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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公开制度范文

2024-07-14 阅读 8178

第一条办事公开制度以规范透明服务为重点,按照有关规定,将机关办事依据、职责、内容、方式、程序、条件、时限、结果与纪律等向管理服务对象公开,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监督的制度。在不违反国家有关保密法规和纪律的前提下,公开的重点为直接与管理服务对象利益相关的问题,公开的内容应简明易懂,便于落实与监督。

第二条公开的内容和要求:

1.政策公开。及时将新出台的规划建设管理政策法规通过网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对管理服务对象提出的政策咨询,有明确规定的立即予以答复,没有明确规定的要在三日内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给予明确答复。

2.审批项目和办理程序公开。对局承担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资料要求、办理时限、承办人、负责人、办事纪律、办事结果等在局网站、政务公开栏和市电子监察网公开,同时编印有关一次性告知资料,以备管理服务对象索取。

3.工作纪律公开。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持证挂牌上岗,文明服务,使用文明用语,管理服务对象可随时监督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4.岗位职责公开。设立含有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相片、姓名、职务、工作职责等内容的公示栏,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监督。

5.收费标准公开。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市物价部门的要求制作公示栏公开公布。

6.处罚公开。对管理服务对象进行行政处罚,必须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并公开处罚标准,让管理服务对象心服口服。

7.监督公开。效能监督机构设在局监察室,公开效能投诉电话:。

第三条对办事公开的内容,严格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由领导负责把关和督促落实。

篇2:贵港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办事公开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规范行政行为,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特制定贵港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政府信息办事公开制度。

一、办事公开的原则

(一)坚持走群众路线,做到方便群众,利于监督。

(二)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适当内容。

(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利于市志工作的开展。

二、办事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办理依据。

(二)上报材料。

(三)办理程序。

(四)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三、办事公开的程序

(一)提出公开的内容。

(二)报副主任或主任审批,重大事项经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三)具体组织实施。

四、纪律与监督

(一)经批准公开的内容,必须按规定的范围、程序采取相应的形式进行公开。

(二)对办事公开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办公室负责对各科办事公开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

(三)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要给当事者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