坑周边建(构)筑物、道路和市政管线不受破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

1.1本规定所称“深基坑”系指开挖深度超过4米(含4米)的基坑,或开挖深度少于4米,但有淤泥等软土层的基坑。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开挖、基坑支护、地下水控制、基坑回填、基坑周边环境保护等内容。

1.2与深基坑工程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各个环节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完成,深基坑工程的勘察、设计与施工应严格遵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

1.3深基坑支护设计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支护设计的单位必须是经过市建

设主管部门批准认定并允许从事岩土工程设计的特征单位。

1.4深基坑支护工程必须由至少两个设计单位提出支护设计方案,并由建设单位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专家组名单应报市建设主管部门审定,具体支护方案由建设主管部门会同专家组审查后确定,未经专家论证并报送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深基坑支护工程不得组织招投标。

1.5深基坑工程施工(包括基坑支护施工、土方开挖、基坑抽排水)及深基础工程施工应由一个施工单位统一总承包,不得肢解。地下室结构施工及基坑回填也宜由该施工单位承包。

1.6深基坑工程必须纳入岩土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整个施工过程均应在严格的监理之下进行。

1.7深基坑工程应采用信息施工法,设计、施工、监理人员应及时了解和分析监测信息,对可能出现的险情应有充分的预见、周密的防范和应急的后备措施。

1.8深基坑工程的支护构件和支撑构件(含锚杆等)均不得超越红线,必须超越红线时应征得相邻地块业主的同意。

1.9建设单位应为勘察、设计单位开展工作提供相关条件,特别应提供邻近建(构)筑物的结构特征、基础类型、尺寸、埋深及与基坑的相关距离和高度,以及基坑周边道路和市政管线的有关资料。

1.10建设单位宜对深基坑工程办理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和附加第三者责任险,以减少工程风险损失。

二、深基坑工程勘察

2.1建设单位应委托勘察单位进行深基坑工程的专项勘察工作,勘察单位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出勘察方案,并提请建设、设计、监理、监督等单位共同审定。

2.2主体结构设计单位应就深基坑工程的特点,对工程地质勘察的内容提出具体的要求,特别应强调做好基坑开挖范围(包括离开开挖边线3倍于基坑深度范围内)的暗沟、暗滨、暗河道、古墓和地下人防工程等的勘察,并要求提供其准确位置及范围。支护设计单位若认为勘察报告不能满足设计需要,应提出补充勘察要求。

2.3勘察报告须严格按国家规范及福建省标DBJ13-07-91进行编写,特别要对基坑周边的岩土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对土层必须准确提供各周边分层土实际的C、Φ值,并注明其试验方法,不能以场地勘察资料中所提供的宠统值代替。

2.4勘察单位必须做好勘察报告提交后的服务工作,参加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的讨论和研究,并及时进行必要的补充勘察工作。

三、深基坑工程设计

3.1深基坑工程设计应根据场地条件、地质条件和施工条件进行多方案比较,选取最佳设计方案,以求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方便施工和缩短工期。

3.2深基坑工程设计除必须保证基坑本身在暴露期间的安全外,还必须保证邻近建(构)筑物、道路和市政管线的安全。支护设计必须考虑地面附加荷载、地表水、地下水和邻近建(构)筑物的影响等不利因素。

3.3设计单位必须编制详细完整的支护结构设计计算书,应保证支护结构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及安全度,对支护结构周边土体要进行整体稳定性验算,并应提供不同挖土深度时支护结构的变形和顶点位移计算数值。

3.4当采用锚杆作为支护结构的弹性支承时,宜先进行必要的现场锚杆抗拔试验,取得可靠的数据,如条件不具备时,可根据在施工时实际张拉获得的数据来修正原设计。

3.5设计单位必须编制详细、完整的支护结构设计施工图,应包括:设计总说明、总平面布置图、监测元件预留(埋)平面(竖向)布置图、支护结构大样图(配筋图)、支撑系统结构大样图(配筋图)、连接节点大样图、基坑开挖剖面图、降(止、排)水设计图。

3.5.1设计总说明除应有一般结构设计说明外,还应着重说明①施工程序及施工要求;②监测要点;③基坑失稳预警指标(变位、沉降、隆起、倾斜、应力、裂缝);④对周围建(构)筑物、道路和市政管线的影响及保护措施;⑤基坑周边堆载限值;⑥基坑暴露时限。

3.5.2总平面布置图应准确表示①地下室轮廓和开挖轮廓线;②围护结构、支撑系统、止水帷幕、排水沟及抽水井的平面布置;③基坑周围建(构)筑物的轮廓线和层数,基坑周边道路和市政管线的平线位置。

3.5.3监测元件的预留(埋)平面(竖向)布置图应表示不同测试元件的图例及其在平面和竖向的位置,其布置密度和间距应满足进行数据动态分析的要求。

3.5.4基坑开挖剖面图应表示所剖到断面的标高、排水沟、放坡、管线、止水帷幕、支护构件、支撑构件和离开开挖边线3倍于基坑深度范围内的道路、市政管线、建(构)筑物及其基础。

3.6设计单位要切实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并深入施工现场,当发现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相符时,应会同建设、勘察、施工、监理和监测单位研究解决,必要时应提出补充勘察要求和修改设计。

四、深基坑工程施工

4.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并根据勘察报告和设计图纸的要求,预先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

4.2施工方案除具有常规内容外,还应特别强调①执行设计总说明中所规定的施工程序的技术措施;②土方开挖及运输方案;③控制地面堆载、地表水、地下水的措施;④对邻近建(构)筑物、道路及市政管线的保护(观测)措施;⑤应急抢险措施。

4.3施工方案须经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会审通过后才能实施,经会审确定的施工方案不得随意改变。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按规定程序报审,并报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4.4施工单位应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强化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和验收。

4.5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或观测数据接近设计预警指标时,必须及时报告建设、监理单位,发现险情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严防恶性事故的发生。

4.6深基坑开挖后应及时浇灌垫层混凝土和修建地下结构,地下结构施工完毕,应抓紧进行基坑回填,禁止基坑超期暴露。

4.7相邻深基坑工程同时施工时,必须统一考虑工程施工时的相互影响,确保双方支护结构及邻近建(构)筑物、道路和市政管线的安全。

4.8深基坑工程在施工和暴露期间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时,必须立即向市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五、监理与监测

5.1深基坑工程应进行全过程监理,宜委托承担主体结构工程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5.2监理单位必须认真审查勘察、设计、施工及监测单位提供的技术文件,检查和监督设计、施工、监测方案的实施,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会同建设、勘察、设计、监测单位研究处理。

5.3深基坑工程必须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监测,监测单位应为具有岩土工程监测资质的单位。当支护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具有岩土工程监测资质时,宜由该单位监测。

5.4监测单位应根据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在施工前编制出安全可靠的监测方案,监测方案须经建设、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共同审定。

5.5施工前监测单位必须会同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对邻近建(构)筑物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并记录拍照,对可能发生争议的基坑四邻,建设单位应预先委托房屋鉴定和公证部门进行鉴定和公证。

5.6深基坑工程监测内容包括对①支护结构;②周边环境;③土体状态变化;④地下水位变化;⑤土层孔隙水压力变化等方面的综合监测。[HJ*2]

5.6.1支护结构监测的主要内容有①支护结构变形及顶部位移监测;②支护结构沉降监测;③支护结构和支撑结构应力监测等。

5.6.2周边环境监测的主要内容有①离开开挖边线3倍于基坑深度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的沉降、倾斜和裂缝的监测;②邻近基坑的道路和市政管线的沉降与变形监测。

5.7深基坑工程监测应贯穿工程的全过程。支护结构监测时限与基坑暴露时限相同,周边环境监测时限应在监测方案中确定,一般应延长至基坑回填后18个月。

5.8在连续大雨和台风季节及地下水位涨落较大等非常时期,监测单位应加密观测,出现险情时应连续观测。

5.9监测单位应及时向建设、监理单位提交每次监测资料,在监测数据达到设计预警指标和出现险情时必须立即向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发出警报。

篇3: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

1.1本规定为了在建筑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中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基坑边坡稳定、基坑周边建筑物、道路及地下设施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施工深基坑施工。

2?引用标准

施工过程中的深基坑支护工作要严格执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定义

3.1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槽)或深度未超过5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

4?职责

4.1施工单位:

4.1.1、应针对土质的类别、基坑的深度、地下水位、施工季节、周围环境、拟采用的施工机具来确定开挖方案。

4.1.2、开挖基坑(槽)设计深度如比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深时,应采用边坡支撑加固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动态观测。

4.1.3、根据基坑的深度、土质的特性和周围环境确定对基坑的支护方案。

4.1.4、根据选定的基坑支护方案进行设计和验算。

4.1.5、根据所采用的开挖方案编制操作程序和规程。

4.1.6、绘制施工图;制定回填方案。

4.1.7、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深基坑作业必须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4.1.8、对于结构复杂、危险性较大、特性较多的特殊工程,不仅要按照上述要求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4.1.9、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基坑边沿设置安全可靠的围挡措施,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夜晚设立红灯警示。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即《安全标志》(GB2894-1996)。

4.1.10、施工单位在对深基坑作业时必须严格遵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二十八条、三十条等相关法规及规范要求组织施工,施工企业还需编制出深基坑工程可能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2监理单位:

4.2.1、监理单位负责相关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的许可审批工作及作业全过程各项安全措施的检查确认和督促落实。

4.2.2、对违章行为进行制止,情节严重的停工整改,待达到安全标准要求后方可复工。按要求签发动土作业许可证。

4.2.3、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必须及时上报安全质量监督站。

4.3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根据支护结构的极限状态、承载力极限状态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照《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密切配合施工单位对结构及土体的变形进行认真计算,在设计方案中给施工单位安全施工以必要的建议。

4.4勘察单位:

勘察单位根据主体结构的初勘阶段成果对基坑支护提出支护方案的建议,勘察点的深度以满足支护结构设计要求深度为宜。认真查明地下水的性质,并对地下水可能影响周边环境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供设计人员参考。

5深基坑(槽)施工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5.1基坑土方施工时不论是土方开挖还是土方回填必须根据《JGJ59-99》安全检查表要求遵守以下规定:

5.1.1、机械挖填土

5.1.1.1、参加机械挖土的人员必须遵守所使用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前必须要有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机械的各种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司机要持证上岗。

5.1.1.2、土方开挖的顺序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或根据现场技术技术人员交底要求,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并且应该做好排水措施。

5.1.1.3、使用机械挖土前,要先发出信号,配合机械挖土的人员,在坑、槽内作业时要按规定坡度顺序作业,任何人不得进入挖土作业的范围内。

5.1.1.4、装土时,任何人不能停留在装土车下。

5.1.1.5、在有支撑的沟坑中使用机械挖土时,必须注意不得使机械破坏支撑。

5.1.2、人工开挖基(槽)坑

5.1.2.1、人工挖土时,作业人员必须按施工员的要求进行放坡或支撑防护,作业人员的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5米,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米,严禁掏洞和从下向上拓宽沟槽,以免发生塌方事故;

5.1.2.2、施工中要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沟内,以免边坡塌方;

5.1.2.3、在深坑、深井内开挖时,要保持坑、井内通风良好,并且注意对有毒气体的检查工作,遇有可疑情况,应该立即停止作业并且报告上级处理;

5.1.2.4、开挖过程中,作业人员要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化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现象,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坑上或槽上并报告施工员,待经过处理稳妥后方可继续进行开挖;

5.1.2.5、作业人员上下沟坑应先挖好阶梯或设钢(木)爬梯,不得从上跳下或踩踏土壁及其支撑上下;

5.1.2.6、在软土和膨胀土地区开挖时,要有特殊的开挖方法,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施工员的指挥和布置,切勿私自作主,冒险蛮干,以免发生事故。

5.1.3、基坑(槽)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5.1.3.1、挖土方应从上而下分层进行,两人操作间距大于2.5米,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5.1.3.2、开挖坑(槽)、沟深度超过1.5米时,一定要按土质和挖的深度按规定进行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如果既未放坡,也不加可靠支撑,不得施工;

5.1.3.3、坑(槽)、沟边1米内不得堆土、堆料和停放机械。1米以外堆土,其高度不宜超过1.5米。坑(槽)、沟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危险时必须采用加固措施;

5.1.3.4、挖土方不得在石头的边坡下或贴近未加固的危险楼房基底下进行。操作时应随时注意上方土壤的变动情况,如有裂纹或部分塌落应及时放坡或加固;

5.1.3.5、作业人员上下沟、坑(槽)应预先搭设稳固的安全阶梯,避免上下时发生坠落;

5.1.3.6、开挖深度超过2米的沟、坑(槽)、边沿处,必须设两道1.2米高牢固的防护栏杆和悬挂危险标志,并在夜间挂红色标志灯,任何人严禁在深坑(槽)、悬壁、陡坡下面休息;

5.1.3.7、在雨季挖土方时,必须排水通畅,并应特别注意边坡的稳定。下大雨时应暂停土方施工;

5.1.3.8、夜间挖土方时,应尽量安排在地形平坦、施工干扰较少和运输道路通畅的地段、施工场地应有足够的照明;

5.1.3.9、人工挖大孔径桩及打底桩施工前,必须制定防坠人、落物、防坍塌、防人员窒息等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5.1.3.10、机械开挖后边坡一般较陡,应用人工加以整修,达到设计要求后再进行其它作业;

5.1.3.11、土方施工中,施工技术人员要经常注意边坡是否有裂缝、滑坡现象,一旦发现,应立即停止,待处理和加固好后才能进行施工。

5.2临边防护遵守以下规定

?5.2.1、为保护基坑周边行人及操作者的安全,基坑周边必须设置不低于1.2米高的固定防护栏杆(水平杆不少于2道)另加一周踢脚板即可。

5.2.2、作业人员上下沟、坑(槽)应预先搭设稳固的安全阶梯,并且设置不低于1米的扶手,两侧立面用立网封严下设挡脚板。

5.3坑边支护易采用的方法

?5.3.1、单排桩支护:A、排桩时可密打支护;B、排桩时可疏打在支摸浇灌砼墙板支护。

?5.3.2、地下连续墙支护。

5.3.3、水泥土墙支护(可防渗、隔渗)

5.4坑边荷载规定

5.4.1、基坑周边的堆载不得超过支护结构设计时所考虑的允许附加荷载,并且保证好安全距离。

5.4.2、大型机械设备严禁停置于坑边。

5.5排水措施规定

?5.5.1、一般采用明排水的方法;

5.5.2、深基坑施工必须用坑外降水法,以确保施工安全。

5.5.3、深基础施工在城市或城乡结合部还应该注意临近建筑物的安全严防造成临近建筑物的沉降或垮塌。

5.6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控

5.6.1、基坑在开挖或挖好以后的全程必须设置专人监控。

5.6.2、专业监控人员对坡加固情况,边坡稳定情况,周围建筑物及市政上下水管道、道路进行变形监测,每昼夜用仪器观测不少于4次。

5.6.3、施工中应经常检查支撑的变形情况,如发现支撑有松动、变形、位移等现象,应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5.6.4、每一次观测点的观测记录必须连续,而且派专人巡视,一旦发现异常情况马上汇报工地负责人,施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应急处理方案。

6监督和检查

质量监督站负责对深基坑工程进行巡视检查;监理单位负责日常性检查;专业施工承包单位通过专项检查等方式对现场的作业行为进行自检自查,发现违章立即制止。如果出现重大违章或突发险情,施工承包单位必须立即停工并且于相关人员或单位联系在取的科学合理的方案后进行整改,待问解决后方可恢复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