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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项目经理工作制度奖惩办法

2024-07-13 阅读 2467

装修公司项目经理工作制度及奖惩办法

为规范公司装潢现场工地秩序,确保在工期内按质按量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作为公司项目经理工作准则,必须严格遵守,违者按照本制度严惩。

1、公司招录的项目经理,必须经过工程部经理严格的面试和考核,面试合格后工程部经理将项目经理带到办公室,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项目经理聘用协议》,协议签订后正式上岗。

2、公司项目经理必须缴纳工程风险金6000元。工程风险金以现金形式直接缴纳到公司财务部。如无法缴纳的公司于项目经理结算所接前三个工程时分次数扣足6000元。第一、二个工程分别扣除2500元,第三个工程扣除1000元。

3、项目经理直接上级为公司工程部经理,坚决服从工程部经理领导,听从其指挥。

4、在职期间严禁项目经理对外施工。项目经理有3个工地同时施工为公司正常业务量,若公司业务量无法保证项目经理正常施工要求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作协议。如公司业务量能保证项目经理正常施工要求,而项目经理私自对外施工,一经查实,给予罚款10000元,同时公司拒付所有工程款,不予退还工程风险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

5、项目经理接到工程部经理下达的工程及图纸和相关资料时,要迅速审阅图纸及预算,并准备开工。不能有任何理由来推辞,必须服从公司领导安排。工程开工时,客户、设计师、项目经理、工程部经理四方人员必须同时到施工现场,由项目经理负责跟客户做好相关的现场交接并办理有关手续。

6、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工作程序:

(1)负责办理与房屋装潢施工及相关的外部手续;

(2)跟客户交接相关物品及双方详细填写相关文书,要求填写齐全,每缺漏一项罚款100元。

7、项目经理在工程用料上必须严格按公司规定用料,禁止调换材料,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8、项目经理必须按图纸及隐蔽、变更、追加通知单施工。禁止私自变更图纸,发现一次处罚2000元。

9、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部经理到施工现场检查工程质量时,所下达的工程质量限期整改通知单,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代班班长)必须签收此单并按照要求、期限整改,如拒签一次罚款200元。请务必保留整改通知单,以备工程结算用。

10、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工地必须至少保证有三名工作人员,且至少3名工人统一着公司工作装,不按规定执行罚款100元/次。11、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工地严禁随便锁门无人,工作时间上午8:00点到中午12:00点,下午13:00点至18:00点,不按规定作息发现1次/天罚款200元。如遇到特殊情况可提前1天向工程部经理提出书面停工申请,获准后方可停工。

12、隐蔽、变更、追加工程、工期验收,提前2天由项目经理负责通知设计师、工程部经理、客户,四方同时到达现场,验收后由项目经理负责跟客户签署相关文书。

13、不按公司规定的技术工艺标准、设计要求施工的,查出一项罚款500元并限期整改,整改所有产生的费用一律自行承担。

14、不按正常施工流程施工的罚款300元/项。

15、项目经理负责工地企业展板上各种表格、标准或防护物粘贴及填写工期计划表,未进行的违者罚款50元/次。工程经理对施工现场检查时必须填写巡查记录表工程质量、现场卫生、秩序、进度等情况。

16、公司采购的相关材料、物品等,未经办公室登记而私自取走的,一律按取走物品价值给予翻倍处罚。

17、施工现场卫生脏、乱、差,物品堆放不整齐,罚款200元/次。

18、成品保护不利,成品柜内堆放杂物者罚款100元/次。

19、现场发现有吸烟现象罚款50元/次。

20、与客户发生口角,不服从管理,罚款2000元/次。

21、客户投诉,根据具体情况罚款100―2000元/次。

22、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根据具体情况罚款100―2000元。并自行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23、因施工队无故造成工期拖延,每拖延一天,按300元给予处罚,以此类推。

24、在工程竣工的前三天,由项目经理负责通知设计师、工程部经理三方到达施工现场进行初步验收。

25、关于公司给予项目经理分期付款的有关事项及流程规定。公司对于工程付款分为三次:

第一期工程款拨付:水电完工并验收合格,甲方拨付预算表直接费的10%;

第二期工程款拨付:客户交纳中期款后,甲方拨付预算表直接费的10%;

第三期工程款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客户交纳尾款后,甲方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结算清工程款。

注:工程进度款必须在业主交清进度款或尾款的前提下支付,原则上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可调整付款方式和比例,项目经理在领取各阶段工程进度款时必须扣除在公司领取材料、工具、扣款等款项。

26、追加项目中期不做结算,并入终期一并结算;减项工程项目根据业主提出的时间段来决定,及时调整付款比例。

27、施工现场整改通知单每丢失一份,罚款100元。

28、关于公司例会制度及不定时协商、议事的规定:

(1)每周二上午8:30必须准时参加公司周早会。地点于公司办公室。会议时间临时调整的由工程部经理另行通知。周早会迟到、请假、早退一次罚款50元,无故不参加者一次罚款100元。

(2)不定时协商议事有关规定:公司工程部经理如果同项目经理议事,需提前2小时通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接到通知,必须按时到达目的地,迟到或无故不参加者,分别罚款50元/次、200元/次。

29、关于质保、维修有关流程及规定: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时,项目经理预留一定质保金,质保时间为两年,两年后退还。其间,有保养或维修施工,但项目经理未处理的,由公司请人施工,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2)当装饰工程处于质保期间需要做保养及维修时,由工程部经理及时给项目经理下达维修或保养通知单,项目经理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必须到公司工程部经理处领取通知单,在4小时内,必须到所需要保养及维修现场根据业主的需求制定方案,在12小时内,所需工作人员必须到现场进行处理完,让业主验收后在派单上做出评价和签字并于第二天回执工程部经理,其过程拖延者罚款300元/次。

30、工人工资一次性结算。公司收到客户支付的工程尾款后,项目经理提供该项工程施工人员清单,并在结算工程款时通知工人到现场签字方可领取工程尾款。

31、为提高工

作效能,对施工队在优良工程工期方面实行奖励,工程竣工每提前十天奖励人民币500元。

32、因项目经理施工质量得到客户的认可,客户经由项目经理带到公司且合作成功的,公司给予项目经理直接费部分2%的奖励,同时该项工程交由负责引荐的项目经理负责施工。

33、每月月底做一次优秀工组及优秀工人评比。优秀工组第一名奖金:500元,获荣誉证书,全公司通告表扬7天。

34、每季度月底做一次优秀工组。优秀工组第一名奖金:800元,获荣誉证书,全公司通告表扬7天。

35、连续三次月评比,荣获第一名的工组。奖金:1000元,获荣誉证书,全公司通告表扬7天。

36、三次月评比中,累计两次倒数第一名的工组,取消项目经理资格。

篇2:项目经理主要安全职责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1和企业安全生产要求;

(二)掌握项目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三)组织制定安全工作实施计划;

(四)组织制定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奖惩办法;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七)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八)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九)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篇3:项目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1、在局项目部指挥长的领导下,履行承揽合同要求,确定和实施安全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工程安全施工,对本段工程项目的安全全面负责,是本段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建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组织编制安全保证计划。

3、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的配置,主持重大安全工作会议,布置安全工作。

4、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检查工作及对违规违纪行为行使按章处罚,并组织对各级人员安全管理的业绩考核,实施奖罚。

5、对分部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的经费进行成本规划控制,对施工作业队负责安全保证体系要素进行监控、落实改进措施,适时组织对分部的安全体系评审和协调。

分管安全副经理: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