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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主要材料资进场检验措施

2024-07-13 阅读 3291

装饰工程主要材料资进场检验

1、严格按公司ISO9001质量体系文件、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控制进场的工程材料,所有进场材料要进行材料质检,并有相关的质量记录。针对本工程特点,材料的环保性非常重要。

2、按公司管理体系要求针对石材的放射性、墙地砖的放射性、夹板及木面板的环保证书,油漆的环保证书进行严格检查。对国家有强制性要求的送第三方检查材料要按要求送检,并做到来一批检一批、不漏检。

3、同时,对材料质检工作要抽查,进行二次检验,以验证质检人员的工作效果。对质检工作配备充分的设备、仪器资源,仪器设备先要按要求核准。

4、送业主及监理工程师审批的材料,尺寸要能反映材料的真实质量情况,并能在往后的采购得到的材料。

篇2:材料进场质量检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使用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及其在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均能经过检验和试验,且对其状态加以标识,防止误用不合格的材料及半成品,严格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国家有关法规和合同要求。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2.检测范围及标识

工程所用的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有产品合作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的要求。

项目材料员负责对工地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进行分类、堆放、隔离、标识,并对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标识,要和取样员会同监理见证员对需见证取样的材料,按规定要求,现场见证取样100%,见证送样送检30%以上。未经检验和试验的原材料、半成品进场,材料员应挂写有“待检”字样的标识牌。并送至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取回检验报告,交内业资料员保存。原材料、半成品已经检验和试验,但尚待判定的,材料员应挂有“待判定”字样的标识牌。进场原材料、半成品,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员应写“合格”字样的标识牌。进场原材料、半成品,经检验不合格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处置,并在货物上挂有“不合格”字样的标识牌。经检验试验的原材料、半成品,不符合其等级要求而降级使用的,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在试验报告单上标识降级状态,材料员在实物上注明所降等级。

3.变质处理

凡被判定为废品的水泥严禁在建筑工程中使用,应作出标识,经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作出退场处理。凡被判定为不合格品的水泥,应尽可能不在建筑过程中使用,若需在工程中使用,应用在次要部位,且应经工程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同意,并签章。

4.公司质安部每月1-2次对所属项目进行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

篇3:材料进场管理工作要求

材料进场管理工作要求

材料进场应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材料计划表并配合工程进度表确定材料的品种、数

量及进场时间,如属由厂商送货上门的,应预先与厂商联络拟定送货时间。

(2)材料堆放位置应事先安排,堆放地点宜集中,切勿任意

堆置以致影响工期和材料管理的严密性。堆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得影响施工的进行和返复搬迁,损材费工。

2)选择较高的地势堆放。

3)分类堆码,便于取用。

4)易燃、易爆物品分开地点堆放,以保安全。

5)易碎、易潮、易污的材料,应注意堆放方法和采取保护措施以免造成损耗。例如,平板玻璃应在下面垫木靠墙立放;大理石不可平放堆置,应直立侧放,否则受压日后会产生断裂现象;石膏板、矿棉板等一定要用木块等垫高以免漏水等污染;壁纸、墙布等应保持包装完好,放置干爽、少尘处。

6)即用的材料,进场时应直接放置在工作面,以便节省搬运的工序。

(3)切实做好进货材料的签收工作,核对材料是否与原设计图相符,并按材料的品种、数量进行登记,以备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