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0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
(4)《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5)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年第1号令)
(6)《贵州省公路建设项目高危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
(7)乐坝公路第一合同段招标文件
(8)?乐坝公路第一合同段施工设计图
2、编制原则
2.1、严格遵循《S309线镇宁县乐纪至坝草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之规定,充分体现业主的要求。
2.2、严格遵守施工合同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等,并严格履行安全承诺。
2.3、遵守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遵循国家和交通部关于质量、安全生产规定,坚持对施工过程严密监控、动静结合、科学管理,做到技术方案可靠,施工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施工安全。
2.4、总结本单位多年来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教训,结合本合同段特点和施工内容,积极采用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办法,确保项目管理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
2.5、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强化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使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处,为本合同段施工的顺利、高效进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工程概况及安全防护五个重点
本合同段起自乐纪小学门口,经岜仙、姜那、六马、阳论、板阳,止于那马沟,里程桩号为K0+000-K28+080,全长28.08公里。主要工程包括中桥1座,涵洞71座,路基土石方1024904立方(其中挖土石方892728立方),路基防护浆砌片石和片石混凝土等超过100000立方。路基工程主要为土石方开挖和路基填筑,以及路基防护等。
三、施工安全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艾学明为组长,匡尚志(安全总监)、总工唐志华为副组长的安全施工领导小组,安全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艾学明(项目经理)
常务副组长:匡尚志(安全总监)
副?组?长:唐志华(总工)
王保国(一工区)
周正华(二工区)
王志平(三工区)
组员:李王燕钱海刘志郑星杨安杨洪王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由王燕负责日常工作,联系人为王燕,电话
四、深基坑安全施工方案
1、总体施工方案
结合现场场施工条件,及实际情况,以及根据施工进度,每个基坑单独及时围护及必要的坑壁支撑。
2、施工工艺
1)、工艺流程
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沿灰线切出槽边轮廓线→分层、分块开挖→修整坑避→清底→结构物施工→基坑回填。
2)、操作工艺
(1)采用分层、分块的开挖方式,使开挖空间尺寸能最大限度地限制坑壁土体的变形和坑周土体的位移与沉降。开挖顺序上满足对称开挖、均衡开挖的原则,使基坑受力均衡。
(2)机械开挖时,要配合少量人工清土,将机械挖不到的地方运到机械作业半径内,由机械运走。机械开挖在接近槽底时,用水准仪控制标高,预留20~30cm土层人工开挖,以防止超挖。
五、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
1、安全目标
1)、杜绝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2)、杜绝多人重伤事故;
3)、杜绝坍塌事故的发生;
4)、杜绝重大水灾、火灾事故;
5)、杜绝易燃易爆物品爆炸事故;
6)、消灭违章指挥,消灭违章作业,消灭惯性事故;
7)、员工负伤率控制在0.3%以下,重伤率控制在0.05%以下。
2、安全保证措施
根据本工程特点、环境情况及工期要求,在确保安全、经济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场量测进行监控,并以指导施工,严格施工程序。
1)、施工现场安全控制
在施工现场险要位置设置安全标志,悬挂醒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宣传标语牌,项目部不定期组织检查安全宣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理,消除麻痹松懈思想。
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施工机具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不得穿拖鞋和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项目部由安全部门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设专职安全员巡视检查,若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勒令停职检查反省。
2)、加强安全教育
(1)对进场工人做好入场培训工作,并做好培训记录,不让任何一个未经安全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
(2)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下达任务的同时,必须有书面的安全注意事项及要求,并由项目安全检查员进行监督实施。
(3)施工操作人员进场时,由项目部组织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由项目部结合工程特点进行专业安全培训。
3)、持证上岗和防护用品检查
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悬挂安全网,操作人员带安全帽,使用小型机械机具必须配置相应的劳保用品,专业安全员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勒令停止施工。进行电焊作业时,佩戴安全防护罩,安全防护手套,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程执行;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加强机械设备管理
各种机械设备的使用应由专人负责,重要工序施工前,要结合工作特点编制安全措施,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作记录。
5)、加强用电管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严格执行采用“三相五线制”,机电设备,小型机具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接零、接电、漏电保护。所有用电装置、机电设备应由专人负责,定期维护。施工现场机械必须设置保护开关及触电保护器。
6)、事故隐患的控制
按照施工安全技术规程、规定、标准制定各工序的安全技术交底,并贯彻执行。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作业,安全员是安全的执法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当生产施工与安全发生冲突时,必须服从安全需要。
做好安全动员,使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确保不使用不合格设施,不通过不合格过程,不放过不安全行为。
对已经发生的事故隐患进行及时整改达到规范要求,并组织检查验收,对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罚。
六、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
深基坑土方施工应有专项设计方案,并根据设计方案和地质报告编制适用于本工程的施工方案,本工程设计基底标高最深达4m,地质报告中的结论是本工程土质属于回填土、可塑或硬塑状粘土,土体稳定性较差,需按不小于1:1放坡系数进行放坡,因设备基础施工周期长,为确保工程施工及人身安全,按照施工规范相关规定,本工程必须采取达到安全保障要求标准的支护及支撑等防护措施。
1、在开挖基坑前要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留出边坡,边坡坡度要符合相关规定。
2、土方开挖时,应会同有关单位对附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进行检查和鉴定,对可能受开挖和降水影响的邻近建(构)筑物、管线,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整个施工期间,加强监测其沉降和位移、开裂等情况,发现问题应与设计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处理。
相邻基坑深浅不等时,一般应按先深后浅的顺序施工,否则应分析后施工的深坑对先施工的浅坑可能产生的危害,并应采取必须的保护措施。
3、基坑开挖工程应验算边坡或基坑的稳定性,并注意由于土体内应力场变化和淤泥土的塑性流动而导致周围土体向基坑开挖方向位移,使基坑邻近建筑物等产生相应的位移和下沉。验算时应考虑地面堆载、地表积水和邻近建筑物的影响等不利因素,决定是否需要支护,选择合理的支护形式。在基坑开挖期间应加强监测。
4、挖土时要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异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土石滚落现象时,要及时进行支撑或改缓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边坡的变化。
5、基坑防护:基坑较深处,为保证施工人员安全,在基坑周围搭设Φ48mm钢管防护栏杆1200mm高,立杆间距2000mm,埋入地下800mm,横杆间距600mm,防护栏杆刷黑黄相间的油漆两度。基坑上下设置爬梯,以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和正常施工。
6、在基坑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和安全标志外,靠近道路附近的夜间还要设红灯示警。
7、在坑边堆放弃土、材料和移动施工机械,要与坑边保持一定距离,当土质良好时,要距坑边1.5m以外,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
8、上下坑沟应先挖好阶梯或设木梯,不应踩踏土壁及其支撑上下。
9、人工清底时两人操作间距要保持2m以上,并要自上而下按规定方向逐层挖掘清理,严禁采用掏洞的挖掘方法作业。进入基坑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和使用劳保用品。
10、挖土施工安全要求:
(1)在斜坡上方弃土时,应保持挖土边坡的稳定。弃土堆应连续设置,其顶面应向外倾斜,以防山坡水流流入挖方场地。但坡度陡于1/5或在软土地区,禁止在挖土上侧弃土。在挖方下侧弃土时,要将弃土堆表面整平,并向外倾斜,弃土表面应低于挖方场地的设计标高,或在弃土堆与挖方场地间设置排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挖方场地。
(2)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进行,并随时做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泄水,且不应再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积水。
(3)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挖方,土坡坡度要根据工程地质和挖土坡高度,结合当地同类土体的稳定坡度值确定。
(4)在滑坡地段挖方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开挖过程中如发现滑坡迹象(如裂缝、滑动等)时,应暂停施工,必要时,所有人员和机械要撤至安全地点,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2)遵循先整治后开挖的施工顺序,在开挖时,须遵循由上到下的开挖顺序,严禁先切除坡脚。
3)不宜雨季施工,同时不应破坏挖方上坡的自然植被,并实现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设施。
4)施工前先了解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地形、地貌及润滑迹象情况,并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
5)抗滑挡土墙要尽量在旱季施工,基槽开挖应分段跳槽进行,并加设支撑;开挖一段就要将挡土墙做好一段。
11.基坑(槽)和管沟施工安全要求:
(1)基坑(槽)底部的开挖宽度,除基础底部宽度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排水设施和支撑结构的宽度。
(2)基坑(槽)、管沟的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施工中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沟内,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坏。
雨季施工或基坑(槽)、管沟挖好后不能及时进行下一工序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150~300mm厚的土层暂时不挖,待下一工序开始前再挖除。
采用机械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一层用人工清理,其厚度应根据施工机械确定。
(3)管沟底部开挖宽度(右支撑者伟撑板间的净宽),除管道结构宽度外,应增加工作面宽度。
(4)深基坑或雨季施工的浅基坑的边坡开挖以后,必须随即采取护坡措施,以免边坡坍塌或滑移。护坡方法视土质条件、施工季节、工期长短等情况,可采用塑料布和聚丙烯编织物等不透水薄膜加以覆盖、砂袋护坡、碎石铺砌、喷抹水泥砂浆、铁丝网水泥浆抹面等,并应防止地表水或渗漏水冲刷边坡。
(5)基坑深度大于5m且无地下水时,如现场条件许可且较为经济、合理时,可将坑壁坡度适当放缓,或可采取台阶式的放坡形式,并在坡顶和台阶处宜加设宽1m以上的平台。
(6)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和分层开挖深度。当接近地下水位时,应先完成标高最低处的挖方,以便于在该处集中排水。
(7)基坑(槽)或管沟需设置坑壁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等情况进行选择和设计。支撑必须牢固可靠,确保施工安全。
(8)交叉作业防护,各工种进行上下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上层高度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否则,设置安全防护层。
七、深基坑施工危险源辨识
序号危险源类别预?防?措?施
1车辆伤害卡车现场倒车派专人指挥,严禁超载,严禁疲劳、酒后驾车,车辆停驶要熄火。
2触电施工用电按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并要严格执行;无证电工不得上岗;挖到不明电缆及时上报处理;严禁私拉私接电线;电动工具的绝缘性能要保持良好;动力设备严格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电器线路经要常检查。
3高处坠物基坑顶部严禁堆土及材料,并在四周设防护栏杆。
5机械伤害机械使用要规范并要经常检查;机械维修时要拉闸;机械使用要配备必要的安全装置。
6坍塌做好基坑底部及顶部的排水沟、截水沟;定期对支护、边坡进行监控、测量;按要求做好临边防护及隔离措施;按要求设置人员上下通道;做好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
八、深基坑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8.1人员组织安排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及安全总监为副组长,成员包括技术科、安质科、物资质、设备科、财务科、计划科、试验室等各部室室主管以及作业队队长为组员的防洪抗汛领导组,负责项目经理部防洪抗汛工作的组织协调
8.2物资储备情况
物资部门准备足够的防雨防洪及抢险物资,包括防雨篷布2000m2,支垫枕木200根、草袋1500个、污水泵5台,搭设钢筋棚4个,现场备用120kw发电机4台,以备停电时能满足现场抢险应急需要。
8.3雨季施工措施
1)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取得最新气象信息,做好各项预防工作。
2)防洪抗汛领导小组每周组织两次例行检查,发现存在隐患立即处理。气象预报有降雨时加强巡视。
3)建立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有人值班,发现问题随时联系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抢险防汛队人员固定,遇有险情可快速就位。各种抢险物资、设备严禁挪用,加强日常检查及保养工作,保证随时均处于良好状态。
5)雨季深基坑施工处理
(1)深基坑开挖过程中随挖随设置基坑周边排水沟及集水井,坑内积水经沉淀后沿水沟流入降水井,用泵抽出。
(2)深基坑集水井每施工段设置2个,间距约15m。
(3)深基坑顶部设置截水明沟,断面尺寸0.3m×0.2m,自北向南引至场地周边既有灌溉沟。
6)加强对输电线路进行巡视,定期检查工程用电及生活用电,检查绝缘性能及接地保护措施,发现问题立即改正。
7)配电箱、开关柜必须绝缘良好,有自动漏电保护开关,严防触电及短路事故发生。
8)各种电缆、电线严禁就地拉接,必须架空设置,避免漏电伤人。
8.4安全管理
1)施工便道铺设砂砾石并碾压密实,保证机械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
2)施工场地进行全面封闭,派专人对围挡及场地进行清洁。
3)施工现场大门内侧设通长洗车台,运土车辆保证车轮干净,车辆密闭改造防止露泥浆,拉土适中才能上路。
4)各施工用电器、各种配电盘及线路要有严密的防雨、绝缘接地措施,管线布置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定期检查.大型变压器用电设备等配备避雷设施。
5)施工人员雨天施工,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具,上下基坑扶梯,有安全、防滑设施。遇有大雨、大风天气,停止高空作业。
6)分段施工底板时,在施工段靠土方侧备好土袋,如有雨,及时筑堰,防止泥浆灌入底板。雨后及时检测模板脱模剂、积水等。
7)大雨时深基坑侧严禁停放各种大型设备。
九、安全用电管理
1)建立临时用电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履行签字手续,确保用电安全。
3)电安全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直至落实完成。每天由经理部电工组织各协作队电工进行现场巡视,发现安全用电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研究解决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
4)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
5)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定期地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上岗。
十、事故应急抢险
应急抢险领导小组
组长:艾学明(项目经理)
常务副组长:匡尚志(安全总监)
副?组?长:唐志华(总工)
王保国(一工区)
周正华(二工区)
王志平(三工区)
组员:李王燕钱海刘志郑星杨安杨洪王威
根据施工经验,深基坑施工时应重点预防以下几种险情:
11.1发生坍塌事故的应急预案
11.1.1深基坑坍塌原因
(1)汛期雨水较多,基坑外围防水效果差造成雨水注入或与污水管线渗漏,引起未固化的松软失去自稳能力,导致坍塌事故的发生。
(2)在施工过程中,地层中的水囊突然引起涌水涌砂,未及时进行处理导致坍塌事故的发生。
(3)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在施工中不按照施工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作业造成的坍塌。
(4)支护未按施工工艺或要求步骤进行,施工人员野蛮进行施工,造成土体扰动,支护失去自稳能力引起坍塌。
11.1.2目的
为了对施工过程中突发的坍塌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控制和实施抢救,防止事故影响蔓延,最大限度降低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1.1.3抢险小组工作开展
现场备齐木材、钢材、砂袋、止水材料以备抢险急用。发生突发事故时,应急抢险小组成员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调查研究情况并提出抢救方案。
11.1.4预防措施
①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②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安全标语和安全警示标志,提示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③深基坑口边部四周截水沟进行加宽,检查是否有漏水处,发现有水渗入及时处理。
④加强安全工作的管理及施工人员的技术管理,严格按照技术交底、安全交底进行施工,严禁违章作业,坚决杜绝有施工人员违章作业的安全事故。
⑤基坑顶部与挖掘机行走范围留有1米以上宽的护道。
⑥基坑四壁或基底有地下水渗漏,在基坑底部四周设排水沟及集水井,沉淀后强排至站场排水沟。
⑦距深基坑顶部0.5米设排水沟,防止泥浆或雨水流入开挖完毕的基坑。
11.1.5应急方法
①发生伤亡事故后,首先由现场指挥人员组织作业人员对受伤害者进行抢救,并立即报告经理部或应急小组值班人员。项目部组织人员全力抢救,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用现场自行急救专用车将伤员送往医院。
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要迅速撤离与事故处理无关的人员及群众,安全员要对现场进行隔离、保护,对现场进行勘察并画出草图,记录事故经过。
③项目经理部在抢救伤员的同时,应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与抢救人员联系,掌握最新情况便于事故处理。
④施工现场应急联系电话:
11.2发生水害事故的应急预案
11.2.1目的
为了对雨季施工过程中突发的水害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控制和实施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最大限度降低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1.2.2预防措施
①所有防雨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的各项要求、规定进行落实。
②施工现场操作人员进场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③针对地质情况及排水情况,作业前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及降、排水措施,确保基坑的稳定及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并做好记录。
④准备足量雨期施工的防雨材料、抽水机具和必要的遮雨设施。
⑤地势较低处禁止作为钢筋加工存放地,禁止作为临建场地。
⑥现场存放的水泥、钢筋、支座、锚具、模板应防水、防潮,存放时底下应采用方木或混凝土预制块垫高,上面苫盖防雨布,防止雨淋或锈蚀。
⑦砂、石料进场验收时严格控制好含泥量,并在砂石料存放场四周挖设排水沟。
⑧汛期加强对用电设备的管理监督,一旦有大雨,及时断电。
11.2.3应急方法
①及时将总电闸关闭,避免施工现场用电设施带电被雨水浸泡。
②有人员伤亡的,现场施工负责人在第一时间迅速通知应急抢险小组,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及时用现场自行急救车将伤员送往医院,并逐级上报。
③现场施工负责人立即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排险。
④维护好事故发生地点,外人不得擅自进入。
⑤施工现场应急联系电话:
篇2:建筑工程基坑监测施工一般规定
1、下列基坑工程应实施监测:
1)、开挖深度大于或等于5m的基坑工程;
2)、开挖深度小于5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
3)、其他需要监测的基坑工程。
2、基坑工程实施前监测单位应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需经建设单位、基坑支护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认可,必要时还需与基坑周边环境涉及的有关管理单位协调一致后方可实施。
3、基坑工程监测应包括施工企业现场监测和第三方专业单位监测。专业单位监测应由建设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施工企业现场监测的监测对象和技术要求应在专项施工方案中明确。
4、基坑监测应综合考虑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周边环境条件、施工方案等因素,制订合理的监测方案,精心组织和实施监测。
5、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应包括支护结构、地下水状况、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周边建筑、周边管线及设施、周边重要的道路及其他应监测的对象;技术要求主要包括监测项目、测点位置、监测频率和监测报警值等。
6、监测单位应严格按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当基坑工程设计或施工有重大变更时,监测单位应与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研究并及时调整监测方案。
7、监测单位应及时处理、分析监测数据,并将监测结果和评价及时反馈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当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时必须立即通报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
8、基坑工程施工期间不得损坏监测设施。
9、基坑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进行巡视检查。基坑工程巡视检查宜包括以下内容:
、支护结构
1)支护结构成型质量;
2)冠梁、围檩、支撑有无裂缝出现;
3)支撑、立柱有无较大变形;
4)止水帷幕有无开裂、渗漏;
5)墙后土体有无裂缝、沉陷及滑移;
6)基坑有无涌土、流砂、管涌。
、施工工况
1)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
2)基坑开挖分段长度、分层厚度及支锚设置是否与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一致,有无超长、超深开挖;
3)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排放状况是否正常,基坑降水、回灌设施是否运转正常;
4)基坑周边地面有无超载。
、基坑周边环境
1)地下管道有无破损、泄露情况;
2)周边建(构)筑物有无新增裂缝出现;
3)周边道路(地面)有无裂缝、沉陷;
4)邻近基坑及建(构)筑物的施工变化情况。
、监测设施
1)基准点、监测点完好状况;
2)监测元件的完好及保护情况;
3)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
10、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加强监测,提高监测频率,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报告监测结果:
1)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
2)监测数据变化较大或者速率加快;
3)存在勘察未发现的不良地质;
4)超深、超长开挖或未及时加撑等违反设计工况施工;
5)基坑及周边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市政管道出现泄漏;
6)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大或超过设计限值;
7)支护结构出现开裂;
8)周边地面突发较大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
9)邻近的建(构)筑物突发较大沉降、不均匀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
10)基坑底部、坡体或支护结构出现管涌、渗漏或流沙等现象;
11)基坑工程发生事故后重新组织施工;
12)出现其他影响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异常情况。
11、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报警,并实时跟踪监测,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的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
1)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的累计值;
2)基坑支护结构或周边土体的位移值突然明显变大或基坑出现渗漏、流沙、管涌、隆起、陷落或较严重的渗漏等;
3)基坑支护结构的支撑或锚杆体系出现过大变形、压屈、断裂、松弛或拔出的迹象;
4)周边建(构)筑物的结构部分、周边地面出现危害结构的变形裂缝或较严重的突发裂缝;
5)根据当地工程经验判断,出现其他必须进行危险报警的情况。
篇3:基坑开挖支护施工安全技术规定
1一般规定
1.1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支护结构、挖土、降水、环境保护、监测等内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符合规定的要求,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1.2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的开挖深度超过7m或者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或者深度虽未超过7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较复杂及工程影响重大时,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应委托市建委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或者经认可的其它评审委员会评审,经论证在技术经济上切实可行后方可施行,评审后的实施方案应报相关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1.3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施工应当根据设计文件的技术要求,结合工程实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编制除规定内容外,还应当包括环境保护措施、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1.4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勘察前对基坑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现状,以及同期施工的相邻建设工程施工情况进行调查,调查资料应及时提供给设计、施工、监测单位。
1.5前期的调查范围以基坑边线起,基坑开挖深度3倍的范围内。邻近地铁、隧道工程或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1.6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在施工前,应当邀集设计、施工、监理、市政、公用、供电、通讯、监测等有关单位,介绍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可能产生的影响,征询相关单位意见。对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作进一步检查,对可能发生争议的部位拍照或摄像,布设记号,并作好记录。
1.7对受影响可能发生争议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与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协议,并应当委托房屋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应当提出建筑物、构筑物可承受外界影响的结论意见。
1.8建设工程相邻有多项建设工程相继施工时,各建设单位要采取措施,共同作好协调、配合工作,避免对相邻建设工程的影响和损失。后施工工程的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相邻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专家共同参加的会议作审定。
1.9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应当按规定进行审批,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不得随意更改。确需修改时,应当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并征得原设计单位认可。
1.10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履行安全技术管理程序,按照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并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监控。施工现场应当按深基坑设计、施工要求配备应急抢险器材和人员。
1.11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防范爆破危险、预防火灾、保护环境,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基坑开挖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工程的施工,严禁基坑长时间暴露。
1.12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监测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地下水位的监测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工程监测单位承担。并根据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应包含监测方法、监测内容、监测频率、监测预警值、监测报警值等内容,方案经审核后方可实施。
1.13监测记录填写应规范,监测数据应准确,并及时计算整理,提出合理意见,经审核后报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工程结束,监测单位应当及时向委托方提交监测报告。
1.14监测单位应当及时向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通报监测分析情况,提出合理意见。监测采集数据已达报警界限时,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各方采取措施。
1.15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施工所使用的材料规格、型号、性能、相关参数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1.16基坑开挖应建立基坑开挖申请及审批制度,未经审批或审批未通过的工程严禁进行基坑开挖施工。
2围护结构
2.1深基坑围护结构形式的选择应根据基坑的开挖深度、土质情况、周边环境保护等级等因素综合确定,合理确定基坑的保护等级。
2.2围护结构施工前应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建筑物制定监护方案,并通过下列措施控制周围环境的沉降:
1采用注浆加固等有挤土效应的围护结构时,应制定合理的施工流程,或打设应力消散孔,以减少挤土效应。
2可能造成周围环境沉降的围护结构,应合理划分围护结构施工段长度,并配合其它加固措施,以控制周围环境沉降。
2.3搅拌桩类围护结构深度、断面尺寸、强度、刚度、抗渗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2.4搅拌桩类围护结构应连续施工,对水泥掺入量和水泥土搅拌均匀性应有控制措施,桩与桩的搭接时间不应大于24小时。若因时间过长无法搭接,须经设计单位同意后,采取局部补桩或注浆加固措施,以保证围护结构安全。
2.5不同围护结构连接处应有设计认可的补强和防渗措施,在围护结构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缺陷,应尽量在基坑开挖前采取有效措施将问题消除,避免将这些问题和隐患带到基坑开挖阶段。
2.6围护结构施工完毕后,应继续观测围护结构周围需保护建筑物和管线沉降及围护结构自身沉降情况。
3地下连续墙
3.1施工前必须对弃土和废泥浆的处理方法及其位置,路线等进行计划,并报告有关部门批准。
3.2地下墙周围地基必须能够经受机械的震动和压力,必须采取简易混凝土路面,若地基软弱,应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简易道路的宽度一般不宜小于7m。
3.3在泥浆搅拌、钢筋加工挖槽作业等场地,场地内的道路、材料堆放地等处,应设照明设备。泥浆搅拌,钢筋笼加工和挖槽作业区的照明度必须70勒克司以上,其它场地为20勒克司以上。
3.4导墙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开挖导沟前,应筑好各种排水设施。
2土层渗漏水大时,应在沟槽中央挖集水坑用泵排水,以保持基槽干燥,严禁在浸泡水中挖土。
3对有碍施工的雨水及旧污水管道,必须进行封堵,杜绝漏水。
4在粉砂地层挖导沟时,若发生塌落或泥沙上涌情况,应在导沟中每隔2~3m挖集水坑,并放入透水混凝土管,用潜水泵抽管内的水排出。
5采用机械开挖导沟时,人员应在机械的回转半径以外,如必须在回转半径内工作时,必须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机上机下人员应随时联系。
6土层松散,表土挖开后侧壁不能垂直矗立时,沟槽不宜开得太长,一般10m左右并立即进行基础施工。
7遇到资料上未标明的地下管线,必须立即停止挖土,处理后再继续施工。
8导墙上的开挖段,应设置防护措施严防人或物坠入。
3.5挖槽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停放挖槽机的地面必须平整且稳定性要好,挖槽机应附带纠偏装置,并做到边挖槽边纠偏,确保槽壁垂直度。
2挖槽机的布置既要考虑机具稳定性,又不影响导墙和周围地基的稳定性。
3挖槽机的起重臂宜采用65o~70o左右的倾角,挖槽过程中,除修正挖槽中心之外,起重臂只允许作回转动作,不得有仰俯动作。
4当出现槽壁坍塌迹象时,必须先将挖槽机具提出地面。
5上述情况出现后,可用优质土或掺加水泥等掺和料的回填土回填,坍塌处重新挖槽。
6挖槽机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其操作规定可参照起重机械的有关安全规程执行;。
7若中途因故停止挖槽则应将挖槽斗提出地面。
8应经常检查挖槽机刃宽度,如有磨损及时修补。
9若遇地下障碍物,最好采用临时挡土措施将其清除后再进行挖槽作业。
10挖槽结束后,应尽快浇筑水下混凝土,缩短沟槽的放置时间。
11挖掘成槽后,必须及时在槽口加盖或设置安全标志。
3.6钢筋笼制作与吊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下连续墙钢筋笼整体抬吊应有专项施工方案,钢筋笼吊点布置应合理,吊点部位和整体刚度应有加强措施,钢筋笼强度和刚度应满足整体起吊时受力和抗变形要求。
2钢筋笼加工场地宜设置在运输进场及钢筋笼吊入位置均较方便的位置。钢筋笼加工设备必须由专人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为防止吊装变形,桁架和吊点处应采用电焊100%加固,其它纵横钢筋的交接点,必须满足50%点焊,焊点要均匀、饱满、牢固,临时绑扎的镀锌铁丝,应在钢筋笼成型后全部拆除。
5起吊钢筋笼应采用与钢筋笼宽度相等的吊架(用H型钢或工字钢等制作),起重机钢索必须与吊架牢固连接。
6开始起吊前还必须检查起吊架的钢索长度,使之能够水平的吊起钢筋笼再转成垂直状态。
7在钢筋笼的头部及中部二处同时起吊,必须注意钢筋笼的下端不得在地面上拖引,为配合起吊,减小钢筋笼晃动幅度,避免碰撞其它物件,应在钢筋笼下端系上冷风绳以人力操控。
8钢筋笼需要分段吊入槽段时,要注意不得使钢筋笼产生变形,将下层钢筋笼临时搁在导墙上,然后用纵横两个方向的经纬仪测量上段钢筋笼,在正确的位置上将上下钢筋笼连接起来。
9钢筋笼进入槽内时,吊点中心必须和槽段中心对准,然后慢慢下降,必须注意不要因起重臂的摆动及风力而使钢筋笼引起横向摆动。
10如果钢筋笼不能顺利的插入槽内,应该重新吊出,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严禁强行插入。
11在钢筋笼上贴有泡沫苯乙烯塑料等预埋件时,一定要扎牢固。
12在大型钢筋笼的正式吊放前,必须进行一次试起吊,翻转与载运练习。
13当风力大于六级时,停止起吊作业。
3.7混凝土浇注应符合下列要求:
1浇灌混凝土必须使用导管,导管在使用前要检查是否变形,接头螺栓的损耗程度和焊缝是否脱落等,使用后应及时冲洗干净。
2导管连接要牢固,必须做到完全水密防止漏水,其结构形式应在提长导管时不得碰到钢筋。
3浇灌混凝土时,导管的底端埋入深度必须在2m以上,一般最大不超过6m。
4当导管内混凝土不易流出时,将导管上下运动,但运动范围不得超过30cm不允许导管作横向运动。
5漏斗里溢出的混凝土,应全部铲进漏斗或弃至墙外。
6浇灌时混凝土运输车进出频繁,应设专职指挥,驾驶员应听从指挥。
7水下砼浇注时,应采取措施确砼保连续供应,砼浇灌最大间隔时间不宜大于30分钟,以便控制砼施工冷缝的产生。
3.8锁口管插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使用前,必须对其强度部位检查,保证强度。
2锁口管用起重机吊放,起吊工具必须确保安全,不得在地面上拖拉锁口管,不得使锁口管发生变形。
3吊放时应紧贴单元槽段的端部和对准导管的中心,保持锁口管垂直并缓慢的插入槽内,必须使锁口管底端完全插入槽底。
4如发现锁口管插入时倾斜,应拔出插头,如原因是槽壁弯曲,必须对槽壁进行修正后再插入。
3.9锁口管拔出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可使用起重机,锁口管不能拔出时,可利用液压千斤顶的垫座,使用安全系数大的拔管工具予以拔出。
2锁口管的拔出,在混凝土浇灌完成之后,根据混凝土的硬化程度,依次适当的拔动,不得影响地下墙的强度和接头砼的形状。
3在拔出时,必须每隔一定时间(约30分钟)将锁口管向上提拔30~50cm,使锁口管和混凝土脱离。
3.10泥浆作业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泥浆搅拌设施和泥浆池的上部必须设置顶盖,搅拌时要将四周围起来。
2泥浆泵使用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泥浆泵接线木盖要密封;
2)应时刻注意泥浆泵在泥浆槽(池)内的位置,泥浆液面上升时,必须提前提升泥浆泵;
3)从泥浆槽内提升降落泥浆泵,必须2个人配合操作,并应事先切断电源。
3安装储浆槽(池)和泥浆设备的基础必须牢固。
4要定期对泥浆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
5振动刷的振荡器基础以及机壳和电缆的绝缘性。
6离心器在运行时严禁打开盖板窥视。
7泥浆槽(池)上的直道板要钉横木条,基础设以铁丝网帛的直道板。
4型钢水泥土搅拌墙(SMW工法)
4.1施工前,必须认真清除地上和地下障碍物,为确保墙体精度,施工场地应平整夯实,必要时铺上铁板。
4.2为确保结构内净空及内衬墙厚度,SMW围护墙可根据基坑开挖深度适当外放,外方尺寸应经过设计认可。
4.3为了确保SMW工法H型钢质量,必须对SMW工法H型钢进行外观检查,严禁变形扭曲严重的、外表有明显裂纹的、锈蚀磨损严重的、规格和型号不符合设计要求的H型钢在SMW围护结构中使用。
4.4搅拌机架应有垂直和水平检测设施,并用经纬仪加水平尺校核。搅拌机架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1/400。
4.5开挖导向沟后固定定位型钢,在定位型钢上按设计桩位设置H型钢定位卡,定位卡必须准确水平、牢固。
4.6严格控制水泥浆配比,确保水泥土搅拌墙墙体强度和防渗性能等重要参数,如无可靠的计量装置则实行水泥量总量和每幅用量(通过水泥浆比重)双控,水泥浆比重应随时抽查。
4.7为确保水泥土强度和其加固的均匀性,应对水泥浆的拌制过程、注浆泵的压力、流量、钻头下沉提升速度和转速、高压气体的压力和气流量的参数进行合理有效控制。
4.8当搅拌机压浆搅拌结束应即移位,及时插入H型钢。经纬仪定位保持垂直,对准定位卡,靠H型钢自重下放入孔,如不到标高可用加压和振动到位,只能提升重插,以满足H型钢的平直度(指轴线偏差和垂直度)要求。
4.9当H型钢到达设计标高,应吊住固定,至水泥土结硬,才可撤除定位卡。当H型钢到位后,应及时清除置换出的多余水泥土。
4.10因H型钢平整度偏差大,造成与钢围囹间隙大小不一时,为使钢围囹和围护结构均匀受力,应及时采用钢板、超早强细石砼等材料将缝隙嵌填。
4.11SMW工法型钢采用分段连接的,其接头焊接质量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接头的位置的设置应经设计认可。接头应尽量避开开挖面位置,设置在受力较小处,且相邻两根H型钢接头不要设置在同一断面上。
4.12相邻桩的施工间隔不得超过十二小时,相互搭接宽度应大于20cm。施工中出现的施工缝或冷缝则在外侧做1~2幅素桩,素桩与围护桩搭接厚度约10cm左右,同时,应经设计认可。
4.13H型钢拔桩时,应对液压缸体作全面检查,缸盖和钢体架应联成整体,防止液压缸突然卸压后缸盖滑落。
4.14对周围环境有变形控制要求的,H型钢回收起拔后所留空隙,应用水泥砂浆及时压注充填。
5降排水
5.1坑内井点降水应在开挖前20天进行,降水深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并不得少于坑底以下1m。
5.2降水期间应按照设计要求布置水位观测孔,对基坑内外的地下水位变化及邻近的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的沉降进行监控,当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的变形速度或变形量超过警戒值时,可用回灌水或隔水法等来控制降水对周围环境的有害影响。
5.3必须在开挖前准备好排水设施,以保证开挖后开挖面不浸水,基坑周边必须有防止地面水流入的措施;同时必须查明并排除基坑开挖范围的贮水体、废旧水管等内的积水。
5.4当基坑以下有承压水时,必须采取坑底地基加固或降低承压水等必要的治理措施,降承压水。
5.5降低承压水水头,可以防止基坑底部土体隆起或突涌事故的发生,确保基坑开挖施工时基坑和周围环境的安全,降压井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抽水试验,以验证其实际降水头效果。基坑开挖过程中,应按承压水降水设计要求进行降水,控制承压水头高度,做到按需降水,避免过降造成周围环境沉降。
6开挖
6.1基坑开挖时应遵循“分层开挖、先撑后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其挖土方法和支撑顺序应与设计工况相一致。
6.2对面积较大的基坑,土方宜采用分区、对称开挖和分区安装支撑的施工方法,应充分重视控制基坑变形,尽量加快支撑施工进程,减少基坑在无支撑情况下的暴露时间。
6.3严格控制土方开挖相邻区的土体高差(高差一般不大于2m),临时土坡在粘性土层中可采用1:1.5(垂直:水平),长时间留设的土坡坡度控制在1:2以下,并应对坡面采用钢筋砼进行硬化,设置必要的降排水设施,防止土坡水土流失,基坑开挖较深时,应防止挖土过快、边坡过陡,造成卸载过速而引起土体失稳、基底涌土、桩身倾斜等严重后果。
6.4若是混凝土支撑,在进行下层土方开挖前,上层支撑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认可的强度。
6.5除支护设计允许外,挖土机械和车辆不得直接在支撑上行走操作,严禁挖土机械碰撞支撑、立柱、工程桩、围护墙和井点管。
6.6机械挖土至坑底标高以上20cm左右的土方应采用人工修土,以保证原状土的完好,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应清除浮土,经验槽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6.7认真做好基坑降水及明排水工作,确保基坑干燥,加快施工进度,坑内可采用明沟、盲沟和集水井排水,基坑周围的地面排水沟必须保持畅通,并设15cm~20cm高的防水墙,防止坑内排出的水和地面雨水倒流、回渗坑内。
6.8基坑边不宜堆置土方或其它设备和材料,以尽量减少地面荷载。
6.9基坑开挖过程中应加强对围护结构的检查工作,发现有渗漏现象应及时封堵。
6.10加强基坑及周边地下管线的监测工作,土方、支撑、降水等施工应服从统一指挥,做好信息化施工,并根据监测信息及时调整施工方案。
6.11当采用逆作法施工时,基坑支护体系必须与主体结构设计相匹配,确保主体结构在施工期间的围护变形、不均匀沉降满足设计要求。
6.12基坑开挖前对开挖基坑四周设置合格可靠的安全栏杆和配置标准的登高设置,严禁登高设施搭设在钢支撑上,基坑四周设围挡栏杆,并绑扎绿色密目网围护。
7钢支撑
1钢支撑材料设备进场应认真做好进场检查验收工作,对检验合格的材料设备应编号登记,不合格材料设备不得使用。
2钢支撑材料断面、壁厚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管段外观表面平直、无严重锈蚀、扭曲变形现象。法兰平整、垂直,螺孔无损伤,活络端完整、无损,管壁拼缝焊缝饱满、完整。
3根据工程所处环境特点和钢支撑布置形式应合理选择钢支撑的吊装设备。施工前应做好设备进场、安装、调试等工作。
4基坑施工时应按先撑后挖的原则,宜先中间后两边,对称安装钢支撑。
5为了保护环境及减少围护墙的变形,每根支撑宜在挖土后24小时内安装完毕。
6凡需焊接部位,必须按规范严格执行。焊缝必须满焊,宽度、高度满足设计要求,焊缝表面均匀,不准有气孔、夹渣、裂缝、肉瘤等现象。基坑内多工种立体同时作业时,应密切配合,互相联系,以确保安全生产。
7钢支撑应力施加系统必须完好。油泵、千斤顶、压力表等必须经过检测标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8施加应力应考虑气温变化对钢支撑应力的影响,施加应力宜选择在气温较低的时间段进行。
9施加应力应做到分级加荷,每级持荷5分钟左右。
10在重要部位的支撑端部,设置复加应力装置应根据监测信息及时调整支撑应力。
11采用钢围檩时,安装前应在围护墙上设置竖向牛腿,钢围檩与围护墙间的安装间隙应采用C30级配以上的早强细石混凝土填实。
12钢支撑上不得有超过设计要求的负重,不宜搭设任何增加荷载的支撑架体。
13钢支撑上严禁施工人员行走。
8支护结构拆除
8.1主体地下结构施工中,在分层拆除支撑与围檩前,主体结构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并按设计要求完成传力构造的施工。对于主体地下结构有错层、楼板局部缺失等特殊部位,应按设计要求完成换撑施工。
8.2当采用爆破法拆除混凝土支撑时,宜先将支撑端部与围檩交接处的混凝土凿除,以避免支撑爆破时的冲击波通过围檩和围护结构直接传至坑外。
8.3支撑拆除应先拆联系杆件,后拆主要受力杆件。
8.4在拆除支撑施工同时,也应加强对围护结构、地下主体结构、周围环境的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施工方案。
8.5在拔除SMW工法型钢时应注意对周围建筑物、地下管线等重要构筑物的保护。若附近有重要建筑物或地下管线时,应对拔出后H型钢的空洞内注入水泥浆,使土体密实,以减少对确保周围建筑物或地下管线的影响。
8.6钢支撑应按程序进行拆除,当应力消除前,钢支撑上不得留有作业人员。当应力消除后,切割和清除螺栓时应用起重机吊挂钢支撑端头。
9盖挖法施工
9.1盖挖法施工所需的钢结构盖板必须经过钢结构专业设计,满足刚度强度、稳定性要求,形成标准化、定型化、工厂化生产的产品。在出厂和运输入工地现场前必须经过工厂质量部门和专门人员进行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到施工现场使用,并留有书面记录资料备案。
9.2在基坑第一道混凝土支撑上部架设H型钢,由两根工字钢双拼而形成箱形钢梁时,必须经过精确的测量放样,计算好左右盖板和前后盖板相交点的位置,应与箱形钢梁承载点一致。
9.3铺设盖板时,必须采用四角起吊的方式,每一个起吊点起重索具必须确保挂设牢固。
9.4安放盖板时,起重作业人员必须站立在安全的位置,穿着防滑鞋。
9.5盖板与盖板之间的接缝必须整齐,拼缝一致,所有凹槽之间的螺栓必须连接紧固。为了确保社会车辆和施工车辆通行安全,所有盖板之间缝隙必须采用焊接固定,使所有盖板连为一体。并定期检查焊接点是否脱焊,连接螺栓是否脱落、松动。每副连接螺栓应弹簧垫片和钢垫片。
9.6移除盖板进行挖土或其他作业时,必须做好四周临边防护措施,围护栏杆的材质应符合基坑临边围护的要求,立杆与盖板连接牢固。临边围护四周挂设警示牌和警示灯。
9.7盖挖施工开挖过程中,钢支撑需分段吊入基坑内,然后拼接。每根钢管支撑的配置按总长度的不同配用一端固定段及一端活络段或两端活络段,在两支承点间,中间段最多不宜超过2节。钢管支撑安装前应先在围护结构墙或围檩上安装支承牛腿(也可在支承端板上焊接支承件)。钢支撑应采用两点吊装,起重索具必须正确安装。
9.8基坑内钢管支撑安装完毕后,其端面与围护墙面或围檩侧面应平行,及时检查各节点的连接状况,经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加预应力。
9.9钢管支撑连接螺栓必须全数连接牢固,,钢支撑两端应有可靠的支托或吊挂措施。
9.10钢支撑吊装就位时,必须保证两端偏心块全为下偏心。钢支撑的中间支点受力必须可靠。
9.11在盖板下部挖土和安装钢支撑的,必须确保充足的照明。
9.12对盖挖法的钢结构盖板,钢梁必须加强日常检查,并进行维护。
9.13通行社会车辆的盖板应确保表面防滑肋和防滑胶质表面完好
9.14地下空间照明应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