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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队斜巷施工防护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15 阅读 4609

一、概述

运输队针对机电班,运输班,钉道班工作实际需要,必须在斜巷中作业或将车辆停在斜巷中间作业的特殊工作情况,制定具有专门性、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施工步骤及操作注意事项:

(一)公共部分:

1、绞车司机、上下口信号及把钩工必须是经过培训和考试合格的,并且持证上岗。

2、绞车司机、上下口信号及把钩工必须认真学习并熟悉我科制定的《斜巷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3、绞车司机、上下口信号及把钩工必须熟悉斜巷角度、绞车技术参数、上下口挡车栏状况等。

(二)斜巷轨道维护、检修(钉道班)

1、钉道班在对斜巷轨道进行维护、检修的前一天向被影响单位通报、申请,并严格遵守申请的工作时间。

2、钉道班在对斜巷轨道进行维护、检修的工作前,必须在斜巷上口有专人看护,以防止斜巷上口走车。

3、开工前要与信号把钩工联系好,关闭上车场阻车装置,在挂上“斜巷内有人作业,严禁行车”警示牌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4、在斜巷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斜巷不能平行作业的规定,施工地点上、下没有其他人员工作,并且自身作业时应注意物件的摆放位置,轻拿轻放,以防物件在斜巷中滚下去伤人。

5、钉道工在维护、检修的过程中必须严守本工种的操作规程中的各项规定。

6、维修轨道时不准单人作业。

7、对于斜巷铺设及更换新轨道的工程,科另制定专门措施。

(三)斜巷跟车卸地辊、轨道、轨枕、物料(钉道班、机电班)

1、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2、开工前要与信号把钩工联系好,关闭上车场阻车装置,在挂上“斜巷内有人作业,严禁行车”警示牌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3、进入现场前,必须将斜巷上口附近5米以内的浮杂物清理干净,并设专人监护看守,以防异物滑落伤人。

4、工作时必须由下向上进行。上端工作人员要注意保护下端工作人员的安全。一条斜巷中严禁2个或2个以上地点同时施工。

5、在向下卸地辊、轨道、轨枕时应在车辆完全停止后人员方可进入现场,卸车前在车的下方打好防止车辆下滑的装置,作业人员要站在平稳可靠,卸时手要抓牢,严禁手在矿车边缘抬物件,以免造“挤手”伤人事故。

6、在向下卸地辊、轨道、轨枕时为防止下落的物件滑落到下口,从车辆向下卸物件严禁随意扔到巷道内,必须将物件抬到可靠的地点放稳。

7、作业时要站在平稳可靠地点,所用工具要放稳、放牢,传递工具时要互叫互应,不准乱扔乱放。

8、工作中清理出来的煤、矸石及杂物应及时装车运走;施工完毕后必须将矸石、物料清理干净,确保安全行车。

9、需要运送钢轨或物料时,必须和斜巷上、下端的信号工及绞车司机联系好,说明运送地点、行车速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10、运送钢轨时要捆绑牢固,下端必须有兜揽防护装置,防止钢轨在运行中脱落或窜出。

11、斜巷中卸轨道时,必须在斜巷上口或下口将轨道用铁丝捆绑在钩头上或列车尾部,利用矿车自重或绞车牵引力将轨道运输到施工地点。轨道回收时将需要回收的轨道也必须用铁丝捆绑在钩头上或列车尾部,利用矿车自重或绞车牵引力将轨道运输到斜巷上、下口。

12、在装、卸地辊、轨枕、物料时,车辆下方严禁站人或有人通过车辆下方,斜巷下口变坡点处严禁站人。

(四)斜巷清理杂物(运输班)

1、斜巷清理杂物工作需要提前一天向被影响单位通报、申请,并严格遵守申请的工作时间。

2、施工前要与信号把钩工,特别是与绞车司机联系好,交代施工的内容、方法,施工地点等。

3、施工时上、下口把钩工必须严守操作规程,保证没有行人通过斜巷,斜巷下口严禁站人。

4、清理整条斜巷时,严禁人员跟车,行车时所有人员都必须在躲避硐室内,待矿车停稳后,工作人员用铲子将巷道内的杂物锄到矿车内,但是矿车下方严禁站人或清理;等到所有人员撤离到矿车上方躲避硐室时,信号工才可发出开车信号,进行下一段的清理。

5、清理人员在斜巷清理中,人员要站稳,以防止摔倒。

(五)斜巷停车作业(保运队)

1、适用于斜巷中停车站在矿车内卸料安装低挡式防跑车装置,站在矿车车厢上部打铁锚杆安装挡车栏。

2、保运队在施工的前一天向被影响单位通报、或上级部门申请,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申请的工作时间。

3、开工前要与信号把钩工联系好,关闭上车场阻车装置,在挂上“斜巷内有人作业,严禁行车”警示牌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4、首先,施工人员在施工地点(需停车处)上方附近的一个躲避硐内预先留有人员;当矿车到此位置后发出停车信号。

5、开车前把钩工应检查连接装置是否可靠,保险绳是否挂好,当检查一切无误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启动绞车。

6、当车辆运行到施工地点时,将矿车停稳,施工人员用预先准备好的两根道木,在矿车下方的碰头处打“十”字花,确认打牢固后,方可站到矿车上进行施工。

7、站在矿车车厢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站稳,以避免滑倒摔下矿车,矿车上部的木板必须与矿车用铁丝连接牢固可靠。

8、在斜巷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斜巷不能平行作业的规定,施工地点上、下没有其他人员工作,并且自身作业时应注意物件的摆放位置,轻拿轻放,以防物件在斜巷中滚下去伤人。

9、车辆停稳后,车辆下方严禁站人或有人从车辆下方通过。

三、安全注意事项:

1、提升信号的设置,必须声光齐全,通讯设备可靠,兼作行人的运输斜巷,要设置红灯警示信号,行车时红灯亮,并张挂“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警示牌且严格执行。

2、

3、信号工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应用电话或其他方式查明原因,并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后,再重新发出信号。

4、信号工必须集中精力、细心操作,在岗位上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联系工作中发送信号。

5、把钩工在运行车辆的倾斜井巷,负责监督并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6、把钩工认真监督并检查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月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

7、严禁超载、超挂、蹬钩、扒车。

8、正常停车后(指较长时间停止运行),应闸死滚筒;需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源。

9、绞车司机必须穿工作服,扎紧袖口,精力集中,严格按信号指令操作,不得擅自离岗。

10、有2人以上作业时,必须指定一名安全负责人。

11、凡是多家作业的地点,必须通知到各单位。

12、凡是其他单位管辖区域,必须通知所管辖单位。

13、该项措施运输队及钉道队必须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到每一位参与施工的人员。

篇2: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实施细则考核办法

##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井下斜巷矿车运输的安全管理,从根本上消除斜巷运输的安全隐患,促进我矿加快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达到消除各类斜巷运输事故的目的。根据《某某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暂行)通知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的依据为《某某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暂行)。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井下所有斜巷轨道运输。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矿机电副总工程师负责全矿斜巷轨道运输工作,对全矿的斜巷运输安全负领导责任。各井机电井长负责本井斜巷轨道运输工作,并对本井的斜巷运输安全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生产部(生产办)运输组是矿(井)运输职能管理科室,由一名副部长(副主任)专门负责矿(井)斜巷运输管理工作,对矿(井)的斜巷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运(搬)输工区的区长,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斜巷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采掘及其他辅助单位应明确一名副区长,分管本单位的运输工作,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斜巷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运输职能管理科室职责范围:

一、制定斜巷轨道运输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各级责任,及时发现并处理斜巷运输系统问题,建立相关的奖惩办法。

二、负责会同财资部培训组对电绞司机、挂钩工、信号工等要害工种的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考试和年审工作,财资部要建立要害工种管理台帐,记录考试成绩。

三、负责对当班电绞司机、挂钩工、信号工班前是否具备上岗资格和班中遵章作业情况检查、记录与考核。

四、负责对全矿斜巷运输线的轨道、道岔质量、设备设施、矿用车辆完好状况、措施兑现、遵章作业、现场环境和制度建立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限期整改,不符合运行标准的要摘除其运行许可证。

五、负责斜巷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造型设计审查和安装验收工作。

六、负责矿井斜巷运输年、季、月工作计划的编制和总结工作。

第八条安全监察部门运输专管人员职责范围:

一、制定运行许可证发放及收回标准并建立运行许可证制度。

二、负责组织对全矿斜巷运输系统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斜巷提升绞车、轨道和安全设施等运行前的验收工作,符合“运行标准”的发给运行许可证;负责对在用斜巷提升系统进行安全监察工作,不符合标准的摘除运行许可证。

第三章一般规定

第九条小电绞运输必须做到“三好、四有、二落实”。三好:电绞设备完好、巷道支护规格好、轨道质量好;四有:有可靠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有地滚和轨道防滑装置、有信号及躲避峒室、有声光兼备信号;二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检查维修制度落实。对做不到的责任单位,每一项罚单位100~1000元,罚单位主管50元,罚责任人100元。并停止运行限期整改。

第十条小电绞司机上岗必须做到“六不开”。即: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不合格不开、安全设施及信号设施不齐全不开、超挂车不开、信号不清不开、“四超”车辆无运输措施不开。对做不到“六不开”要求之一的,按严重“三违”论处,对有关责任人按某某矿发[2005]17号文件相关规定处罚。并责令现场改正。

第十一条挂钩工上岗必须做到“六不挂”。即:安全设施不齐全可靠不挂、信号联系不通不挂、“四超”车辆无运行措施不挂、物料装的不稳固不挂、连接装置不合格不挂、斜巷内有行人不挂。发信号前必须对车辆的连接和保险绳等全面检查,确认连接正常、电绞无余绳方可发信号开车。对做不到“六不挂”要求之一的,按严重“三违”论处,对有关责任人按某某矿发[2005]17号文件相关规定处罚。并责令现场改正。

第十二条斜巷运输严禁蹬钩,行车时严禁行人。人员上下时必须经挂钩工同意并打定钟后方可上下;斜巷上下车场和各甩道口必须安设与绞车联动的声光报警装置。斜巷走钩时,绳道内禁止有人。违反者按严重“三违”论处。对有关责任人按矿发[2005]17号文件相关规定处罚。

第十三条绞车运行时禁止在斜巷内休息和工作,如需在斜巷内作业时,必须编制安全措施。违反者,按严重“三违”论处,并责令进入安全地点。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稳住。车辆禁止在斜巷内悬钩。否则,一次罚责任单位200~500元,罚单位主管50元,罚责任者100元,由此造成事故的,按矿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斜巷运送“四超”车辆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必须捆绑稳固,分提分运,重心不偏,必须用专用的多链环连接器连接。如果采用其它物品代替,必须有措施,并经分管领导批准。

一、运送“四超”车辆,每钩只准挂一车。

二、专用车辆必须达完好标准。

三、运送“四超”车辆的单位负责人在现场必须明确:由专人负责“四超”车辆捆绑稳固;由专人负责“四超”车辆摘挂钩;由专人负责发信号;由专人负责“四超”车辆途经斜巷安全设施的操作;由专人负责在“四超”车辆途经斜巷上下滑板及各甩道设置警戒。

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停止运送。并对单位一次罚500元;对单位主管罚50元;责任人罚50元。

第十五条矿井和各单位必须按要求及时建立格式统一的斜巷管理台账,登记该斜巷设备与设施的技术参数;选用设备与设施的计算依据和计算过程;设备与设施完好及包机人;管理单位变化情况及检查存在问题。记录设备与设施的原始设计和施工情况。斜巷管理台账由各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建立,台账的内容要完整齐全,数据准确,与现场实际相符,并按时报送矿(井)运输组以便汇总。对敷衍应付、不负责以及不按时报送的,一次罚50元。

第十六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符合条件的斜巷积极推广使用连续牵引车、架空乘人装置和助行器。

第四章斜巷巷道、车场和峒室

第十七条斜巷巷道、各车场、甩道及峒室必须有设计,其巷道断面、人行道宽度、设备设施及车辆互相之间安全间距双轨车场安全间距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1、22、23条规定。斜巷下车场和各甩道口必须设有躲避室。躲避室内不得存放物料、工具、设备等。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十八条各车场具体要求:

一、采掘运输小斜巷各车场长度不小于一次提升串车长的1.5倍。

二、主要运输斜巷各车场的长度为一次提升串车长度的3倍以上。

三、上车场不得有向斜巷的倾斜度,以免车辆自溜下滑。

四、车场宽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3条规定要求。

对不符合要求的车场,一处罚责任单位100~5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十九条斜巷轨道运输中部及下部车场甩道的轨道半径必须有设计,应能满足安设标准道岔的需要,轨道半径符合以下要求:

一、炮采工作面行驶一吨矿车时,应安设2#道岔,曲率半径不小于4m。

二、机采工作面使用支架和机组时,应安设4#道岔,曲率半径不小于12m。

施工单位要按设计要求对斜巷轨道运输中部及下部车场甩道进行施工,并能满足安设标准道岔的需要。现场检查,未按设计要求施工,不能满足安设标准道岔需要的,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二十条斜巷运输不应采用对拉电绞施工方式,如确需使用对拉电绞,必须制定专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必须开凿电绞和设备峒室或在5m范围内把巷道拓宽1m以上。未按要求私自安装使用斜巷对拉电绞的,每台电绞罚责任单位200元,并限期拆除。

第二十一条倒拉电绞前方应设有护身柱(不少于2棵)或护身石垛,保护强度要经计算后选择材料。护身柱采用元木的,其直径不得小于200mm;要稳固牢固有力;能够保障操作电绞的司机人身安全。未按要求设置护身柱或护身石垛的,一处罚责任单位200元,罚单位主管20元,并限期整改。对操作未设置护身柱或护身石垛的倒拉电绞的电绞司机,一次罚50元,并责令停止作业。

第二十二条同一巷道内同时有轨道和皮带或溜子运输时,其相互之间安全间距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2条规定,在溜子和皮带机头处必须开凿司机操作室,禁止在轨道侧操作溜子和皮带。无司机操作室的,一次罚责任单位100元,并限期整改;有司机操作室,而不在操作室内操作的,一次罚司机50元。

第二十三条斜巷内必须设计有正规水沟或安置专用排水管路,排水管路安置要符合要求,无滴、漏现象。流水不得冲刷道心。发现流水冲刷道心现象,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第二十四条小电绞峒室应符合设计,其净高不小于1.8m,电绞最突出部分与巷道一侧或棚子距离不小于600mm,电绞后方要留有1米以上的操作区间,操作空间内不得有管线通过。峒室支护达合格品。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责任单位100元。

第五章绞车

第二十五条绞车滚筒中心线应与斜巷轨道中心线重合,安装稳固,方便操作。做到不爬绳,不咬绳,不跳绳,排列整齐。

一、小电绞发放审批由各井运输组具体负责。安装稳固好的井下所有小绞车,在使用前必须经过生产部运输组和安监部机运组组织的验收;未经过验收的绞车,不得使用。否则,每台绞车罚责任单位200元,罚单位主管20元。

二、运输任务完成后,绞车司机要把所使用过的绞车清理干净;钢丝绳在滚筒上排列整齐;钩头放置在绞车前2m范围内靠一侧,不得放置在轨道线路上。否则,一次罚绞车司机50元。

第二十六条掘进上山施工倒拉电绞安装在轨道外侧,电绞最突出部分与最近轨道的间距不得小于500mm,迎头应装平式导向轮,其直径选择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16条规定,禁止用小滑轮代替;导向不得超过两次,导向轮的固定方式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要全部外露,便于检查,并落实检查责任人。导向轮支柱应符合设计要求,顶窝在硬面内200mm,柱下穿铁鞋,支柱角65~75度。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责任单位100~500元。罚责任人50元。

第二十七条绞车基础必须使用地锚固定或打水泥基础固定,基础设计要符合绞车生产厂家设计要求。使用时间三个月内及25Kw以下的小电绞,必须使用四压两戗固定,用压戗柱固定时,戗柱角为65~75度;柱顶应打在柱窝内不准加楔,要牢固可靠;小电绞底梁可用18#槽钢或200×200×1500的方木,地脚螺丝或垫圈应符合小电绞地脚孔要求。

一、使用打水泥基础固定的绞车,其基础要求按某某矿发(1995)80号规定执行。

二、使用地锚固定的绞车,必须使用矿用标准螺纹钢金属锚杆;其直径为18mm;长度为2000mm;锚固长度采用全长锚固。锚固剂类型选择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

三、采用四压两戗固定的绞车,其所用元木戗(迎)、压柱的直径不得小于200mm;压柱要垂直于顶底板,顶窝在硬面内200mm。

四、地脚螺丝的螺母要紧固,地锚要直接固定底梁(地巩板),固定绞车底座与底梁(地巩板)的螺丝和地锚螺丝的外露长度,应满足上一个匹配平垫圈和两个匹配螺母。

五、小电绞操作手把应有定位闭锁装置,零部件齐全;定位闭锁可靠不失效。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责任单位100~500元。并停止使用限期整改。

第二十八条绞车附近30m范围内不得安装风机装置。否则,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六章人行车

第二十九条斜巷人车运输系统其绞车、钢丝绳及连接装置、牵引车数必须经过设计计算,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设计计算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应存档备查。矿技术中心和运搬(输)工区应完善相关资料及文件,存档备查。

第三十条运行斜巷人车的巷道及峒室,必须有正规设计,设计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1、22、23条规定,巷道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该巷道的上下口及中间各车场,应设信号峒室及侯车室,侯车室的出口应与上下人台阶相接,以便人员上下。在人车上下人地段上下人侧,有效间距不小于1m,且要铺设正规台阶。人员上下地点应有照明。否则,人车不得投入运行。

第三十一条行驶斜巷人车的轨道质量应达到《矿井轨道质量标准》优良品标准,其轨型不得小于22Kg/m。巷道中的地滚应齐全且转动灵活,提升时钢丝绳不锯道板。轨道质量达不到优良品,停止人车运行,并对责任单位一次罚500元,对单位主管罚50元,对责任人一次罚50元。

凡使用*RC(插爪式)人车的轨道必须使用木质轨枕,在钢轨内侧应装防止轨枕倾斜的轨枕撑木(规格为100×100×500mm),轨枕应露出道渣面三分之一,不得使用水泥轨枕或整体道床。达不到要求的,停止人车运行,并对责任单位一次罚500元,对单位主管罚50元,对责任人一次罚50元。

凡使用*RB(抱轨式)人车,其钢轨宜采用长轨焊接。如采用夹板连接则必须采用特制夹板和特制螺栓。保证连接好后其宽度不超过轨头宽度,且轨道铺设必须错接,接头错距不小于2m。达不到要求的,停止人车运行,并对责任单位一次罚500元,对单位主管罚50元,对责任人一次罚50元。

第三十二条斜巷人车通讯信号机必须使用具有“MA”的人车通信机,应具备随车发送信号和通话功能。否则,人车不得投入运行。使用中人车通讯信号机应灵敏可靠,有故障应及时停运检修。严禁在通讯信号机失效的情况下,强行走钩,否则,对责任人一次罚200元。

第三十三条多水平或双钩运输时,各水平或各车所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信号操作应参照《煤矿安全规程》第394、395条执行。人员上下地点应悬挂信号牌,任一区段行车时,各水平皆须有信号显示。达不到要求的,对责任单位一次罚100元。

第三十四条斜巷人车维修工每天应对绞车、钢丝绳及连接装置、斜巷人车及防坠机构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停下,处理好后再投入运行。检查及处理情况要认真作好记录,并存档备查。记录存档时间不低于1年。有一项无记录或记录不符合要求,罚责任人50元。

第三十五条行驶斜巷人车的巷道、轨道道岔、斜巷信号及斜巷安全设施等要设有专人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好检查记录备查。记录存档时间不低于3个月。有一项无记录或记录不符合要求,罚责任人50元。巷道要设专人定期进行清理,保持巷道的文明生产环境符合要求。一处不符合要求,罚责任单位100元,并限期清理。

第三十六条斜巷人车必须设专职跟车工,跟车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保险链和防坠器,并必须先放一次空车试运行,无行车安全隐患方可运人。凡无证上岗的,一次罚责任人200元;不按规定跟车的,一次罚责任人50元。

用平巷人车运送人员时,在每班发车前,跟车工应认真检查各车的连接装置、轮轴和车闸等。严禁同时运送有爆炸性的、易燃性的或腐蚀性的物品,或附挂物料车。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m/s。人员上下车地点应有照明,架空线必须安设分段开关或自动停送电开关,人员上下车时必须切断该区段架空线电源。双轨巷道乘车场必须设信号区间闭锁,人员上下车时,严禁其他车辆进入乘车场。否则,一次罚责任单位200元;一次罚责任人50元。

第三十七条斜巷中每个上下人地点都要设有把钩工进行点钩和维持秩序,并标明停车区域;人员入口处必须设置门栏,实行排队按定员乘车,不得超员。严禁同时运送有爆炸性的、易燃性的或腐蚀性的物品。发车前把钩工必须全面检查车门或防护链是否挂好,而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否则,一次罚责任单位200元;一次罚责任人50元。

第三十八条平、斜巷人行车的乘车人员必须听从工作人员及把钩的指挥,开车前必须将车门或防护链挂好。头和身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列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2车厢之间搭乘。严禁超员乘坐。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车辆掉道时,应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否则,一次罚责任人50元。

第三十九条双钩提升人车必须在巷道两侧台阶上、下人,两人车的车箱交锋侧必须用钢板或钢板网等封闭,严禁开门上下人员。

第四十条使用中的斜巷人车,应按《煤矿斜井人车试验细则》做好定期试验工作,试验时要认真填写《斜井人车定期试验记录表》一式三份,一份自存,一份报矿(井)生产部(生产办)运输组,一份报集团公司生产部运输科。未按规定做定期试验的斜巷人车禁止使用,并对责任单位一次罚1000元,对单位主管罚100元。未按规定认真填写和及时上报《斜井人车定期试验记录表》的,对责任单位技术负责人一次罚50元。

第四十一条斜巷人车的结构件和零部件的更换必须符合原生产厂家的技术要求。

第七章信号装置

第四十二条信号要声光兼备,五小电器完好不失爆,安全牢固、整齐布置合理,做到上板上墙,固定在信号峒室内;线路做到吊挂整齐。一处达不到要求的,罚责任单位100元;罚责任人50元。发现一处失爆的,按严重“三违”论处,并对有关责任者按某某矿发[2004]17号文件相关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斜巷上车场和绞车房不准共用一套信号装置,车房必须设有信号失效报警装置。多甩道提升时,各车场信号应有区别。达不到要求的,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第八章钢丝绳及连接装置

第四十四条钢丝绳规格应根据设计计算进行选择,并符合绞车技术要求。

一、小绞车的钢丝绳在使用中,不得有打结、扭曲、弯折、严重锈蚀和磨损、断丝超限的现象。发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100元;罚责任人50元。并停用整改。

二、小绞车在使用过程中,不得用铁料、钎子、锚杆、锚链、皮带机连杆等易导致钢丝绳磨损的物件罢绳。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罚责任人50元。并停用拆除。

三、在绞车滚筒上绳根端固定要牢固符合要求,不准剁股穿绳。否则,现场停止运输作业,并对责任单位一次罚500元,责任人一次罚50元。

四、对使用中小绞车的钢丝绳,责任单位必须每天安排专人检查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未按规定做记录,一次罚责任人50元。

第四十五条斜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和钢丝绳之间的连接,都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可以使用带丝扣的马镫,钢丝绳鼻子必须有护环并且进行插接,插接长度不少于3.5个捻距,可以用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绳卡子固定,但数量不少于3个,钩头、马镫强度应根据提升载荷选择,并符合要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罚责任人100元;并现场停用整改。

第四十六条倾斜巷道矿车提升时必须使用保险绳。保险绳一端必须与主提升绳相联,另一端必须挂在提升列车尾端车辆联结器上并捆绑牢固。保险绳的放置位置要正确。

一、倾斜巷道的绞车未按规定安装保险绳的,罚责任单位500元;罚责任人100元。并现场停用整改。

二、运输时废弃保险绳而不用的,一次罚挂钩工100元。并责令现场停止作业立即改正。

三、未按规定要求正确联结使用保险绳的,一次罚挂钩工100元。并责令现场停止作业立即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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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第四十七条斜巷运输用的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换钢丝绳时,必须用2倍于其最大静载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矿车连接装置至少每年进行一次2倍于最大静载荷重的拉力试验。运搬(输)工区应建立自检机构并配置自检设备,设专人定期进行试验工作,并记录存档备查。未按要求进行定期试验的,一次罚责任单位500元;罚责任单位主管20元。无记录或记录不全的,一次罚责任单位100元;罚责任人50元。

第九章斜巷安全设施

第四十八条在轨道运输的倾斜巷道中,必须装设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矿技术中心在设计运输斜巷时,必须同时设计相应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凡装设有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的斜巷必须坚持使用,并定期检查维修试验,责任到人。责任单位每天要安排专人对单道挡、连锁安全门、挡拦连锁装置、扑车器、常闭安全门进行检查维修试验,并包保到人实行挂牌管理。管理牌上要注明安装管理单位、包保人姓名、安装时间。管理牌要挂在安装安全设施处的巷道帮一侧明显处。未按要求包保到人实行挂牌管理的,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罚责任单位主管20元。

第四十九条选用的跑车防护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并根据具体使用条件进行选型设计。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的设计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

第五十条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做到监视灵敏、操纵灵活,挡车可靠。斜巷安装的安全门开启后与车辆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00mm。安全门要实现远控,拉动远控门外力小于30Kg。长度超过100m的斜巷要安装扑车器。否则,现场停止运行,并对责任单位罚500~1000元;罚责任单位主管50元;罚责任人100元。

第五十一条斜巷上车场变坡点处必须安装使用连锁道挡或连锁安全门或道挡挡车拦连锁装置。第一道门或道挡装在距变坡点1~1.5m处的平巷,第二道装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提升列车长度的斜巷地点,连锁道挡或连锁安全门或道挡挡车拦连锁装置应安装牢固,灵活可靠,能够可靠防止未连挂车辆滑入斜巷。连锁道挡或安全门前方,应设置一道常闭道挡。矿井主要运输斜巷的连锁道挡或安全门必须和绞车及语言报警系统连锁,当两道道挡或安全门同时打开时绞车无法运行,语音系统发出禁止斜巷行人的警报。矿井主要运输斜巷也可使用其他连锁道挡或安全门失效保护装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现场停止运输作业,并对责任单位罚500~1000元;罚责任单位主管50元

第五十二条斜巷下车场起坡点和各甩道起坡点必须安设一道常闭远控安全门,手动式安全门安装距离不大于5m,安全门正常处于关闭,车辆通过时打开,车辆通过后立即关闭。矿井主要运输斜巷的安全门应与语言报警系统连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现场停止运输作业,并对责任单位罚500~1000元;罚责任单位主管50元;罚责任人100元。

第五十三条下山掘进时,迎头向上要安设二道安全门,第一道距迎头或扒装机尾不超过15m,第二道距第一道不超过所提列车长度加三米,两门随掘进或扒装机前移。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现场停止运输作业,并对责任单位罚500~1000元;罚责任单位主管50元。

第五十四条上山掘进时,下车场起坡点向上5m安设第一道常闭安全门,距迎头或扒装机尾不超过15m安设第二道常闭安全门,此门随掘进前移。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现场停止运输作业,并对责任单位罚500~1000元;罚责任单位主管50元。

第五十五条斜巷下车场各甩道口常闭安全门要实现远控,由下口挂钩工在下口躲避峒口通过钢丝绳、滑轮、杠杆等机构实现远控操作;下山掘进常闭安全门要有专人操作。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现场停止运输作业,并对责任单位罚500~1000元;罚责任单位主管50元。罚责任人100元。

第五十六条安全门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门轴直径不小于30mm,门柱可用工字钢也可用木柱,强度符合设计要求,顶、底窝深度从硬面下不小于200mm深,立柱角度为迎山70~75度,固定牢固,顶、底不得加楔。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现场停止运输作业,并对责任单位罚500~1000元;罚责任单位主管50元。罚责任人100元。

第五十七条电绞斜巷必须根据斜巷坡度、长度等情况,装设若干道地滚,具体应以钢丝绳不拖底板为准,间距不大于20m,变坡点处要装大地滚,其直径不小于250mm,宽度200~250mm,轴径不小于40mm;地滚安装要平整、稳固,转动灵活。一处不符合要求,对责任单位罚100元;罚责任人50元。

第五十八条斜巷高低起伏,绳磨顶板或棚梁时,要装天滚,数量以绳不磨顶板或棚梁为准;甩道或下车场侧帮要装立滚,甩道道芯要装扒绳轮和地滚,数量以不磨绳为准。一处不符合要求,对责任单位罚100元;罚责任人50元。

第十章轨道质量

第五十九条轨道敷设必须以《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为标准,达合格品以上;斜巷轨道要设防滑设施,要消灭杂拌道、非标准道岔;不同型轨道要分段敷设且长度不得小于50米,接头处要用异型夹板;要确保轨道内侧和轨面的平整度。

一、轨道线路的轨距、水平、接头平整度、道岔的尖轨、心轨和护轨工作边间距、扣件、轨枕间距等必须符合规定标准,现场检查一处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罚责任单位30元;罚责任人20元。

二、木轨枕的铺设按标准要求,保证道板中心间距。铺设的轨枕靠人行道一侧取齐。道渣埋没轨枕三分之二。现场检查一处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罚责任单位30元;罚责任人20元。

三、轨道线路严禁铺设使用非标准道岔。所选用的标准道岔,要按标准铺设;要配用合格的搬道器,保证尖轨的侧压力。凡尖轨不密贴或损坏严重、缺尖轨连杆、无搬道器或不起作用的,一处罚责任单位50元;罚责任人20元。

四、轨道接头不得设置在斜巷起坡点和变坡点处。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50元。

五、责任单位要加强对辖区内的轨道和道岔的使用和维修。道岔要实行挂牌管理,牌板上要标明地点、道岔型号、编号、包保人和管理单位;轨道线路要实行分段包干,责任到人,每天要安排专人对轨道线路进行巡回检查和维修。未实行挂牌管理的,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罚单位主管20元。

第六十条行驶斜巷人车的轨道以《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为标准,必须达优良品,轨型必须使用22Kg/m以上。否则,斜巷人车停止运行。并对责任单位罚500~1000元,罚责任单位主管50元。罚责任人50元。

第十一章制度及人员

第六十一条各单位在所管辖运输斜巷起点要悬挂斜巷运输系统图,图中要标明斜巷内巷道及各类设备和设施的技术参数。未按规定悬挂斜巷运输系统图或标明参数与现场实际不符的,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罚责任人50元。

第六十二条凡新设计的各类运输斜巷,要建立运行前验收制度和运行许可证发放制度。矿安监部要组织生产部(生产办)、施工单位和运搬工区等单位的有关人员按设计要求对巷道及车场的安全距离、轨道道岔质量、小电绞的安装位置及设备设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管理台帐,注明地点、施工单位及负责人、验收人签字,做到范围明、责任清。

一、运输斜巷的运行前验收工作和《安全运行许可证》发放工作,按徐矿司办[2004]13号文件要求,由矿安监部负责组织进行。

二、未通过运行前验收或未取得运行许可证的运输斜巷,不得运行。否则,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罚按矿《安全许可证管理规定》执行。

三、运输斜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斜巷安全运行标准的,坚决摘牌整顿不准运行,待重新验收合格方准挂牌恢复运行。并对责任单位罚500~1000元,罚责任单位主管50元。罚责任人100元。

第六十三条斜巷轨道运输工作,必须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使用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对轨道、钢丝绳、绞车、车辆、连接装置及各种安全设施和行车保护等进行检查、维修和调试,具体负责人姓名和设备设施包保牌要悬挂在现场,保证这些装置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岗位责任不落实或包保牌未按规定悬挂在现场的,,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罚单位主管20元。

第六十四条斜巷各车场均须悬挂斜巷标志牌,注明斜巷长度、坡度、允许挂车数、以及钢丝绳规格和安全设施装备情况等。未按规定悬挂斜巷标志牌,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罚单位主管20元。

第六十五条斜巷运输必须配齐岗位人员,每钩挂一辆车的斜巷,不得少于3人(电绞司机1人,上滑板挂钩工至少1人,下滑板挂钩工至少1人);挂二辆车的斜巷,不得少于4人,(电绞司机1人,上滑板挂钩工至少2人,下滑板挂钩工至少1人)。挂钩工必须持有兼任信号工的资格证书。未按规定配齐岗位人员的,一次罚责任单位100元,罚单位主管20元。挂钩工未持有兼任信号工的资格证书的,一次罚挂钩工50元。

第六十六条小电绞司机及挂钩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上岗牌注明姓名、年龄、工种、编号、培训时间等;上岗牌要挂在岗位上或挂在胸前,做到正规上岗、正规操作。

一、对未持证上岗的小电绞司机及挂钩工(有证者),一次罚20元。

二、非小电绞司机及挂钩工禁止在小电绞司机及挂钩工的岗位上工作。违者按严重“三违”论处,并对有关责任人按某某矿发[2004]17号文件相关规定处罚。

第六十七条岗位人员中电绞司机与挂钩工不得相互兼任。否则,一次罚单位主管20元,罚责任人50元。

第六十八条斜巷运输严禁使用电瓶车在上车场向斜巷中顶车走钩,严禁用小电绞向斜巷中裹车;车辆在斜巷中掉道禁止用绞车牵引拿道,斜巷下车场禁止用绞车主绳带车。违者按严重“三违”论处,并对有关责任人按某某矿发[2004]17号文件相关规定处罚。

第六十九条对拉小电绞只允许在直线段内往返牵引,禁止拐弯对拉,一台绞车禁止两个方向牵引矿车。违反者,对责任单位一次罚500~1000元。并责令现场停止作业立即整改。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七十条本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的解释权属某某某煤矿。

第七十一条本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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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斜巷电缆敷设安全技术措施

一、编制依据

1.施工图纸及相关合同

2.GB/T19002标准质量体系管理文件

3.《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4.《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5010-95

5、《煤矿安全规程(2011)》

二、概述

***煤矿井下轨道上山提升机电源电缆敷设一趟煤矿用移动金属屏蔽监视型橡套软电缆MYPTJ-8.7/10kV3*70+3*25/3*2.5,电源引自井下+550水平轨道石门三联巷配电硐室2#高压防爆开关,电缆敷设至轨道上山提升机配电硐室一台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1250KWA,电缆长度约1200m,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特编制本措施。

三、轨道上山提升机房电源电缆敷设的主要工作量

序号设备/材料名称设备/材料规格数量备注1煤矿用移动金属屏蔽监视型橡套软电缆MYPTJ-8.7/10kV3*70+3*25/3*2.51200米2盘2钢绞线GJ-35Φ7.850米/根1200米3花篮螺栓UU型M20420-60548个4锚杆Φ18*100050根5电缆挂钩GL-PVC70*168.6*1011200个6电缆挂钩GL-PVC50×152.5×821200个7电缆挂钩GL-PVC30×124×53.61200个8电缆挂钩TJT08/9连钩8±21200个

主要安装工作量

四、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1、技术性的准备

(1)组织施工人员熟悉电缆敷设等技术要求。

(2)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及《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3)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煤矿安全规程(2011)》学习。如有新工人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及由安全部门进行岗前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上岗。

2、轨道上山斜巷的电缆挂钩的标高确定和凿打电缆挂钩锚杆孔

由矿测量人员用水准仪按矿永久标高点及基桩,测出电缆挂钩的锚杆标高为2.8m,同时按照设计图纸和标高要求进行电缆挂钩锚杆孔凿打。

3、电缆挂钩、钢绞线和锚杆安装

电缆固定方式采用锚杆、钢绞线、花篮螺栓和电缆挂钩组成,约25米安装一个Φ18*1000锚杆。

(1)锚杆:锚杆采用Φ18*1000,安装高度为2.8m,锚杆孔深度为500mm,间距为50米每根锚杆上均安装钢板100mm*150mm*10mm1块(电缆出现垂度可在50米之间增打锚杆)。

(2)钢绞线:每盘钢绞线长度约50米,钢绞线两端分别与花篮螺栓UU型M20*420相连,花篮螺栓与锚杆上钢板100mm*150mm*10mm连接。

(3)电缆挂钩:在钢绞线上每米安装一个组合电缆钩。(组合电缆钩由GL-PVC70*168.6*101、GL-PVC50×152.5×82、GL-PVC30×124×53.6各1个和1个TJT08/9连钩8±2组成)

4、电缆地面装车

(1)电缆在敷设前应先检验电缆规格、型号、电压等级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外观有无破损等。

(2)电缆敷设前应做绝缘测验或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敷设。

(3)电缆共计2盘每盘600米,电缆需从电缆盘中缠绕放在运输车辆内,但高度不超过运输规定。

(4)用行车吊起电缆盘离地面离地面200mm,转动电缆盘将电缆“8”字形缠绕至运输车辆内。

(5)转动电缆盘有专人负责,并且转动要缓慢,与缠绕电缆的作业人员相互配合好。

(6)电缆装车时由专人负责指挥,其他人员远离重物周围。

(7)电缆装车完成后,用1道柔性吊装带和1个5T手拉葫芦将电缆捆绑牢固。

五、电缆敷设工序

在电缆敷设前,电缆挂钩等均以安装完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电缆敷设工艺特点,提升机电源电缆共分为两段电缆敷设:①敷设轨回3#联络巷至轨道上山提升机配电硐室电缆,②敷设轨回3#联络巷至轨道石门3#联络巷配电硐室电缆,具体敷设程序如下:

电缆提升运输流程:地面装车8T电机车将电缆运到副斜井井口由副斜井提升机将电缆下放到550水平井底车场井下8T电机车将电缆运至轨道上山下部车场由YJB-5*1.4运输绞车提升电缆至轨回3#联络巷将车内的电缆卸下并装在JSDB-30型双速多用绞车提升花车上由JSDB-30型双速多用绞车牵引电缆车到轨道上山上部车场电缆敷设(从山上至山下敷设)

1、电缆在地面装车完成并捆绑牢固,电缆装车时,严禁“三超”。

2、用8T电机车将电缆运至副斜井井口。

3、由副斜井提升机将两车电缆下放到550水平井底车场。

4、先用YJB-5*1.4运输绞车提升其中一车电缆运输到达YJB-5*1.4运输绞车时,(轨回3#联络巷的YJB-5*1.4运输绞车未拆除挡住运输路线,)用自制刹车装置将电缆车刹住,将电缆卸下并装在由JSDB-30型双速多用绞车提升花车上,电缆要捆绑牢固。

5、由JSDB-30型双速多用绞车提升电缆至提升机硐室平巷内。

6、电缆敷设时,从轨道上山上部车场将电缆敷设至轨道上山下部车场。

①轨回3#联络巷至提升机配电硐室电缆敷设:先将车上拉出一段电缆敷设到平巷内至提升机配电硐室进线位置,并用棕绳将电缆一端临时固定牢固,电缆留有足够电缆做头的余量。

②电缆车上两端安排3个人员在卸电缆,信号工打点(信号工携带打点器,在出现情况时打点停车)以慢速(0.5m/s)档位起动JSDB-30型双速多用绞车将电缆车从轨道上山上部车场往下下放,(电缆采用边下放边从电缆车上卸下的方式)电缆车辆下放过程中在电缆车辆上人员同时将电缆卸下交到跟随在电缆车一起的8个人员,同时将电缆接住卸下并用自制的专用工具将电缆放到电缆挂钩上,由于斜巷防止电缆下滑,每30米处用电缆扎带将电缆与电缆挂钩固定牢固。

③轨回3#联络巷至轨道石门3#联络巷配电硐室电缆敷设:

用YJB-5*1.4运输绞车将另一车电缆提升至YJB-5*1.4运输绞车位置时,将YJB-5*1.4运输绞车停住并刹车刹住,用自制刹车装置将电缆车刹住,将车上电缆卸下拉到并与上次电缆另一端(轨回3#联络巷处)位置并用棕绳固定牢固,中间接头位置时需留出1.5米的重合距离,以便做接头,接头采用矿用隔爆型电缆连接器。

④拆除刹车装置,电缆车上两端安排3个人员在卸电缆,信号工打点(信号工携带打点器,在出现情况时打点停车)以慢速档位起动YJB-5*1.4运输绞车,将电缆车从JB-5*1.4运输绞车位置(轨回3#联络巷)往下下放,(电缆采用边下放边从电缆车上卸下的方式)电缆车辆下放过程中在电缆车辆上人员同时将电缆卸下交到跟随在电缆车一起的8个人员,同时将电缆接住卸下并用自制的专用工具将电缆放到电缆挂钩上,由于斜巷防止电缆下滑,每30米处用电缆扎带将电缆与电缆挂钩固定牢固。

⑤电缆在敷设时,所有人员要站在电缆一侧,相互之间配合一致,防止电缆碰伤作业人员,将电缆放入电缆挂钩时,防止划伤电缆绝缘层,拖拽电缆时,要有专人指挥,容易卡住及转弯的地点要有专人查看,且查看人所处地点必须安全。

⑥电缆敷设时一定要整齐、美观,在2端及拐弯时留有一定的弧度,就这样周而复始的将所有电缆敷设完成

六、JSDB-30双速绞车、YJB-5*1.4运输绞车及钢丝绳受力计算

(1)JSDB双速绞车及钢丝绳受力计算

已知:轨道上山平均坡度11°;提升长度800m;钢丝绳选用6×19+FC-Φ24.5,绳自重:ρ绳=2.296kg/m,公称抗拉强度1670Mpa;钢丝绳的实测破断力总和为:F=405.84kN;高压电缆MYPTJ-8.7/10kv3*70+3*25/3*2.57kg/m,电缆长度600m。

按照提升最大件(电缆5T),采用5t花车(1.0T)进行验算:

T=(Gsinθ+f)g

式中:G=G1+G2+G3=6000+1836.8+30=7866.8kg

F=(G1+G3)ucosθ+u1G2cosθ

=(6000+30)*0.02*cos11°+0.2*1836.8*cos11°

=118.4+360.6

=479kg

G-载车,绳重,及其他部件

G1—矿车及物料重,总重6000kg

G2—绳重,2.296*800=1836.8kg

G3---其它部件,取30kg

f---摩擦阻力

u---矿车与铁轨的摩擦系数,取0.02

u1---绳与地轮,底板的摩擦系数,取0.2

θ---11°

向上的拉力为;

T=(Gsinθ+f)g

=(7866.8sin11°+479)*9.8=19404.6≈19.405kN

故Fma*=300>T=19.405,绞车满足需求

安全系数计算

α=F/T=405.84/19.405=20.9>6.5

经以上计算:轨道上山JSDB-30双速绞车牵引5T电缆,采用6×19+FC-Φ24.5,绳径24.5mm钢丝绳,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条规定,在专为升降物料时钢丝绳安全系数最低值为6.5的要求。

(2)YJB-5*1.4运输绞车及钢丝绳受力计算

已知:轨道上山平均坡度11°;提升长度500m;钢丝绳选用6×19+FC-Φ24.5,绳自重:ρ绳=2.296kg/m,公称抗拉强度1670Mpa;钢丝绳的实测破断力总和为:F=405.84kN;高压电缆MYPTJ-8.7/10kv3*70+3*25/3*2.57kg/m,电缆长度600m。

按照提升最大件(电缆5T),采用5t花车(1.0T)进行验算:

T=(Gsinθ+f)g

式中:G=G1+G2+G3=6000+1148+30=7178kg

F=(G1+G3)ucosθ+u1G2cosθ

=(6000+30)*0.02*cos11°+0.2*1148*cos11°

=118.4+225.4

=343.8kg

G-载车,绳重,及其他部件

G1—矿车及物料重,总重6000kg

G2—绳重,2.296*500=1148kg

G3---其它部件,取30kg

f---摩擦阻力

u---矿车与铁轨的摩擦系数,取0.02

u1---绳与地轮,底板的摩擦系数,取0.2

θ---11°

向上的拉力为;

T=(Gsinθ+f)g

=(7178sin11°+343.8)*9.8=16791.6≈16.7916kN

故Fma*=50>T=16.7916,绞车满足需求

安全系数计算

α=F/T=405.84/16.7916=24.2>6.5

经以上计算:轨道上山JSDB-30双速绞车牵引5T电缆,采用6×19+FC-Φ24.5,绳径24.5mm钢丝绳,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条规定,在专为升降物料时钢丝绳安全系数最低值为6.5的要求。

七、危险源辨识及安全注意事项

(一)危险源辨识

1、关于副斜井电缆下放的危险源辨识

2、电机车运输电缆的危险源辨识

3、关于轨道上山双速绞车提升运输的危险源辨识

4、关于电缆敷设的危险源辨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