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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风巷防突专项安全措施

2024-07-15 阅读 2489

为了加强10502回风巷在掘进期间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工作,保证掘进安全,现根据相关规定和煤层瓦斯地质情况编制本技术措施。

一、煤层瓦斯地质情况

1、瓦斯成分及含量

煤层瓦斯成分中N2占42.59%,CH4占44.95%,通常情况下,瓦斯成分中CH4成分小于80%,称为瓦斯风化带,本井田CH4成分远小于80%,煤层处在瓦斯风化带边缘。瓦斯含量中CH4含量在0~15.36ml/g,平均5.98ml/g。

2、瓦斯涌出量

根据我矿2011年《瓦斯等级鉴定报告》,我矿为低瓦斯矿井,5#煤掘进面平均瓦斯绝对涌出量为0.52m3/min。

3、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

根据我矿的《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在标高+1598m以上5#煤层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

二、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根据《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在标高+1598m以上5#煤层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按照我矿《安全专篇》的要求,采取的区域防突措施为预抽煤层瓦斯。在10502回风顺槽打本煤层抽放钻孔穿透10502运输顺槽位置,先对10502运输顺槽进行预抽消突。

(二)区域验证

1、采用钻屑指标法进行区域验证。若区域验证指标不超限,可以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掘进,若预测指标超限,则该工作面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采用打超前排放钻孔的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2、掘进工作面采用钻屑指标法的预测方法进行区域验证。验证时向前方煤体施工3个直径42mm、孔深8~10m的钻孔,测定钻屑瓦斯解吸指标△h2、K1和钻屑量S。

钻孔在掘进工作面中间和两侧分别布置,中间孔平行于掘进工作面巷道方向,两侧孔终孔应控制巷帮轮廓线外2~4m。

钻孔每钻进1m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屑量S,每钻进2m至少测定一次钻屑瓦斯解吸指标△h2、K1。突出危险性临界值指标为:S=6,Δh2=200,K1=0.5,如果实测得到的S、△h2和K1的所有测定值均小于临界值,并且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则该工作面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否则,为突出危险工作面。

在煤巷掘进工作面对无突出危险区进行区域验证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⑴工作面每推进10~50m至少进行两次区域验证;

⑵在构造破坏带连续进行区域验证;

⑶在煤巷掘进工作面还应当至少打1个超前距不小于10m的超前钻孔,探测地质构造和观察突出预兆。

当区域验证为无突出危险时,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进行采掘作业。只要有一次区域验证为有突出危险或超前钻孔等发现了突出预兆,则该区域以后的掘进作业均应当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三、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一)工作面防突措施

1、经区域验证有突出危险性,则采用超前排放钻孔作为局部防突措施。掘进工作面每个措施效果检验循环掘进前,必须采取超前排放钻孔防突措施。

2、钻孔参数:孔数不少于30个,孔径φ75mm;钻孔分三排均匀布置,巷道轴线方向上孔深为13.0~13.5m,钻孔必须控制巷道两帮各不少于5.0m的范围。

3、每次打钻结束后,应及时填写排放钻孔成果表,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二)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

1、掘进工作面每次采取超前排放钻孔防突措施后,排放钻孔施工结束2小时后方可进行措施效果检验;效果检验与掘进作业时间间隔超过3天时,掘进作业前还应重新进行预测预报,只有测定数据小于突出临界值时,方准进行掘进作业;否则必须重新采取防突技术措施,并再次进行效果检验,直到指标不超限为止。

2、该地区掘进工作面采用钻屑指标法进行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效果检验孔均为3个,Φ42mm,深度10m,在掘进工作面中间和两侧分别布置。钻孔应当尽可能布置在两措施孔中间,距措施孔距离不小于0.2m,中间孔平行于掘进工作面巷道方向;两侧孔距巷帮0.3~0.5m,终孔应控制巷帮轮廓线外2~4m。

3、效果检验方法和步骤必须严格按钻屑指标法预测的方法和步骤进行。钻孔每钻进1m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屑量S,每钻进2m至少测定一次钻屑瓦斯解吸指标△h2、K1。

4、突出危险性临界值指标为:S=6,Δh2=200,K1=0.5。当三个检验孔的任何一个检验钻孔的任何一个参数指标超过或等于临界值时,该局部防突措施无效,必须重新补打排放钻孔;反之,当三个检验孔的所有检验参数指标均小于临界值时,该措施有效,可以在采取安全防护的情况下掘进。

5、当效果检验为措施有效时,每循环可掘6m,但允许掘进进尺量必须同时保留≥2.0m预测检验超前距和≥7m的措施孔超前距;若效果检验为有突出危险掘进工作面时,必须重新采取排放钻孔防突措施,直至措施有效,经重新效果检验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掘进作业。

6、效果检验结束后,效果检验人员应及时填写效果检验报表,报矿总工程师审批;掘进班组必须按矿总工程师的审批意见执行。严禁超掘。

(三)安全防护措施

1、在10502回风巷口往里50m处安装两道(防突)反向风门,风门安装质量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之第103条的要求,两道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4m,过反向风门墙垛的风筒必须安设风流逆反装置。人员进入工作面时必须把反向风门打开、顶牢,工作面爆破和无人时,反向风门必须关闭。

2、工作面每次爆破必须在反向风门外进风侧中,且必须在距工作面300m以外的地点进行。

3、105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每隔40m安装一组压风自救系统,每足压风自救装置设置5-8个呼吸袋平均每个人的压缩空气供给量不得少于0.1m3/min。

4、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5、瓦检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做到勤检多检,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6、机电部门必须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完好情况,确保井下“三大保护”正常运行,严禁电器设备有失爆现象。

7、专职安全员在现场实施监察,严格执行防突措施及效果检验,严防弄虚作假,确保防突施工质量。

8、必须按允许掘进距离组织施工,加强工作面支护工作,安全员现场监督,严禁超计划掘进,确保预留的超前保护距离。

9、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0、加强防突知识的教育培训,井下从业人员必须熟悉煤与瓦斯的突出预兆和预防突出的基本知识及避灾路线。

11、采取“先抽后采、先抽后掘”的防突技术原则,消除煤层的突出危险性。

12、施工管理可采用放炮后交接班或定时放炮制度。

13、井下防突风门等通风设施必须严格按相关要求实施,以防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破坏防突风门使灾害扩大或引起瓦斯爆炸事故。

14、矿长、矿总工程师每天必须及时签阅矿井瓦斯通风报表,并注意瓦斯变化情况。

(四)一般安全措施

1、施工前,由技术人员负责向职工传达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传达后进行签字,轮休或请假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学习签字后方可上岗。

2、职工在班前会上要认真听取值班人员讲解现场的不安全因数及施工注意事项等。

3、施工前,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首先检查作业地点的围岩情况,并责任到人,摘除危岩悬石,确认安全以后,才能进行正常工作。施工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监视顶板情况,严禁冒险作业,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撤出人员及设备,能够现场处理的必须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必须立即上报队部及调度,待隐患解除,确认安全以后,方可进入工作地点工作。

(五)组织管理措施

1、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加强突出知识的学习,熟悉突出预兆。无声预兆:煤层紊乱、煤质变软、煤黯淡无光;煤层厚度变化,工作面压力增大,煤壁开裂外鼓;瓦斯涌出异常、瓦斯浓度忽大忽小,打钻时喷钻、卡钻、顶钻。有声预兆:煤体内响煤炮、煤岩开裂、掉渣,打钻时喷煤,哨声、风声等,工作面压力增大,支柱折断等。当工作面发生以上预兆时,必须立即停电撤人,关闭正反向风门,并立即向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

2、掘进工作面如果需要进行放炮作业时,应使用煤矿许用安全炸药,采用全断面一次正向爆破,毫秒雷管最后一段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并不得跳段使用。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装药、爆破前,班长应指定责任心强的人员由里向外沿途通知所有人员撤到正反向风门外的全负压新鲜风流中,并到可能进入爆破地点所有通路口的正反向风门外站岗、放警戒,回风流中严禁有人,每个警戒点都采取“去二回一”的办法,两人同行到警戒线后,由一人站岗警戒,另一人返回到放炮地点通知放炮。放炮撤人地点必须在正反向风门外的新鲜风流中,且距掘进爆破地点不少于300m,放警戒人员不经通知不得撤岗。

放炮前,当班电工必须首先切断正、反向风门以里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加锁;专职瓦斯检查员必须负责将反向风门、水沟拍门、过槽拍门等关闭并用沙袋或煤袋将拍门堵严,严格执行防突措施的“消号制”。班长在清点全人数并全部准备完毕后,再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命令爆破工进行爆破。爆破工只有接到爆破命令且在发出放炮警号5s后,方准爆破。拉炮后炸药拒爆未响时或爆破后,作业人员必须在至少30分钟后方可进入工作地点。严禁二次起爆。

3、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并必须设专人检查维护,保证每旬检查一次防爆性能。严禁电气设备带故障运转。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

4、作业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要避免碰撞、敲击和垫坐。

?5、用风力打排放钻孔时,应配备不少于2台的灭火器和一定数量的备用黄土;必须安装防尘喷雾、水幕等设施,保证雾化效果良好,具有可靠的防尘效果。

6、如果打钻过程中发生瓦斯燃烧事故时,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利用灭火设施、设备直接进行扑灭,避免事故扩大。同时必须安排人员立即向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

7、该掘进工作面在措施效果检验前,严禁用尖枪、洋镐向前捣刨掘进,严禁使用风镐作业。作业中,必须使用铜顶锤,避免铁与铁撞击,以免产生火花,造成瓦斯事故。严禁使用铁器(如扳叉等)敲打钻杆。

8、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反向风门外新鲜风流中的安全地点安设直通调度室的专用电话,电话应保证线路畅通,通话清晰。

9、掘进工作面必须按规定悬挂区域验证牌板,有关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填写。严禁随意移动、坐垫损坏牌板。

四、通风系统及通风设施

该工作面建立有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

新风:副井→局部通风机及风筒→10502回风巷工作面。

乏风:工作面→10502回风巷→回风斜巷→总回。

通风设施完善可靠,按规定建立两道反向防突风门,不通风巷道按规定建密闭墙进行了密闭,通过合理安设并严格按照质量标准施工,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风门墙垛有水沟或刮板运输机穿过时,均构建反水沟或安设防逆风拍门。合理布局优化主要通风线路上的通风设施,做到在满足调风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通风设施、减少联络通道。

五、打钻安全措施

1、钻机及电气设备下井前,由机电班长负责其防爆性能的检查,负责在使用过程中保证台台完好,杜绝失爆现象。稳钻前,必须首先检查维护临近掘进工作面至少10m范围内的顶板和支护,清净浮煤和杂物,使巷道达到设计高度,确保打钻人员退路畅通无阻。

2、打钻地点,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3、稳钻前应首先审帮问顶,排除隐患,严禁空顶下作业。

4、打钻前,必须在掘进工作面紧靠煤壁用直径不小于16cm×2.5~3.0m的新坑木打牢迎面柱。巷道为工钢棚支架时,迎面柱至少3根;巷道为锚网支护时,迎面柱至少4根,在掘进工作面中间均匀支设。迎面柱必须打紧打牢,下端超前上端,下端深入底板至少0.4m,上端打在棚梁前,并且用金属网配合荆棍裱褙好正前煤壁。

5、钻机必须固定在两根横梁上,稳设牢靠,跑道及钻机托架螺丝必须安设齐全,并经常检查是否松动,防止钻机翻倒伤人。

6、打钻时必须按规定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应挂在距煤壁0.6m,距钻孔0.4m的钻孔上方,瓦斯浓度达到1%时报警,达到1.5%时停电撤人。

7、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挂在钻机上方距顶板≤300mm,距巷帮≥200mm的位置。当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打钻;达到1.5%时,必须断电撤人。只有瓦斯浓度降至0.8%以下时,才准人工复电,进行作业。

8、所有打钻地点必须保证水管到位,并具有向钻孔喷射水功能,供水水压不低于0.5Mpa,打钻期间不得停水;打钻地点要配备不少于3台的合格灭火器和不少于0.2m3的黄土,以备灭火使用。

9、打钻地点必须安设压风自救装置,数量满足打钻地点工作人员需要。有条件时打钻应采用水力排粉;若采用风力排粉时,必须安装水、风三通,确保能随时切换向钻机供风或供水,供水管管径不小于Φ50mm,要安装风压表和水压表,钻机供风和供水压力均不得低于0.5MPa,打钻期间不得停水。

10、钻孔回风侧1m范围内,必须悬挂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

11、打钻中,瓦斯检查员发现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要及时处理并向调度室和区队汇报;钻机操作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钻进,及时向矿总工程师汇报,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12、打钻过程中,一旦发现钻孔温度升高、一氧化碳超限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钻停风,切断电源,向钻孔内供水;如果出现明火时立即采用灭火器、水、黄土等材料进行直接灭火,灭火时人员要站在火源的上风侧风流中;同时迅速向调度室进行汇报,组织所有受火灾威胁地区的人员沿避灾路线进行撤退。所有灾区人员,要根据情况采用自救器、压风自救装置、避难硐室等进行自救。调度室接到井下汇报后,要迅速按汇报程序向有关领导汇报,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3、打钻时,通风区必须安排一名专职瓦斯检查员,负责检查孔口、钻场及回风流中瓦斯变化情况;同时,瓦斯检查员还应特别注意观察、掌握喷钻时风流中瓦斯浓度多大、喷孔位置、喷出距离、喷出煤量、喷孔持续时间等情况,要随时在打钻记录本上记录清楚,并记录钻孔瓦斯喷钻、涌出征兆现象,上井后将这些情况填写台帐,当面向区队值班人员汇报。防突科必须经常收集、整理打钻中瓦斯技术资料,研究分析打钻措施效果,及时改进防突措施。

14、施钻时孔口的瓦斯浓度规定为:以钻孔为圆心,在半径0.4m,距煤壁0.2m以内,瓦斯浓度不限;0.2~0.6m,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距煤壁0.6m以外,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打钻作业中当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把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地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5、打钻时,所有打钻人员必须思想集中,互相配合好,衣着要整齐利索,用扣扣好,灯带扎在衣服外面。不准用线绳捆扎袖口;不准围毛巾、戴手套;不准敞怀。钻机运转时,严禁靠近钻具及旋转部分;旋转部分必须有可靠保护罩,防止机械伤人、咬人事故的发生。

16、打钻中,应时刻观察钻杆钻进情况,严防卡钻;如果发现喷钻、顶钻、卡钻、响煤炮,瓦斯忽大忽小等突出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把人员撤到反向风门以外安设压风自救装置处,并向调度室汇报,但钻机不得停风。

17、拆卸钻杆时,扳叉与钻机之间应加垫木块,板叉必须垫结实,防止撞击产生火花。严禁人员手扶扳叉,反转钻机拆卸钻杆。

18、打钻结束后,应将钻机撤到距工作面20m以外的安全地点。爆破时,钻机必须用木板或其它物件掩护好,并由爆破工负责检查。

19、运钻机或移钻时,要照前顾后,防止砸手砸脚,防止钻机翻倒砸人。

20、打钻时,必须有一名维护电工,保证电气设备完好不失爆;同时防爆组安排人员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放钻孔结束后,甩掉电缆,按规定封堵开关接口,将岩石电钻撤到掘进工作面后方不影响安全和工作的地点。

六、避灾路线

若施工地点发生水、火、瓦斯、煤尘灾害时,施工人员应按如下路线进行撤离,所有施工人员应熟悉避灾路线。

附:《避灾路线图》

篇2:开拓科科长防突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落实党的防突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

2、协助开拓矿长搞好开拓掘进业务范围内综合防突措施、计划、工程的具体实施。

2、负责掘进工作面瓦斯防治评价工作的督办、认定、上报、建档。

3、参与防突机构负责编制的防突措施的会审工作,落实措施学习、贯彻、考核工作。

4、参与集团公司、矿组织的防治突出措施实施情况检查,负责对检查出属于业务范围内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5、配合培训科搞好本系统职工的防突知识培训工作,提高职工防突意识。

6、负责本系统内防突新技术、新工艺的现场推广工作。

篇3:生产科科长防突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生产矿长搞好生产科业务范围内综合防突措施、计划、工程的具体实施。

2、负责回采工作面瓦斯防治评价工作的督办、认真、上报、建档。

3、参与防治突出措施的会审工作,落实措施学习、贯彻、考核工作。

4、参与集团公司、矿组织的防治突出措施实施情况检查,负责落实对检查出属于业务范围内问题的整改工作。

5、配合培训科搞好本系统职工的防突知识培训工作,提高职工防突意识。

6、负责本系统内防突新技术、新工艺的现场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