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轩逸小区精神文明建设公约

轩逸小区精神文明建设公约

2024-07-14 阅读 5024

逸轩小区精神文明建设公约

为了搞好本小区精神文明建设,携手共创一个文明、健康的工作、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公约:

一、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律和特区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住宅区的各项管理规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居民。

二、住户邻里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睦相处。

三、养成讲道德、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和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的习惯。

四、不打架斗殴,不吸毒、不赌博,不搞色情活动。

五、见义勇为、伸张正义。

六、婚丧嫁娶,节约俭朴,不挥霍浪费。

七、优生优育,不重男轻女。

八、尊老爱幼,关心和帮助孤寡残疾人士。

九、不仗势仗财欺人,以强凌弱。

十、尊重人的价值,不损害、打击陷害别人。

十一、尊重他人隐私,不传播流言蛮语。

十二、正确对待不同生活习俗、文化背景和不同宗教信仰。

十三、文明经商,公平买卖。

十四、提合理化建议,积极参加小区建设和集体娱乐活动。

十五、爱护小区公共设施,美化家园,看见不道德和不文明的行为,要有劝阻和制止的责任感。

十六、破除陈规陋习,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和宣传封建迷信思想。

十七、勿在小区内饲养家禽家畜,不得防碍他人生活。

十八、按规定位置停放车辆。

十九、爱护小区的花草树木,保持小区外貌完美、整洁统一。

篇2:X公司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细则

×公司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管理,科学地评价精神文明建设的效果,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效性,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建立一套能够反映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者的业绩、体现精神文明建设实际效果的考核体系,是实施公司《企业三项责任制管理考核办法》的重要措施,通过考核活动,进一步提高基层领导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条、开展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主要是检验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在保证、贴近、融入三个方面的实际效果;检验基层党支部是否重视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检验思想政治工作是否从实际出发,加强针对性,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检验思想政治工作是否坚持以人本,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第二章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前提条件

第四条、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前提条件是:

1、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坚强有力,班子成员廉洁勤政,没有受到党纪、政纪、法纪处分的。

2、能完成安全、生产、经营责任制各项目标及经济技术指标,未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其他重大责任事故,未发生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3、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未发生一票否决的重大问题。

4、未发生违反计划生育等基本国策的问题。

第三章精神文明建设考核方法

第五条、精神文明建设考评按照本公司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办法进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标准共分四大项,分值为50分,一、三项各为15分,二、四项各为10分。

第六条、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与本公司三项责任制考核同步进行、同步奖惩,按标准考核实际得分,多得多奖,同时兑现。

第七条、为鼓励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创新,在考评的基础上评选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并给予一定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八条、由党总支组织相关部室成立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组,对基层党支部进行考核;对发生否决条件的单位,只记考核得分,不参加精神文明建设优秀单位的评选。凡考核得分在45分及以上的单位,才可参加精神文明建设优秀单位的评选。

第四章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管理

第九条、本公司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工作,在公司党总支领导下进行,并成立精神文明建设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公司党群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十条、本公司精神文明建设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思政部,主要负责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日常管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细则及考核标准由思政部组织编写,2004年度的考评标准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本细则及考核由思政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及解释。

篇3:某公司双文明建设考核细则

公司双文明建设考核细则

双文明建设

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管理,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确保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规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对供石粉一队、供石粉二队、制剂厂、泥浆站、研究所、修保厂、特车队、生活公司和机关各科室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实行月累计考核,季度平衡兑现,年终总考核兑现的办法。

第二章考核原则和内容

第四条考核原则

1、突出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原则。

2、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奖金与主要生产经营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效益工资为各基层单位工资总额的20%)

第五条考核内容

1、生产经营成果(占效益工资的60%);

2、生产组织与管理(占效益工资的10%);

3、安全生产(占效益工资的10%)。

4、质量综合考核(占效益工资的10%)。

5、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占效益工资的10%)

第三章考核标准

一、工资的考核发放

第六条公司在完成钻井工程技术公司季度承包考核指标的前提下,将核定的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按月(季)分解后同五项考核内容挂钩考核兑现。

第七条生产组织与管理实行百分制的考核办法。

当月得分85分以上者,预拨10%月度效益工资;当月得分不满85分者,扣发10%月度效益工资。

第八条安全生产实行月度挂牌和事故罚款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月度挂红牌者,预拨10%月度效益工资;月度挂黄牌者,扣发5%月度效益工资;月度挂黑牌者,扣发10%月度效益工资。

第九条质量综合考核实行百分制的考核办法。

当月得分85分以上者,预拨10%月度效益工资;75-84分者扣发单位5%月度效益工资;不满75分者扣发单位10%月度效益工资。

第十条生产经营成果以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指标为基数,按月(季)分解考核。

(一)供一、供二、泥浆站、研究所四个单位的考核

1、完成月度上缴管理费且收支平衡,预拨月度基本工资和70%月度效益工资;完不成月度上缴管理费且发生亏损,扣发当月全部效益工资;完成月度上缴管理费,但发生亏损,亏损百分之几,扣效益工资百分之几。扣发额最多不超过效益工资的70%。

2、季度考核平衡后,完成季度上缴管理费且收支平衡,公司核拨季度基本工资和70%季度效益工资;完不成上缴管理费且发生亏损,扣发季度全部效益工资;完成上缴管理费,但发生亏损,效益工资的扣发标准与月度相同。

3、年终累计完成承包指标,返还扣发的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年终累计完不成承包指标,扣发的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公司不再返还。

(二)制剂厂、车队、修保厂等单位的考核

按照公司内部承包合同,针对各单位月(季、年)完成承包指标的实际情况,公司按合同规定对以上单位进行发、扣基本工资与效益工资。

第十一条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标准实行百分制考核办法。各单位思想政治工作考核90分(含90分)以上为合格;80-89分扣单位月度效益工资的2%;70-79分扣单位月度效益工资的5%;不满60分的扣单位月度效益工资的10%。

二、奖金的考核发放

第十二条各基层单位月(季)安全不出现挂黑牌或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合格;供一、供二、泥浆站、研究所等单位完成公司的经营指标且收支平衡者;制剂厂、车队、修保厂等单位按照公司内部承包合同,完成各项规定指标者,公司核拨基本奖金。若安全挂黑牌或思想政治工作考核不合格,按公司安全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执行。

第十三条供一、供二、泥浆站、研究所等单位完成公司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上缴额并形成利润者;制剂厂、车队、修保厂等单位按照公司内部承包合同完成各项规定指标者,公司按规定考核发放效益奖金。

第十四条公司领导、机关各科室的效益奖金与其承包的基层单位的经济效益、奖金挂钩发放。

(以上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一、二、三、四、五、六)

[1][2]下一页

公司双文明建设考核细则第四章考核组织与程序

第十五条考核组织

1、公司成立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关增臣李新玉

副主任委员:魏玉忠宫新军姜作快郭保雨

成员:赵小平王宝田石志民路用庆

李永利贾马莉王景华李媛媛

2、考核委员会下设考核办公室,经营考核办公室设在企管办。考核办公室在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的考核工作,办理具体事务。

第十六条考核程序

1、公司对所属各单位的考核由考核办公室组织。生产办、企管办、党群办等有关科室将各单位月(季)考核资料于次月1日前交公司考核办公室。考核办公室汇总整理后,交公司考核委员会审查批准后,形成公司月(季)度考核公报予以公布。

2、劳资办公室根据公司月季度考核公报和考核委员会有关决议,于每月6日前将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核拨给各单位。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各单位要如实反映经营成果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有关科室应严格按规定标准进行考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生产组织与管理、安全生产以及修保厂和特车队的车辆完好率、车辆工作率、修保出厂及时率、修保返修率以生产办的考核报表为准;生产经营成果、质量综合管理、服务质量、环境绿化卫生指标的考核以企管办的考核为准(生产经营成果的考核以财务报表为依据);思想政治工作考核以党群办的考核为准。

第十九条本考核管理办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本考核管理办法由公司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

注:(供一、供二、泥浆站、研究所等单位的经营指标主要指上缴管理费、利润指标;制剂厂、车队、修保厂等单位主要指标为承包合同中规定的承包指标)。

上一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