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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面装面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15 阅读 8637

因864工作面装面需要,运输区将支架由综采预备区地面厂房运往864车场;为确保沿途(副井、平巷、斜巷轨道)运输安全,特编制此安全技术措施。一、液压支架运输线路综采预备区车间—副井上口—副井下口—北大巷—六采轨道下部车场—六采轨道中部车场—861车场—862车场二、地面及副井运输安全措施:1、确认电机车、平板车等设备设施达到完好标准,若设备不完好,严禁使用。2、综采预备区车间至副井口运输过程中,安排副班长及以上人员跟车,跟车工及时观察运输情况,遇到障碍或其它意外情况时发信号停车,待处理完毕后方准运行。3、液压支架入井前,由副井上、下口信号把勾工分别确认副井上、下口操车系统的各项保护及信号闭锁灵敏可靠、齐全完好,机电设备运转正常。4、运输区副井信号把勾工要认真对入井的支架进行确认,确认其所需空间是否小于罐笼内部的最大空间尺寸(长4.07M、高2.65M、宽1.48M)与装载固定情况;外形不能超过罐笼内部空间,设备装车要牢固可靠;发现装载不合格或固定不牢固的车辆,严禁强行入井,待综采预备区调整处理合格后,方可入井。5、装罐时井口操车工应缓慢开动推车机进行,装载完毕后把勾工检查支架在罐内位置,并掩牢,确定合格后联系信号工发送信号。6、罐笼运行前,井口信号把勾工与副井提升机司机联系好;提升机司机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精心操作,提升机初始运行和将要结束时要缓慢运行,正常运行时速度不超过3m/s。7、严禁人员与支架在同一层罐笼中混合提升;运输支架时,另一罐必须配一辆矸石车作为配重,以保持受力平衡。8、液压支架入井时,副井下口把勾工检查下口东门是否车辆过多及是否有人员作业;防止液压支架推出罐笼时撞击其他车辆造成设备损坏或人身伤害。9、罐笼到位停勾后,运输区把勾工查看支架在罐内位置情况;站在安全位置,取下掩车楔块,然后退至安全位置后,启动推车机,缓慢推动推车机将液压支架推出大罐。10、运输前,确认支架装载符合标准,固定牢固可靠;电机车行进道岔、路口要减速慢行,敲铃示警。11、严禁动态摘挂销链、连杆;在车场调车作业时,电机车速度不得超过1.5m/s;大巷运输时,电机车速度不得超过2m/s。12、若出现掉道车辆,首先用通讯工具通知调度所、区值班、调度站,并严格执行《掉道支架车辆复轨安全措施》处理车辆,严禁强行复轨;车辆复轨时必须有一位区干现场统一指挥并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工作区域,保证安全工作。三、平巷运输安全措施:1、作业人员确认电机车、平板车、销链、阻车器、风门等设备设施达到完好标准,若设备不完好,严禁使用。2、运输前,确认支架装载符合标准,固定牢固可靠。3、车辆通过弯道、巷道交叉处、风门、阻车器时,要减速慢行;通过弯道、巷道交叉处必须敲铃示警。4、运输液压支架时,电机车与支架之间用连杆连接,并且安排副班长及以上人员跟车,跟车工及时观察运输情况,遇到障碍或其它意外情况时发信号停车,待处理完毕后方准运行。5、在运输液压支架时,电机车司机必须精心操作,慢速行驶并注意跟车工发出的信号,发现问题或收到停车信号后,要立即停车。6、严禁动态摘挂销链、连杆;在车场调车作业时,电机车速度不得超过1.5m/s;大巷运输时,电机车速度不得超过2m/s。7、若出现掉道车辆,首先用通讯工具通知调度所、区值班、调度站,并严格执行《掉道支架车辆复轨安全措施》处理车辆,严禁强行复轨;车辆复轨时必须有一位区干现场统一指挥并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工作区域,保证安全工作。8、平巷运输前,必须提前与井下调度站联系,以保证运输道路畅通。9、运输支架期间,北大巷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任何人员在大巷行走。四、六采轨道、86S斜巷运输安全措施:1、轨道绞车运行前,作业人员对轨道运输系统进行安全确认,确保绞车、钢丝绳、保险挡、语音报警、销链等设备设施灵敏可靠、齐全完好。2、绞车司机、信号把勾工必须经过培训且持证上岗。3、车辆在车场停放时,确认车辆停稳后,再摘挂销、链,确认安全可靠,防止车辆下滑伤人。4、信号把勾工作业前要认真检查车辆的连接及装载情况,连接不良或支架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不得运输,待综采预备区调整好后方可运输。5、每次走勾前,信号把勾工及提升机司机要联系清楚,严格执行“一停、二拉、三松”等轨道信号行车规定,严禁用其它方式代替。6、认真检查轨道的声光信号情况,出现信号不清,信号不明,应再次回点确认,否则禁止提升。非作业人员禁止进入,正确使用专用销、专用链、保险绳。7、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六不开”、“六不挂”管理规定。8、提升机司机必须集中精神,控制绞车速度,信号把勾工观察车辆在车场变坡点的运行情况,如有异常,立即发送停车信号。待隐患处理完成,方可继续走勾。9、提升液压支架时,每次只能悬挂一辆支架,严禁用异物代替销链,作业时必须挂好保险绳。10、出现车辆掉道,首先用通讯工具通知调度所、区值班、调度站,并严格执行《掉道支架车辆复轨安全措施》处理车辆,严禁强行复轨;车辆复轨时必须有一位单位正职现场统一指挥并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轨道,保证安全工作。五、其他要求:1、综采预备区用专用平板车装载液压支架;装载过程中,要保证装载位置合适,连接部位牢固可靠、无晃动等现象。2、运输机电队加强对液压支架运输线路的所有机电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钉道队加强对出架线路的道矿进行检修维护。3、其他未尽事宜均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淮北矿业煤矿运输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本施工过程存在的危险源及确认标准如下:危险源确认标准1、未检查作业范围内顶板及巷帮支护情况1、确认作业范围内顶板及巷帮支护良好,无片帮漏顶现象。2、作业过程中的设备不完好,电气设备失爆。2、各种作业设备齐全完好,电气无失爆,设备运转正常。3、各种保护有失效情况。3、各种保护灵敏可靠、齐全完好。4、另一罐笼里未放置配重。4、另一罐笼里必须放置一辆矸石车最为配重。5、未按要求将车辆用掩车道木掩实。5、必须用掩车道木将停稳的车辆掩实,防止车辆滑动。6、液压支架掉道后,未按措施要求复轨。6、严格按照复轨措施复轨。7、斜巷信号联系不清。7、信号把勾工要严格按照信号规定执行打点、发信号。8、平巷运输,未安排副班长及以上人员跟车工。8、安排副班长及以上人员跟车工,跟车工及时观察支架行走情况。

篇2:某某机械部车辆运输安全规定措施

一、严禁驾驶员带病、车辆“带病”运输作业。驾驶员长途运输每天不得超过6小时,两个司机不得超过12小时,确保运输安全。

二、驾驶员在行车前、行车中禁止饮酒,杜绝疲劳驾驶,在行驶中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三、对拌合站的分解部件,超高、超长、超宽、超重部分装运时要求再次分解,对确实无法分解的要办理有关手续,否则,驾驶员有权拒绝装运。

四、在装运现场及运输途中要及时瞭望、规避空中的障碍物,如:电线、通讯电缆、绳索、桥涵、门楼及广告牌等。

五、在行驶中对不明路段、路况(如:乡村路段、山区弯道路段、河床临时路段、塌方后临时修建的路段及进出现场临时修建的路段)驾驶员要下车观察,必要时要有一人在前引导通过。

六、在行驶途中要对车辆及所拉货物的捆绑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如发生意外事故时应及时报警求助。

七、对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事故视情节对驾驶员处以100-2000元的罚款。

八、谁让驾驶员违规拉运,如造成事故谁承担责任并处以100-5000元的罚款。

九、为了确保设备及所有车辆转场的安全,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工作积极性,年终进行安全评比,未发生大小事故者,板车司机奖励3000元,卡车司机奖励2000元,其他车辆司机奖励1500元。

篇3:材料山上绞车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1、为了确保绞车运输安全,保障人员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2、材料上山出渣作业时,除绞车工、运输工、装渣工外,其它人员一律禁止进入绞车巷下车场。机车工只准在车场与材料上山绕道交岔口挂运渣盒。

3、绞车工必须持证上岗,并具有高度责任心。绞车工到工作面后,必须认真检查绞车情况,每次开机第一趟必须试运行一次,检查绞车刹车是否灵活可靠,各转向滑轮是否正常工作,否则必须停止工作。

4、绞车工必须时刻待在岗位上,严禁脱离岗位干其它与之无关的工作。

5、绞车工随身矿灯必须系在腰间,灯头挂在矿帽上,严禁离身丢在一边。不能因为工作面有工作灯而将矿灯熄灭,必须随时确保矿灯处于工作状态。

6、下车场运输工除推车运输时可进入下车场外,其它时间待在井底车场与本巷交岔口处,接运空矿车和协助机车工挂运矿渣,严禁待在下车场,严禁在装渣时间从绞车巷上下,严禁与绞车工聊天,分散绞车工注意力。

7、上山用于固定滑轮的锚杆深度不得小于75公分,与轨道的交角不得小于40度,大于60度,锚杆打在巷壁上的,锚杆与巷道前进方向的夹角不得小于60度,大于80度。

8、连接滑轮与锚杆的钢丝绳,必须穿过锚杆上的鼻孔,并固定在锚杆上。

9、锚杆必须打在巷道两帮或轨道侧,出渣人员作业时不得站在两钢丝绳形成的夹角内。

10、锚窝必须打在坚固的岩层上,严禁打在松软的岩层上或被炮震松的巷壁和底板上。在打锚窝前,必须对两帮或底进行清理,确保锚窝牢固可靠。

11、绞车工开机运行时,特别是放渣车时,必须速度均匀,严禁放飞车,带急刹。

12、绞车工必须按铃声作业,听到工作面打铃,必须打回铃确认,并等待一会儿(大约30秒)再开机作业。

13、装渣工必须按规定打铃,即一停、二绞、三放、四慢绞、五慢放。

14、材料上山掘进工作面所有人员必须熟记本措施,并遵照执行,违反一条次处罚金两百员,重者做开除处理。

长阳大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