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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所检察处工作职责内容

2024-07-16 阅读 6284

1.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变更执行活动和对监狱、看守所、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以及对超期羁押监督工作的指导。

2.负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过程中发生的虐待被监管人案、私放在押人员案、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以及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的侦查工作和其他自侦案件立案前调

篇2:控告申诉检察处(挂举报中心办公室)职责

1.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举报工作和刑事赔偿工作的指导。

2.受理公民的举报、刑事申诉和赔偿申请。

3.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流,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线索进行初查。

4.负责要案线索的管理、备案。

5.依法查处检察机关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查报结果;综合反映控告申诉、举报和刑事赔偿工作情况。

6.承办下级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疑难问题的请示事项。

7.研究制定控告申诉、举报和刑事赔偿工作细则、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