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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公司毒气泄漏人员中毒抢救处理办法

2024-07-15 阅读 4159

迅速有效地抢救工作是使中毒者脱离危险的重要环节;恰当合理的急救措施,是使中毒者保全生命恢复健康的关键所在。为此制定如下:

一、要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若发现有人中毒,应最快的速度将受害者移出毒区现场,进行应急处置,迅速通知气防站并送医院急救。

二、在发生多人中毒或有毒气体介质大量泄漏时,全体参加救护人员必须听从气防站负责人的统一指挥,防止混乱扩大事故。

三、在事故情况下,救护人员必须佩带好自己的防护器材,方可进入毒区抢救受害者,在抢救工作中,救护人员必须时刻注意自己防护器材的情况,若感到身体不舒服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退出毒区,有病者不得参加抢救工作。

四、在进入同时有高温、明火及可燃气体的场所作业时,不能使用氧气呼吸器。

五、进入毒区执行任务时,一般情况下要两人结伴,互相照应,进入危险性较大的毒区,必须两人一组,不许单独进入。

六、进入高浓度氨气、硫化氢等有腐蚀性介质的毒区执行任务时,必须穿戴好专用的防护服装用品。

七、在抢救有骨折发生的中毒时,应特别小心加以保护,以免造成不良后果。由高空向下转移患者时,必须用救生带扎好,严防碰撞、摔伤。若不能迅速将患者移出毒区,须给其带上相应的防毒面具。

八、中毒者移出毒区后,应放在空气新鲜、温度适宜的地方,立即解开妨碍呼吸和血液流通的衣物。如衣服被毒物污染须立即脱去,气温较低时要注意给中毒者保暖。

九、如中毒者自己停止呼吸或呼吸极微弱时,应立即实行强制呼吸。一氧化碳、氮气、二氧化碳等气体造成呼吸窒息和触电的患者,可使用苏生器或徒手人工呼吸进行急救。

十、对氨气、硫化氢、氯气、氧化氮等有刺激性介质的中毒者,只有在电击式的停止呼吸时才允许使用苏生器和徒手人工呼吸。对于继发性的呼吸障碍,严禁使用苏生器强制苏生和挤压式人工呼吸法,他只能给予自然输氧并尽快将其送往医院抢救。

十一、对呼吸微弱或面色铁青的缺氧患者,应迅速给予自然输氧。一氧化碳中毒者要给其输入纯净的氧气。其他毒物中毒者要给其输入80%的氧气。对呼吸微弱者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对其输入含5-7%二氧化碳的氧气,并给予较长时间的自然输氧。

十二、强制呼吸必须进行到出现稳定的自主呼吸或经医生鉴定确已死亡为止,否则,不得停止急救。急救完毕,救护负责人须将患者情况向医生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救护现场。

十三、操作人员或救护人员绝对禁止在毒区内摘下面罩讲话或进行其它活动。

十四、如发生较大的毒气泄漏事故又不能排除时,要积极抢救中毒者。同时,立即向公司有关领导、安全、调度、公安等有关处室报告,组织人员疏散,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十五、在气防站人员急救中毒者时,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给抢救工作创造安静、方便的急救环境。不得围观,大喊大叫或瞎指挥,以免给抢救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篇2:ZZ公司毒气泄漏人员中毒抢救处理办法

迅速有效地抢救工作是使中毒者脱离危险的重要环节;恰当合理的急救措施,是使中毒者保全生命恢复健康的关键所在。为此制定如下:

一、要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若发现有人中毒,应最快的速度将受害者移出毒区现场,进行应急处置,迅速通知气防站并送医院急救。

二、在发生多人中毒或有毒气体介质大量泄漏时,全体参加救护人员必须听从气防站负责人的统一指挥,防止混乱扩大事故。

三、在事故情况下,救护人员必须佩带好自己的防护器材,方可进入毒区抢救受害者,在抢救工作中,救护人员必须时刻注意自己防护器材的情况,若感到身体不舒服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退出毒区,有病者不得参加抢救工作。

四、在进入同时有高温、明火及可燃气体的场所作业时,不能使用氧气呼吸器。

五、进入毒区执行任务时,一般情况下要两人结伴,互相照应,进入危险性较大的毒区,必须两人一组,不许单独进入。

六、进入高浓度氨气、硫化氢等有腐蚀性介质的毒区执行任务时,必须穿戴好专用的防护服装用品。

七、在抢救有骨折发生的中毒时,应特别小心加以保护,以免造成不良后果。由高空向下转移患者时,必须用救生带扎好,严防碰撞、摔伤。若不能迅速将患者移出毒区,须给其带上相应的防毒面具。

八、中毒者移出毒区后,应放在空气新鲜、温度适宜的地方,立即解开妨碍呼吸和血液流通的衣物。如衣服被毒物污染须立即脱去,气温较低时要注意给中毒者保暖。

九、如中毒者自己停止呼吸或呼吸极微弱时,应立即实行强制呼吸。一氧化碳、氮气、二氧化碳等气体造成呼吸窒息和触电的患者,可使用苏生器或徒手人工呼吸进行急救。

十、对氨气、硫化氢、氯气、氧化氮等有刺激性介质的中毒者,只有在电击式的停止呼吸时才允许使用苏生器和徒手人工呼吸。对于继发性的呼吸障碍,严禁使用苏生器强制苏生和挤压式人工呼吸法,他只能给予自然输氧并尽快将其送往医院抢救。

十一、对呼吸微弱或面色铁青的缺氧患者,应迅速给予自然输氧。一氧化碳中毒者要给其输入纯净的氧气。其他毒物中毒者要给其输入80%的氧气。对呼吸微弱者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对其输入含5-7%二氧化碳的氧气,并给予较长时间的自然输氧。

十二、强制呼吸必须进行到出现稳定的自主呼吸或经医生鉴定确已死亡为止,否则,不得停止急救。急救完毕,救护负责人须将患者情况向医生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救护现场。

十三、操作人员或救护人员绝对禁止在毒区内摘下面罩讲话或进行其它活动。

十四、如发生较大的毒气泄漏事故又不能排除时,要积极抢救中毒者。同时,立即向公司有关领导、安全、调度、公安等有关处室报告,组织人员疏散,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十五、在气防站人员急救中毒者时,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给抢救工作创造安静、方便的急救环境。不得围观,大喊大叫或瞎指挥,以免给抢救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篇3:某医院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危重孕产妇的管理,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核心制度》,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1、成立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小组,承担现场抢救及转运任务,保持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畅通,向全镇公布急救电话(7953327)。

组长:

成员:秦友万、刘桂兰、王友金、黄晓琴、李娟、刘梅、陈道英、黄晓艳、王淑琼、周理

2、发生危重孕产妇抢救,当班产科最高职称的医师、行政值班人员、产科主任、分管院长应当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负责组织抢救。设有单独重症抢救室,抢救设施齐全,保持抢救物品处于良好功能状态。

二、工作实施

(一)按照《*县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规范》及《*县高危孕产妇筛查管理制度》相关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做好危重孕产妇的早期识别、及时处理和转诊。

(二)危重孕产妇抢救设备设施保持功能状态,小组成员保持通讯畅通,以保证急诊、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建立与转诊单位的网络关系,明确院内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信息和联络由医务科统一负责。建立转会诊登记本并做好登记。公卫科负责收集、核实本镇信息,并上报县保健院保健科。

(三)护送转诊

孕产妇因病情需要转诊的,在积极抢救的同时,与上转医疗机构联系,在能保证运转过程安全的情况下方能转诊。转诊时应当由了解病情诊治过程的医生护送,并做好病情资料的交接。

(四)24小时常备抢救人员,保证急救车、各种抢救设备的完好和药品的齐全,做好血液(包括血制品)的储备,时刻处于备战状态,做好危重孕产妇的急救准备。对于村卫生站转诊的危重孕产妇,不得拒诊、推脱,要开放绿色通道,积极指导、处理。不能处理的,向危重孕产妇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并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向县县人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转诊。

三、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确保本镇不发生因抢救不到位而导致的孕产妇死亡。严格执行危重病例会诊、抢救工作制度。

(二)接到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报告电话后应立即派出专家会诊,并对专家出诊给予必要的保障与支持。

(三)各科室应严格执行本工作方案,对危重孕产妇必须优先予以安排、及时救治,在人员、车辆、通讯等方面予以保障,不得推诿。

(四)对既不掌握病情,又不申请会诊、转诊;或推诿危重孕产妇;或不具备救治能力,耽误了抢救时间,导致孕产妇、围产儿死亡或发生严重并发症的医疗机构,上报*县孕产妇死亡评审专家组评审后,对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1.*县危重孕产妇逐级转诊流程图

2.危重孕产妇转诊及反馈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