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深基坑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深基坑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024-07-13 阅读 3037

一、工程概况

幸福港湾尚品居土石方、基坑支护及地基与基础工程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与兴业路交汇处,基坑西南侧和东北侧分别与西乡大道和兴业路相邻,此两条市政道路分布有燃气管、电力缆线、通讯光缆、给水管、雨水管、排洪厢涵等,埋深1.0m~2.3m。幸福港湾尚品居设三层地下室,±0.00相当于绝对标高+4.60米,基坑开挖周长约522米,地下室结构底板顶标高为绝对标高-9.10米,考虑0.65米厚的底板及0.1米厚的垫层,基坑开挖深度约12.7-13.50米。根据周边条件,基坑安全等级为一级,设计使用年限为两年。

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国标JGJ59-99、以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要求,加强领导,建立安全监督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定不移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形成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体系,施工现场做到:“一管”、“二定”、“三检查”、“四不放过”。

一管:设专职安全员管理安全。

二定: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三检查:定期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检查违章作业;检查冬雨季施工安全生产措施。

四不放过:麻痹思想不放过;事故苗头不放过;违章作业不放过;安全漏洞不放过。

保证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一)保证安全生产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

2、明确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明确安监员对安全生产具有一票否决权,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安监员有权决定停工整改。施工现场张贴安全生产制度及措施、标语,设立悬挂安全警告标志。开工前认真做好安全交底,各种安全措施手册做到人手一册。施工员在交待任务时必须有针对性的交待安全注意事项,班组长在分配任务时,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要同步进行;

?在安排各种生产活动的同时,教育职工正确使用“三宝”来提高自我表现保护能力,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新进场的工人进行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依照公司ISO程序文件的要求,特种作业工人必须持证上岗。

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构和安全检查制度,由项目经理亲自抓安全生产,设1名专职安全检查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和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每周出一期安全生产墙报,及时报道当月安全生产情况,班组设兼职安全检查员,负责本班安全生产工作,公司每季度开展安全大检查,班组之间建立自检和交接检查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即使督促整改,对发现隐患及提出合理改进措施的有功人员视情况给予定期表彰奖励。

积极推行“全面安全管理”现代化的管理办法。全面安全管理就是运用全面质量管理,运用系统安全工程的原理改变传统的“事故管理”被动局面,达到杜绝事故的目的,根据工程特点和公司现状,重点消除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电击和机械伤害四种危险源,狠抓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3、现场设置专职安监员,负责以下工作:

⑴?施工现场巡视检查,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按期消除安全隐患;

⑵?检查电气线路开关和漏电保安装置是否都整齐有效;

⑶?检查脚手架、安全网是否牢固可靠,是否符合安全规格;

⑷?监督施工人员是否遵守操作规程,坚决制止违章作业;

⑸?检查夜间施工及场内道路的照明设施及防护设施;

⑹?按建设部的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八种表格和公司现场安全管理各种表格,要求及时同步填写安全资料归档,搞好安全生产内业管理。

4、定期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由技术负责人主持,施工科、质安科、技术科等项目管理人员参加,并即使作好交底记录。

5、每一分项工程作业前由施工员下达书面安全交底,班组成员全部学习理会后履行签字手续才能开始施工。

6、搅拌台、和灰台的进料口以及交叉通道搭设防护棚,严防高空坠物伤人。设备检修、清理必须“拉闸”,挂警牌。

7、出现安全事故及未遂事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消除安全隐患,处分责任人,吸取教训。

8、靠近通道的外架处用彩条布进行全封闭处理,以免施工时向外掉落施工垃圾以及灰尘,保护人员安全和现场环境卫生。

9、我司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教育,使施工人员熟悉的有关部分,并在施工中严格执行。

10、在施工前,必须落实好施工安全措施(如设安全警告牌、安全网等)后方可开工。

11、我司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专(兼)职安全员,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监察。

(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要点

1、施工机具安全防护

施工机具由专人操作,实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机械设备及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龙门吊设备要可靠接地。

㈠?木工锯台安全操作要点

⑴?操作前,仔细检查锯片是否有断尺和裂纹现象,并配好防护罩和保险装置。

⑵?锯台操作时,工人不与锯片站在同一直线上,防止木料弹出伤人。

⑶?操作人员送料时掌握用力,均匀前推,木料拿平,不摆动或抬高压低。

⑷?料到尽头,此时不得用手推按,以防锯伤手指,如由两人同时操作,下手应待木料出锯台后,方可拉接。

⑸?锯短料时,必须采用推杆送料。

⑹?如需锯大料,须设有水冷装置。

⑺?为防止手指误通过危险空间区域而造成伤害,在危险区域设置护手安全装置。

㈡?切断机工作要点

⑴?在正常运转的情况下方可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小于15cm,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⑵?切大钢筋时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一致,不任意拖拉,切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⑶?切断机房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短头和杂物,在钢筋摆动范围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三)?电焊机

电焊机设置地点做到防潮、防雨、防砸。一、二次线(电源、龙头)接线处要有齐全的防护罩,二次线要使用线鼻子,单独设开关,外壳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配线不得乱拉乱搭,焊把绝缘良好。两侧接线头接牢固,并安装可靠的防护罩。

2、钢筋制作安全技术措施

⑴?焊机必须接地,焊接导线及焊钳接导线处都可靠绝缘,保证操作工人安全。

⑵?焊工均执证上岗,施焊时须穿戴防护衣具,并在干木垫或其他绝缘垫上操作。操作时与焊机相互之间设置挡板,避免干扰和刺伤眼睛。

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理、倾倒,用编织袋或水泥袋装好,集中清运。

⑴?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帽必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正确使用安全帽并系紧帽带,不准把安全

3、施工用电安全要点

⑴?施工现场安全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

⑵?临时用电安全防护:

加强用电管理,安排专职电工值班,并配带标志,建立对现场线路、设施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配电线路按有关规定架设整齐,室内、外线路均与施工机具、车辆及行人保持最小安全距离,否则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配电系统采取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符合有关规定。各类配电、开关箱外壳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⑶?照明与动力分开,做到夜间工作有足够的照明,当动力出现故障,照明还亮,防止夜间施工人员坠落、绊倒造成伤亡。手持照明灯必须使用36V安全电压,危险场所使用24V安全电压;在特别潮湿场所,易导电地面,照明电压≤12V。

⑷?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超过25个,并设熔断电源为15A以上的熔断器保护。

⑸?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符合有关标准,范围的规定,不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5)安全用电制度

1、施工现场内不准架设裸导线,动力照明线路必须架设在木横担和绝缘子上,其垂直距离不得小于6M。

2、配电线路应规整,相序清楚,绑扎牢固,线路过墙、板应有保护管,严禁线路沿架管敷设固定。

3、所有电器设备应采用保护接零,保护接零的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保护接零线应使用多股铜线,严禁使用单股铝线,工作零线不得与保护零线混接在一起,保护零线上禁止加设开关和熔断保险。

4、凡三个及三个以上回路的配电箱、盘应装总开关,每个插座前应加设熔断保险,三相胶盖闸刀开关只能作断路开关使用,一般应装设漏电保安器进行总保护。

5、每台设备必须有独立的单机漏电保护器和熔断保险的装置。

6、施工现场的照明线路应使用绝缘子木横担固定,不准直接敷设在架管上,灯具应固定在不低于现场工作台2.5M以上并装设专用开关控制。

7、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均要有合格的(电流型漏电开关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协作时间不大于0.1S)漏电开关保护。

8、从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操作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经考核并取得合格证,度应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安全帽、绝缘鞋(靴)、绝缘手套、绝缘工具方能上岗。

9、全面实施“三相五线制”、“一机一闸一保安一箱”、“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消灭木箱、防雨防潮、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4、配电箱和开关箱

⑴?配电系统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一般为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⑵?配电箱、开关箱根据电力平面布置图,设置在干燥通风场所,统一采用1.5mm厚以上铁皮制作的标准箱。

⑶?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一般不超过3m,箱底与地面垂直距离控制在1.3-1.5m内移动式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在0.6-1.5m内,并装设端正、牢固,且有防尘、防雨措施。

⑷?施工用电设备均设专用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器”制,严格杜绝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5、电工均持证上岗,跟班作业,随叫随到,并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6、现场安全消防管理措施和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内的各项安全管理,将安全消防工作落实

到实处,现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安全防火措施如下:

(1)现场内按规定设置防火器材和多个灭火器,布置在施工现场位置明显处,做到保证齐全有效。消防器材设专人看护保管做到消防专用,其他人不得私自挪为他用,违者罚款处理。消防器材摆放处要求2米内不得堆放杂物。现场内要求按规定设置消防井2~3个,通到各个作业区、生活区,以保证现场内各部位消防用水的充足。主体施工中,消防用水要随层装设,以保证符合现场安全消防要求。

(2)现场内的生活区、库房、伙房等等要设专人每天清理垃圾杂物,库房内的各种易燃物品材料,要与其他材料分开存放,(油漆、稀料)不得混放。施工人员在领取易燃物品时,不得吸烟进入库房,库房的保管人员就是专制的库房防火人员。伙房大灶在燃火时,大灶周围的易燃物品,要求远离灶口,每次点火时,应检查好后,方可点火。

(3)现场内的各重点防火区域,要有挂牌管理措施,重点防火区选出防火负责人,形成责任制,挂牌明示,以做到责任清楚,落实到人。现场内所使用的各种木材,要按规定码放整齐,并选出防火负责人,挂牌明示,做到现场安全防火工作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

(4)各工种作业区内的垃圾、杂物要有专人每天清理干净,现场内的重点防火区,木工区内的垃圾、杂物、刨花、锯末要随使随清理,不得积压,并要求木工区施工人员在木工作业区严禁吸烟,木工区内要放置适量的消防器材、消防水缸,木工棚按规定配灭火器不少4个,配置专职防火负责人,不给火情留下隐患。

(5)现场内的电气焊明火作业时,要求有甲方防火部门的用火证明后,方可作业。电气焊工现场作业时要用专职的电气焊人员来操作,操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现场作业时要限有专职的用火现场看火人员,并要求备有灭火器具、消防用水等,以确保用火现场的安全。

(6)组建施工现场义务消防队伍,现场内要按规定组织义务消防队伍,消防人员要选用对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好的人员来担任,现场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现场内要定期对全体义务消防员来进行各种形式的消防演习和训练,以提高全体义务消防人员的灭火技能,并对全体义务消防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消防教育,以增长他们的安全消防知识。全体义务消防人员,要求听从现场消防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应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以求达到在现场施工中的各个作业面发挥作用要求对工作尽职尽责,及时检查自己所负责的防火区域,做到及时发现火情隐患,及时向办公室汇报,把各种火情隐患消灭在发生之前。

(7)现场消防队员要求执行岗位责任制,有轮流值班制度,每天做到白天黑夜有人看守现场内的各重点防火部位,并要求做到:

a、值班室不得私自离开岗位,对工作尽职尽责。

B、及时巡视现场及各区域,并要求作好记录。

C、发现火情,应及时组织扑救,并要求及时汇报。

(8)施工现场遵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排党政领导负责保卫工作,同时现场设兼职消防保安人员,24小时不间断巡逻值班。

料场、库房的设置遵守治安消防要求,并配有必要的防范设施,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设专库专管,严格执行领用、回收制度。现场划分用火作业处、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搞好防火保卫工作,施工场内重要防火部位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易燃仓库内和木工车间不准抽烟。不准私自接电源、插座。

各类电气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线路接头要接实接牢,不得使用破旧电线,防止设备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发现问题要及时报案。

冬季不准用电炉、碘钨灯取暖照明。

现场出现火险时,当班管理人员要判断准确,立即组织现场自救,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

7、治安措施

工地设立治保小组,定期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保卫工作教育,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掌握工人思想动态,做到心中有数。

加强对外地民工的管理,摸清人数情况,造出花名册,积极配合当地派出所申报暂住人口,拒绝超生户民工入场工作,严防违法犯罪分子混入现场,并针对所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施工现场不准酿酒、赌博、打架斗殴、看黄色录相和淫秽书刊。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

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进行侦破。

8、其他安全措施

⑴?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场内要修好临时道路,无论场内场外,行车道上不准堆放建筑材料,教育汽车司机“按章开车,礼貌开车”。

⑵?临建设施的搭设都必须先经设计,所用材料、结构形式、搭建位置和规模都要按设计要求施工,建成后必须进行验收办理手续后投入使用,以保证安全可靠、合理使用。

三、文明施工现场措施

在整个施工期间,为了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改善施工环境,项目部成立文明施工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制定文明施工的有关措施和标准,每月定期进行文明施工检查,对不符合文明施工标准的场地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

按我司建立的文明施工管理网络进行监控,明确公司主要领导对工程文明施工负全责;明确项目经理为现场文明施工第一负责人;主管施工的领导和施工管理人员既要抓好安全、质量、进度,同时要抓好文明施工,实施奖罚制度使之得到执行贯彻。

我司制定文明施工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明确各级人员文明施工职责,加强对作业人员文明施工教育,提高全员文明施工意识。

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培训,了解《文明施工管理标准》,掌握有关文明施工规定,遵守文明施工准则。

文明施工责任区划分明确,责任落实,并有明显标记,便于检查、督促。材料、土方、设备等堆放合理,各种物资标识清楚,摆放有序。施工临建设施完整,布置得当,环境整洁。场区施工道路畅通,路面平整清洁。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系统布置符合规范、合理,场地排水系统完备,施工、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达到标准后排入市政排水系统。

我司将对施工现场进行文明施工考核。主要措施如下:

(一)现场文明卫生措施

1、场外

⑴施工现场均应实行围挡作业,围挡墙应采用实体材料砌筑,高度不低于2.米,凡利用围挡墙搭设临时工棚时,水向要向内流,采取有组织排水,在街道上看不到工棚顶面。围挡墙用涂料刷白,写上宣传标语,损坏破旧要及时修复,尽量做到美观、整洁。

⑵场外不准堆放建筑材料和施工机具。

2、场内、场容场貌

⑴建设工程开工前,我司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完成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并按计划实施。

⑵施工现场应采用硬化地面施工做法,建筑主体周边应铺设混凝土道路,道路应坚实平坦、整洁,设置行走标志,在施工中保持畅通。

⑶临时给水管要埋入地下,无滴漏和长流水,临时排水要自成体系,并保持畅通。

⑷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配电线路必须符合建设部部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电路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

⑸施工现场要保持清洁卫生,无污泥积水,物料堆码要整齐有序,建筑垃圾严禁从窗口和临边向外抛撒,应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各种料具要按施工平面图布置存放,施工区域与生活区域严格分隔。

施工现场严禁居住家属,严禁非工地人员及小孩在施工现场穿行、玩耍。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各种相关手续,加强法制教育和计划生育工作,有意识的引导工人进行有意义、健康的娱乐活动,坚决制止打牌赌博等违法现象,创造良好的文明环境。

⑹工程必须全封闭作业,封闭应采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作防护,严禁使用彩条布作安全围挡材料。

⑺在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洗车槽,安排专人对进运土车辆进行冲洗,确保车辆清洗干净后安全上路。

⑻工地办公室要尽量布置得宽敞、明亮、整齐、美观大方,室内办公用具应摆放整齐,保持清洁卫生。

(9)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除“四害”工作,保持卫生,防止疾病、传染病的发生,如有发生,立即将病人隔离,避免疾病蔓延,尽快送医院进行治疗。

3、职工宿舍

建筑工地必须有固定的或搭建的临时职工宿舍,宿舍必须牢固,宿舍要做到通风明亮,保暖隔热,室内地面要硬化,床铺使用单人或双人床,做到一人一铺,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卫生工作应派专人管理。

4、职工食堂

⑴食堂四周场地要平整清洁、无污水。

⑵食堂应设置通风、排气和污水排放设施。

⑶食堂外墙面应抹灰刷白,内墙面应贴白色釉面砖,抹水泥地面,设置“四无”措施,无鼠、无蟑、无蚊、无蝇,食堂应定期消毒,保持干燥、整洁和卫生。

⑷食品采购人员必须采购新鲜无毒食物,做到生熟食品隔离,食堂应保证无食物中毒和传染疾病。

⑸炊事人员应身体健康,工作时应穿工作服(帽)保持个人卫生。

5、厕所

工地的厕所设专人进行管理,定期进行冲刷清理,保证环境卫生,防止蚊蝇孽生,建筑施工现场作业还设有便溺设施,并有专人负责倒洗。现场按建筑要求设置一个化粪池,生活污水最后一定要经过化粪池充分处理后再排入市政下水系统,对周围环境倍加爱护。

6、个人卫生

施工工地全体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被褥铺盖、衣服鞋袜要经常洗晒,要经常洗澡,不吃不洁净的食物,不喝生水,不随地大小便,不赤背和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7、保卫措施

本工程施工场地较大,单位工程布置分散,保卫工作难度较大,项目部成立治安领导小组,指派项目部领导当任专职组长,制定安全保卫制度,设置专职保卫人员,与当地公安机关保持联系。成立治安联防小组,负责整个工地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文明施工生产措施

1、各类原材料、构件及半成品按规划位置分类堆放,堆码整齐、使用合好防雨、防晒、通风措施。

2、砂浆、砼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不弃。现场设排水沟和沉淀池,生产污水经沉淀后排入市政下水系统。

3、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保持清洁,做到干活脚下清、活完场地清,落地灰、砼、多余材料、半成品等及时清理、回收和处理利用。

4、建筑垃圾不从窗口、楼梯口倾倒,使用水泥袋袋装,通过提升机运下,在现场的垃圾站集中。

5、施工现场执行严格的成品保护制度和措施,不乱写乱画;未竣工的房屋的厕所、卫生间不准使用,不随地大小便,安装与土建密切配合,避免开槽打洞。

6、现场施工区和生活区明确划分,生活区内保持卫生、整洁、文明。同时现场工作区与厂区活动区域严格划分。

篇2:建筑工程基坑监测施工一般规定

1、下列基坑工程应实施监测:

1)、开挖深度大于或等于5m的基坑工程;

2)、开挖深度小于5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

3)、其他需要监测的基坑工程。

2、基坑工程实施前监测单位应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需经建设单位、基坑支护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认可,必要时还需与基坑周边环境涉及的有关管理单位协调一致后方可实施。

3、基坑工程监测应包括施工企业现场监测和第三方专业单位监测。专业单位监测应由建设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施工企业现场监测的监测对象和技术要求应在专项施工方案中明确。

4、基坑监测应综合考虑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周边环境条件、施工方案等因素,制订合理的监测方案,精心组织和实施监测。

5、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应包括支护结构、地下水状况、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周边建筑、周边管线及设施、周边重要的道路及其他应监测的对象;技术要求主要包括监测项目、测点位置、监测频率和监测报警值等。

6、监测单位应严格按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当基坑工程设计或施工有重大变更时,监测单位应与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研究并及时调整监测方案。

7、监测单位应及时处理、分析监测数据,并将监测结果和评价及时反馈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当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时必须立即通报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

8、基坑工程施工期间不得损坏监测设施。

9、基坑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进行巡视检查。基坑工程巡视检查宜包括以下内容:

、支护结构

1)支护结构成型质量;

2)冠梁、围檩、支撑有无裂缝出现;

3)支撑、立柱有无较大变形;

4)止水帷幕有无开裂、渗漏;

5)墙后土体有无裂缝、沉陷及滑移;

6)基坑有无涌土、流砂、管涌。

、施工工况

1)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

2)基坑开挖分段长度、分层厚度及支锚设置是否与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一致,有无超长、超深开挖;

3)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排放状况是否正常,基坑降水、回灌设施是否运转正常;

4)基坑周边地面有无超载。

、基坑周边环境

1)地下管道有无破损、泄露情况;

2)周边建(构)筑物有无新增裂缝出现;

3)周边道路(地面)有无裂缝、沉陷;

4)邻近基坑及建(构)筑物的施工变化情况。

、监测设施

1)基准点、监测点完好状况;

2)监测元件的完好及保护情况;

3)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

10、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加强监测,提高监测频率,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报告监测结果:

1)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

2)监测数据变化较大或者速率加快;

3)存在勘察未发现的不良地质;

4)超深、超长开挖或未及时加撑等违反设计工况施工;

5)基坑及周边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市政管道出现泄漏;

6)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大或超过设计限值;

7)支护结构出现开裂;

8)周边地面突发较大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

9)邻近的建(构)筑物突发较大沉降、不均匀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

10)基坑底部、坡体或支护结构出现管涌、渗漏或流沙等现象;

11)基坑工程发生事故后重新组织施工;

12)出现其他影响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异常情况。

11、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报警,并实时跟踪监测,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的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

1)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的累计值;

2)基坑支护结构或周边土体的位移值突然明显变大或基坑出现渗漏、流沙、管涌、隆起、陷落或较严重的渗漏等;

3)基坑支护结构的支撑或锚杆体系出现过大变形、压屈、断裂、松弛或拔出的迹象;

4)周边建(构)筑物的结构部分、周边地面出现危害结构的变形裂缝或较严重的突发裂缝;

5)根据当地工程经验判断,出现其他必须进行危险报警的情况。

篇3:基坑开挖支护施工安全技术规定

1一般规定

1.1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支护结构、挖土、降水、环境保护、监测等内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符合规定的要求,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1.2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的开挖深度超过7m或者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或者深度虽未超过7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较复杂及工程影响重大时,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应委托市建委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或者经认可的其它评审委员会评审,经论证在技术经济上切实可行后方可施行,评审后的实施方案应报相关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1.3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施工应当根据设计文件的技术要求,结合工程实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编制除规定内容外,还应当包括环境保护措施、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1.4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勘察前对基坑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现状,以及同期施工的相邻建设工程施工情况进行调查,调查资料应及时提供给设计、施工、监测单位。

1.5前期的调查范围以基坑边线起,基坑开挖深度3倍的范围内。邻近地铁、隧道工程或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1.6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在施工前,应当邀集设计、施工、监理、市政、公用、供电、通讯、监测等有关单位,介绍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可能产生的影响,征询相关单位意见。对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作进一步检查,对可能发生争议的部位拍照或摄像,布设记号,并作好记录。

1.7对受影响可能发生争议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与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协议,并应当委托房屋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应当提出建筑物、构筑物可承受外界影响的结论意见。

1.8建设工程相邻有多项建设工程相继施工时,各建设单位要采取措施,共同作好协调、配合工作,避免对相邻建设工程的影响和损失。后施工工程的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相邻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专家共同参加的会议作审定。

1.9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应当按规定进行审批,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不得随意更改。确需修改时,应当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并征得原设计单位认可。

1.10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履行安全技术管理程序,按照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并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监控。施工现场应当按深基坑设计、施工要求配备应急抢险器材和人员。

1.11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防范爆破危险、预防火灾、保护环境,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基坑开挖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工程的施工,严禁基坑长时间暴露。

1.12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监测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地下水位的监测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工程监测单位承担。并根据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应包含监测方法、监测内容、监测频率、监测预警值、监测报警值等内容,方案经审核后方可实施。

1.13监测记录填写应规范,监测数据应准确,并及时计算整理,提出合理意见,经审核后报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工程结束,监测单位应当及时向委托方提交监测报告。

1.14监测单位应当及时向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通报监测分析情况,提出合理意见。监测采集数据已达报警界限时,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各方采取措施。

1.15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施工所使用的材料规格、型号、性能、相关参数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1.16基坑开挖应建立基坑开挖申请及审批制度,未经审批或审批未通过的工程严禁进行基坑开挖施工。

2围护结构

2.1深基坑围护结构形式的选择应根据基坑的开挖深度、土质情况、周边环境保护等级等因素综合确定,合理确定基坑的保护等级。

2.2围护结构施工前应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建筑物制定监护方案,并通过下列措施控制周围环境的沉降:

1采用注浆加固等有挤土效应的围护结构时,应制定合理的施工流程,或打设应力消散孔,以减少挤土效应。

2可能造成周围环境沉降的围护结构,应合理划分围护结构施工段长度,并配合其它加固措施,以控制周围环境沉降。

2.3搅拌桩类围护结构深度、断面尺寸、强度、刚度、抗渗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2.4搅拌桩类围护结构应连续施工,对水泥掺入量和水泥土搅拌均匀性应有控制措施,桩与桩的搭接时间不应大于24小时。若因时间过长无法搭接,须经设计单位同意后,采取局部补桩或注浆加固措施,以保证围护结构安全。

2.5不同围护结构连接处应有设计认可的补强和防渗措施,在围护结构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缺陷,应尽量在基坑开挖前采取有效措施将问题消除,避免将这些问题和隐患带到基坑开挖阶段。

2.6围护结构施工完毕后,应继续观测围护结构周围需保护建筑物和管线沉降及围护结构自身沉降情况。

3地下连续墙

3.1施工前必须对弃土和废泥浆的处理方法及其位置,路线等进行计划,并报告有关部门批准。

3.2地下墙周围地基必须能够经受机械的震动和压力,必须采取简易混凝土路面,若地基软弱,应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简易道路的宽度一般不宜小于7m。

3.3在泥浆搅拌、钢筋加工挖槽作业等场地,场地内的道路、材料堆放地等处,应设照明设备。泥浆搅拌,钢筋笼加工和挖槽作业区的照明度必须70勒克司以上,其它场地为20勒克司以上。

3.4导墙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开挖导沟前,应筑好各种排水设施。

2土层渗漏水大时,应在沟槽中央挖集水坑用泵排水,以保持基槽干燥,严禁在浸泡水中挖土。

3对有碍施工的雨水及旧污水管道,必须进行封堵,杜绝漏水。

4在粉砂地层挖导沟时,若发生塌落或泥沙上涌情况,应在导沟中每隔2~3m挖集水坑,并放入透水混凝土管,用潜水泵抽管内的水排出。

5采用机械开挖导沟时,人员应在机械的回转半径以外,如必须在回转半径内工作时,必须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机上机下人员应随时联系。

6土层松散,表土挖开后侧壁不能垂直矗立时,沟槽不宜开得太长,一般10m左右并立即进行基础施工。

7遇到资料上未标明的地下管线,必须立即停止挖土,处理后再继续施工。

8导墙上的开挖段,应设置防护措施严防人或物坠入。

3.5挖槽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停放挖槽机的地面必须平整且稳定性要好,挖槽机应附带纠偏装置,并做到边挖槽边纠偏,确保槽壁垂直度。

2挖槽机的布置既要考虑机具稳定性,又不影响导墙和周围地基的稳定性。

3挖槽机的起重臂宜采用65o~70o左右的倾角,挖槽过程中,除修正挖槽中心之外,起重臂只允许作回转动作,不得有仰俯动作。

4当出现槽壁坍塌迹象时,必须先将挖槽机具提出地面。

5上述情况出现后,可用优质土或掺加水泥等掺和料的回填土回填,坍塌处重新挖槽。

6挖槽机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其操作规定可参照起重机械的有关安全规程执行;。

7若中途因故停止挖槽则应将挖槽斗提出地面。

8应经常检查挖槽机刃宽度,如有磨损及时修补。

9若遇地下障碍物,最好采用临时挡土措施将其清除后再进行挖槽作业。

10挖槽结束后,应尽快浇筑水下混凝土,缩短沟槽的放置时间。

11挖掘成槽后,必须及时在槽口加盖或设置安全标志。

3.6钢筋笼制作与吊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下连续墙钢筋笼整体抬吊应有专项施工方案,钢筋笼吊点布置应合理,吊点部位和整体刚度应有加强措施,钢筋笼强度和刚度应满足整体起吊时受力和抗变形要求。

2钢筋笼加工场地宜设置在运输进场及钢筋笼吊入位置均较方便的位置。钢筋笼加工设备必须由专人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为防止吊装变形,桁架和吊点处应采用电焊100%加固,其它纵横钢筋的交接点,必须满足50%点焊,焊点要均匀、饱满、牢固,临时绑扎的镀锌铁丝,应在钢筋笼成型后全部拆除。

5起吊钢筋笼应采用与钢筋笼宽度相等的吊架(用H型钢或工字钢等制作),起重机钢索必须与吊架牢固连接。

6开始起吊前还必须检查起吊架的钢索长度,使之能够水平的吊起钢筋笼再转成垂直状态。

7在钢筋笼的头部及中部二处同时起吊,必须注意钢筋笼的下端不得在地面上拖引,为配合起吊,减小钢筋笼晃动幅度,避免碰撞其它物件,应在钢筋笼下端系上冷风绳以人力操控。

8钢筋笼需要分段吊入槽段时,要注意不得使钢筋笼产生变形,将下层钢筋笼临时搁在导墙上,然后用纵横两个方向的经纬仪测量上段钢筋笼,在正确的位置上将上下钢筋笼连接起来。

9钢筋笼进入槽内时,吊点中心必须和槽段中心对准,然后慢慢下降,必须注意不要因起重臂的摆动及风力而使钢筋笼引起横向摆动。

10如果钢筋笼不能顺利的插入槽内,应该重新吊出,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严禁强行插入。

11在钢筋笼上贴有泡沫苯乙烯塑料等预埋件时,一定要扎牢固。

12在大型钢筋笼的正式吊放前,必须进行一次试起吊,翻转与载运练习。

13当风力大于六级时,停止起吊作业。

3.7混凝土浇注应符合下列要求:

1浇灌混凝土必须使用导管,导管在使用前要检查是否变形,接头螺栓的损耗程度和焊缝是否脱落等,使用后应及时冲洗干净。

2导管连接要牢固,必须做到完全水密防止漏水,其结构形式应在提长导管时不得碰到钢筋。

3浇灌混凝土时,导管的底端埋入深度必须在2m以上,一般最大不超过6m。

4当导管内混凝土不易流出时,将导管上下运动,但运动范围不得超过30cm不允许导管作横向运动。

5漏斗里溢出的混凝土,应全部铲进漏斗或弃至墙外。

6浇灌时混凝土运输车进出频繁,应设专职指挥,驾驶员应听从指挥。

7水下砼浇注时,应采取措施确砼保连续供应,砼浇灌最大间隔时间不宜大于30分钟,以便控制砼施工冷缝的产生。

3.8锁口管插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使用前,必须对其强度部位检查,保证强度。

2锁口管用起重机吊放,起吊工具必须确保安全,不得在地面上拖拉锁口管,不得使锁口管发生变形。

3吊放时应紧贴单元槽段的端部和对准导管的中心,保持锁口管垂直并缓慢的插入槽内,必须使锁口管底端完全插入槽底。

4如发现锁口管插入时倾斜,应拔出插头,如原因是槽壁弯曲,必须对槽壁进行修正后再插入。

3.9锁口管拔出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可使用起重机,锁口管不能拔出时,可利用液压千斤顶的垫座,使用安全系数大的拔管工具予以拔出。

2锁口管的拔出,在混凝土浇灌完成之后,根据混凝土的硬化程度,依次适当的拔动,不得影响地下墙的强度和接头砼的形状。

3在拔出时,必须每隔一定时间(约30分钟)将锁口管向上提拔30~50cm,使锁口管和混凝土脱离。

3.10泥浆作业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泥浆搅拌设施和泥浆池的上部必须设置顶盖,搅拌时要将四周围起来。

2泥浆泵使用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泥浆泵接线木盖要密封;

2)应时刻注意泥浆泵在泥浆槽(池)内的位置,泥浆液面上升时,必须提前提升泥浆泵;

3)从泥浆槽内提升降落泥浆泵,必须2个人配合操作,并应事先切断电源。

3安装储浆槽(池)和泥浆设备的基础必须牢固。

4要定期对泥浆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

5振动刷的振荡器基础以及机壳和电缆的绝缘性。

6离心器在运行时严禁打开盖板窥视。

7泥浆槽(池)上的直道板要钉横木条,基础设以铁丝网帛的直道板。

4型钢水泥土搅拌墙(SMW工法)

4.1施工前,必须认真清除地上和地下障碍物,为确保墙体精度,施工场地应平整夯实,必要时铺上铁板。

4.2为确保结构内净空及内衬墙厚度,SMW围护墙可根据基坑开挖深度适当外放,外方尺寸应经过设计认可。

4.3为了确保SMW工法H型钢质量,必须对SMW工法H型钢进行外观检查,严禁变形扭曲严重的、外表有明显裂纹的、锈蚀磨损严重的、规格和型号不符合设计要求的H型钢在SMW围护结构中使用。

4.4搅拌机架应有垂直和水平检测设施,并用经纬仪加水平尺校核。搅拌机架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1/400。

4.5开挖导向沟后固定定位型钢,在定位型钢上按设计桩位设置H型钢定位卡,定位卡必须准确水平、牢固。

4.6严格控制水泥浆配比,确保水泥土搅拌墙墙体强度和防渗性能等重要参数,如无可靠的计量装置则实行水泥量总量和每幅用量(通过水泥浆比重)双控,水泥浆比重应随时抽查。

4.7为确保水泥土强度和其加固的均匀性,应对水泥浆的拌制过程、注浆泵的压力、流量、钻头下沉提升速度和转速、高压气体的压力和气流量的参数进行合理有效控制。

4.8当搅拌机压浆搅拌结束应即移位,及时插入H型钢。经纬仪定位保持垂直,对准定位卡,靠H型钢自重下放入孔,如不到标高可用加压和振动到位,只能提升重插,以满足H型钢的平直度(指轴线偏差和垂直度)要求。

4.9当H型钢到达设计标高,应吊住固定,至水泥土结硬,才可撤除定位卡。当H型钢到位后,应及时清除置换出的多余水泥土。

4.10因H型钢平整度偏差大,造成与钢围囹间隙大小不一时,为使钢围囹和围护结构均匀受力,应及时采用钢板、超早强细石砼等材料将缝隙嵌填。

4.11SMW工法型钢采用分段连接的,其接头焊接质量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接头的位置的设置应经设计认可。接头应尽量避开开挖面位置,设置在受力较小处,且相邻两根H型钢接头不要设置在同一断面上。

4.12相邻桩的施工间隔不得超过十二小时,相互搭接宽度应大于20cm。施工中出现的施工缝或冷缝则在外侧做1~2幅素桩,素桩与围护桩搭接厚度约10cm左右,同时,应经设计认可。

4.13H型钢拔桩时,应对液压缸体作全面检查,缸盖和钢体架应联成整体,防止液压缸突然卸压后缸盖滑落。

4.14对周围环境有变形控制要求的,H型钢回收起拔后所留空隙,应用水泥砂浆及时压注充填。

5降排水

5.1坑内井点降水应在开挖前20天进行,降水深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并不得少于坑底以下1m。

5.2降水期间应按照设计要求布置水位观测孔,对基坑内外的地下水位变化及邻近的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的沉降进行监控,当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的变形速度或变形量超过警戒值时,可用回灌水或隔水法等来控制降水对周围环境的有害影响。

5.3必须在开挖前准备好排水设施,以保证开挖后开挖面不浸水,基坑周边必须有防止地面水流入的措施;同时必须查明并排除基坑开挖范围的贮水体、废旧水管等内的积水。

5.4当基坑以下有承压水时,必须采取坑底地基加固或降低承压水等必要的治理措施,降承压水。

5.5降低承压水水头,可以防止基坑底部土体隆起或突涌事故的发生,确保基坑开挖施工时基坑和周围环境的安全,降压井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抽水试验,以验证其实际降水头效果。基坑开挖过程中,应按承压水降水设计要求进行降水,控制承压水头高度,做到按需降水,避免过降造成周围环境沉降。

6开挖

6.1基坑开挖时应遵循“分层开挖、先撑后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其挖土方法和支撑顺序应与设计工况相一致。

6.2对面积较大的基坑,土方宜采用分区、对称开挖和分区安装支撑的施工方法,应充分重视控制基坑变形,尽量加快支撑施工进程,减少基坑在无支撑情况下的暴露时间。

6.3严格控制土方开挖相邻区的土体高差(高差一般不大于2m),临时土坡在粘性土层中可采用1:1.5(垂直:水平),长时间留设的土坡坡度控制在1:2以下,并应对坡面采用钢筋砼进行硬化,设置必要的降排水设施,防止土坡水土流失,基坑开挖较深时,应防止挖土过快、边坡过陡,造成卸载过速而引起土体失稳、基底涌土、桩身倾斜等严重后果。

6.4若是混凝土支撑,在进行下层土方开挖前,上层支撑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认可的强度。

6.5除支护设计允许外,挖土机械和车辆不得直接在支撑上行走操作,严禁挖土机械碰撞支撑、立柱、工程桩、围护墙和井点管。

6.6机械挖土至坑底标高以上20cm左右的土方应采用人工修土,以保证原状土的完好,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应清除浮土,经验槽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6.7认真做好基坑降水及明排水工作,确保基坑干燥,加快施工进度,坑内可采用明沟、盲沟和集水井排水,基坑周围的地面排水沟必须保持畅通,并设15cm~20cm高的防水墙,防止坑内排出的水和地面雨水倒流、回渗坑内。

6.8基坑边不宜堆置土方或其它设备和材料,以尽量减少地面荷载。

6.9基坑开挖过程中应加强对围护结构的检查工作,发现有渗漏现象应及时封堵。

6.10加强基坑及周边地下管线的监测工作,土方、支撑、降水等施工应服从统一指挥,做好信息化施工,并根据监测信息及时调整施工方案。

6.11当采用逆作法施工时,基坑支护体系必须与主体结构设计相匹配,确保主体结构在施工期间的围护变形、不均匀沉降满足设计要求。

6.12基坑开挖前对开挖基坑四周设置合格可靠的安全栏杆和配置标准的登高设置,严禁登高设施搭设在钢支撑上,基坑四周设围挡栏杆,并绑扎绿色密目网围护。

7钢支撑

1钢支撑材料设备进场应认真做好进场检查验收工作,对检验合格的材料设备应编号登记,不合格材料设备不得使用。

2钢支撑材料断面、壁厚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管段外观表面平直、无严重锈蚀、扭曲变形现象。法兰平整、垂直,螺孔无损伤,活络端完整、无损,管壁拼缝焊缝饱满、完整。

3根据工程所处环境特点和钢支撑布置形式应合理选择钢支撑的吊装设备。施工前应做好设备进场、安装、调试等工作。

4基坑施工时应按先撑后挖的原则,宜先中间后两边,对称安装钢支撑。

5为了保护环境及减少围护墙的变形,每根支撑宜在挖土后24小时内安装完毕。

6凡需焊接部位,必须按规范严格执行。焊缝必须满焊,宽度、高度满足设计要求,焊缝表面均匀,不准有气孔、夹渣、裂缝、肉瘤等现象。基坑内多工种立体同时作业时,应密切配合,互相联系,以确保安全生产。

7钢支撑应力施加系统必须完好。油泵、千斤顶、压力表等必须经过检测标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8施加应力应考虑气温变化对钢支撑应力的影响,施加应力宜选择在气温较低的时间段进行。

9施加应力应做到分级加荷,每级持荷5分钟左右。

10在重要部位的支撑端部,设置复加应力装置应根据监测信息及时调整支撑应力。

11采用钢围檩时,安装前应在围护墙上设置竖向牛腿,钢围檩与围护墙间的安装间隙应采用C30级配以上的早强细石混凝土填实。

12钢支撑上不得有超过设计要求的负重,不宜搭设任何增加荷载的支撑架体。

13钢支撑上严禁施工人员行走。

8支护结构拆除

8.1主体地下结构施工中,在分层拆除支撑与围檩前,主体结构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并按设计要求完成传力构造的施工。对于主体地下结构有错层、楼板局部缺失等特殊部位,应按设计要求完成换撑施工。

8.2当采用爆破法拆除混凝土支撑时,宜先将支撑端部与围檩交接处的混凝土凿除,以避免支撑爆破时的冲击波通过围檩和围护结构直接传至坑外。

8.3支撑拆除应先拆联系杆件,后拆主要受力杆件。

8.4在拆除支撑施工同时,也应加强对围护结构、地下主体结构、周围环境的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施工方案。

8.5在拔除SMW工法型钢时应注意对周围建筑物、地下管线等重要构筑物的保护。若附近有重要建筑物或地下管线时,应对拔出后H型钢的空洞内注入水泥浆,使土体密实,以减少对确保周围建筑物或地下管线的影响。

8.6钢支撑应按程序进行拆除,当应力消除前,钢支撑上不得留有作业人员。当应力消除后,切割和清除螺栓时应用起重机吊挂钢支撑端头。

9盖挖法施工

9.1盖挖法施工所需的钢结构盖板必须经过钢结构专业设计,满足刚度强度、稳定性要求,形成标准化、定型化、工厂化生产的产品。在出厂和运输入工地现场前必须经过工厂质量部门和专门人员进行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到施工现场使用,并留有书面记录资料备案。

9.2在基坑第一道混凝土支撑上部架设H型钢,由两根工字钢双拼而形成箱形钢梁时,必须经过精确的测量放样,计算好左右盖板和前后盖板相交点的位置,应与箱形钢梁承载点一致。

9.3铺设盖板时,必须采用四角起吊的方式,每一个起吊点起重索具必须确保挂设牢固。

9.4安放盖板时,起重作业人员必须站立在安全的位置,穿着防滑鞋。

9.5盖板与盖板之间的接缝必须整齐,拼缝一致,所有凹槽之间的螺栓必须连接紧固。为了确保社会车辆和施工车辆通行安全,所有盖板之间缝隙必须采用焊接固定,使所有盖板连为一体。并定期检查焊接点是否脱焊,连接螺栓是否脱落、松动。每副连接螺栓应弹簧垫片和钢垫片。

9.6移除盖板进行挖土或其他作业时,必须做好四周临边防护措施,围护栏杆的材质应符合基坑临边围护的要求,立杆与盖板连接牢固。临边围护四周挂设警示牌和警示灯。

9.7盖挖施工开挖过程中,钢支撑需分段吊入基坑内,然后拼接。每根钢管支撑的配置按总长度的不同配用一端固定段及一端活络段或两端活络段,在两支承点间,中间段最多不宜超过2节。钢管支撑安装前应先在围护结构墙或围檩上安装支承牛腿(也可在支承端板上焊接支承件)。钢支撑应采用两点吊装,起重索具必须正确安装。

9.8基坑内钢管支撑安装完毕后,其端面与围护墙面或围檩侧面应平行,及时检查各节点的连接状况,经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加预应力。

9.9钢管支撑连接螺栓必须全数连接牢固,,钢支撑两端应有可靠的支托或吊挂措施。

9.10钢支撑吊装就位时,必须保证两端偏心块全为下偏心。钢支撑的中间支点受力必须可靠。

9.11在盖板下部挖土和安装钢支撑的,必须确保充足的照明。

9.12对盖挖法的钢结构盖板,钢梁必须加强日常检查,并进行维护。

9.13通行社会车辆的盖板应确保表面防滑肋和防滑胶质表面完好

9.14地下空间照明应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