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选煤厂烧焊措施
1、有指定专人现场监督、检查。如果必须在煤仓附近20米的场所进行焊接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烧焊工作地点必须有安全员和瓦斯检查员,现场检查、监督,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得焊,
2、烧焊地点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烧焊地点必须有足够的风量(风速不低于1.0m/s)。
3、烧焊地点10m范围内易燃物清理干净,电缆等必须阻燃隔爆。
4、烧焊工作地点前后两端各10m范围内应是不燃性物体隔离,烧焊地点应备有0.5立方米灭火砂和两个灭火器,及消防水管。
5、烧焊工作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切断被焊体电源,并注意来往人员,确保烧焊地点的人员及设备安全。
6、烧焊期间,氧气瓶与乙炔发生器间距不得小于10m,距离明火5米以上。
7、使用电焊时,将地线就近接地。
8、使用电气焊时,电气焊把子线无破损,漏气、漏电现象。
9、使用电焊时,氧气、乙炔把子线无缠绕,谨防施工人员拖动把子线,氧气瓶、氧气瓶倒掉。
10、使用电焊时,焊接物件下方事先洒水,焊接物件的下方,要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并及时消灭火星、火种。
11、烧焊工作结束后,工作地点应再次洒水,留有专人停留1小时,监视工作现场,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12、烧焊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卫生,以防影响正常生产。
篇2:矿井井下烧焊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为了规范我矿井下烧焊作业,杜绝因烧焊作业引起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的一般要求
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㈠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㈡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㈢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㈣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㈤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㈥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
㈦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二、井下烧焊作业措施的编制
㈠有需要烧焊作业的施工单位负责按《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部门安全规定的要求编制措施。
㈡井下烧焊作业措施内容必须确认以下责任人。
1.烧焊单位的一名正职在现场组织实施。
2.现场负责瓦斯检查的人员名单。
3.现场负责洒水冲尘的人员名单。
4.现场负责防灭火的人员名单。
㈢井下烧焊作业措施中必须明确以下责任单位。
1.烧焊施工单位负责整个烧焊作业全过程的安全。
2.救护队负责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查及安全监护。
3.通风科负责审核烧焊地点的通风状况,明确该地点通风状况能否满足烧焊作业需要及采取的通风措施。
4.安全检查队负责烧焊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
㈣井下烧焊作业地点确定。
措施中必须明确烧焊作业地点,并写明通风科对该点通风状况的认定。
㈤井下烧焊作业时间确定。
井下烧焊作业必须安排在矿井八点班检修期间或矿井停产检修期间。
三、井下烧焊作业措施的审批程序
井下烧焊作业措施的审批必须有下列单位和矿领导组成:业务科室、机电科、通风科、安全检查科、通风副总、机电副总、安全副总、总工程师、矿长。
四、井下烧焊作业措施的报送
措施审批后必须报送各业务科室:机电科、通风科、安全检查科、安全检查队、救护中队等,以备检查。
五、井下烧焊作业措施的贯彻
井下烧焊作业措施的贯彻,由施工单位的队长负责,在入井前对本措施贯彻到每一个参与烧焊作业人员,并签字落实。
六、井下烧焊作业现场落实
㈠井下烧焊作业的现场,有施工单位一名正职负责在现场组织实施。
㈡按措施要求参与烧焊作业人员全部到位后方可作业。
㈢救护队员检查作业地点瓦斯在0.5%以下时方可作业。
㈣烧焊作业前专职洒水人员对作业地点前后20米巷道、巷帮、顶板及作业体进行洒水冲尘。
㈤防灭火器材准备齐全和完好,专职防灭火人员监护现场作业。
㈥安全检查队安全检查员负责监督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
篇3:地面烧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说明:
为确保我队正常检修需要,检修所用的部分材料、备件需要在地面进行加工,为保证施工的安全顺利进行,特编制本措施,待批准后执行。
二、施工地点:固定队地面检修车间
三、施工单位:固定队
四、施工准备:
1.施工前将所用的工器具、材料、零部件、消防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准备齐全;
2.清理施工现场的杂物,并对施工现场进行洒水降尘;
3.检查施工作业现场周围环境,在作业场所10米内不得有易燃易暴物。
五、安全措施:
1.施工时所用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经过检查确保安全可靠,不合格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
2.施工所用的氧气、乙炔必须分开放置,其间距不少于5m的安全距离,距施工火源点的距离不少于15m的安全距离;且乙炔瓶必须使用回火阀。
3.电、气焊割必须有专业的电焊工进行操作,并且要持证上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所有的施工人员不得酒后参加施工和带情绪上岗施工。
5.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此次的施工程序、施工环境和施工的危险因素。
6.施工时要有一名负责人跟班负责,统一指挥。
7.施工结束后用水对施工现场喷洒一遍,留施工负责人观察1小时,无异常现象方可离开。
8、登高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带系在相对静止物体上,且生根牢固。
9.施工地点若有电缆或机电设备必须采取保护措施。
10.其它不到之处将按《煤矿安全规程》和审批意见执行。
救助站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