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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户手册内容:相关费用收取

2024-07-14 阅读 2469

业户手册:相关费用收取

一、收费项目与标准

1.住宅

a.物业服务服务费:1.28元/月/平方米(含电梯运行电费);

b.装修保证金:3000元/户

c.公共水电费:按收楼户数分摊

d.专项维修资金:0.2元/月/平方米

2、商铺

a.物业服务服务费:2.00元/月/平方米;

b.装修保证金:3000元/户

3.停车费

a.专用私家车位月服务费:30元/月/车位b.摩托车位月服务费:5元/月/车位

(二)管理费和水电费的收费办法

1、管理费、水电公摊费等每月收取一次,即每月7日交纳本月度管理费及上月度水电分摊费;

2、各业户应按收费通知书限定时间内,到物业服务中心指定银行办理专用缴费存折/卡,或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

3、管理费由物业所有人或使用人缴付均可,但拖欠费用最终仍由物业所有人支付。

(三)管理费缴纳的方式:

管理费取之于业主,用之于业主,用于维持公共性服务管理的日常开支,请业主(用户)按时交纳,缴付费用有以下方法:

1、专用存折/卡缴付:业主(用户)每次可存入一笔资金,并授权银行每月扣缴。

2、现金缴付:直接缴付给金华庭物业服务中心收费处。

(四)专项维修资金

1、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五十四条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资金。业主在入住后由金华庭集团z**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代收维修资金。

2、维修资金的使用由管理公司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大会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3、维修资金不足使用时,经业主大会审核批准,按业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4、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资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五)费用收取的相关说明

1、业主(使用人)敬请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及所属单元的建筑面积如期全额支付管理费用。无论其单元是否空置、出租或自用。

2、管理工作或管理费用如因个别业主(使用人)的要求或行为而额外增加,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向该业户征收合理的附加额外费用。

3、依照政府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与《临时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公司可以对非正当理由逾期一个月未缴付应缴费用的业主(使用人)采取合理、合法措施催缴。

4、如果在应付管理费用之日起两个月内尚未能缴付管理费用,且无任何解释与正当理由的,管理公司可以依照《临时管理规约》的双方约定,按每日加收欠交金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5、对连续六个月未缴费的业主(使用人),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追缴。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该业主(使用人)承担。

6、物业服务公司根据政府有关政策的改变和物价指数变化,有权根据客观条件和物业实际情况,修订管理费预算,按法定程序通过后,公布执行。

篇2:房屋租赁费用收取工作制度

资产管理部工作手册文件

――房屋租赁费用收取工作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在管楼宇的租金、水电费、停车费、垃圾费等相关费用的收取工作,确保相关费用收缴率目标达成,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在管楼宇的租金、水电费、停车费、垃圾费等相关费用的收取工作。

三、职责:

1.片区经理负责每月水电表抄表,编制《租金收缴台帐表》按时提交至公司财务部会计;

2.财务部会计负责片区经理提交的《租金收缴台帐表》进行审核,并按时生成和打印《收费通知单》;

3.片区经理协同客服专员负责《收费通知单》的复核和盖章;

4.片区经理负责《收费通知单》的派发到户;

5.营运部负责租户在平台缴费的数据导出和提供缴费数据至片区经理;

6.片区经理负责租户费用的催缴工作并及时更新《租金收缴台帐表》相关数据,财务部负责《租金收缴台帐表》人复核工作。

四、工作程序:

1.公司在管楼宇租费收取标准为"二押一租",每月1-5日为租户缴纳当月租金的缴费期,片区经理根据租赁情况保持《租金收缴台帐表》与《房屋租赁信息档案表》数据的同步更新;

2.片区经理每月24-25日完成水电表的抄表工作,并将抄表数据录入《租金收缴台帐表》,并将核对无误的《租金收缴台帐表》于每月25日下班前提交至财务部会计;

3.财务部会计每月26-28日将《租金收缴台帐表》数据导入《租金收缴制单表》内,经审核无误后生成和打印《收费通知单》并于29日10:00前交所属片区经理;

4.片区经理领取所管辖楼宇的《收费通知单》后,协同客服专员核对单据的数据、金额是否准确,是否有缺漏,在核对无误后统一盖章,由片区经理于每月最后一天下班前完成派发至租户房内;

5.派单完成后,次月1-5日为租户缴费期,片区经理每月1日前通过微信群发一次《租户缴费温馨提示》至各租户,并在现场工作过程中温馨提示相关租客及时缴费;

6.在每月1-10日为在管楼宇租金费用的集中缴纳与催收期,在每月5日/9日下班前及每月6/7/8日每天10:00前营运部配合于平台上导出提供缴费数据至相关片区经理(转账数据由财务部出纳发至收租对接群,片区经理自行核对和更新数据并及时反馈至财务部出纳);

7.片区经理每月6日10:00前核对营运部导出的缴费数据,更新《租金收缴台帐表》,针对未缴费租客填写《催缴通知单》派发至租户房内,同时将《催缴通知单》拍照通过微信发送至租户,向租客说明7日前仍未缴费的将予以停水电处理;

8.每月7-8日片区经理协同维修技工对未缴费租户实施停水电催缴处理,停水电催缴后每天保持核对营运部导出的缴费数据,更新《租金收缴台帐表》,针对未缴费租客填写《再次催缴通知单》派发至租户房内,同时将《再次催缴通知单》拍照通过微信发送至租户,向租客说明9日前仍未缴费的将予以清退处理,在此期间须密切关注租户的动态和保持催缴压力;

9.每月10日片区经理10:00前核对营运部导出的缴费数据,更新《租金收缴台帐表》,针对仍未缴费租客进行清退换锁处理,清退前向辖区派出报备情况,清退过程中如房客不在场可采取手机录像的方式拍摄清退过程,"清退录像"导入服务站电脑保存;清退后的房源按《退租工作制度》进入待租状态;

10.原则上所有在管楼宇于每月10日前完成费用收缴,对于特殊情况或存在其它原因,由片区经理书面报告总经办,经审批同意后最迟不能超过每月15日收缴完该月度租赁费用,总经办审批同意的书面报告抄送一份财务部备查;

五、相关记录(表单):

1.ZC-QR-013《租金收缴台帐表》

2.ZC-QR-014《收费通知单》/《租金收缴制单表》

3.ZC-QR-004《房屋租赁信息档案表》

4.ZC-QR-015《租户缴费温馨提示》

5.ZC-QR-016《催缴通知单》

6.ZC-QR-017《再次催缴通知单》

六、支持文件

1.《退租工作制度》

篇3:小区商铺水电使用费用收取办法

小区一期商铺水电使用及费用收取办法

根据荆州电力公司及自来水公司相关规定,对商业用电用水不采用单独报装及计费收取方式,不接受单个商业用户的报装申请,经与两专业公司协商,由**物业公司对****一期z公园商铺用电用水进行集中管理。为了更好的服务于业主,**物业**管理中心对商铺水电使用及收费采取如下办法:

1、原交房标准中关于水电配套的约定为由业主自行报装,经与电力和自来水公司协商,为方便业主,**房地产公司统一为业主进行了水电的报装及入户配套,其工程费用由业主分摊,水电设施维护及费用代收由物业公司进行。

2、根据电力公司关于商业用电的相关规定,电力公司采取高压计量方式收取商业电费,即电表安装于变压器前10kv线路∏接杆处,收费标准基价为每kwh0.936元并另加收功率因数线损,每kwh0.936收费标准仅为基础价格,未加收任何电损及功率因数损耗;由于高压电源从线杆表后至变压器之间存在高压线路损耗、变压器将10kv高压变为380/220v低压时存在电损、变压器低压侧至用户表间线路存在低压线损,因此需要按用户电表所示度数为基数另加计电损,**物业暂定加计电损后的电费标准为每kwh1.30元,此收费标准在目前是低于荆州其他商业电力费用收取标准的;由于用电量所占额定负荷的比例直接影响变压器功率因素,电力公司将根据每抄表月度实际用电额计算功因损耗,因此该电费标准将根据电力公司实际收取标准进行调整,**物业将按月对帐目进行公示接受业主监督。

3、根据自来水公司关于商业用水的相关规定,商业用水采取总表计量收费方式,标准为每吨1.82元,由于从总表至用户分表间存渗漏及用户表读数误差损耗,**物业在此基础上加计损耗分摊后暂定按照每吨2.00元标准收取,此标准将按照自来水公司实际收费情况核算后进行调整,**物业将按月对帐目进行公示接受业主监督。

4、如业主不需要使用水电或有能力自行报装单独计量水电表,**物业应业主要求可以对目前安装好的水电配套管路和计量表进行拆除,业主即不需要交纳水电配套工程分摊费用。

**物业管理中心

20**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