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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带吊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12 阅读 7821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起重机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如地面松软,应夯实后用枕木横向垫于履带下方。起重机工作、行驶与停放时,应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停放在斜坡上。

3、起重机行走时,转弯不应过急;当转弯半径过小时,应分次转弯;当路面凹凸不平时,不得转弯。

4、起重机上下坡道应无载行走,上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下,下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放大。严禁下坡空挡滑行。

5、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防护装置及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等添加充足;

4)各连接件无松动。

6、起重机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并应按照JGJ33-20**第3.2节的规定启动内燃机。

7、内燃机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顺序检查各工作机构及其制动器,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8、、夜间操作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遇有恶劣气候应停止起吊作业。

9、、新购置或新大修的起重机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试吊,如静载试验(最大起重量加25%)及动载试验(最大起重量加10%),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0、动前应将主离合器脱开,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

11、内燃机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连接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12、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末停稳前变换挡位;起重机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

13、起重机械在最大工作幅度和高度以外3m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14、操作前应对传动部分试运转一次,重点检查安全装置、操纵装置、制动器和保险装置、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应符合规定。燃油、润滑油、冷却水等充足,各连接件无松动。7、起重机卷筒上的钢丝绳在工作时应排列整齐,钢丝绳在卷筒上至少应保留3圈余量。

15、双机抬吊重物时,应使用性能相尽的起重机。抬吊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应协调一致。载荷应分配合理,单机荷载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

16、起重机转移工地应用长板拖车运送。近距离自行转移时,必须卸去配重,拆短臂杆,主动轮在后面,回转、臂杆、吊钩等必须处于制动位置。

17、起重机通过桥、管道(沟)前,必须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铁路、地面电缆等设施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18、作业后臂杆应转至顺方向,并降至40°~60°之间,吊钩应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置。各部制动器都应保险固定,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门上锁。

19、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放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成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20、加油时附近严禁烟火,油料着火严禁浇水,应用泡沫灭火器、沙土或湿麻袋等物扑灭。

21、操作时必须遵守本规程30.1.4和30.1.7的规定。

22、作业时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严禁下落臂杆。

23、重物起吊离地10~50cm时,应检查机身稳定性,制动灵活可靠,绑扎牢固,确认后方可继续作业。起吊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或行走。

24、作业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说明书的规定。无资料可查时,不得超过78°。

25、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其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26、起重机转移工地,应采取平板拖车运送。特殊情况需自行转移时,应卸去配重,拆短起重臂,主动轮应在后面,机身、起重臂、吊钩等必须于制动位置,并应加保险固定。每行驶500-1000mm时,应对行走机构进行检查和润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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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履带吊组装与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一、履带吊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1、履带吊安装应由主管部门按照说明书要求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2、安装作业工人应具备专业队伍并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资格书的人员担任,并设专人指挥。

3、所有安装人员做到持证上岗,按章操作,全面执行安装方案。

4、履带吊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正式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合格证和培训考核内容,必须与司机驾驶吊车类型相称。

5、履带吊司机不能清晰的听到信号指挥人员的笛声和看到手势时,应结合现场实际改用对讲机进行操作。

6、安装作业必须安排在白天进行,六级以上风力停止安装作业,四级以上风力停止顶升加节作业。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在夜间进行时,应保证充足的照明

7、安装作业人员严禁饮酒后上岗。

8、履带吊的安装后的验收,应包括技术检查,空载试验,额定荷载的试验三部分,并做到每月检查一次。

9、对履带吊负荷试验验收的参加人员和检测结果应有详细如实的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符合要求。

10、履带吊行走基础地耐力如果满足不了要求,必须经采取加固措施。

11、履带吊必须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报告才可以使用。

二、履带吊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1、根据工程总进度及该机的结构,制定拆除方案。

2、工作中遇到雷暴雨应停止作业。

3、施工方案要有组织领导和劳动力组合内容,拆除工作应有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调度、安全员等人员组成领导班子,负责内外协调,安全进度,做到统一指挥,各负其责。

4、根据拆除方案及整个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拆除时要核实每件的重量及各个部件的构成等等。

5、起重工应认真检查钢丝绳的断丝、磨损情况,检查卸扣有无裂纹、变形。

6、配合吊运的起重司机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按方案的规定对吊机进行就位与运行。

7、划定警戒区,凡被拆除履带吊的范围内,均规定为危险作业区,并围上安全色带(绳)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8、作业人员一律戴安全帽,脚着软底鞋,衣裤宜紧凑利索。

9、榔头、扳手等工具应放入工具袋,拆下的螺栓等禁止抛掷。工作时工具要放牢靠,以免滑落,使用扳手、等用力要适度,防止用力过猛身体失稳坠落。

10、构件在吊前,消除其上浮物。起吊时,司机用电铃示意,工作面人员相互提醒,及时退到安全位置。

11、现场一切行动听指挥,注意团结协作。严禁打闹、开玩笑,以免发生意外。

1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指挥、无证操作。现场设专职安全员,做好现场安全监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