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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大学食堂消防预案

2024-07-15 阅读 4271

大学食堂消防预案

为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火,责任重于泰山”的防火精神,切实做好食堂的消防安全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及时分析食堂的安全状况,积极采取应对措施,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法治意识,克服松懈厌倦情绪和麻痹侥幸心理。

2、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操作流程和电气设备操作规程办事,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3、定期组织开展食堂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认真分析研究食堂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检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差距,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处置程序

1、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要迅速拨通“119”报警,报警时应报告火灾位置、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所威胁的人员物资情况以及报警人姓名、单位、电话号码等,报警后立即派人到单位门口迎接消防车的到来。同时,向食堂主任、中心和后勤处领导报告。

2、在等待消防车到来的过程中,现场人员和及时赶到的食堂主任、相关领导迅速组织人员有序地撤离火灾现场。条件允许时,立即切断电源或气源。如安全出口被火堵住时,应迅速组织人员用工具(梯子、绳索、海棉垫等)尽早、尽快、尽力将被困人员抢救出来。

3、食堂主任随时清点人数,如发现人数不对,应立即报告消防官兵和相关领导,防止有人员留在火灾现场。

三、扑救程序和措施

1、边报警、边扑救。发生火灾时,在报警的同时应迅速查明起火的原因并切断电源或气源,选择合适的灭火工具(灭火器、消防水栓、砂箱等)先控制、后扑灭初起火灾。

2、先救人后救物。如果人员受到火灾威胁时要先救人、后疏散物资。

3、如有人员受伤要拨打“120”电话,同时迅速通知校医院及中心相关人员,做好火灾救护的准备。

篇2:机关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区机关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有序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卫生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机关干部的食品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机关食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了应对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机关食堂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二)职责:

1、组长职责

(1)全面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3)领导督促小组成员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4)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5)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6)向局主管领导汇报事故情况;组织事故调查,总结事故经验教训。

2、副组长职责

(1)副组长是机关食堂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2)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负责危险源的确定及食物中毒潜在危险性的评估,协助组长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4)控制现场秩序、封存可疑食品、现场拍照取证、协调配合做好检验检测有关工作;

(5)协作组长调查事故责任,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3、组员职责

(1)负责治安保卫疏散工作;

(2)负责协助现场医疗救护及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3)负责对食物中毒人员进行心理抚慰工作;

(4)清理现场恢复生产秩序,清理所有可疑食物。

三、应急响应及程序

(一)当食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及疑似食物中毒事件,食堂应立即停止伙食供应,并封存导致食物中毒及可疑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保护现场,严禁故意破坏现场,掩盖事实真相。

(二)食堂工作人员应立即向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报告,副组长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长向局主管领导报告,同时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请求急救中心进行救援。

(三)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派专人保护现场、封存留样食品、封闭食堂厨房加工场地、收集封存可疑食品。

(四)按卫生防疫部门意见,配合做好病人救治等协助工作,对同时就餐但未发病人员进行密切观察。

(五)事故及紧急情况得到控制后,注意保护现场,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开展事故调查。

(六)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和抚恤工作,待卫生防疫部门出具检测报告后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事故处理完毕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局下属各食堂认真总结事故教训,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加强管理,汲取教训,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同时按规定向上级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四、事故报告

(一)报告范围及内容

接到食物中毒报告后,应在初步核实情况后立即向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信息报告按照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分首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首次报告应说明信息来源、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可能原因、波及范围、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及通讯方式等。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要求进行。

(二)报告方式和时限

接到重大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重大食物中毒事故信息报告后,组织应急小分队完成事件性质的初步核实、确认,并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不含路途时间)向区卫生局电话或传真报告初步调查结果。

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级别的公共卫生事件,报经区卫生局批准后,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同时进行报告。

五、责任追究、奖励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对在食物中毒事件处置中表现积极,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必要表扬和奖励。对在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麻痹大意、隐瞒实情、措施不当、工作不力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篇3: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机关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有序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卫生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机关干部的食品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机关食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了应对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机关食堂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二)职责:

1、组长职责

(1)全面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3)领导督促小组成员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4)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5)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6)向局主管领导汇报事故情况;组织事故调查,总结事故经验教训。

2、副组长职责

(1)副组长是机关食堂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2)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负责危险源的确定及食物中毒潜在危险性的评估,协助组长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4)控制现场秩序、封存可疑食品、现场拍照取证、协调配合做好检验检测有关工作;

(5)协作组长调查事故责任,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3、组员职责

(1)负责治安保卫疏散工作;

(2)负责协助现场医疗救护及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3)负责对食物中毒人员进行心理抚慰工作;

(4)清理现场恢复生产秩序,清理所有可疑食物。

三、应急响应及程序

(一)当食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及疑似食物中毒事件,食堂应立即停止伙食供应,并封存导致食物中毒及可疑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保护现场,严禁故意破坏现场,掩盖事实真相。

(二)食堂工作人员应立即向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报告,副组长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长向局主管领导报告,同时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请求急救中心进行救援。

(三)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派专人保护现场、封存留样食品、封闭食堂厨房加工场地、收集封存可疑食品。

(四)按卫生防疫部门意见,配合做好病人救治等协助工作,对同时就餐但未发病人员进行密切观察。

(五)事故及紧急情况得到控制后,注意保护现场,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开展事故调查。

(六)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和抚恤工作,待卫生防疫部门出具检测报告后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事故处理完毕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局下属各食堂认真总结事故教训,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加强管理,汲取教训,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同时按规定向上级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四、事故报告

(一)报告范围及内容

接到食物中毒报告后,应在初步核实情况后立即向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信息报告按照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分首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首次报告应说明信息来源、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可能原因、波及范围、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及通讯方式等。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要求进行。

(二)报告方式和时限

接到重大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重大食物中毒事故信息报告后,组织应急小分队完成事件性质的初步核实、确认,并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不含路途时间)向区卫生局电话或传真报告初步调查结果。

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级别的公共卫生事件,报经区卫生局批准后,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同时进行报告。

五、责任追究、奖励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对在食物中毒事件处置中表现积极,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必要表扬和奖励。对在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麻痹大意、隐瞒实情、措施不当、工作不力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