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规范

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规范

2024-07-10 阅读 3969

1、为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凡是公司的仓库员、安全员、电工、等重点工种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先进行培训、学习、领取有关工种的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公司保卫科人员有权查看重点工种人员上岗证。

3、不同的重点工种人员应按其种类上岗证进行各自工种作业、不得拿非本行业的上岗证进行工作。

4、重点工种人员上岗证应细心保管,防止遗失,上岗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5、凡无上岗证、上岗证过期使用者及持假证上岗者均属违章行为,按公司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6、重点工种人员的上岗证遗失或过期后,应及时向保卫科报告,其间该人员暂时不得从事其重点工种的工作,待补办证后方可正常作业。

篇2:安全生产副职持证上岗制度

1.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加油站设置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是本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主管负责人,应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必须经具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的安全考核后,持证上岗。

2.对取得的《安全资格证书》每年要进行复训工作,学习最新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法律法规等。

3.主管副职应协助法人代表或站长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4.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5.应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应呈报上级主管部门的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安全和生产部门报告。

6.应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特级动火。

7.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各个岗位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

8.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9.按规定负责返回“安全生产保障金”的使用管理。

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加油站和个人。

11.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篇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1、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经主管部门审核领证,方可上岗和业,持证上岗。

2、每一特种作来人员,属于哪一级培训部门培训的,所在部门或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送培。

3、培训部门因其它原因暂时不安排培训的,可委托下一级培训部门代培、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临时证可以上岗作业。但以后有培训安排时必须及时送培。

4、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一律进行全脱产培训。

5、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后,刚上岗的一段时期内,不准单独上岗作业,必须由有一定实践经验的该工种人员带班,直到能熟练操作为止。

6、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复训,复训合格办证后方可继续上岗。

7、矿主管部门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专项档案,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