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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程序

2024-07-14 阅读 6820

1目的

为了对工厂重要危险源及各种风险、危害实施有效控制,确保其符合管理方针、目标与指标的要求,以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绩效的不断改进,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工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的控制。

3职责

3.1安全管理处负责对运行控制的监督管理。

3.2生产分厂

a)负责生产过程中重要危险源的运行控制。

b)负责编制并提供相关控制文件和准则。

c)负责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装置的控制。

3.3装备资源处负责生产设备,包括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装置的维护保养和维修的控制。

3.4能源处负责动力、能源系统危险源控制,以及能源及其消耗的监督

3.5技术部门负责在设计阶段对产品、生产工艺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因素进行控制,对工厂的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装置和技术改造设计进行控制。

3.6采购部门负责原材料、危化产品贮存过程中重要危险源的运行控制。

3.7保卫部门负责工厂的消防和厂内交通安全的运行控制。

3.8各部门和各分厂负责本部门和各分厂的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

4工作程序

4.1工厂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对与重要危险源相对应的运行与活动进行重点控制,对其可能造成重大风险影响的作业点,由安全管理处组织确定重要危险源控制点,相关部门根据重要危险源编制相应的控制文件,明确控制要求。工厂重要危险源见《重要危险源清单》。

4.1.1技术活动控制

A技术部门在设计过程中应在考虑新产品设计、生产工艺设计的同时,安排相应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设施设备;

B在新产品设计、生产工艺设计评审和验证阶段,对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设施设备进行评审和验证;

C在工厂各类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设施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时,对工厂各类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设施设备的改造实施技术控制。

技术活动及相应记录,具体按照《产品开发和设计管理程序》(DM4.4.4)、《工艺开发和设计管理程序》(DM4.6.69)执行。

4.1.2采购活动控制

物资采购处作好原材料、危险化学品、劳保用品、安全用品、外购气体的工业气瓶、吊索具、电动(风动)工具、低值易耗品的贮存、发放的管理,防止倾倒、泄漏和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采购活动及相应记录,具体按照《采购管理程序》(DM6.1.21)、《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DM5.5.8)、《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DM5.3.35)、《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DM5.3.29)、《生产库房管理制度》(DM5.1.6)、《手持电动(风动)工具安全管理制度》(DM5.3.37)、《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DM8.6.1)执行。

4.1.3设备设施管理活动控制

4.1.3.1能源处按照《能源管理制度》(DM5.5.5)、《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DM5.5.8)、《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DM8.6.1)、相应《安全管理制度》、相应《《管理规定》以及各类相应《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对可能造成重大风险的锅炉房、空压站、制氧站、制冷站、配气站、配电房、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和燃气管道等生产和燃爆设备设施,采取相应措施,对设备设施管理和检修过程中的触电伤害、机械伤害、火灾爆炸、噪音排放重要危险源进行控制;

能源管理活动及相应记录,按照《能源管理制度》(DM5.5.5)、《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DM5.5.8)、《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DM8.6.1)以及工厂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

4.1.3.2装备资源处按照《特种设备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DM5.4.14)、《设备使用管理标准》(DM5.4.2)、《设备维护管理标准》(DM5.4.3)的要求对设备进行控制,建立特种设备档案。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对与设备相关触电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火灾爆炸重要危险源进行控制;按照《安全、职业危害防护设备管理制度》(DM5.3.31)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防护设备有效运转。

设备管理活动及相应记录,按照《特种设备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DM5.4.14)、《设备使用管理标准》(DM5.4.2)、《设备维护管理标准》(DM5.4.3)以及工厂相关制度的要求执行。

4.1.3.3质量管理处按照《工厂放射安全管理制度》(DM5.3.36)对放射源、防护装置和射线检测活动进行控制,对射线伤害的重要危险源进行控制。

无损检测活动及相应记录,按照《工厂放射安全管理制度》(DM5.3.36)以及工厂相关制度的要求执行。

4.1.4生产活动控制

4.1.4.1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

生产管理部门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进行“五同时”管理,使安全生产符合“五同时”要求。

安全生产“五同时”活动及相应记录,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4.1.4.2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安全管理处按照《安全、环保措施项目实施办法》(DM5.3.26)加强安“安措、环措”项目的管理,确保“安措、环措”项目实施。具体执行《安全、环保措施项目实施办法》(DM5.3.26)。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活动及相应记录,按照《安全、环保措施项目实施办法》(DM5.3.26)规定执行。

4.1.4.3各生产分厂严格按照相应工艺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修订版2006)、各类相应安全管理制度、《设备使用管理标准》(DM5.4.2)的要求对生产过程中的机械伤害、触电伤害、起重伤害、火灾爆炸、高温伤害、噪音排放、废气粉尘烟雾排放等重要危险源进行控制。

生产活动及相应记录,具体按照相应工艺规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4.1.4危险作业管理

生产分厂、各相关部门按照《危险作业审批制度》(DM5.3.29),对危险作业进行安全管理,使危险作业符合《危险作业审批制度》(DM5.3.29)程序和有关要求。危险作业活动及相应记录,按照《危险作业审批制度》(DM5.3.29)规定执行。

4.1.5新、扩、改建建设项目管理

工厂相关部门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DM5.3.27),对新、改、扩建建设项目进行“三同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使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符合“三同时”程序和有关要求。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活动及相应记录,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DM5.3.27)规定执行。

4.1.6相关方管理

工厂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DM5.3.30)对相关方施加影响,使他们的职业健康安全行为符合程序和有关要求。相关方活动及相应记录,按照《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DM5.3.30)要求执行。

4.1.7工厂内交通安全管理

保卫处及各单位应按照《厂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DM5.3.32)对工厂内交通安全进行控制和管理。

工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及相应记录,具体按照《工厂交通安全管理制度》(DM5.3.32)执行。

4.1.8工厂消防安全管理

保卫处及各单位应按照《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DM8.6.1)执行对工厂消防安全进行控制和管理。

消防安全管理及相应记录,具体按照《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DM8.6.1)执行。

4.1.9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管理

安全管理处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DM5.3.25)、《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DM5.7.4)、厂工会按照《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DM5.3.28)对工厂员工的劳保用品发放、员工健康检查、女工健康检查、女工劳动保护、有害作业人员健康检查等进行控制和管理,建立劳保用品台账、职工健康档案。职业健康卫生和劳动保护管理活动及相应记录,具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DM5.3.25)、《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DM5.7.4)、《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DM5.3.28)执行。

4.1.10劳动关系控制

人力资源处按照《合同管理办法》(DM3.6.1)、《东方汽轮机厂劳动合同管理》(DM8.2.1)、“东方汽轮机厂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以及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对工厂劳动关系进行控制,保障职工权益。

劳动关系管理活动及相应记录,具体按照《合同管理办法》(DM3.6.1)、《东方汽轮机厂劳动合同管理》(DM8.2.1)、“东方汽轮机厂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4.2部门日常活动管理

各职能部门应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各类文件规定,进行日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

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及其他安全问题按DM5.3.10《职业健康安全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DM5.3.9《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处理。

4.3生产分厂日常活动管理

生产分厂应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各类文件规定,进行日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包括:

A对新员工、换岗员工、复工员工及全员进行安全教育活动,做好相应的安全教育记录。

B生产分厂应做好每班的交接班活动,做好相应的交接班记录;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记录”、“班组安全教育台帐”

C生产分厂应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全面检查,每天进行安全巡检活动,将每周和每天安全检查活动情况记录在“安全检查记录表”中。

D生产分厂应按照各类相关的程序、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等文件的规定,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应做好相应的安全活动记录。

E生产分厂应按照各类相关程序、管理制度、规定等文件,应做好相应的活动记录。

4.4事故、事件和不符合控制

各部门和生产分厂严格依据《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DM5.3.9)、《职业健康安全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DM5.3.10)的要求,对事故、事件和不符合实施运行控制和管理,并作好相应记录。当出现事故、事件和不符合情况时,按照《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DM5.3.9)、《职业健康安全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DM5.3.10)处理。

4.5紧急情况的处理控制

各部门和生产分厂紧急情况的处理按照《应急准备及响应管理程序》(DM5.3.7)规定,对各部门和工段紧急情况的处理活动进行控制,并作好相应记录。具体执行《应急准备及响应管理程序》(DM5.3.7)文件规定。

4.6运行记录管理

各部门和生产分厂各类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活动进行后,按照相关的程序、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等文件的记录规定,应做好相应的活动记录。记录的填写,按照相应的程序、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文件规定执行。

4.7考核

安全管理处将各单位运行控制实施情况纳入单位安全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不按本程序执行而造成伤害事故,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责任。

5.相关文件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修订版2006)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DM5.3.3

《安全奖惩制度》DM5.3.21

《产品开发和设计管理程序》DM4.4.4

《工艺开发和设计管理程序》DM4.6.69

《采购管理程序》DM6.1.21

《能源管理制度》DM5.5.5

《特种设备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DM5.4.14

《设备使用管理标准》DM5.4.2

《设备维护管理标准》DM5.4.3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DM5.5.8

《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DM8.6.1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DM5.3.32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DM5.3.30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DM5.3.27

《工作环境管理程序》DM5.1.20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DM5.3.29

《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DM5.3.35

《安全、职业危害防护设备管理制度》DM5.3.31

《工厂放射安全管理制度》DM5.3.36

《手持电动(风动)工具安全管理制度》DM5.3.37

《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DM5.3.28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DM5.7.4

《工厂放射安全管理制度》DM5.3.36

《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制度》DM5.3.23

《应急准备及响应管理程序》DM5.3.7

《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测量和监视程序》DM5.3.8

《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意识及能力管理程序》DM5.3.4

《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DM5.3.9

《职业健康安全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DM5.3.10

6相关记录

DF/O/Y*-01

DF/O/Y*-02

DF/O/Y*-03

其它记录见相关程序和文件

附则

本程序授权安全管理处负责解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2: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绩效测量监测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定性和定量的监测和测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循情况进行评价,使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行和持续改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加工、服务过程中作业活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监测与测量。

3.?定义

3.1环境绩效:组织对其环境因素进行管理所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3.2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组织对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进行管理所取得的可测量的结果。

4.?引用文件

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JB9001B-2009《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19000-2008?《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5.?职责

5.1质量管理部负责:

a)?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运行情况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监测和测量;

b)?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合规性的评价;

c)?内审和管理评审中不符合的跟踪监测。

d)?用于职业健康安全检验和测量装置的统一管理,并对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检定、校准实施控制。

5.2设施部负责:

a)?业务范围内机电设备、供电系统等状态监测;

b)?公司内特种设备的年度监测及监视;

c)?公司生产制造厂区内(包括消防设备)设施环境噪声的监测与测量;

d)?公司内部特种设备的管理;

e)?职业病防治和从事有关职业危害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及职业病防治涉及到的物质的测量与监视。

5.3人事部负责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的体检工作。

5.4各职能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相关与要求监测的项目实施监测;负责监测装置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6.?工作程序

6.1测量与监视控制方法.

6.1.1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监测

6.1.1.1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所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应按照计划时间和措施进行实施,每季度自检一次,并保存自检记录。人事部应每半年根据管理方案的内容进行落实情况的验证,并保留验证记录结果。

6.1.1.2检查验证的内容为责任部门对量化目标指标的参数达成情况。

6.1.1.3当检查发现执行情况偏离或与目标指标不符时应作好分析和纠正措施,并对措施进行跟踪,直至不符合消失为止。并按照《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6.1.2对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符合性的监测

每年第四季度由质量管理部对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符合性进行一次评价,如有新增或更改的应获取并形成新的《外来文件(法律法规)清单》。

6.1.3环境监测

6.1.3.1公司设备部每半年对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指标及能源消耗指标/环境管理方案的完成情况进行监测并记录于《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实施效果评价表》

6.1.3.2由设备部联系市环保局或区环保局,每年底对公司废水、噪音、废气的排放进行检测并保持检测报告。

6.1.4职业健康安全监测

6.1.4.1特种生产设施的监测在生产副总经理组织下,由设备部开展如下工作:

a)?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设计、规程措施执行情况及生产情况进行监测,发现不符合或风险时督促责任单位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b)?组织对主要生产设备的运行状态实施监测,按规定的要求对高压电器、高压线路、重要设施、接地避雷装置等进行监测;

c)?组织对特种设备的年度监测工作,每年根据设备检修计划邀请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公司的特种设备的检测(如行车、叉车、电梯和储气罐等),并保持检测报告;

d)?目前公司并无环保和安保检测设施,如日后新购置则按检定周期由质量管理部计量室委托具备检定资格的机构进行检测。

6.1.4.2设备部负责对消防设施动火安全进行监测,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6.1.4.3人事部负责对职业病防治管理监测

a)?由办公室组织员工身体健康检测,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伤害的员工身体情况进行监督检测方式和内容及频率:

(1)?焊工、喷漆工、打磨工、车间女工一年一次进行职业病检测;

(2)?机加工人员和女工最少二年一次进行常规体检;

(3)?一般作业人员(指行政管理人员不含以上两类人员)最少三年一次进行常规体检。

b)?当发现不良健康现象时应视情况进行工作调离;当发现职业病时按国家有关职业病的管理条例进行上报有关部门和行政管理机关,并根据不同的职业病的类型安排不同的医疗单位进行专项治疗,直至康复或稳定。

6.1.4.4工作环境的检测

a)?设备部每年底邀请卫生防疫部门对公司的磨刀房粉尘、机加工车间噪音、喷漆车间气体和电焊车间弧光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b)?质量管理部需每年对公司遵循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评价,当发现不符合时按6.4.3条款和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程序中有关规定执行。

6.1.4.5各相关部门对涉及本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范围内的绩效进行监测。

6.1.4.6对相关方要求的监测。

a)?所监测的设备和材料与公司监测的设备和材料的控制要一致;

b)?相关方对资质、人员的要求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与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与管理体系的要求相一致。

6.1.5被动的绩效测量

6.1.5.1伤亡事故发生后,由设备部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6.1.5.2设备事故发生后,由设备部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6.1.5.3设备部每季度分别对伤亡和设备事故进行一次分析,发现规律性的倾向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6.2监测设备的校准与维护的控制方法

6.2.1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

6.2.1.1质量管理部根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选择适宜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定期送检,使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

6.2.1.2各使用部门按照对监视和测量装置的要求提出采购申请审批,按《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有关条款执行。

6.2.1.3监视和测量装置到公司后,按《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进行管理。

6.3控制措施有效性的监视和测量

6.3.1质量管理部对公司已识别的环境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危险源和不可接受危险源采取的控制措施的有效性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6.3.2设备部对各部门按已识别的环境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危险源和不可接受危险源采取的控制措施的有效性每半年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6.3.3各部门针对本部门控制环境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危险源和不可接受危险源所制定控制措施的运行控制情况及有效性,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检查。

7.?相关文件

7.1《记录控制程序》

7.2《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与更新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7.3《培训控制程序》

7.4《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7.5《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7.6《设备管理控制程序》

8.?相关记录

8.1《外来文件(法律法规)清单》QMS/R432-03

8.2《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实施效果评价表》?QMS/R451-02

8.3《安全检查记录表》?QMS/R446-26

8.4《安全生产检查报告书》?QMS/R446-31

8.5《月度安全汇总表》?QMS/R446-33

8.6《员工工作事故管理记录表》?QMS/R446-32

8.7《员工工伤及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表》?QMS/R446-22

8.8《纠正/预防措施单》?QMS/R85-07

篇3: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测量测量控制程序

【目的】为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正确有效地运行,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与测量,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特制定本程序。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测量和监督、检查管理。

【职责】

管理者代表职责。负责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组织安委会全体成员参与,按职责进行明确分工,确定评定各环节的主要负责人,并协调各部门积极参与到评定工作中,并对其结果进行检查。

1.职业健康安全部(下称职安部)职责

1.1.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检查。

1.2.负责消防工作的检查。

1.3.负责监督职业卫生安全状况,参与职业健康安全检查。

2.设备技改部职责。负责对公司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3.综合办公室总务专业职责。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4.人力资源部职责

4.1.负责劳动纪律、岗位和人员配置的检查。

4.2.负责对员工和相关方的意识、培训情况进行检查。

5.各部门职责

5.1.负责对本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及效果进行检查。

5.2.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内容】

1.各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程序

1.1.职安部制定公司年度监视和测量计划,并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对目标、管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测,并进行记录,并将结果报送管理者代表,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1.1.1.职安部依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生产现场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1.1.2.质管认证部负责对生产工艺纪律进行监督检查。

1.1.3.各车间管理人员及车间安全员对本车间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1.1.4.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各级工会的工作情况,监督相关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情况,参与职业健康安全检查。

1.1.5.各部门对政府检查活动应予以配合,按照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

1.1.6.上述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各种检查监测记录的填写及保存,

1.1.7.检查记录每半年进行一次汇总并报职安部备案。

2.特种设备的检查按政府有关要求定期检查。

1.2.对上述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或事故隐患,由检查部门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或通过检各部门根据公司年度监视和测量计划,实施监视和测量计划。

1.2.1.设备技改部依照《设备安全管理程序》,对实施效果组织检查。

1.2.2.职安部根据《职业病预防管理规定》,对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监督检查,依照国家规定负责每年邀请有资质的单位对厂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进行检测,保存相关记录。

1.2.3.综合办公室总务专业负责每年对职工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并依照《食堂管理程序》对食堂卫生防疫进行监督检查,保存相关记录。

1.2.4.职安部依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实施及绩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消防器材、报警装置进行检定,并保存相关记录。

1.2.5.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培训、意识和能力控制程序》的实施及绩效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劳动纪律的监督检查。

1.2.6.其他部门按照主控的程序文件,对程序文件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1.2.7.职安部依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生产现场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1.2.8.质管认证部负责对生产工艺纪律进行监督检查。

1.2.9.各车间管理人员及车间安全员对本车间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1.2.10.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各级工会的工作情况,监督相关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情况,参与职业健康安全检查。

1.2.11.各部门对政府检查活动应予以配合,按照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

1.2.12.上述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各种检查监测记录的填写及保存,

1.2.13.检查记录每半年进行一次汇总并报职安部备案。

2.特种设备的检查按政府有关要求定期检查。

3.对上述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或事故隐患,由检查部门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或通过检查通报等形式通知责任单位,按照《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处理,职安部每半年对安全隐患、不符合项、事故、事件等不良业绩进行一次汇总、分类。

4.各部门负责本专业程序文件实施效果进行检查,需要更改时依照《文件管理规定》执行。

5.各部门负责每年组织一次本部门对法律法规遵循情况的检查和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6.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的评定,应从以下角度加以关注:

6.1适宜性: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是否适合于企业的实际情况,包括规模、性质和安全健康管理的特点;所制订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及其在企业内部能得以落实的方式是否合理,具备可操作性;与企业原有的管理制度相融合的情况,包括与原有的其它管理系统是否兼容;有关制度措施是否适合于企业员工的使用,是否与他们的能力、素质等相配套。

6.2充分性:各项安全管理的制度措施是否满足了《基本规范》的全部管理要求;所有的管理措施、管理制度能否确保PDCA管理模式的有效运行;与相关制度措施相配套的资源,包括人、财、物等是否充分;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