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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排水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15 阅读 4195

我矿已于2012年2月17日通过太原市煤炭工业局节后恢复建设批复,为确保建设期间的建设工期和建设安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井下排水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劳动组织及排水地点

?劳动组织:

?每班下井排水必须有一名矿领导带班,安全员一名,瓦检员一名,电工一名,排水工兼把钩工三名,并贯穿于整个排水过程,同进同出。

?排水地点:

?行人斜井(原主斜井机尾)井底

二、一通三防

1、瓦检员负责排水点的通风、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查。排水前先检查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确认安全后方可启动水泵。

2、井下停电或停风,工作面人员必须全部撤到新鲜风流中,通知调度室,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工作人员必须全部撤到新鲜风流中,恢复通风前,严格按照瓦斯排放制度。

3、在排水工作面悬便携式瓦检仪,位置设在风筒的另一侧距顶板0.2米,帮0.3米处;定期替换校对。

4、局部通风机要备齐双风机双电源必须有专人负责,保证正常运转。?

5、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排水点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6、严禁循环风、微风、无风作业,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

7、风筒必须做到吊挂平直,逢环必挂,不得有死弯,破口及时粘补,风筒连接采用反边接法,接口严密,距工作面的距离不能超过5m;任何人不得损坏通风设施,严禁绑扎风筒,杜绝无风、微风作业。

8、风筒规格要一致,不准花接,使用规程不一致的风筒时,必须先粗后细,而且中间必须有过渡节。

9、排水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一氧化碳检测仪。

10、对因瓦斯浓度超限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通电起动。

11、随着水位的下降,有害气体忽高忽低,存在不稳定情况,严防突发,必须随时监测有害气体浓度。

三、机电方面

1、电器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2、严禁井下电器设备、开关失爆;各种保护、接地要齐全、可靠运行正常符合规定,严禁甩开不用。

3、开关安设处要无淋水、顶板稳定完整、如确需放在有水处则要有防开关淋水措施,设备表面要清洁干净。

?4、不得带电检修和搬迁设备,严禁非机电人员拆卸机电设备。

5、井下使用矿灯人员严禁拆开、敲打、撞击矿灯,升井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还灯房。

6、停送电必须按照停送电的程序进行:按停电顺序停掉电源打开电气设备的盖,再用与电源电压相符的验电笔对可能带电或漏电部分进行验电,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对地放电操作,挂临时保护接地线并闭锁开关把手,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并设专人看管,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7、检漏继电器跳闸后,应查明跳闸原因和故障性质,及时排除后才能送电,禁止在甩掉检漏继电器的情况下,对供电系统强行送电。

8、开关停电时,要记清开关把手的方向,以防所控制设备倒转。

9、井下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后,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禁止强行送电或用强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10、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对检修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拆除临时接地线和摘掉停电牌,清点工具,确认无误后,恢复正常供电。并对检修设备进行试运转。

11、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设专职电工管理电器防爆,杜绝电气设备失爆。

12、各种线路必须吊挂整齐,严禁到处乱放、乱堆、拖在地上,特别就靠水泵处的线,防止水泵挤压和人工操作损坏绝缘。

四、运输方面

1、必须持证上岗,绞车运转时司机要精力集中,操作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定期对绞车进行维修,并对制动系统等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

2、“一坡三挡”齐全有效,阻车器必须经常关闭,未发开车信号不准打开井口的阻车器;防跑车装置,当发生跑车时,防跑车装置能自动放下挡车门,阻止车辆跑下。

3、安全绳、钩头、连接装置(包括链环和插销等)是最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对它必须定期检查;矿车之间、矿车和钢丝绳之间的连接,都必须使用不会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

4、坚持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五、清理淤泥方面

1、随着行人斜井井底水位的下降至能够清理淤泥时,要及时控制运行水泵数量组织清淤人员抓紧清淤。

2、清理淤泥时,必须在积水区域前设置防护栏,防止人员操作不当跌入水中。

3、清淤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带一端系在清淤人员腰中,另一端系在牢固的皮带架上或井筒壁固实的挂钩上,安全带的长度要保证清淤人员不能掉入积水区域。

4、清淤工作需两人配合操作,其他在场人员要高度警惕,发现清淤操作人员有跌入积水险情时要及时采取救援。

5、清淤工作必须在井筒两帮交替进行,先在井筒帮一边清出淤泥留坑,引入积水后外排;同时清理井筒帮另一边淤泥,留坑到一定深度后引入积水移来水管外排,清淤间隙要及时处理操作现场脚底稀泥,以防滑倒受损或跌入水中。

6、矿车运行,清淤人员必须全部离开清淤区,躲到清淤区附近躲避硐,以免发生矿车伤人事故。

六、排水工操作要求

排水泵操作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2、在延伸水泵时,必须有专人现场盯岗统一指挥,操作人员必须配带安全带、保险绳,绳的另一段固定到巷道顶板,防止脚底打滑落水中。

3、排水工要坚守岗位,认真观察水位和水质变化,防止涌水增大,造成突发事件,淹没电器设备。

4、启动排水泵前检查各部螺栓有无松动、是否齐全。

5、在水泵启动前,检查水泵轴承是否缺油,连轴器连接是否良好,防护外罩安装是否牢固,电动机及开关是否完好。

6、检查笼头是否堵塞,吸水管有无破裂进气,泵体有无断裂。

7、开泵后必须经常注意水泵是否有水,转动是否灵活。

8、水泵严禁在不上水和关闭出水阀的情况下长时间运转。及时把坏的水泵运出坑外,确保备用泵的接替。

9、将各种工具、设备运行情况向接班操作工交代清楚。

10、下班前,把当班的排水情况、水泵的运转情况、水位的变化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并记录清楚。

七、(一)矿工井下避灾的基本原则和行动准则

1.井下避灾的基本原则

积极抢救。

(2)安全撤离。

(3)妥善避灾。

2.在灾区避灾的行动准则

(1)选择适宜的避灾地点。

(2)保持良好的精神心理状态。

(3)加强安全防护。

(4)改善避灾地点的生存条件。

(5)积极同救护人员取得联系。

(6)积极配合救护人员的抢救工作。

3.矿工在灾区自救、互救的行动准则

(1)因事故造成自己所在地点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增高,可能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时,必须及时正确地佩戴自救器,并严格制止不佩戴自救器的人员进入灾区工作或通过窒息区撤退。撤退时要根据灾害及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对应措施。

(2)在受灾地点或撤退途中,发现受伤人员,只要他们一息尚存,就应组织有经验的同志积极进行抢救,并运送到安全地点。

(3)对于从灾区内营救出来的伤员,应妥善安置到安全地点,并根据伤情,就地取材,及时进行人工呼吸、止血、包扎、骨折临时固定等急救处理。

(4)在现场急救和运送伤员过程中,方法要得当,动作要准确、轻巧,避免伤员扩大伤情和受不必要的痛苦。

在灾区内避灾待救时,所有遇险人员应主动把食物、饮用水交给避灾领导人统一分配,矿灯要有计划地使用。每人应积极完成自己承担的任务,精心照料伤员和其他同志,共同渡过难关,安全脱险。

(二)、自救、互救的原则和方法

1、遵守“灭、护、撤、躲”四原则:

灭,就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将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伤害和损失。

护,因事故造成自己所在地点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和温度增高时,必须使用自救器或湿毛巾捂住口、鼻等,防止吸入有毒有害气体和高温气体。

撤,当火灾现场不具备抢救事故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人员的安全时要以最快速度,选择最近的路线撤离灾区。

躲,指在短时间内无法安全撤离灾区时,应迅速进入安全地点躲避,等待求援,或利用现场的设施和材料构筑临时避难硐室。

2、互救时,必须遵守“三先三后”原则:

1)对窒息或心跳、呼吸骤停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

2)对出血的伤员,先止血,后搬运。

3)对骨折的伤员,先固定,后搬运。

(三)、避灾方法

1、井下避灾的基本原则:

1)积极抢救。

2)安全撤离。

3)妥善避难。

八、其它方面

1、认真观察顶板,发现有活檐、危檐、掉渣的岩石要及时处理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加临时支护,只有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才可以作业。

?2、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水泵工必须现场交接,上一班发现的问题、异常或可能出现的情况要给接班人交待清楚如有必要可以协助解决,严禁盲目冒险作业。

3、严禁井下人员到处乱走,以防进入盲巷或风流不足的巷道。井下

要设置路标牌板,不能进入的注明严禁入内。

入井人员必须配带自救器,严禁酒后入井,班中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煤矿“三大规程”的有关规定。入井人员必须熟悉避灾路线,井下所有巷道及交岔口必须有醒目的避灾线路标牌与警示牌;严禁井下睡觉,严禁单独行走,统一入井,统一出井。

?

基建技术科

2012.2.19

篇2:井下排水设备检修及管理制度

一、检修管理制度

排水系统是井下矿山生产活动的保障系统之一,担负着井下的疏干和排洪任务。因此它是设备管理和安全生产的要点。矿各级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和有关操作工人必须高度重视,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做到人人有专责,事事有人管。

(一)具体要求

1、各潜水排污泵运转正常;

2、检查各水泵电机接线端子是否坚固、检测电机运转是否正常;

3、水泵在累计运行2000小时后进行一次大检修,应该由熟悉水泵的工人检修;

4、水泵电机及水泵开关表面必须清洁;

4、水泵机组有无振动及异常响声;

5、泵叶泵壳的腐蚀泵壳及机座定期涂除锈油漆;

6、各水仓内应无大量堆积淤泥;

7、水仓外围的护栏完整;

8、水仓附近不得有杂物阻碍水泵工作畅通;

9、各阀门开关位置要正常;

10、各阀门管道应无漏水现象,压力表读数应该正常;

11、检查所有管道阀门的防锈保护是否完好,必要时做油漆大保养,更换已腐蚀及老化的密封件和不能继续使用的管道;

12、电机接线盒有无发热现象;

13、检查连接水泵的开关是否运转正常,电缆、开关是否漏电;

14、联轴节填料松紧情况,排除不正常的漏水现象;

15、密封环磨损情况,测量记录运动间隙,轴承的腐蚀情况,密封填料,必要时更换或修理。

刮板机管理维修制度

l、根据《煤矿规程》规定,刮板机在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有产品合格证,并检查在运输或存放过程中有无损坏,如有问题及时处理,否则不准使用。

2、机组一旦安装调试后,不得随意搬动。

3、机组应定期检修。

4、机组应设专业的维护人员,确保机组安全使用。

篇3:井下排水管理规定(新)

井下排水管理

1、中央水泵房水泵必须保证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可以在20h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

目前中央水泵房有五台D155-67×9型水泵,额定流量为155m3/h,额定扬程为603m。二台工作,二台备用,一台检修。必须经常保证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完好。

2、中央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8小时的矿井正常涌水量。盘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4h的盘区正常涌水量。水仓的空仓容量必须经常保持总容量的50%。中央水仓有效长度270m,净断面9.1m2,有效容量2457m3。

3、井下所有各排水点必须安排专人开泵、排水、清煤泥,保持管辖巷道内无积水或水仓水位处于最低位。

4、各排水点必须悬挂水仓警示牌及排水设备管理牌,管理牌内容包括水仓编号、队组名称、水泵编号、型号、排水量。

5、中央水泵、盘区水泵及综采工作面主要排水系统必须建立水泵运行日志,并要求存档1年。

6、地质测量部必须加强对井下各采掘开生产头面的排水管理,加大监督、考核力度。

掘进工作面防治水管理

1、各掘进队组按本工作面防治水措施要求,在工作面安装排水系统,配足水泵及管路,加强排水设备、管路、供电的日常检修、维护,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保持巷道内无积水或水仓水位处于最低位,定期安排人员对水仓或水沟进行清淤。排水系统随工作面掘进必须向前延伸,距工作面不大于30米。

2、地质测量科对可能与采空区或密闭巷道贯通的掘进头面必须提前50米下发贯通通知书,生产技术部根据预报通知书提前安排施工队组制定专门的防治水措施,如巷道密闭拆开排水前,通风管理部要预先安排瓦斯排放工作。

3、在巷道工程移交时,由机电管理部牵头,有关单位配合将排水系统做为一项主要工作进行移交,无排水系统或排水系统不完善无法正常排水的巷道严禁移交,必须限期整改完后方可移交。

4、各开掘队组在巷道掘进期间,根据地质测量部提供的预测最大涌水量,必须安装排水系统,包括配备水泵及排水管路,及时在低洼处掘打标准水仓。标准水仓的规格设计和施工由生产部具体负责。

5、各掘进队组根据水文地质预报,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原则,杜绝冒险蛮干的行为。对过地质构造可能造成的涌水异常应超前备足水泵及管路,做到早准备、早预防。

6、掘进巷道顶板淋水、涌水影响人员通行和正常施工作业时,要采用雨布遮挡、接水器导流、挖沟引流等方式,加强水害治理,并严禁将淋、涌水引入皮带或刮板输送机,造成煤质水分超标或煤仓跑水煤等事故的发生。

回采工作面防治水管理

1、生产技术科做好防治水工程设计、组织实施及验收工作,机电管理部做好水泵、管路选型及组织安装和业务管理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综采工作面防排水方案,完成分管范围内防治水工程,并在工程完成后严格履行移交验收手续,相关业务部室及队组要在移交单上签字。综采队组要根据回采过程中工作面及顺槽巷道实际底板起伏情况,再掘打临时水仓并安泵接管进行动态排水,随时将工作面及顺槽低洼处积水排出。

2、综采队在回采过程中必须注意观测老塘出水的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室。

3、综采工作面的开工验收也必须将工作面的排水系统作为一项主要项目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必须限期整改后方可验收移交。

4、综采工作面回采开始后两侧顺槽内排水工作归综采队管理。包括巷道文明生产及排水点清挖煤泥工作。

5、地质测量部必须加强由于受采动影响发生综采工作面顺槽煤柱底鼓裂隙渗漏水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