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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县选聘中介机构工作制度

2024-07-15 阅读 7365

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优秀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为进一步规范选聘代理业务的中介机构行为,提高选聘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加强廉政建设,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县所属党政机关、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森林资源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资产评估等市场经济活动中选聘为其提供招标代理、资产拍卖、资产评估等服务的中介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标确定中介机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干预中介机构的评选或指定中介机构。

第四条

从事建设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森林资源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资产评估等市场经济活动代理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选聘,采取招标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标的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或佣金标准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必须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中介服务机构;标的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至500万元或佣金标准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至5万元的,可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中介机构;标的在200万元以下或佣金标准在2万元以下的,选聘中介机构可不进行招标。

本县事业单位且列入财政监管的中介机构暂不实行公开选聘。

第六条

选聘中介机构的招标,由该项活动相对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和县招投标管委办负责监管,聘用中介机构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

聘用中介机构的单位在选聘中介机构招标前,须向相对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监察局、县招投标管委办告知。单位应召开班子会议,制定出招标、开标、评标方案,并将方案报相对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及县招投标管委办审定后实施。对招标限额以下的拟直接委托中介机构,在委托前也须召开班子会议,并将相关情况向相对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和县招投标管委办报告。

第八条

对公开招标的,必须在相关招标媒体上发出公告,邀请招标的,必须向三家以上中介机构发出邀请函,所有的招标必须有三家以上的中介机构报名且参加投标,方可开标。达不到要求时应重新组织招标。

第九条

参加投标的中介机构,必须有依法取得的相应资质、营业执照等准许从业的证件。参与投标单位的有关证照须经聘用中介机构的单位及其相对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投标。

第十条严格按照评标方案进行评标,无特殊理由,评标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第十一条确定中标人后,需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人签定委托合同。

第十二条所有的招标活动必须在县统一的招标投标中心进行。

第十三条

聘用中介机构的单位违反本规定,应当实行招标而擅自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不经班子会议研究制定招标方案的,一经查出,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追究单位直接负责的领导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

聘用中介机构的单位与投标的中介机构串通而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并追究相关单位直接负责的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十四条

投标的中介机构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结果无效;中介机构在办事代理业务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操作,如有违规行为,将记录在案,并取消其一年内参加本区域内的投标资格。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县招投标管委办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试行。

篇2:建筑集团公司中介机构比选委托制度

zz集团公司中介机构比选委托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中介机构管理,规范中介市场竞争行为,确保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定承揽业务的中介机构,维护中介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选择中介机构承揽中介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涉及国家安全或者国家秘密,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专业要求,不适于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择中介机构的,经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同意,可自行确定其他方式。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比选,是指比选人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对中介机构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进行综合比较,以公平竞争的方式优选承揽中介业务的中介机构。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比选人是指依法进行比选活动的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中介业务的比选范围是指中介服务费最高限额在1万元以上的中介业务。包括:

(一)会计、审计等独立审计业务;

(二)资产、土地、矿产资源、地质灾害、房地产价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森林资源、安全生产等评估业务;

(三)检测、检验、认证等鉴定业务;

(四)测绘、勘察、设计、监理、科技、档案、培训、担保等服务业务;

(五)信息、信用、技术、工程、市场(商品)调查等咨询业务;

(六)职业、人才等介绍业务;

(七)工商登记、广告、商标、专利、税务、房地产交易经纪、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房屋拆迁、政府采购、拍卖等代理业务;

(八)其他中介业务。

第六条在比选活动中,比选人的工作人员与参选中介机构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参选中介机构认为比选人的工作人员与其他参选中介机构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第七条中介机构参加比选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相关资质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外来中介机构需依法在我县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分支机构并在行政监管部门备案,且有固定办公场所;

(三)参加比选活动前一年内,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比选资格;

(四)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五)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六)划分资质等级的中介机构,具有与所承接的中介业务规模相对应的资质等级;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比选方式:

(一)随机抽选。

(二)低价中选。

比选方式由比选人自行确定。

第九条比选程序:

(一)发布比选公告或发邀请函。由比选人在县以上媒体及政府网站发布比选公告,或采取发邀请函的形式向至少3家以上诚信较好的中介机构发出邀请参加比选的相关信息。比选公告(或邀请函)的内容包括中介业务名称、业务规模、资质等级要求、比选方式、履约保证金数额、中介服务费最高限额(随机抽选的直接公告中介服务费具体数额)以及比选活动开展时间和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在比选活动截止时间前,对符合条件但又未被邀请的中介机构,若有意参加比选活动,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应准许其参加比选活动。

(二)资格审查。拟参选的中介机构按比选公告(或邀请函)确定的时间、地点提交相关资格材料及申请报告,比选人依照本办法第七条及相关法律规定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进入比选活动,同时现场交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但禁止比选人向中介机构收取报名费。

(三)比选。按所确定的比选方式开展比选活动。

1、随机抽选。具备参选资格的中介机构先抽取顺序号,再由比选人抽取中选号,并同时确定第一、第二候补中选人。

采用随机抽选方式的,比选人应在比选前以询价等方式确定中介服务费具体数额,并于公告(或邀请函)中载明。

2、低价中选。具备参选资格的中介机构现场提交密封完整的中介服务费书面报价,由比选人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最低报价者为第一中选人。

参选中介机构的中介服务费报价,不得高于比选人确定的最高限价。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比选人向中选的中介机构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须将中选结果在相应媒介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中介服务合同。

第十一条比选人应当要求参选中介机构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保证金额按代理费最高限额的10%收取。参选的中介机构拒不提供的,视为自行放弃比选资格。未中选的中介机构,履约保证金应当当场退还。

第十二条中选的中介机构不得转包或违规分包中介业务。

第十三条中选的中介机构被宣布中选无效或者放弃中选资格的,比选人按以下方式重新确定中选人:

(一)对采用随机抽选方式的,由比选人按原已确定的候补顺序选定新的中选人。

(二)对采用低价中选方式的,由比选人根据第一次报价结果,选择报价次低的中介机构为新的中选人。

第十四条中介机构因自身原因导致中选无效的,或非因不可抗力等合法原因放弃中选资格的,比选人应当报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备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中介业务委托合同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比选人应当将合同副本及比选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同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篇3:房产中介分行经理量化管理制度考评标准

房产中介分行经理量化管理制度考评评分标准

1.人员招聘和员工流动率

要求:持续进行招聘,人力资源储备充足,目标明确,招聘质量高,有成本控制。员工流动过多和员工不流动都属于不正常行为,员工离职率控制在15%以内,但一定要有流动。(10分)

2.培训

要求:每周、月培训计划详细,主题明确,培训效果明显,有培训后的考试及反馈。(10分)

3.延长工作时间能力

要求:积极发挥管理者的带动和监控作用,在业绩和员工状态不佳时,能与同事一起冲在业务的最前线,延长自己的工作时间。在应急的事物上,无论任何时候都能以公司利益为重,解决突发事件及跟员工、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15分)

4.业务拓展

要求:对周边的楼盘及客户充分的了解,进行盘源开发和客户开发,物管、尾盘的跟进并对分行周边的市场的走势有独到的见解和预测。(10分)

5.对员工客户的熟悉程度

要求:对每个同事的客户了如指掌,尤其是重点客户的跟进,要做到对看房次数、价格、要求、喜好、顾虑、付款方式、员工跟进的情况等要清清楚楚。(10分)

6.分行周边的楼盘熟悉程度

要求:周边楼盘的价格、成交情况、委托情况、花园小区栋数、物管负责人、保安负责人等,要求了解、熟悉。(10分)

7.分行气氛

要求:工作气氛高涨,同事团结、配合,人员忙碌,不允许有闲聊、看报、吃东西等影响业务的行为。(15分)

8.决策能力及执行公司制度能力

要求:对业务和分行事务要敢于决策,而且要大胆执行,勇于承担责任。对公司所推行的所有规章制度在无更好的建议的情况下坚定不移的执行,在员工有疑虑和不理解时要站在公司的立场上进行解释和说服,并且再执行中严谨、仔细。(15分)

9.贯彻公司决策的能力

要求:不卑不亢,与公司步调一致,积极推行。(10分)

10.分行员工的量化指标完成情况

要求:80%达到良好以上。(10分)

11.管理的公平性

要求:公正、公平、公开的进行管理。(10分)

12.员工的晋升与辞退及再聘用比例

要求:每一季度至少2个以上员工晋升,季度至少10%的员工末位淘汰或再聘用。(5分)

13.业绩完成情况

要求:季度完成公司下达指标,每个月指标不得低于当月指标的70%。每个经纪人的业务指标按每月15号前完成指标的70%要求。(15分)

14.一日常规行为规范

要求:着装、考勤、外出、会议、总结按分行基本制度的要求。(10分)

15.分行的成本控制

要求:严格控制文具、纸张及所有行政开支、日常费用的支出,严格按公司规定进行审批,避免浪费,有关广告费用的控制以高效的角度出发,根据客户委托量制定广告计划进行报批。(10分)

16.广告计划及广告效果

要求:制定有效、可行的广告计划,对广告楼盘必须熟悉、了解,而且对每个楼盘要确认无误。广告效果包括来电数量及分析、看房数量、每个经纪人的接线量、成交情况、结果评估等要有书面总结。(10分)

17.员工宿舍管理

要求:员工宿舍要干净卫生,井然有序,宿舍纪律规定明确,落实到人,严格按公司宿舍管理规定认真执行,(10分)

18.市场了解程度及应变措施

要求:对分行周边的同行的业务状况、物业委托状况、楼盘成交情况、我司成交及占有的比例都要详细了解,并且要有具体的应对措施。(15分)

19.学习能力和有效的沟通

要求:每月写一篇有关管理方面书籍的读后感,总结管理上规律性的管理方法和措施。能迅速解决同事及客户的纠纷,同事反映好,及时了解员工心态变化并进行良好的沟通。(10分)

20.整体管理能力

要求:分行形象上专业、气氛上活跃、积极,员工积极向上,业绩良好稳定,无投诉及执行公司制度情况良好。(15分)

21.合理化建议

要求:经常提出对公司发展有利的建议,敢于在管理上大胆创新,并且每位分行员工每月至少一项有关建设性的建议。(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