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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施工现场建设单位监理各单位工种配合协调工作

2024-07-13 阅读 8453

装饰施工现场与建设单位、监理各单位工种的配合协调工作

施工到高峰期人员较多,为确保质量及工期的实现,施工作业将会产生水平交叉作业,这样作为总包方应该做好下列工作:

一、与建设单位监理协作配合关系

1.1我公司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优先考虑。作为公司本年度创"优"工程,工程施工期间,我公司将与贵方和监理精诚合作,积极配合,共同克服遇到的各种困难。具体如下:

1.2各种材料进场由甲方监理任意抽样检查产品合格证和质监站是各种试验报告,如有甲供材料积极配合做好验收保管工作。

1.3发现图纸中的各项问题,及时与甲方及设计、监理单位取得联系,积极配合做好各项问题处理。在协调会及各种碰头验评合格,邀请甲方监理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会中及时地提出问题加以解决。

1.4各项隐蔽工程及时或提前向甲方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并签证。

1.5每道工序完毕,由公司现场质量员进行

二、各工种配合协调工作

2.1隐蔽工程完成后,木工、电焊工、石工、泥工、安装工、油漆工要相互配合、监督。

2.2装饰工程工种与水电安装工做好配合协作,先由水电做好管线的预埋工作,抹灰工方可进行抹灰,墙面涂料要待墙面完全干燥、门窗安装完毕后进行。

2.3现场电工、电焊工、机操工等特种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篇2:施工管理特殊工种及作业人员审查监理工作制度

1、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是指必须经过培训,并通过主管部门考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上岗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作业的工种,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施工员、质量员、技术员、安全员;焊工、爆破工、压接工、测工、高空作业人员、吊车司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等。

2、承包商应在施工前,将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或操作人员相关证书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备案。

3、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审查符合要求后,批准其上岗施工;对不符合要求的,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撤换。

4、在现场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巡视检查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否与报审备案的人员相符,施工管理、策划、操作质量情况是否满足要求,发现问题要求施工承包商及时整改。对产生不合格品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监理有权提出撤换。

5、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严禁无证上岗。

篇3: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特殊作业人员审查监理规定

1审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安监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资质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1.1审查承包商进场的大中型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准用证”“操作许可证”和租赁设备的安全协议。

1.2施工单位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应取得国家(地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准用证”。如果起重机械为租赁设备,施单位应与出租方签定安全协议,监理应审查双方约定的安全责任是否准确,是否符合规定。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准用证”“操作许可证”和租赁设备的安全协议应报工程监理项目部备案。

1.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监员、技术人员及相关的管理人员已到位,职责与分工已明确、清楚。?

1.4参建人员已全部进行了体查、体检,无不合格人员进入现场。

2特殊工种是指必须经过培训,并通过主管部门考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上岗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作业的工种,如焊工、爆破工、高空作业工、压接工、测工、吊车司机等。

2.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将特殊工种或操作人员相关证书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

2.2监理工程师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审查符合要求后,批准其上岗施工;对不符合要求的,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撤换。

2.3在现场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应巡视检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施工操作质量情况,发现问题要求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及时整改。对产生不合格品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监理有权提出撤换。严禁无证上岗。

2.4监理人员在进行高空登塔检查、高空压接检查、附件安装检查等作业时,检查人员应具备高空作业能力并且持有高空作业证。不具备作业能力和相应资质证件的严禁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