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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宠物管理公约11

2024-07-14 阅读 6462

小区宠物管理公约(十一)

根据《北京市限养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宠物管理规定:

1.0本小区属重点限制养宠物地区,请勿养烈性或大型宠物;

2.0请勿携犬进入公共办公区域、会所、儿童游乐场、公共绿化带或其他公共场所;

3.0携宠物进入电梯时,请您抱好宠物,以免伤及他人;

4.0小型观赏犬出户时,请您系带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

5.0携宠物出户应根据北京市规定时间(在20时至次日7时之间)执行,宠物排泄的粪便,请您予以清除;并放入垃圾桶内;

6.0养宠物请勿侵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和人生安全;

7.0宠物伤害他人时,宠物的主人应立即将受伤者送至医疗卫生部门进行诊治,负担其医疗费用,并赔偿受害人损失;

8.0请您为宠物定期注射疫苗;

9.0根据《北京市限养规定》,请您到本地区所辖公安机关办理养犬许可证,擅自养犬或逾期不注册的,由公安机关根据北京市重点限养区规定处理。

篇2:村民防火公约范本

家家防火,户户平安。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公民道德规范的要求,为把农村防火工作落到实处,减少或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公约,望广大村民群众自觉遵守,并共同监督执行。

一、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服从居委会消防组织的管理,坚决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作斗争。

二、积极学习有关消防知识,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爱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用、圈占、埋压及损坏消防设施。

三、集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布置,严禁擅自搭建违章建筑和堆放可燃杂物等影响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

四、正确使用液化石油气,不乱倒液化石油气残液,严禁擅自贮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五、电气线路敖设应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不得乱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准用制丝、铁丝代替保险丝,杜绝超负荷用电。

六、教育儿童不玩火,不燃放烟花爆竹,不慌报火警。

篇3:社区居民防火安全公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云南省消防条例》的规定,为了社区居民住宅楼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如下:

一、住户业主(住户负责人)为本住宅的防火责任人。

二、住户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居委会的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三、住宅区内的所有公民都有防火灭火的义务。

四、居民有责任维护住宅楼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

五、居民应配合有关部门定期检查本住宅的燃气供气阀门、管道,确保安全。居民外出要做到人离火灭,关闭电源、火源。

六、不要卧床吸烟和乱扔烟头,不要将小孩单独锁在家里,要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七、发现燃气泄漏,要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救助。

八、住宅区内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住宅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九、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电器、燃气用具,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

十、积极学习有关消防知识,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不挪用、圈占、埋压、损坏消防设施。

十一、居民楼内严禁建造违章建筑和堆放可燃杂物,严禁占用、堵塞楼院消防通道、出口。

十二、不违章进行装修、贮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严禁乱倒液化气残液。

十三、不得乱拉乱接电气路线,不准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及时更换老化电线。平房区居民要将木柈及豆秸远离住房,并不得占用防火通道。

十四、发现火灾及时报警。主动为他人报告火警提供便利,不谎报火警。

十五、发扬一人有难,多方相助的风格,积极参加有组织的火灾扑救。

十六、积极参加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学习并主动宣传防火灭火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

十七、为保障住宅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住宅区内的公民对住宅区任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向辖区安全消防站或公安消防机构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