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工作表彰奖励制度(范本)
为促进德育工作顺利开展,增强每位教师做好德育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德育工作表彰奖励制度。
1、凡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学校要以不同形式给予表彰。
2、凡在“转化差生,转变学风,转变班风”工作中,效果明显的教师学校给予表扬或奖励。
3、注重自身修养严格自律,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能坚持经常的教师,且周围群众对其都有一致好评的教师可作为师德先进个人向上级推荐。
4、被评为校、乡、区、市级以上的德育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学校分别给记入档案,并给予不同形式的奖励。
5、凡被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师德标兵”,“师德先进工作者”,“德育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学校要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号召全体教师向其学习。
6、学校要把师德表彰奖励纳入期末工作总结中的重要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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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加油气站安全生产先进表彰奖励制度
为保障加油加气站的安全生产工作,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学习、遵守站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提升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多形式学习活动为载体,以构建有效学习机制为保障,以提高干部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为目标,全面开展法律法规、制度规程、应急救援等相关知识的学习,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每个人身上,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奖励管理的原则和条件
(一)奖励的原则:
1、奖惩分明,赏罚有度;
2、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公平合理,奖不虚施的原则。即公开、平等、合理,论功行赏。
3、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4、奖励及时,注重实效的原则。
5、奖励分为先进集体奖励和先进个人奖励
(二)奖励的条件:
对安全生产工作表中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者,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员工,给予奖励。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1、忠于职守,积极工作,积极学习,成绩显著的;
2、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工作突出的;
3、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的;
4、安全生产考核阶段(月、季度、年)内没有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
5、能够完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引导部门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
6、在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作出突出贡献的。
7、有其他突出功绩的。
三、奖励的种类:
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具体包括口头表扬、通报表彰、经济奖励,以上奖励方式可同时使用。
四、奖励的权限
主管经理负责全公司领导和员工的奖惩管理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站长负责各部门人员奖惩管理制度的实施。
五、奖励的程序
(一)口头表扬,由站长独立执行。
(二)通报表彰及以上奖励由站长提出申请。奖励申请应该包括:
1、在哪些方面做出了贡献;
2、所做的贡献对全局的影响有多大;
3、成绩是个人做出的还是集体做出的;
4、建议给予何种奖励。
(三)通报表彰、经济奖励申请应力求语言简练,内容具体,由专管签字确认后,经领导干部共同讨论、审查,最后由经理审批决定。
(四)奖励决策做出后,由办公室拟文下发予以公布,并按决定实施奖励,奖励决定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六、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方法推广
对于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安全生产经验、方法进行交流和推广。
篇3:矿山事故救护表彰奖励制度
1、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执行《救护规程》、《准则》和《管理办法》,在矿山救护和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者。
2、作战英勇,在抢救遇险人员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与个人。
3、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对防止灾情扩大或为减少损失和伤亡做出贡献者。
4、对防止自身伤亡有贡献者或做到安全无事故者。
5、敢于严格管理,善于调动指战员的积极性,对救护队的正规化、军事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做出显著成绩者。
6、在矿井和本队安全预防检查中,敢于监督,坚持原则,制止“三违”,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防止事故发生或显著减轻事故的危害程度有贡献者。
7、在矿井安全技术工作中,对恢复灾区、回收器材设备及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的疑难问题做出贡献者。
8、救护工作中有发明创造,对技术上有重大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有显著成绩者。
9、对于在抢险救灾中,为抢救遇难人员或国家财产而不幸壮烈牺牲的指战员,应根据其立功表现,经审报批准,可予以记功或追认为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