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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井底煤仓清挖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15 阅读 1916

根据矿工作安排,检修时由25队在主井底煤仓进行清挖,为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一、施工地点

主井底煤仓

二、技术要求

1、将煤仓清挖干净,既清挖到底、到帮。

2、先清虚煤,如有必要再放炮,从上向下清理,将仓壁清理后再向下挖。

3、施工时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三、安全技术措施

1、作业时间为2月19日8点班,跟班队长张高峰,负责安全、质量全面工作。

2、在人员进入煤仓之前,先将煤仓口附近10米以内的杂物清理干净,并检查煤仓硐室顶部是否完好,如有不安隐患,应先进行处理好后,方可进行清挖。人员进仓前先将便携式瓦检仪用绳子系入仓内检查瓦斯情况,确认安全后人员方可进入工作。

3、人员上、下煤仓时必须用直径Ø7cm的新棕绳,棕绳的上端应牢固的栓在仓口上边可靠的皮带支撑架或牢固的支撑物上。棕绳从滑轮上穿过,滑轮必须固定牢靠。保险带的一端系于腰部,另一端与棕绳连接穿过。每个工作人员下仓前,必须由跟班队长详细检查棕绳及保险带,是否有损伤,是否完好、合格、带卡是否能够卡严卡实,若有问题,必须立即更换。

4、施工过程中煤仓上口必须安排一名专职人员进行把口警戒。

5、向下吊放工具、炸药时必须捆绑牢靠,拉绳人员必须精力集中确保安全,必须做到进仓时先下工具后下人,出仓时先上人员后上工具。

6、每次下仓人员以2—3人为宜,清挖工具为长钎子、镐和钢锨,人员之间应相互联系、相互配合,且间隔不小于3米。

7、清挖工作要确保质量,煤仓仓壁、仓底的所有锈煤及其它杂物必须清理干净,不留死角。清挖过程中,必须由一人专职负责观察清挖顶部仓壁四周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通知仓内人员躲避或撤出。

8、施工时,每班至少携带两部便携式瓦检仪,如仓内瓦斯浓度大于0.5%时严禁作业并撤出人员,由瓦检员进行处理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9、运一队必须有专人看管溜煤咀,溜煤咀应处于常开状态,确保煤仓下口不堵塞,以保证煤仓正常通风,发现煤仓下口堵塞,仓内人员必须立即撤出煤仓。

四、放炮措施

1、放炮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合格的并持证上岗。严格控制药量,装药量不得大于0.5卷,装药和连线工作必须由放炮员一人担任。炮眼用钎子凿出,炮眼深度不得小于0.3米,封泥长度必须充满炮眼。放炮员必须是最后一个撤离放炮点。

2、放炮前,瓦检员必须检查煤仓内的瓦斯浓度,若超过0.5%时严禁放炮。

3、放炮前,班长必须派专人把好仓口和溜煤口,把口位置距放炮点的距离不小于75米。人员撤离距放炮点以外不小于100米,母线不小于80米。班长必须清点人数,爆破工离开爆破点后,由班长下达起爆命令,以爆破工吹哨为警戒信号,每次起爆至少要吹3次哨子,确认无人员、无问题后方可起爆。

4、放炮后,待炮烟吹散后,由班长、放炮员、瓦检员、安检员到爆破点一同巡视,确认爆破点无不安隐患后,人员方可进入煤仓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5、爆破后必须检查是否有瞎炮、残爆,如有异常情况,必须停止一切工作,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执行并进行排除。

6、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别存放在专用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存放在顶板完好,且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破作业时必须将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地点。

7、放炮后,运一队先将煤仓内浮煤放净以后保证通风畅通,瓦检员用瓦斯便携式检查瓦斯,确认气体无超限,其他人员方可入内进行工作。

8、施工现场要有安检员监督检查措施执行情况。

9、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并签字。

篇2:井底煤仓上部胶带输送机机头硐室施工安全措施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鑫运煤矿井底煤仓上部胶带输送机机头硐室位于胶带运输大巷中,距轨道大巷中心线26.34米,方位90°,倾角-3‰。总长45.5m,包括机头硐室、驱动硐室、张紧硐室及硐室基础。巷道布置及设计断面见附图,全断面采用锚网索梁喷支护,初期支护c20喷砼,浇筑砼及基础c30,铺底200mm。

(二)、工程技术特征

井底煤仓上部胶带输送机机头硐室支护材料规格:

锚杆:φ20mm,l=2000mm,左旋无纵筋螺纹钢。

锚盘:150×150×10mm。

设计间排距:800×800mm,

树脂药卷规格:msck2335一支;msz2360一支,每根锚杆安装二根药卷。

锚杆锚固力:80kn;扭紧力矩200n.m。

锚索φ15.24mm,l=6000mm设计排间距3000×2000mm,锚杆锚固力:80kn;扭紧力矩200n.m。

锚索:φ15.24mm低松弛钢绞线,l=6000mm,间排距2000×2400mm。

锚索托盘:200×200×20mm。

树脂药卷规格:msck2335一支;msz2360二支,每根锚杆安装三根药卷。

锚索φ15.24mm,l=6000mm设计排间距3000×2000mm,锚索锚固力:250kn;预紧力为100kn。

金属网规格:φ6.5圆钢焊接,1000×2000mm,网格规格100×100mm,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00mm,网片搭接采用8#每200mm绑扎一道。初期支护喷浆厚度80mm,其他断面支护见附图。

二、钻爆法施工

(1)、工艺流程

打眼→放炮→通风排烟→检查瞎炮处理/敲帮问顶清除浮矸临时支护→排矸。

(2)、施工方法

因胶带大巷巷道施工阶段,机头硐室设计图纸没有出来,导致此次施工采用普通钻爆法进行破顶、扩帮施工,在巷道下方搭设作业平台,多台风钻同时打眼分次爆破,一次挑顶到位,及时进行锚网索梁支护和初喷护顶。

巷道施工采用胶带大巷风水辅助系统,自然通风,激光指向仪定向或者测量人员给出中腰线,溜煤眼出渣然后运至地面。巷道施工每班8小时,进尺3m,一天进尺9m。循环图表见后图。

三、硐室掘进及支护质量要求

严格按中腰线掘进:中线至两帮的间距不得小于设计规定,不大于200mm,腰线以下不小于设计不大于200mm,腰线以上不小于设计规定不大于200mm。

锚杆杆体配件的材质、规格、结构、性能都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锚杆安装牢固托盘密贴壁面、不松动,抗拔力实验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值的90%。锚杆间排距允许偏差±100mm,钻孔深允许偏差为0~50mm,锚杆与井巷轮廓(或岩层层理)角度允许偏差≤150,锚杆外露出托板长度≤50mm,锚杆的锚固力不得小于80kn。

锚索的材质、规格、结构、性能都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锚索安装牢固托盘密贴壁面,抗拔力实验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值的90%。锚索间排距允许偏差±100mm,钻孔深允许偏差为0~+200mm,锚索钻孔轴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角不应大于3°,锚索外露长度≤150mm,锚索的锚固力不得小于250kn。

喷射、浇筑砼所用材料、外加剂的质量和配合比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现场按规定预留混凝土试块,保证砼强度检验符合有关设计要求。

净宽:中线至任一帮规格偏差0~+100mm

净高:腰线至顶、底板规格偏差0~+150mm

喷层厚100mm,抽查检测喷厚不小于设计表明平整度,每平方米内最大偏差≤50mm。基础深度100mm,尺量检查允许≤10%;钢筋网与岩面的喷厚:不小于30mm钢筋网外保护层喷厚≯40mm,≮20mm;观感质量:无漏喷、离鼓、裂缝、钢筋网外露现象。

巷道铺底工艺流程:清底→立模→混凝土搅拌→混凝土浇筑→振捣→路面找平抹面。地坪施工拆模后地坪标高偏差控制在-30~50mm,表面平整度≤10mm。

四、火工品管理技术安全措施

1、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领取、运送,炸药由放炮员或在放炮员监护下由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的人员运送。

2、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领取、携带,炸药由放炮员或在放炮员监护下由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的人员运送。

3、电雷管和炸药应分别装在专用雷管盒和炸药包中。领到火工品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停留或转交他人。严禁将火工品装在衣袋内。

4、火工品送到工作地点后放炮员必须亲自将炸药和雷管分别装在专用的炸药箱和雷管盒中,并加锁。炸药箱必须放在警戒线以外的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安全地点。严禁将火工品乱扔乱放。炸药箱、雷管盒和钥匙应放于放炮员处,不得转交他人。

5、当班使用剩余的火工品,必须交回药库,不得随意丢失、乱扔、乱放。

五、爆破作业技术安全措施

1、严格执行爆破图表施工,钻眼时要用激光或中线找出眼位,掌握好眼度,做到平、准、直、齐,坚持光爆,控制各眼装药量,按规定用黄泥或沙封孔。

2、井下放炮必须有专职放炮员担任,放炮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装配引药前,放炮员必须到现场了解炮眼个数。装配引药的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装药放炮前,班长和放炮员对放炮前工作最后检查,以确保各脚线接头、联线方式安全可靠。

3、井下放炮作业,放炮员、班组、瓦检员都必须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和“一炮三哨制”,且做到“人、牌、网”三警戒。

4、放炮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人员在警戒线处设警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道上布置人员担任警戒工作。警戒处应设置警戒牌、拉绳等标志,坚持送、撤岗制度。警戒距离直巷道不少于150m弯巷不少于100m。同时要对胶带大巷内皮带架,风筒、电缆及风水管路做好保护措施。

5、装药时,首先必须用压缩空气清除炮眼内的岩粉和煤粉,再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用劲冲撞或捣实。炮眼内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6、装药前,严格执行“十不装”制度。

7、装药后必须把电雷脚线悬空,并扭结短路,严禁电雷管脚线、放炮线同电气设备、运输设备等导电体相接触。

8、对无封泥、封泥不足、不实的炮眼,严禁放炮。

9、严禁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

10、井下放炮必须使用防爆性能的放炮器。严禁用明火、导爆索、供电电源等放炮。严禁放明炮和放糊炮。

11、放炮前必须对放炮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洒水冲尘。并对巷道内的电缆、皮带机及风筒、各种设备、重要导线点做好保护措施。

12、放炮前脚线的连接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放炮员进行。放炮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能由放炮员一人操作。

13、放炮员必须最后一个离开放炮地点,并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准备放炮。

14、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可下达放炮命令。

15、放炮员接到放炮命令后必须先发出放炮警号3次,至少再等5秒钟后方可放炮。放炮员必须遵章放炮,严禁违章放炮。

16、放炮器的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放炮后必须立即将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短路。不到通电放炮时,不得将钥匙插进放炮器插孔内。

17、通电后装药炮眼不响时,放炮员必须先将把手或钥匙从放炮器上取下,然后摘掉放炮母线并扭结成短路,至少再等15分钟后方可沿线路检查,找出不响的原因。

18、放炮后,放炮员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拒爆、残爆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9、需分次放炮时:在每次炮后,必须待工作面炮烟吹尽后,放炮员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顶板、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下一次联线放炮工作。严禁一人操作,严禁不检查慌忙作业,防止发生片帮、瓦斯、出水等不安全事故。严禁炮烟未吹尽人员就进入作业。

20、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2、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暴)炮眼。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六、顶板管理技术安全措施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每班开工前人员进入工作地点,首先要进行敲帮问顶,用长柄工具找掉危岩活矸,对于找不掉的可采用行之有效的方法加以支护。

2、找顶人员要站在安全地点,并要保证后路安全畅通。

3、找顶工作应从安全的地点开始,从外向里先顶部后两帮依次进行,找顶地点不准同时进行其它工作。

4、找顶工作应有两名有经验的工作担任。一人找顶、一人观察顶板,观察顶板的人应站在找顶人员的侧面安全地点。

5、施工过程中必须正常使用前探梁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锚杆、金属网、托梁支护距工作面不得大于1米;锚索支护距工作面不得大于2.5米;帮部支护距工作面不大于5米。

6、由于巷道断面比较大,工作人员要随时观察顶板情况,发现有异常时,及时采取支护措施。

七、避灾路线:

避水灾路线:工作面→轨道大巷→消防材料库→回风大巷→总回风巷→地面

避瓦斯煤尘火灾路线:工作面→轨道大巷→井底车场→副斜井井筒→地面。

篇3:主井底煤仓清挖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矿工作安排,检修时由25队在主井底煤仓进行清挖,为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一、施工地点

主井底煤仓

二、技术要求

1、将煤仓清挖干净,既清挖到底、到帮。

2、先清虚煤,如有必要再放炮,从上向下清理,将仓壁清理后再向下挖。

3、施工时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三、安全技术措施

1、作业时间为2月19日8点班,跟班队长张高峰,负责安全、质量全面工作。

2、在人员进入煤仓之前,先将煤仓口附近10米以内的杂物清理干净,并检查煤仓硐室顶部是否完好,如有不安隐患,应先进行处理好后,方可进行清挖。人员进仓前先将便携式瓦检仪用绳子系入仓内检查瓦斯情况,确认安全后人员方可进入工作。

3、人员上、下煤仓时必须用直径Ø7cm的新棕绳,棕绳的上端应牢固的栓在仓口上边可靠的皮带支撑架或牢固的支撑物上。棕绳从滑轮上穿过,滑轮必须固定牢靠。保险带的一端系于腰部,另一端与棕绳连接穿过。每个工作人员下仓前,必须由跟班队长详细检查棕绳及保险带,是否有损伤,是否完好、合格、带卡是否能够卡严卡实,若有问题,必须立即更换。

4、施工过程中煤仓上口必须安排一名专职人员进行把口警戒。

5、向下吊放工具、炸药时必须捆绑牢靠,拉绳人员必须精力集中确保安全,必须做到进仓时先下工具后下人,出仓时先上人员后上工具。

6、每次下仓人员以2—3人为宜,清挖工具为长钎子、镐和钢锨,人员之间应相互联系、相互配合,且间隔不小于3米。

7、清挖工作要确保质量,煤仓仓壁、仓底的所有锈煤及其它杂物必须清理干净,不留死角。清挖过程中,必须由一人专职负责观察清挖顶部仓壁四周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通知仓内人员躲避或撤出。

8、施工时,每班至少携带两部便携式瓦检仪,如仓内瓦斯浓度大于0.5%时严禁作业并撤出人员,由瓦检员进行处理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9、运一队必须有专人看管溜煤咀,溜煤咀应处于常开状态,确保煤仓下口不堵塞,以保证煤仓正常通风,发现煤仓下口堵塞,仓内人员必须立即撤出煤仓。

四、放炮措施

1、放炮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合格的并持证上岗。严格控制药量,装药量不得大于0.5卷,装药和连线工作必须由放炮员一人担任。炮眼用钎子凿出,炮眼深度不得小于0.3米,封泥长度必须充满炮眼。放炮员必须是最后一个撤离放炮点。

2、放炮前,瓦检员必须检查煤仓内的瓦斯浓度,若超过0.5%时严禁放炮。

3、放炮前,班长必须派专人把好仓口和溜煤口,把口位置距放炮点的距离不小于75米。人员撤离距放炮点以外不小于100米,母线不小于80米。班长必须清点人数,爆破工离开爆破点后,由班长下达起爆命令,以爆破工吹哨为警戒信号,每次起爆至少要吹3次哨子,确认无人员、无问题后方可起爆。

4、放炮后,待炮烟吹散后,由班长、放炮员、瓦检员、安检员到爆破点一同巡视,确认爆破点无不安隐患后,人员方可进入煤仓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5、爆破后必须检查是否有瞎炮、残爆,如有异常情况,必须停止一切工作,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执行并进行排除。

6、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别存放在专用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存放在顶板完好,且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破作业时必须将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地点。

7、放炮后,运一队先将煤仓内浮煤放净以后保证通风畅通,瓦检员用瓦斯便携式检查瓦斯,确认气体无超限,其他人员方可入内进行工作。

8、施工现场要有安检员监督检查措施执行情况。

9、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