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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综采尾巷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2024-07-13 阅读 6991

由于我矿12201综采工作面为“两进一回”的u型通风,“两进”为12201运输顺槽、12202运输顺槽;“一回”为12201回风巷。根据我矿生产接续情况,12202运输顺槽为下一个工作面胶运巷,在12201综采工作面回采期间,12202运输顺槽形成尾巷。

针对我矿12201现通风系统现状,在12201回采期间,12202尾巷需与12201综采工作面进行串联通风。为我矿安全生产特制订此12202尾巷管理措施及串联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一成立尾巷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任永强(总工程师)

副组长:王志荣(通风副总工程师)

成?员:张建斌?高建勇?白?亮?樊瑞平?索振国?刘仕秋?张义斌

郭现成?陈?帅?刘喜荣?陈春秀?刘?鑫?王天刚

二通风系统管理

1、?通风队在西集中胶运巷42-43联巷之间设置两台型号为fbdy№6功率为

2×15kw的局部通风机,保证尾巷正常通风。

2、?服务队在12202运输顺槽内接风筒,保证12202尾巷正常,风筒必须从风机出风口一直接至12202运输顺槽19联巷处。

3、?服务队在吊挂风筒时,要按照《柳塔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执行,必须做到封环必挂,风筒要进行反压边,使用风筒接口器、风筒不得拐死弯等。

4、?12202运输顺槽需风量为225m3/min,根据型号fbdy№6功率为2×15kw的局部通风机的出口风量为360m3/min,满足供风需求;在12201综采工作面回采期间,12202尾巷需与12201综采工作面进行串联通风。

三、安全技术措施

1、风机安装前生产办机电组要对风机进行全面检查,必须保证风机的完好、可靠、“三证”齐全,杜绝失爆现象。

2、连采二队设置的局部通风机必须是双风机双电源,三专供电、两闭锁可靠,并且负责每天进行风机切换试验,保证主、备通风机能正常自动切换。

3、局部通风机必须挂牌管理,并安排专人维护。

4、未经通风组或通风队允许,严禁随意停局部通风机,因特殊情况确需停通风机时,在停风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停风后立即撤出人员、切断该巷道内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源并设置警戒。恢复通风前必须由瓦检员检查ch4和其它有害气体浓度,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ch4浓度不超过0.5%,其它气体符合规程要求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5、连采二队负责局扇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检查局扇运行情况,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通风队做好尾留巷道内风筒的巡回检查工作,发现有漏风、破口或脱节的地方及时通知准备队处理。

6、如对尾留巷道供风造成严重影响,均按事故追查处理。局部通风机停风,由连采二队负责追查;风筒出现损坏等严重漏风情况,由通风组负责追查;瓦斯超限,由安管办负责追查。

四、尾留巷道行车管理制度

1、进入尾留巷道的车辆必须是防爆车,车辆必须完好,灯光信号齐全,刹车制动灵敏可靠,不得有漏油、失爆现象,要配置灭火器等安全装备。

2、车辆必须装有瓦斯断电仪,司机也必须配备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一旦发现尾留巷道内瓦斯超过0.5%,必须立即将车辆就地熄火,待瓦斯浓度降低至0.5%以下时方可启动车辆。

3、车辆在尾留巷道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

4、车辆进入尾留巷道时,必须靠不安装瓦斯抽放管路和风筒的一帮行驶,避开管路和风筒。

5、在尾留巷道行车时不得进行会车,两车相遇时靠近联巷的一车进入联巷给另一车让路,避免撞坏瓦斯抽放管路与风筒。

6、车辆在尾留巷道行驶过程中出现故障而熄火时,必须拉到远离抽放管路巷道的进风大巷联巷或者升井进行检修,需要烧焊的必须升井进行烧焊。

7、车辆在尾留巷道行驶时,如果遇到瓦斯浓度超过0.5%、主扇停风或瓦斯抽放管路损坏等紧急情况应立即将车辆熄火,待紧急情况处理完毕后方可重新行驶。

8、当人员及车辆确需进入尾留巷道时,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贯彻后,方可进入。进入尾巷人员必须配备便携式仪器(ch4、co、o2),防爆车经现场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进入,非防爆车严禁进入。

9、车辆进入到抽排风机附近时,必须小心驾驶,由专人进行监护,防止碰坏管路或抽排风机,保证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行驶。

10、装卸物料时,必须轻拿轻放,防止出现碰撞火花。

11、进入车辆的频次尽可能减少,施工单位要有计划进行安排。

12、车辆需要进入尾巷时,必须有相关领导签字的安全技术措施,要由通风队派专人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瓦斯。

五、尾留巷道其他管理制度

1、尾留巷道需保留,安排采掘计划时尽量提前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未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前(原则上不超过2000m)应保持正常通风,并按通风巷道管理。如遇特殊情况,需制订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报通风处审批。

2、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尾留巷道,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巡回检查尾留巷道内及各密闭前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以及密闭的完好情况,认真填写记录,其内的ch4、co2、co、o2等气体浓度,每班不少于2次,如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在其内与采面位置相对应处(不得滞后一个联巷)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防止人员及车辆进入,该处栅栏由通风队设置,综采队负责日常管理。

3、尾巷的入口处必须设置全断面可行人栅栏,挂尾巷专用“禁止入内”的警标。平时栅栏必须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进入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后方可进入。

4、尾留巷道应按照《神东煤炭集团“一通三防”实施细则》、《煤矿安全规程》、《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规范》相关要求设置传感器,尾留巷道内的甲烷传感器必须实现瓦斯电闭锁功能,瓦斯超限后能切断工作面及回风巷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5、在尾巷与工作面顺槽联巷施工密闭期间,在施工点设置一台可移动的瓦斯传感器,当联巷密闭砌筑完毕后,将瓦斯传感器移至下一个需要砌筑密闭的联巷,如果此处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5%时,切断综采工作面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源,待瓦斯浓度降至0.5%以下时,方可恢复供电。

6、进入尾巷的金属管路、金属网等导电物体,必须有防止产生静电、摩擦火花的安全措施,严禁杂散电流导入,并在尾巷内设置可靠地接地保护。

7、尾巷内应按照《神东煤炭集团“一通三防”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安设隔爆设施、降尘装置,降尘装置在生产时应保持常开不闭。

8、独头尾巷后部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3%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最高允许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实行封闭管理。重复利用时重新排放瓦斯。

9、尾留巷道所设的风门严禁任何人随意打开,必须由服务队安排专人负责开关。

10、尾留巷道安装的瓦斯抽放管路及抽放支管由机电队日常维护并在托管架上粘贴反光标志,如瓦斯抽放管路出现损坏情况按事故追查处理。

柳塔矿生产办通风组

2012年4月20日

篇2:综采二队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队长岗位职责

1、队长是区队压力容器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区队压力容器安全工作负总责,应当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列》等规定的职责。

2、贯彻执行国家压力容器使用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技术规范。

3、建立和健全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机构和岗位责任制。

4、为压力容器安全使用提供必需的资源保障。

5、督促、检查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压力容器安全事故隐患。

6、及时、如实报告本单位压力容器事故。

书记、副队长岗位职责

1、书记对本单位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负责。

2、协助队长执行各项压力容器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本单位的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工作,对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3、全面负责本单位压力容器管理工作,明确指定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及其职责,领导本单位相关部门做好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工作。

4、组织制定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压力容器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5、组织制定本单位压力容器选购及定期检验计划、修理和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完成情况。

6、组织制定本单位压力容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技术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宣传并贯彻执行与压力容器有关的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建立健全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审核(批准)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

3、办理本单位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建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

4、负责本单位压力容器的设计、采购、安装、验收等前期工作的监督或管理,及使用、改造、维修、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

5、组织开展本单位压力容器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6、组织实施本单位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工作。

7、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督促落实压力容器检验和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

8、向主管部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当年压力容器数量和变更情况的统计报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9、按照规定报告压力容器事故;组织、参加压力容器事故的救援。

10、制定本单位压力容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且定期组织演练。

班长负责人岗位职责

1、在区队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机构的领导下,执行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班组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工作。

2、参加区队压力容器安装调试、修理与改造的验收等工作,组织做好压力容器检验工作,及时落实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校验工作。

3、对压力容器开展日常安全检查,随时了解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状况,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

4、安排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参加培训活动,并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培训,提高安全责任感,严格执行压力容器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不得安排无证作业人员独立上岗作业。

5、督促班组有关人员做好压力容器维护保养工作,对压力容器使用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

6、督促班组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压力容器操作规程,检查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危及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行为及时加以制止。

7、压力容器事故应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调查工作。

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1、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并经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雇(聘)用后,方可在许可的项目范围内从事相应的操作工作。

2、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其它事情。

3、严格执行压力容器的安全操作规范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操作;对任何危害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4、精心操作,防止压力容器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认真监视仪器仪表,定期检验安全附件的灵敏性、可靠性,发现不正常现象及时处理。

5、按时、按点、定线巡回检查,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6、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保持压力容器处于完好状态。

7、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8、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篇3:综采综掘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综采综掘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应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坚持专业管理与全员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原则。

(一)人员与职责:

1、矿井机电负责人、机电副总必须加强对机电工作的领导,建立一支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机电管理干部、职工队伍。熟悉掌握综采、综掘设备的管理及使用方法。

2、矿井机电管理部门对设备的使用、维护、修理等进行全程管理和业务指导,必须同时开展微机管理工作,及时掌握设备的动态情况。

3、矿井机电管理部门必须认真开展油脂管理,做好全矿油脂质量测定、分发和重点设备运行状况连续监测工作。

4、矿井所有的综采、综掘区(队)都必须配备数量足够的管理人员、机电工程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检修人员。

5、矿井所有的综采、综掘区(队)所有人员都必须由主管部门组织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培训,对于新组建的综采、综掘区(队)必须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脱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新设备投入使用前相关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技术培训。

6、矿井机电管理部门、综采、综掘区(队)都必须设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分别负责对全矿和各综采、综掘区(队)的设备进行管理、建档和参加机电事故追查等工作,并认真做好各项记录。

7、矿机电管理部门、各综采、综掘区(队)必须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二)设备的选型:

根据设备使用地点的地质条件、采掘方法及相邻区域的有关技术参数等,合理选择设备型号并编制相应设备的技术要求,保证所选择的设备性能、配套尺寸、运输能力等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及使用要求。

(三)设备的地面试运转及入井安装:

1、设备到矿后必须进行地面试运转,经矿机电科、矿井有关负责人、厂家技术人员共同认定设备性能、配套尺寸等内容全部符合技术要求后方可入井。

2、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有矿井防爆检查部门出具的防爆设备入井合格证。

3、设备的拆卸、入井、运输、安装、调试必须制定专门的施工工艺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保证贯彻到位,严格遵照执行。

4、设备的井下安装、调试完成后,由矿井机电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出具综采、综掘工作面机电设备验收通知书。综采、综掘区(队)在接到验收合格通知书后才能开机组织生产。

(四)设备的现场管理

1、综采、综掘区(队)在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各工种操作规程,建立机电设备技术档案及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机电设备包机制度、电气设备试验制度、机电设备事故分析追查制度、油脂管理制度、机电设备检修维护保养制度及每月停产一次的月检制度,并保证贯彻到位,严格执行。

2、每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都有规范、严谨的记录,并要认真填写好综采、综掘机电设备检修记录本和值班记录本。

3、机电科和综采、综掘区(队)必须设专人对所有的设备(包括小型电器、动力电缆、控制及通讯电缆)实行图牌板管理,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帐、卡、物、牌板四对口。

4、综采、综掘工作面禁止放炮。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后贯彻执行。

5、综采工作面必须装设电话,有足够的照明且照明灯间距不得大于15米。

6、严格执行“四检制”,并做好检修记录,任何人不得擅自取消、缩短检修时间和内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必须经机电负责人同意。“四检制”的班检时间不少于0.5-1小时,日检时间不少于6小时,旬检时间不少于6-12小时,月检时间不少于24小时。

7、设备的检查

(1)机电科必须组织专人对综采、综掘设备进行每旬一次的检查,针对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维护上的缺陷等提出整改意见,责令期限处理。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停止工作,立即处理。

(2)每个生产班开工前,必须由跟班干部组织人员对每一台设备及其周围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各项保护、安全防护设施等符合安全规定,才可以开工生产。

(3)跟班检修工在当班生产过程中,必须对重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保证设备运行安全可靠,如有隐患,立即通知跟班干部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8、综采、综掘机电设备检修时,严格执行矿井停送电制度,检修后的设备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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