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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物业顾问项目进驻与退出管理办法

2024-07-14 阅读 8251

VK物业顾问项目进驻与退出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保证顾问项目的如期进驻与退出,同时充分保障顾问外派人员顺利开展顾问工作,提高顾问工作质量。

2、范围

适用顾问经营部。

3、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内容

顾问经营部负责根据顾问服务合同与被顾问方确定现场进驻日期

人力资源部负责顾问外派人员的甄选、强化培训与考核上岗

项目经理负责与顾问经营部对接顾问项目的相关文件、资料

4方法与过程控制

4.1进驻前的准备

4.1.1甄选项目组人员

4.1.1.1人力资源部于进驻前三个月组织项目经理、项目助理的甄选。

4.1.1.2进驻前二个月确定项目组人员。

4.1.2项目组人员强化培训及考核上岗

4.1.2.1具体培训内容及考核方式详见《顾问项目人员能力清单》;

4.1.2.2进驻前提前15天完成顾问项目组人员强化培训考核。

4.1.3人力资源部应于进驻前组织顾问人员签订《保密合同书》。

4.1.4资料交接与文件申请

选派之项目经理与顾问经营部相关人员进行项目资料交接,申请顾问工作所需文件。相关文件申请工作由顾问经营部协助完成。

文件资料清单如下:

序号名称对接部门备注

交接资料1项目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顾问经营部复印件

2《物业管理顾问项目信息记录表》

3项目前期资料当地物业管理法规、文件

4顾问项目物业资料(图纸、详规、数据等)

5前期提交顾问书、建议函

6前期双方工作对接情况

申请文件1体系文件(非受控版本)品质部复印件

2体系文件之质量记录表格(电子版)品质部内网

3行政制度汇编总办、房管部内网

4人事操作指南人力资源部内网

5财务制度汇编财务管理部

6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操作手册(电子版)顾问经营部

4.1.4顾问前期工作对接

4.1.4.1选派之项目经理确定后,顾问经营部即与其对接顾问前期的顾问工作,说明前期顾问工作事项、委托方反馈情况,以及须项目组在常驻期继续跟进的工作。

4.1.4.2顾问经营部应将顾问项目档案转交项目经理,包括顾问前期制定的顾问书、建议函及递交给委托方的其它资料,由项目组在常驻期间,有延续性地提供顾问服务。

4.1.5编制顾问计划及相关文件

4.1.5.1项目经理完成常驻期顾问服务工作计划、常驻期顾问服务工作进度、《常驻期顾问书提交计划表》及顾问书《进驻说明册》,报顾问组相关成员审批。常驻期顾问服务工作计划、常驻期顾问服务工作进度须根据顾问合同条款对工作事项、时间进度进行规划。

4.1.5.2项目组制作进驻演示PP稿。

4.1.5.3顾问项目组于进驻前提前10天完成顾问工作对接。

4.1.5.4顾问项目组于进驻前提前7天完成编制顾问计划及相关文件。

4.1.6整理办公物资、个人物资

4.1.6.1办公用品清单(参考)

序号名称数量备注

1手提电脑1台如甲方可提供办公电脑,则省去

2打印机1台*如甲方可提供,则省去

3"万科顾问工作室"标牌1块

4现场顾问人员办公桌名牌2套

6硬皮笔记本2本*如公司有统一笔记本,可申领

7日常办公文具*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购买

8领带、工服根据公司工服管理有关规定

9公司文件袋30个

10万科周刊、物业管理各1本报总办订阅

11顾问书包装30套含封底、透明装订胶片、装订圈

注:1.带*号者建议在项目所在地购买

4.2顾问项目现场进驻

4.2.1由顾问项目经理与被顾问方对接召开进驻说明会的场地/议程、参加人员及当地相关媒体报道情况。

4.2.2组织召开服务说明会:常驻顾问期开始之日,由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上领导带领顾问现场人员,在项目地与委托方共同召开顾问服务说明会,由项目经理通过PP电子演示文稿向委托方进行常驻期顾问服务说明。

4.2.3确定建议函、顾问书对接人及处理渠道。

4.2.3.1应与委托方确定建议函、顾问书对接专人。(对接人宜为委托方主要管理人员)

4.2.3.2建议函对接、处理方式:

4.2.3.3建议委托方对顾问书采取以下对接方式:

以上工作可采取建议函的方式,在召开服务说明会时,一并递交给委托方。

4.2.4由带队领导向委托方递交顾问书《进驻说明册》。

《进驻说明册》内容包括:万科集团与公司简介、提供现场顾问服务知会甲方的函、顾问人员专业履历、现场期间双方沟通渠道、现场期顾问服务计划、顾问书提交计划、顾问服务工作进度计划等。

4.3项目退出

4.3.1组织召开现场顾问服务结束说明会

常驻期结束之日,由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上领导及项目组人员,在项目地与委托方一起召开现场顾问服务结束说明会,由项目经理以PP电子演示文稿的方式向委托方及被顾问公司进行顾问现场工作总结。

4.3.2向委托方递交《现场服务结束说明册》。

《现场服务结束说明册》内容包括:现场顾问服务总体情况总结、被顾问方总体运作诊断评估。

4.3.3项目组人员返深后1周内与顾问经营部进行办公物资及资料交接。

5.相关文件

VKWY7.5.1-Z04-06《顾问项目人员能力清单》

6.记录表格

VKWY7.5.1-J04-F2《常驻期顾问书提交计划表》

篇2:某工程公司进驻工地施工人员薪酬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进驻工地施工人员薪酬制度

为确定本公司进驻工地施工人员工资标准,明确工地施工人员薪酬分配办法,以保证工资管理的统一性,特制定本制度。

依据进驻工地人员所担任的职务、施工管理水平以及对工程承担责任的大小同时区分市内外施工位置确定各不同技术人员的工资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1、工程经理:市区内工地工资1650元/月,区外工地工资1800元/月。

2、项目副经理:市区内工地工资1500元/月,区外工地工资1650元/月。

3、施工员(技术员):市区内工地工资1200元/月,区外工地工资1350元/月。

4、进驻同一工地施工人员的车费原则上只报销往返车票(即进工地一次,撤工地一次),出租车票一律不报,特殊情况需有公司经理签字方可报销。

5、所有人员的电话补助实行固定标准,不再区分办公室和进驻工地与否。项目经理电话补助80元/月,项目副经理电话补助50元/月,施工员电话补助30元/月。

本制度适用对象:进驻工地的技术人员。具体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及施工员(技术员)。

各类技术人员的工资组成包括:基本工资,工地补助和生活补助。

工地工资的计算期间以每月30天计算,进驻工地后不再区分休息日,原则上进驻工地期间缺勤一天扣除本规定工地工资的1/30。自然月超过30天或不足30天时,按超过或不足的天数相应增加或减少日工地工资。

本制度自二OO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救助站制度

篇3:万科物业顾问项目进驻与退出管理办法

VK物业顾问项目进驻与退出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保证顾问项目的如期进驻与退出,同时充分保障顾问外派人员顺利开展顾问工作,提高顾问工作质量。

2、范围

适用顾问经营部。

3、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内容

顾问经营部负责根据顾问服务合同与被顾问方确定现场进驻日期

人力资源部负责顾问外派人员的甄选、强化培训与考核上岗

项目经理负责与顾问经营部对接顾问项目的相关文件、资料

4方法与过程控制

4.1进驻前的准备

4.1.1甄选项目组人员

4.1.1.1人力资源部于进驻前三个月组织项目经理、项目助理的甄选。

4.1.1.2进驻前二个月确定项目组人员。

4.1.2项目组人员强化培训及考核上岗

4.1.2.1具体培训内容及考核方式详见《顾问项目人员能力清单》;

4.1.2.2进驻前提前15天完成顾问项目组人员强化培训考核。

4.1.3人力资源部应于进驻前组织顾问人员签订《保密合同书》。

4.1.4资料交接与文件申请

选派之项目经理与顾问经营部相关人员进行项目资料交接,申请顾问工作所需文件。相关文件申请工作由顾问经营部协助完成。

文件资料清单如下:

序号名称对接部门备注

交接资料1项目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顾问经营部复印件

2《物业管理顾问项目信息记录表》

3项目前期资料当地物业管理法规、文件

4顾问项目物业资料(图纸、详规、数据等)

5前期提交顾问书、建议函

6前期双方工作对接情况

申请文件1体系文件(非受控版本)品质部复印件

2体系文件之质量记录表格(电子版)品质部内网

3行政制度汇编总办、房管部内网

4人事操作指南人力资源部内网

5财务制度汇编财务管理部

6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操作手册(电子版)顾问经营部

4.1.4顾问前期工作对接

4.1.4.1选派之项目经理确定后,顾问经营部即与其对接顾问前期的顾问工作,说明前期顾问工作事项、委托方反馈情况,以及须项目组在常驻期继续跟进的工作。

4.1.4.2顾问经营部应将顾问项目档案转交项目经理,包括顾问前期制定的顾问书、建议函及递交给委托方的其它资料,由项目组在常驻期间,有延续性地提供顾问服务。

4.1.5编制顾问计划及相关文件

4.1.5.1项目经理完成常驻期顾问服务工作计划、常驻期顾问服务工作进度、《常驻期顾问书提交计划表》及顾问书《进驻说明册》,报顾问组相关成员审批。常驻期顾问服务工作计划、常驻期顾问服务工作进度须根据顾问合同条款对工作事项、时间进度进行规划。

4.1.5.2项目组制作进驻演示PP稿。

4.1.5.3顾问项目组于进驻前提前10天完成顾问工作对接。

4.1.5.4顾问项目组于进驻前提前7天完成编制顾问计划及相关文件。

4.1.6整理办公物资、个人物资

4.1.6.1办公用品清单(参考)

序号名称数量备注

1手提电脑1台如甲方可提供办公电脑,则省去

2打印机1台*如甲方可提供,则省去

3"万科顾问工作室"标牌1块

4现场顾问人员办公桌名牌2套

6硬皮笔记本2本*如公司有统一笔记本,可申领

7日常办公文具*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购买

8领带、工服根据公司工服管理有关规定

9公司文件袋30个

10万科周刊、物业管理各1本报总办订阅

11顾问书包装30套含封底、透明装订胶片、装订圈

注:1.带*号者建议在项目所在地购买

4.2顾问项目现场进驻

4.2.1由顾问项目经理与被顾问方对接召开进驻说明会的场地/议程、参加人员及当地相关媒体报道情况。

4.2.2组织召开服务说明会:常驻顾问期开始之日,由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上领导带领顾问现场人员,在项目地与委托方共同召开顾问服务说明会,由项目经理通过PP电子演示文稿向委托方进行常驻期顾问服务说明。

4.2.3确定建议函、顾问书对接人及处理渠道。

4.2.3.1应与委托方确定建议函、顾问书对接专人。(对接人宜为委托方主要管理人员)

4.2.3.2建议函对接、处理方式:

4.2.3.3建议委托方对顾问书采取以下对接方式:

以上工作可采取建议函的方式,在召开服务说明会时,一并递交给委托方。

4.2.4由带队领导向委托方递交顾问书《进驻说明册》。

《进驻说明册》内容包括:万科集团与公司简介、提供现场顾问服务知会甲方的函、顾问人员专业履历、现场期间双方沟通渠道、现场期顾问服务计划、顾问书提交计划、顾问服务工作进度计划等。

4.3项目退出

4.3.1组织召开现场顾问服务结束说明会

常驻期结束之日,由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上领导及项目组人员,在项目地与委托方一起召开现场顾问服务结束说明会,由项目经理以PP电子演示文稿的方式向委托方及被顾问公司进行顾问现场工作总结。

4.3.2向委托方递交《现场服务结束说明册》。

《现场服务结束说明册》内容包括:现场顾问服务总体情况总结、被顾问方总体运作诊断评估。

4.3.3项目组人员返深后1周内与顾问经营部进行办公物资及资料交接。

5.相关文件

VKWY7.5.1-Z04-06《顾问项目人员能力清单》

6.记录表格

VKWY7.5.1-J04-F2《常驻期顾问书提交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