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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公司纠风办案工作考核制度

2024-07-15 阅读 7674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纠风办《关于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指导意见》,加强我局政风行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推动纠风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按照我局确立的“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主抓,监察室组织协调,各股室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纠风工作领导机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公司基层单位。

二、考核内容

1、纠风及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2、纠风及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

3、纠风及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和任务完成情况;

4、纠风及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5、纠风责任制落实情况;

6、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7、部门不正之风纠风处理情况;

8、纠风案件查处情况;

9、纠风制度落实情况;

10、纠风工作宣传报道情况;

11、纠风工作中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三、考核办法

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统一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日常考核为主。日常考核以各地各基层分局上报的相关材料及群众来电话、来信反映并经查实的涉及干部的不正之风问题为依据。年终考核在自查的基础上,由市公司统一组织,市公司监察室具体组织实施检查、抽查。

为每个考核对象设置基础分100分。年底采取减分和加分的形式考核、计算出考核对象的总积发。考核结果分为优秀(100分以上)、良好(95分至99分)、达标(90分至95分)、未达标(90分以下)四个等次。

(一)加分情况

1、向市局和市纠风办报送纠风工作信息(动态),每报1篇加0。5分,凡被市、省级新闻媒体采用的,分别加1分、3分(以最高级别为准,不重复加分);

2、撰写的纠风及专项治理调研文章被市、省纠风部门采用或相应级别新闻媒体登载的,分别加1分、3分(以最高级别为准,不重复加分);、

3、围绕局党组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自选不正之风项目开展专项治理且有明显治理成效的,每项加3分;

4、纠风工作机制上有改革创新并有成交得到市纠风部门肯定的,每项加3分;

5、参与、解答“行风热线”问题效果好,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加1分;

(二)减分情况

1、各单位无纠风及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记录、组织领导机构的,扣1分(以会议记录或正式文件为准);

2、未按照要求制定纠风工作兼职负责人员的,扣2分;

3、无纠风及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情况汇报或意见、单位领导班子未研究和部署纠风及专项治理工作各扣1分(以会议记录或正式文件为准);

4、对上级局或市纠风办转办的不正之风案件不及时查处的,每件扣3分,查处不力或不符合要求,由上级局直接介入查处或责成重查的,每件扣2分;

5、对本职责或管辖范围内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没有组织专项治理的,扣2分,无总结的,扣1分;

6、对本职责或管辖范围内的不正之风治理效果不明显,纠正措施不得力,类似不正之风重复出现的,扣1分;

7、未按照要求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扣3分,开展政风行风走过场,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8、在行风测评中位列倒数一、二、三位的,分别扣3分、2分、1分;

9、对解答“行风热线”问题认识不够、组织不力、应付了事的,扣3分;

四、结果运用

(一)对考核结果评出优秀、良好、达标、未达标等次,报市公司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公司通报;

(二)考核结果与被考核单位责任人评先评优、目标管理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挂钩。对考核被评为优秀的,由市公司进行表彰;对考核被评为未达标的,取消该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评先评优和文明单位创建资格。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局纠风工作实施目标管理,是提高纠风工作水平,实现纠风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与时俱进的一项有效措施,是推动全公司政风行风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促进全市经济快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力保障。提高对目标考核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行风评议目标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落实目标责任,注重工作实效。要按照《鸡西市2008年度“关注民生服务发展”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研究具体措施。要注重实效,不能为了应付考核而走过场,上报的信息、典型案例、情况汇报要保证质量,及时真实,切实发挥目标管理的作用,努力开创纠风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的新局面。

(三)实事求是、搞好信息反馈。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形式主义等不良现象。上报的数字和材料既要真实。对消极对待、简单应付、报虚假数字和不实材料的单位要给予扣分或通报批评。

篇2:Z公司纠风办案工作考核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纠风办《关于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指导意见》,加强我局政风行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推动纠风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按照我局确立的“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主抓,监察室组织协调,各股室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纠风工作领导机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公司基层单位。

二、考核内容

1、纠风及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2、纠风及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

3、纠风及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和任务完成情况;

4、纠风及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5、纠风责任制落实情况;

6、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7、部门不正之风纠风处理情况;

8、纠风案件查处情况;

9、纠风制度落实情况;

10、纠风工作宣传报道情况;

11、纠风工作中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三、考核办法

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统一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日常考核为主。日常考核以各地各基层分局上报的相关材料及群众来电话、来信反映并经查实的涉及干部的不正之风问题为依据。年终考核在自查的基础上,由市公司统一组织,市公司监察室具体组织实施检查、抽查。

为每个考核对象设置基础分100分。年底采取减分和加分的形式考核、计算出考核对象的总积发。考核结果分为优秀(100分以上)、良好(95分至99分)、达标(90分至95分)、未达标(90分以下)四个等次。

(一)加分情况

1、向市局和市纠风办报送纠风工作信息(动态),每报1篇加0。5分,凡被市、省级新闻媒体采用的,分别加1分、3分(以最高级别为准,不重复加分);

2、撰写的纠风及专项治理调研文章被市、省纠风部门采用或相应级别新闻媒体登载的,分别加1分、3分(以最高级别为准,不重复加分);、

3、围绕局党组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自选不正之风项目开展专项治理且有明显治理成效的,每项加3分;

4、纠风工作机制上有改革创新并有成交得到市纠风部门肯定的,每项加3分;

5、参与、解答“行风热线”问题效果好,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加1分;

(二)减分情况

1、各单位无纠风及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记录、组织领导机构的,扣1分(以会议记录或正式文件为准);

2、未按照要求制定纠风工作兼职负责人员的,扣2分;

3、无纠风及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情况汇报或意见、单位领导班子未研究和部署纠风及专项治理工作各扣1分(以会议记录或正式文件为准);

4、对上级局或市纠风办转办的不正之风案件不及时查处的,每件扣3分,查处不力或不符合要求,由上级局直接介入查处或责成重查的,每件扣2分;

5、对本职责或管辖范围内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没有组织专项治理的,扣2分,无总结的,扣1分;

6、对本职责或管辖范围内的不正之风治理效果不明显,纠正措施不得力,类似不正之风重复出现的,扣1分;

7、未按照要求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扣3分,开展政风行风走过场,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8、在行风测评中位列倒数一、二、三位的,分别扣3分、2分、1分;

9、对解答“行风热线”问题认识不够、组织不力、应付了事的,扣3分;

四、结果运用

(一)对考核结果评出优秀、良好、达标、未达标等次,报市公司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公司通报;

(二)考核结果与被考核单位责任人评先评优、目标管理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挂钩。对考核被评为优秀的,由市公司进行表彰;对考核被评为未达标的,取消该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评先评优和文明单位创建资格。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局纠风工作实施目标管理,是提高纠风工作水平,实现纠风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与时俱进的一项有效措施,是推动全公司政风行风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促进全市经济快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力保障。提高对目标考核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行风评议目标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落实目标责任,注重工作实效。要按照《鸡西市2008年度“关注民生服务发展”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研究具体措施。要注重实效,不能为了应付考核而走过场,上报的信息、典型案例、情况汇报要保证质量,及时真实,切实发挥目标管理的作用,努力开创纠风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的新局面。

(三)实事求是、搞好信息反馈。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形式主义等不良现象。上报的数字和材料既要真实。对消极对待、简单应付、报虚假数字和不实材料的单位要给予扣分或通报批评。

篇3:机关文明科室考核奖惩细则

机关文明科室考核奖惩细则

  为加强机关文明建设,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创建文明机关,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高水平的监管效率促进药品监管事业的发展,决定在局机关开展创建"文明科室"工作。

一、文明科室标准

  《"文明科室"考核评分表》(见附件)为文明科室考核评选基本标准,实行百分制考评。处室自查自评后总分在90分以上方有资格申报"文明科室"。考核采取扣分制。凡检查、抽查发现有不合格之处,按规定扣分,每项扣分不超过其满分值。

二、文明科室考核办法

  文明科室实行每季一评,年终总评的方法。

  1、每季度各科室按《"文明处室"考核评分表》进行自查评分,由局创建领导小组对各科室进行检查,评选出每季度的文明科室,并在局内进行公示。

  2、年终各科室根据《"文明科室"考核评分表》,自查自评,符合考核条件的,可向局创建文明机关领导小组申报(申报处室需要报送创建文明科室总结、申报表以及提供有关基础台帐)。

  3、局创建领导小组对申报科室进行检查考核。同时,征求其它科室的意见,并充分听取管理相对人和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报局党组研究决定。

  4、文明科室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平时考核占最终考核分的60%,年终考核占最终考核分的40%,两者结合起来作为各科室的最终考核得分。

三、奖惩

  对评上的文明处室,授予"文明科室"称号,挂"文明科室"牌,并按局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季度考核不满85分的科室或有违纪违法受处分的,由局创建领导小级予以摘牌。

附:"文明科室"必备条件

  1、在科长(主任)的带领下,科室全体成员能自觉地坚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在精神文明建设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

  2、科室领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加强党风和勤政廉政优政建设,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自觉执行上级及本单位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

  3、认真制定创建文明科室的规划和实施意见,自觉按照文明科室的标准及本科室的职责开展工作。做到科室之间工作不扯皮、不推诿、不拖拉,积极主动,协同配合;科室内部同志间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相互支持;自觉执行机关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科室全体成员牢固树立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搞好监管服务的思想,为基层单位、为管理相对人服务的思想,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努力提高办事效率,热情、礼貌、耐心接待每一位来机关联系工作、办理事务的同志。

  5、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服务,优质高效,主动、积极、全面完成科室职责范围的各项工作。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文明处室:

  1、科室成员有严重的不正之风或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法纪处分的。

  2、没有完成当年局考核的主要工作任务的。

  3、因工作不力,在监督执法、行风建设、承诺服务、干部队伍、治安保卫、安全防火等方面,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