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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有掘必探打钻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15 阅读 5053

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为查明巷道施工前方、帮侧隐伏地质构造及富水异常情况。按照31000回风顺槽“有掘必探”超前探测设计说明要求,在31000回风顺槽施工超前探测钻孔,为保证探测施工安全操作,特制定以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钻孔参数

1、打钻施工地点为31000回风顺槽掘进头,钻孔施工参数严格按照地质测量部给定的设计说明施工。

2、施工钻机为ZLY537钻机,钻杆为¢50mm(外平钻杆),钻头为¢75mm,钻孔深度为75米。

二、打钻期间安全措施

入井前钻探施工队组必须严格贯彻学习措施,要求钻机操作人员人人签字,当班施工任务明确,分工合理,按时参加班前会,听从队长或工长的安排,指定的机长,其他人员不能代替,携带好钻探工作所必备工具和零配件,机长和钻机工必须持证上岗,机长要佩带便携式瓦检仪,对施工地点瓦斯情况进行监测。

(一)开机前注意事项

1、根据探放水设计说明,钻探施工队组必须及时将探水钻机和钻杆布置到位,提前准备好封孔器具,并检查各部件运转是否正常。

2、井下探放水工程应当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且探放水钻孔终孔孔径不得大于75mm。

3、在安装探放水钻机前,加强巷道支护。安监工必须对钻场附近的顶板和两帮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安排专人打好稳钻立柱。

4、依据探放水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时,由地测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必须亲临现场,按照超前探测管理牌板要求,现场标定钻孔的方位角、倾角、深度。

5、钻孔施工期间如遇到卡钻、顶钻、吸钻严重、喷瓦斯、突水异常等情况,钻机队应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地质测量部,并请示矿级有关领导,根据领导安全指令落实安全施工应急措施。

(二)打钻施工注意事项

1、在探放水钻进过程中,发现顶钻、异常出水等突水征兆时,应当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应当立即向总调度室汇报,派防治水技术人员监测水情。发现情况危险,应当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2、钻孔施工期间,必须设有瓦斯检查员现场值班,随时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有关规定,应当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公司总调度室,及时组织应急处理。

3、该施工区域作业人员必须加强水害防治的岗位技术培训,熟悉施工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熟悉避灾撤人安全路线。打钻施工期间,安监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进行安全检查工作,一旦发现突水异常征兆,及时撤人,并及时汇报矿调和有关单位进行安全排查处置,做到安全防范,措施到位。

(三)钻孔的封孔

应根据综合物探成果资料,有计划的针对巷道施工前方富水异常情况,进行相应的封孔处理,并进行耐压试验。

(四)其他

其他未叙述事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等有关规定。

篇2:主斜井恢复打钻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一、工程概况

现主斜井井筒施工至1346m位置处,采取工作面施工穿层钻孔抽采瓦斯消突措施,目前已施工了17个抽采钻孔,余77个抽采钻孔有待施工。结合实际施工情况,使用“风动力”排渣及成孔率比“水动力”排渣成孔效率高以及根据2010年12月3日早调度会矿方要求:主斜井施工瓦斯抽放孔由“水动力”排渣施工改为“岩水、煤风”的作业方式施工,为了施工安全及施工质量,特编制主斜井揭4#、5#煤消突安全技术补充措施。

二、施工方案

主斜井此次采取穿层钻孔抽采瓦斯消突设计是4#煤层和5#煤层一并消突,钻孔设计穿透5#煤层并进入地板0.5m,但结合目前施工使用“水动力”排渣施钻情况,穿透4#煤层并进入地板0.5m,实际操作非常困难,废孔率太高,不能实现钻孔打到设计孔位,为以后揭煤埋下重大隐患;为提高钻进速度,保证钻孔安全及加大成孔率,对主斜井瓦斯抽放孔使用“水动力”排渣更改为“岩水、煤风”的作业方式施工,此次打孔以穿透5#煤层并进入地板0.5m为标准,抽采4#、5#煤层瓦斯。

三、施工工艺

打钻施工抽采钻孔采取“岩水、煤风”的施工工艺,即岩石采用水压作为排渣动力,预计见煤前1m改为风压作为排渣动力的施工工艺,经前段新田煤矿施工地质孔、测压孔及抽采孔摸索的经验资料分析,此工艺施工速度快、成孔率高、排渣效果好。

四、补充安全防护措施

1、增设孔口防尘及防有毒有害气体措施:

施钻前采用127mm钻头开孔1m,用棉布和道钉埋设700mm深孔口管,外露孔口管400mm长,孔口管上焊接两个导管,上方导管与抽放主管路连接,安装好孔口管后改用Φ75mm钻头通过水压动力正常钻进到预计见煤1m位置,停钻,开启孔口管上方导管的闸阀通过主管路负压吸尘,同时下方导管用4吋软管连接引入集水坑或盛有水的铁通内进行降尘和捕尘,最终达到钻场内消除粉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的目的。(保证每个钻场内必须有一个孔口管,当一个钻孔施工完毕后,取下孔口管,安设到下一个有待施工的钻孔上,同时封此孔进行连抽。)

2、井下钻机风动力的压力必须大于0.75MPa,当供风压、风量达不到要求时,由通防部通知机电部增开压风机以保证风压、风量的供应。

3、要求工作面钻场必须配备两把铜锤,使用一把,备用一把,拆卸钻杆困难时必须使用铜锤进行敲打,严禁使用铁锤、钻杆及其它金属敲打钻杆,杜绝火花的产生。

4、每个钻场内必须吊挂CH4、CO、H2S便携仪,并且要吊挂在距施工钻孔口1m范围内,CH4、CO、H2S便携仪由上向下一次分层吊挂,最好吊挂在下风侧。

5、操作台位置摆放要正确,严禁摆放正对施工钻孔口位置,最好摆放在上风侧,使钻手呼吸到新鲜风流。

6、施钻前井下必须配备灭火器、石灰粉、黄泥、砂子、铁锹防治煤层自然材料,材料采用挂牌管理,石灰粉要放入铁通内,当孔内有异常时能做到石灰浆液立即灌入孔内。

7、施钻过程中遇到卡钻、堵钻、钻进困难时必须停钻,然后撤钻,分析原因,观察钻杆是否扭曲,钻头是否损坏,如是钻杆、钻头问题立即更换,如是瓦斯压力大,顶钻打不进去就永久封口连抽,通防部再另设计补打钻孔。

8、煤层中施钻过程中如遇到煤层自然时,立即关闭压风,停止孔内供风,不允许向孔内注水,立即组织所有人员撤离至副风联巷以上的新鲜风流中,待有毒有害气体消散后再进入钻场内用黄泥封堵该钻孔。

9、未尽事宜按照《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安全规程》、《主斜井井筒揭4#、5#煤层防突设计》及《通防部联系单(TFB10-1118-01)》规定执行。

五、劳动组织保障措施

1、严格执行“一机三人”制度,即一台钻机配备三人,一人操作钻机,一人接钻杆和观察孔内情况,一人清理钻屑。

2、采用“定机定人”制度,即机长、清理等人员固定在一个钻场内,每班操作同一台钻机,维护同一台钻机就不再变动。

3、执行机长责任制,机长是钻孔安全、质量第一责任人,机长必须是经培训合格取得证书的专业人员,操作钻机时要精神集中,负起责任,时刻注意孔内情况。

4、培养新人,以师带徒时,导师必须负起责任,当出现孔内事故及钻孔质量时,导师为第一责任人,徒弟是第二责任人。

5、所有入井人员必须井下现场交接班,做到按时、点对点交班,口对口,手对手的交班,把上班施工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交代清楚,方可升井。

篇3:煤矿打钻施工安全技术措施2

远离施工地点,不通风巷道或不知是否通风的巷道不得进入;在大巷内行走,特别是携带导电工具时,必须时刻注意来往车辆,严防运输事故的发生。同时,注意好手中的工具不得碰到架空线;

26、上、下钻具时手中工具、钻杆要拿稳,以防掉入孔内,造成孔内事故发生;

27、严禁将火种、香烟带入井下;严禁酒后下井和井下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