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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安全控制实施细则

2024-07-12 阅读 9566

第一节土方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1.1?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1.2?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1.3?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3m,堆土要在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1.4?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1.5?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1.6?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1.7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8?配合挖土机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9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第二节?模板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2.1?经医生认为不适宜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2.2?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板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高处滑落。

2.3?安装与拆除2m以上的模板,应搭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操作。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可用马凳操作。

2.4?高处、复杂结构模板的安装与拆除,事先应有切实的安全措施。

2.5?遇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处作业,雪霜雨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略干不滑时再进行工作。

2.6?二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递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或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抛。组合模板装拆时,上下应有人接应。模板及配件应随装拆随运送,严禁从高处掷下,高处拆模时,应有专人指挥。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用红白旗加以围栏,暂停人员过往。

2.7?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2.8?支撑、牵杠等不得搭在门窗框和脚手架上。通路中间的斜撑、拉杆等应设在1.8m高以上。

2.9?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等钉牢。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杠、支撑等运去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跌落。

2.10模板上有预留洞者,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混凝土板上的预留洞,应在模板拆除后即将洞口盖好。

2.11?拆除模板一般用长撬棒,人不许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在拆除楼板模板时,要注意整块模板掉下,尤其是用定型模板做平台模板时,更要注意,拆模人员要站在门窗洞口外拉支撑,防止模板突然全部掉落伤人。

2.12?装、拆模板时禁止使用50mm×100mm木料、模板作立人板。

2.13?装、拆模板时,作业人员要站立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人员要主动避让吊物,增强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安全意识。

2.14?拆模必须一次性拆清,不得留下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2.15?拆除的钢模作平台底模时,不得一次将顶撑全部拆除,应分批拆下顶撑,然后按顺序拆下搁栅、底模,以免发生钢模在自重荷载下一次性大面积脱落。

2.16?封柱子模板时,不准从顶部往下套。

第三节?钢筋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3.1?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它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3.2?现场绑扎悬空大梁钢筋时,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必须在脚手板上操作;绑扎3m以上独立柱头钢筋时,必须搭设操作平台。不准站在箍筋上绑扎,也不准将木料、管子、钢模板穿在钢箍内作为立人板。

3.3?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不准长短参差不一,细长钢筋不准一点吊。

3.4?钢筋头子应及时清理,成品堆放要整齐,工作台要稳,钢筋工作棚照明灯必须加网罩。

3.5?高处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在模板和脚手板上,也不要把工具、箍筋、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下伤人。

3.6?在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3.7?钢筋骨架不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禁止从柱子上的钢箍上下。

第四节?混凝土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4.1?离地面2m以上浇捣过梁、雨蓬、小平台等,不准站在搭头上操作,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时,必须戴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4.2?使用振动机前应检查电源电压,必须经过二级漏电保护,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它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第五节?砌体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5.1?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时,采用里脚手架必须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杆和挡脚板后方可砌筑。

5.2?脚手架上堆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堆砖高度不得超过3皮侧砖,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应超过2人。

5.3?不准站在墙顶上做划线、刮缝和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5.4?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操作,更不准在未经过加固的情况下,在一层脚手架上随意再叠加一层,脚手板不允许有空头现象,不准用50mm×100mm木料或钢模板作立人板。

5.5?砍砖时应面向内打,注意碎砖跳出伤人。

第六节?脚手架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6.1?搭设金属扣件双排脚手架,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和地方标准执行。

6.2?搭设前应严格进行钢管的筛选,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裂变的杆件不宜采用。

6.3?严重锈蚀、变形、裂缝,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准采用。

6.4?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对等交错设置,同时立杆上下对直。

6.5?脚手架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

6.6?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竖挡笆→垫铺笆→防护栏杆→搁栅→斜拉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

6.7?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踏步式)。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6.8?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6.9?所有垫铺笆拆除,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6.10?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6.11?送于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理。

第七节?施工用电安全保证措施

7.1?支线架设

7.1.1?配电箱的电缆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大容量电箱上进线加滴水弯。

7.1.2?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

7.1.3?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

7.1.4?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危险及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的照明及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电压)。

7.1.5?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着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

7.1.6?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7.1.7?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金属卤化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米以上。灯线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7.2架空线

7.2.1?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

7.2.2?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珠,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等应符合架空线路要求,其电杆板线离地2.5米以上应加绝缘珠。

7.2.3?架空线一般应离地4米以上,机动车道6米以上。

7.2.4?电箱(配电箱、开关箱)

7.2.4.1?电箱应有门、锁、色标和统一编号。

7.2.4.2?电箱内开关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无积灰、杂物、箱体不得歪斜。

7.2.4.3?电箱安装高度和绝缘材料等均应符合规定。

7.2.4.4?电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

7.2.4.5?配电箱应设总熔丝、分熔丝、分开关,零排地排齐全。动力和照明分别设置。

7.2.4.6?配电箱的开关电器应与配电线或开关项对应配合,作分路设置,以确保专路专控;总开关电器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熔丝应和用电设备实际负荷相匹配。

7.2.4.7?金属外壳电箱应作接地或接零保护。

7.2.4.8?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保。

7.2.4.9?同一移动开关箱严禁配有380伏和220伏两种电压等级

7.3?接地接零

7.3.1?接地体可用角钢、园钢或钢管,但不得用螺纹钢,其截面不小于48mm2,一组2根接地体之间间距不小于2.5m,入土深度不小于2m,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

7.3.2?橡皮线中黑色或绿/黄双色线作为接地线。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接地或接零线截面最小不能低于2.5mm2多股芯线;手持式用电设备应采用不小于1.5mm2的多股铜芯线。

7.3.3?电杆转角杆、终端杆及总箱,分配电箱必须有重复接地。

第八节?机械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8.1吊机

8.1.1?起重吊机的保险、限位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8.1.2?驾驶指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上岗,驾驶员应做好例保记录。

8.1.3?吊索器具及绳扣配备使用应规范合理,严格掌握报废标准。

8.1.3.1?种类安全(包括制动)装置的防护罩、盖齐全。

8.1.3.2?起重吊机与输电线路(垂直、水平方向)应按规定保持距离。

8.1.3.3?作业时,吊机停放须稳固无倾斜,臂杆幅度指示器应灵敏可靠。

8.1.3.4?电缆线应绝缘良好,不得有接头,不得乱拖乱拉。

8.1.3.5?遵守起重吊装“十不吊”中的规定。

8.2电焊机

8.2.1?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8.2.2?一、二次线接线处应有齐全的防护罩,二次线应使用线鼻子。

8.2.3?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8.2.4?配线不得乱拉乱搭,焊把绝缘良好。

8.3?中小型机具

8.3.1木工平(压)刨

8.3.1.1?外露传动部位必须装有防护装置。

8.3.1.2?刨面必须有靠山。

8.3.1.3?平刨刀刃处必须设防护装置。

8.3.1.4?压刨设有刀口防回弹装置。

8.3.1.5?必须单独接地或接零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8.3.2?木工园锯

8.3.2.1?传动部位必须有可靠的防护装置和安全防护挡板及月牙罩。

8.3.2.2?园锯要设松口刀(分料器)。

8.3.2.3?操作必须使用单向电动开关。

8.3.2.4?要有良好的接地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8.3.3?手持电动机具

8.3.3.1?必须单独安装漏电保护器。

8.3.3.2?防护罩壳齐全有效。

8.3.3.3?外壳必须有效接地或接零。

8.3.3.4?橡皮电线不得破损。

8.3.4?钢筋机械

8.3.4.1?外露传动部位应设防护罩。

8.3.4.2?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8.3.5?潜水泵

8.3.5.1?电源线不得破损。

8.3.5.2?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装置。

8.3.5.3?应单独安装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

第九节“三宝”、“四口”临边保护措施

9.1安全帽

9.1.1?安全帽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9.1.2?正确使用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9.2安全带

9.2.1?安全带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9.2.2?安全带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碱酸或尖锐的坚硬物体。

9.2.3?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

9.2.4?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9.3安全网

外脚手架使用安全密目网封闭。脚手架与外墙间隔层设置大孔兜网。

9.4预留洞口、临边

9.4.1?边长或直径在20~50cm的洞口,可利用混凝土板内钢筋或固定盖板防护。

9.4.2?临边设临时防护措施,见下图:

9.5楼梯口

9.5.1?分层施工楼梯口应装临时护栏。

9.5.2?梯段边设临时防护栏杆(用钢管或毛竹)。

9.5.3?顶层楼梯口应随施工安装正式栏杆或临时护栏。

9.6电梯口

9.6.1?分层施工电梯口应装临时护栏。

9.6.2?防护栏杆(用16园以上的螺纹钢筋焊制)。

9.6.3?顶层电梯口应随施工安装正式电梯门,或临时护栏。

9.7出入口

9.7.1?分层施工上料口应装临时护栏门。

9.7.2?上料口两侧也应用钢管加设护栏。

9.7.3出入口搭设防护棚。在显要位置安装警示标志。

第十节?消防措施

10.1?负责人为工程负责人,防火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

10.2?现场的消防器材由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持完整有效。

10.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等危险品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与易燃物品的距离不得小30米,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应另外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0.4乙炔发生器

10.4.1?距明火距离应大于10米。

10.4.2?必须装有回火防止器。

10.4.3?应有保险链,防爆膜、保险装置必须灵敏可靠,使用合理。

10.4.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10.5气瓶

10.5.1?各类气瓶应有明显色标和防震圈,并不得在露天曝晒

10.5.2?乙炔气瓶与氧气瓶距离应大于5米。

10.5.3?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回火防止器。

10.5.4?皮管应用夹头紧固

10.5.5?操作人员应持有效证上岗操作。

10.5.6?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6?油料必须集中管理,远离火种,并配备专用灭火器具。

10.7?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0.8?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市建委《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器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

10.9?下班前认真检查现场,包括现场办公室、休息室、宿舍熄灭一切明暗火种,切断所有机械设备电源。

第十一节?安全文明措施责任人

项目经理为安全文明措施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专职的安全文明管理人员,实行相应的奖罚措施,确保安全文明达标。

篇2:化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实现中新化工安全“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目标,进入施工现场的各单位、各部门严格贯彻执行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

1.1对于公司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按期认真整改,否则将进行100-1000元的经济处罚,仍未进行整改将加倍处罚。

1.2对于不按规定执行、违反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处罚的款项作为“安全文明施工专用基金”,用以奖励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做出成绩和贡献的人。

1.2.1个人着装及防护

1.2.1.1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露趾凉鞋者,罚款50元/人次,并责令退出施工现场;

1.2.1.2施工现场穿裙子、短裤、背心或赤膊者,罚款50元/人次,并责令退出施工现场;

1.2.1.3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罚款50元/人次(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施工班组的休息室除外);

1.2.1.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100元/人次;

1.2.1.5高空抛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者,罚款100元/人次;

1.2.1.6高空坠落,罚款100元/人次,造成伤害的按事故处罚条例从重处罚。

1.3遮栏、护栏、栏杆

建筑物框架、高塔平台、高速运转设备、高电压区等主要施工区的遮栏、护栏、栏杆等必须符合设计和规定要求,齐全并安装牢固,安全标示牌、警告牌齐全。并设在视线良好的地方。

1.3.1土建工作面脚手架上,永久栏杆遮拦或护拦不符合要求(确因安装需要除外,但必设临时防护设施)的罚施工单位100元/处(谁施工、谁负责);不合格的罚款60元/处;无安全标示牌、警告牌,罚款100元/处;并限时补设。

1.3.2工作平台(包括脚手架平台)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20元。

1.4孔(洞)沟盖板

施工区各类孔(洞)沟盖板,须符合设计要求,齐全、平整、安全、牢固。

1.4.1孔(洞)无盖板及其它措施,罚款20元/个;通知不整改,延期一天罚款100元/个(谁施工、谁负责);延期两天不整改,责令施工单位退出施工现场。

1.4.2沟道无盖板,又无防护措施,罚款20元/米;通知后不更改,每延期一天罚款100元/米;延期两天不整改,责令施工单位退出施工现场。

1.4.3孔洞盖板强度或形状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处;

1.4.4采用标准化盖板,没有或漏焊限位铁件,罚款20元/处;

1.4.5未经工程部同意任意在楼板、平台上开孔及墙壁上开孔、罚款200元。

1.4.6随意拆除安全设施罚款200元/处,若造成他人伤害视情节轻重从重处置。

1.5常规照明

夜间施工现场巡视路线照明符合施工要求;高空作业、施工要照明充足。

1.5.1一处照明不足罚款50元;

1.5.2灯具损坏未及时修复罚款20元。

1.6安全工器具,防护用具

施工单位必须从有生产许可证的制造厂家购置安全施工器具,防护用具、用品,保证安全施工器具齐全、可靠、有效,符合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

1.6.1使用无生产许可证厂家产品,罚款200元/次。若无合格证同样罚款200元/次;

1.6.2应该使用的安全施工器具或防护用具,每缺一件,罚款20元,.每一件不可靠或每一件失效罚款10元。

1.7施工机械

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施工机械,特别是大中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各类施工机械应工作状态良好,不得带病运行。各类起吊设备必须取得合法的许可证;操作人员必须具备资质,持证上岗。施工机械运行前必须向监理、工程部申请,许可证、资质齐全审核批复后方可作业。

1.7.1施工机械带病运行,罚款500元/台;

1.7.2起吊设备未取得合法的使用许可证,罚款1000元/台;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罚款500元/人次。

1.7.3施工机械无安全操作规程,罚款100元/项,若无运行检查记录罚款100元/项;

1.7.4大、中型起重机未进行定期的负荷试验,罚款1000元/次。

1.8安全教育、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机构

各单位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强化安全监察工作,落实责任、保障安全。各施工单位要在申请开工前上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施工管理制度,责任到人。

1.8.1施工单位各级安全第一责任者不到位,罚款200元/人:

1.8.2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结构或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罚款1000元;

1.8.3临时用工、合同用工未进行安全教育,未进行《安规》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罚款100元/人;

1.8.4不按规定建立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每缺一项,罚款50元:

1.8.5安全活动记录不齐全,罚款50元/次;

1.8.6班组每天交接班没有针对性安全交底或交底无签证记录的罚款l00元。

1.9施工用电

1.9.1闸刀、插座无盖,罚款50元/个;

1.9.2电源引出线无空气开关,罚款500元/处,闸刀电源引出挂接罚款50元/路。

1.9.3电源箱内线路零乱,罚款50元/个。

1.9.4未经电源管理部门允许;擅自搭接电源罚款100元/处;

1.9.5按规定未接装漏电保护器的,罚款50元/处,若使用失灵的漏电保护装置罚款100元/处;

1.9.6其他未按规定使用施工电源的,罚款50元/次。

1.10脚手架及架板

1.10.1在主要人行通道上架设的脚手架影响通行作业罚款100元/处,罚款后三天之内不整改者,加罚200元/处;

1.10.2脚踏板不符合强度要求的,罚款20元/块;

1.10.3散铺架板两端不用铁线绑扎,罚款20元/块;

1.10.4散铺的架板无双栏杆措施,罚款100元/跨;有护栏无防上下滑落措施,罚款50元/跨;

1.10.5上、下脚手架要有符合规程的爬梯,若没有或不符合罚款50元/处;

1.10.6斜道脚手架必须有双栏杆和防滑措施,无双栏杆或防滑措施罚款100元/处。

1.11安全网

1.11.1按规定该挂设安全网的地方没有挂设,50元/处;

1.11.2安全网破损,整改通知发出2天内未处理,100元/处。

1.12安全技术措施

1.12.1工程项目开工前没有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施工防患措施,罚款500元/项目;

1.12.2重要施工项目和重要施工工序没有办理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没有按时送建设单位管理部门,罚款1000元/项目。

1.13文明施工管理

1.13.1对不服从建设单位工程管理相关部门或监理单位管理的,罚款200元/次:打骂管理人员的,从重处罚。并责令清除出施工单位,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1.13.2施工现场发现有与施工无关的闲杂人员逗留、乱窜,罚所在区域施工单位50元/人次;

1.13.3施工车辆行驶速度为5Km/h,每发现超速罚款100元/辆次。

1.13.4施工人员随地大小便者,每人次罚款100元,并负责清理干净。

1.13.5场区及施工区范围内的材料不按规定堆放,现场杂乱无序,建筑、生活垃圾不及时清理干净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罚款100-1000元。

1.14工程部每月组织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评比,对在安全文明评比中取得第一名且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单位奖励1000元,对排名最后且得分在70分以下的单位罚款1000元。

各单位安全文明评比基础分为100分,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三违”现象和安全隐患,除进行罚款处理外,每人次和每项在月度评比时扣除1分。

1.14.1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奖励500元/次;

1.14.2制止违章行为,避免了事故发生的,奖励200元/次;

1.14.3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的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奖励1000元/次。在安全管理中付出了辛勤劳动;取得了显著成绩的奖励500元。

1.15每出现一次安全责任事故,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与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以100—1000元罚款。

1.16因中新化工相关职能部门对安全管理不严、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人负连带责任,一并进行处罚。

篇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克服抵制各种不良倾向的出现和蔓延,保证职工的生命和集体的财产安全,真正起到推动生产力和企业规范的积极作用,特制定如下强制性实施细则: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不戴安全帽首次罚款50元;不扣帽带罚款2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200元;系安全带必须扣在牢固稳定的位置,否则罚100元。

2、高空作业时,严禁嘻戏打闹,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打架的罚500元以上,严重者开除。造成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由责任人赔偿事故大全部损失。

3、严禁酒后上班,违者责令停工,扣除当日出勤,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自负。

4、从楼上向下乱抛杂物者,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如果由此引起安全事故的,则要承担所有经济损失。

5、宿舍内乱拉乱接电器的,给予私接电器者罚款100元,由此造成事故有个人负责。

6、电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给予罚款100元,所拉电线中发现裸落线的罚款200元,由此引起事故的,罚拉线电工1000元以上。

7、施工现场所有电器设备必须按规定接零(或接地)保护,缺一罚电工50元。

8、所有机械设备必须定机定人,持证上岗,非定机人员不得擅自操作,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如造成事故一切责任自负,定机人员如随意交给他人操作,属失职,严重的重罚500元,造成事故的予以开除并承担事故的全部损失。

9、有人乘坐吊蓝上下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操作人员罚款200元。人货电梯如果超载一经发现处罚司机500元,电梯门、楼层防护门未关好就运行每次罚款200元,屡犯者给予开除。

10、机械设备停止或进行清理保养时,操作人员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电箱,如果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每次罚200元,由此引起事故的,由操作人员负全部责任。

11、严格按规定使用塔吊,不允许超载,如果超负荷使用,对责任人罚款500以上,若由此引起事故的,由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负主要责任。

12、起吊物料时,所吊物品必须放置整齐,严禁混吊物料,违者罚信号工500元;物料起吊时信号工必须进行现场指挥,如信号工不在现场指挥,给予200元罚款;信号工指挥失误撞坏物品由信号工全额赔偿,由他人代替指挥或超重吊装的立即开除该信号工。

13、施工现场脚手架、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木工棚严禁吸烟,发现一次吸烟罚款100元。在易燃易爆处电焊、气割,必须严格按章操作,氧气瓶、乙炔瓶距离必须大于10米,并且要有可靠的隔离措施,操作人员必须将灭火器材携带,违章施工的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给予开除,并赔偿事故的所有损失。

14、电气焊切割应及时将切割物清除,以防切割物引燃周围其它物品,若发现对切割物不清除的,每次罚操作人员200元,如果因此发生火灾事故的,操作人员必须赔偿全部损失。

15、脚手架不按规定搭设或偷工减料,罚款500元,并责令返工。

16、禁穿高跟鞋、硬底鞋、短裤、背心、赤膊、赤脚上班作业,有违者,首次罚款50元,二次加倍罚款。

17、严禁擅自拆除和挪用安全标志及防护设施,若因施工需要,必须通过工地施工负责人及安全员同意,但当日工作完成后应迅速恢复,违者罚款100元。

18、严禁无脚手或独跳施工作业,作业人员经教育劝告不听者罚款50元,导致后果均自负。

19、机械设备在运转时,严禁加油和检修,各种防护保险装置严禁擅自拆除,工完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有设备交接班记录,违者罚款50元。

20、高空作业严禁开玩笑或吵闹及骑坐墙头或站立墙头、翻越采光井,违者罚款100元。

21、各工种现场施工人员严禁搭坐扶手、阳台、四口、五临边,电梯未停妥严禁打开电梯门,违者处以50元以上罚款。

22、木工机械用具,应定机定人,由熟练技术职工操作,不得擅自违章操作或在木工机械上做私活,违者罚款100元,违章操作或擅自运用造成事故者,后果自负。操作工每天对木工棚的木屑、木花清理干净,余料堆放整齐,违者罚款50元。

23、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四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触电保护器)和按标准做好“四口五临边”(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基坑临边、建筑物楼层外侧边、屋面外侧边、阳台外侧边、外挑接料平台外侧边)的防护措施,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有一部位不符要求的处罚操作者50元。

24、不按规范操作,不听领导指挥,擅自动用工地机电设备或违章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其本人负责,不作工伤处理,且给予50~200元罚款。

25、施工现场任何区域不得随便大小便,违者在楼外场地小便罚款50元,大便100元;在楼层主体阶段小便罚款100元,大便200元;粗装修阶段在完成二次地坪上小便罚款200元,大便300元。

26、施工现场公共场所所设置的消防设施,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擅自玩弄,如有违者罚款100~1000元。

27、职工间及上下级间应发扬团结互助、和睦相处的作风,下级无条件服从上级的安排,任何职工不管任何理由均不得辱骂项目部管理人员,更不得动手殴打,一经发现辱骂罚款200元,动手殴打即给予除名开除。严禁在施工现场争吵打架,一经发生参与动手者双方不管任何理由均给予300元罚款,若手中使用工具或现场材料等异物参与斗殴,则给予当事人处以500~1000元罚款。斗殴责任在受害者,医药费、误工费自负,责任在致使者由其承担受害者所有损失(含医药费、误工费等)。若任何一方有超过二人以上参与斗殴则给予该方班组长50~200元连带责任罚款(若是分包队伍则给予该单位处以500元以上追加罚款)。若有人能在争吵过程及时阻止或及时向上级汇报,杜绝事端进一步恶化的情况,项目部即给予该人表扬及100~500元奖励。

28、对提出的安全事故隐患,不落实整改的罚款200元,整改不及时的罚款100元,整改不到位的罚款50元。

29、楼层清理过程中,发现楼层打堆垃圾中混有扣件、三形卡、短钢管、钢筋等,每堆垃圾给予班组处罚50~100元,发现运垃圾的推车内混有扣件、三形卡等物品,给予作业人员处罚50元每车,其施工班组处罚100元每车。

30、班组长或分包队伍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对本班组(或本单位)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和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下发的安全技术资料及所有项目部管理实施细则内容进行交底。若失职一经发现给予班组长处以50元/次,分包队伍负责人200元/次处罚;该班组或分包队伍在该月度出现工伤事故,项目部对该班组长(或分包队伍)按下列额度处罚:1000元以下事故处罚50元;1000元~5000元事故处罚100元;5000元~10000元事故处罚200元;10000元~30000元事故处罚500元;30000元~50000元事故处罚700元;50000元~100000元事故处罚1000元;100000元以上事故处罚1500元。

31、对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及时清理事故隐患,在危险关头勇于及时排除险情,并转危为安者,则给予通报表扬和200~1000元的奖励。

32、班组每月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无违章违规、无事故现象,项目部给予班组集体奖励,每班20人以下奖励100元,20人~30人奖励200元,30人~50人奖励300元,50人以上奖励500元,奖罚每月在生活费中兑现,班组无班前活动记录的取消奖励。

本奖罚细则适用进入我项目部施工现场任何单位所有作业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如遇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