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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厂车辆管理规定

2024-07-15 阅读 6164

公司(公厂)车辆管理规定

一.目的:

完善司机人员行车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及工作品质,确保厂车使用时合理及安全,使车辆保持良好的状况;

二.范围:

本公司所有公务用车

三.内容

3.1司机行车及工作管理规定:

3.1.1公司使用车辆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

3.1.2司机人员上班时一律穿着厂服.

3.1.3司机每日上下班需打卡两次.

3.1.4上班时间如不出车时,司机须在指定的地点等待(图书室),车辆应停在厂区指定的位置待命,在厂区待命时必须服从总务临时安排的勤务工作.

3.1.5司机人员接送来宾人员,应具备基本礼貌礼仪,以将来宾送至目的地,不得将车辆未驶入目的地即让客人步行.

3.1.6司机不得在车内吸烟,以及停车待命不得开空调.

3.1.7司机对乘车人员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否则不准插话.

3.1.8外出行车时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刁难用车人员.

3.1.9严禁在本厂或客户厂内乱按喇叭.

3.1.10司机不论在什么时间都必须佩带手机,要及时应对公司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联络,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及时应答时,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3.1.11行车不遵守交通规则,违章罚款由司机本人自理.

3.1.12司机需利用平时在公司空闲时间维护保养车辆,若需委外维修,保养,必须提前3天向上级报告,经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维修与保养.

3.1.13车辆各司机应对于年检期内提前一周向主管人员申请前往审验,如逾期未受检而被罚款,其费用由司机负担;

3.1.14司机每日十七下班点至二十一点和星期天,节假日由各司机轮流值班.

3.1.15总务部门统筹对司机管理,对工作怠慢,违返制度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甚至开除处理.

3.1.16需用车单位,由用车单位提前申请,由总务安排车辆,权责主管核准方可有效.

3.1.17车辆出厂前和返回后,司机应检查车辆安全状况,以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3.1.18车辆锁匙统一放置门卫室,出车时领取.

3.1.19外出行车时,车辆如在签核的时间内不能返回,行车司机需通知总务,以利调度.

3.1.20司机每日行车必须认真填写行车记录,于次日交总务审核,行车记录作业路桥费,误餐费报销依据,否则不予报销.

3.1.21总务人员要统计行车记录,并检每月初将各车费用状况汇总提报权责主管审核.

3.1.22保安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门卫有关车辆规定验单放行.

3.2车辆保养规定:

3.2.1本公司所有车辆所属司机应确实遵守车辆保养规范.

3.2.2随时注意轮胎气压情形;

3.2.3对于车辆操控若出异常应立即检查.

3.2.4随时注意行车里数,于固定里程补充机油和例行车辆保养.

3.2.5随时防备车辆备件造失或损坏.

3.2.6车内应保持整洁,不得堆置零乱杂物;

3.2.7每日清洗车身,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3.2.8所有车辆随附的保养手册应熟读详记.

3.2.9日常保养与维修须作好记录.

3.3派车作业规定:

3.3.1凡需用车部门,需提前通知总务,至权责主管核准统一调度.

3.4派车申请:

3.4.1凡当天早上需用车时,须于前一天下午17:00前通知车管单位;

3.4.2凡需每天下午用车时,务必请于12:00前通知车管单位

3.5派车原则:

3.5.1优先安排出货或生产急用需用车;

3.5.2一车多办事的原则;

3.5.3车辆安排调度时交权责主管核准.

三.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实施,修废时亦同.

篇2:某某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合理调配和使用好公司公务用车,保证行车安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辆使用

(1)所有车辆均由公司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2)车辆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未经批准不准用于办私事,严禁利用公务用车外出旅游或学习驾驶技术。

(3)非公务不准在节假日和平时下班后使用车辆。确因特殊情况需用车的,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经报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4)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由司机登记行车来住地点,使用车人员签名核实,每月交由公司公布行车情况。

(5)车辆油料管理实行定额用油、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制度,不得转借。车辆加油回执应按月交公司统一登记备查。

第三条车辆管理

1、所有车辆在行车时应带齐所有交通部门备查的证件。驾驶员驾车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维护交通秩序,谦虚谨慎,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奖励安全奖1000元。

2、法定的节假日无出车任务时,车辆应按规定在指定地点停放。驾驶人员不得擅自私用,需要私用车辆时应提前填好“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经主管领导核准后方可使用,违者受罚。

3、车辆的一切费用(修理费、油料费、路桥费、停车费、保险费等),必须先经公司办公室统一登记,再按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条事故处理

1、凡因违章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担,不准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责。特别是无照驾驶或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的,发现情况即免职处理。

2、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联络,公司主管领导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五条车辆检修

1、机动车辆的检修,注明检修内容及有关情况,经核准后方得送到定点修理厂进行检修。

2、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发生故障,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要电话请求主管领导,否则其维修费用不给予报销。

3、车辆维修费,由公司统一按季结算,登记入册,年终随车辆其他费用一道公布。

第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篇3: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一、汽车司机

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管理规则。

2、驾驶员必须携带驾驶证,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谈笑和其他妨碍安全的任何动作,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3、行驶前必须检查车辆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4、行驶前,应检查周围有无障碍物,鸣号起步。

5、在上下乘员时,必须做到停稳开门,关门起步。

6、在行驶中,应随时注意来往行人及车辆动态,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厂门、拐弯5公里;车间、库房3公里;叉路口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并鸣号示意。

7、停车时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应按指定地点依次停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

8、在吊车下面装卸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这时检查、修理车辆。

二、车辆修理安全规程

1、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修理车辆底盘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修理铲车等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位,以防打伤头、手。

5、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持证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车后有无车辆。无驾驶证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动。

6、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以防失火。

7、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辆未停妥,严禁上下。

9、凡在夜晚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车辆须气割、烧焊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三、牵引车、叉车、拖拉机、铲车安全操作规程

1、司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加强安全行车责任感,严格遵守本规程。

2、司机必须持有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除持有实习证外,必须有正式司机随车带教。

3、各种生产用车,必须有保证安全音响器、大小灯、方向灯、转向器、制动器等必须灵敏可靠。

4、在行驶前,应查看周围行人或障碍物,鸣号起步。

5、行驶时应注意来往车辆行人的动态,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厂门、拐弯时速5公里;车间、库房3公里;叉路口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6、同方向行驶的车辆,前后两车的距离至少在10米以上,不得后车超前车。

7、车辆调头、倒车必须密切注意来往车辆、行人和周围情况,慢速进行。

8、随车乘员驾驶室设有坐位的只准坐二人(包括司机),其他部位一律不准乘坐,挂车一律禁止乘人。

9、车辆在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任何人上、下和扒车、跳车。

10、夜间临时停车在车间门口和交叉路口,应开放小灯,司机不得远离。

11、车辆在吊车下面装卸物件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以防落物伤人。

12、叉车作业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行驶时铲件离地高度不得高于0.5米。

13、行驶时,禁止吸烟、饮食、谈笑或其他妨碍安全动作。

14、司机离开车辆必须将开关钥匙随身带走。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刹稳,并摘档熄灭,叉车铲脚应放落地面。

15、机动车如发生重大事故,要保护现场,及时报告,经有关部门现场观察分析后才可变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