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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营业线施工大型施工机械安全防护措施

2024-07-12 阅读 1466

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类施工,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各项规章、管理条例,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1、加强现场防护

1)现场作业钻机施工机械高度在机位的水平投影侵入既有线栅栏或相邻线路路肩等以外2m位置,必须设置驻站联络员和工地防护员,挖掘机、起重机、钻机等自行式施工机械每台机械设置一名工地防护员,驻站联络员与防护员严格按照路局要求,经过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后持证上岗。施工期间,驻站联络员与防护员通过对讲机进行联系,时刻掌握营业线列车运行和现场施工状况,保证联系畅通。

2)机具设备所在位置必须设置应急处理明示牌,清晰注明机械类别、危险源、安全责任人、应急处理措施、简明应急程序和应急电话等信息。

3)防护员除按规定配备相关安全防护品外,现场须配备对讲机、信号旗、厂制的应急短路铜线。熟练掌握应急处理措施,出现险情时严格按照“先防护,后处理”的原则进行处置。

4)起重机、挖掘机等机械在即有线来车时停止作业,工地防护员密切撑握既有线行车状态,了望距离不足时要增设远端防护员,明确相邻工点之间的来车通知的相互联络方式。

2、强化现场过程控制

1)钻机在移位、转场前,架子队安全员、技术员及工地防护员必须全部到场,经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到位,场地处理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移机

2)临近营业线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准确掌握相应作业安全风险和安全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安全培训相关书面档案做到随机存放备查,安全培训定期开展。

3)挖掘机、起重机等施工机械在作业时,其行走方向应设置为垂直既有线方向,从而使其易倾覆方向为非既有线位置。

3、落实管理和监督责任

加强对现场大型机械施工管理,将各类临近营业线施工机械项目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责任展开动态周报定期上报,认真组织各施工及落实各项强制性安全规定,对工地防护员应急处理能力进行检查考试。

1)桩机安装前,应掌握勘探资料,并确认地质条件是否符合该钻机施工要求,地下有无障碍物,作业范围内有无障碍物,施工现场与接触网的安全距离等;

2)安装钻机时,钻机钻架基础应夯实、平整。钻架下应铺设枕木

3)钻机安装与钻头的组装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竖立或放倒钻架时,应有熟练的专业人员进行;

4)钻架的吊重中心、钻机的卡孔和护进管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钻杆中心允许偏差为20mm;

5)钻头与钻杆连接螺纹应良好,滑扣时不得使用,钻头焊接应牢固,不得有裂纹。钻杆连接处应加便于拆卸的垫圈。

6)施工区域应设置警戒线,有专人负责看护。

7)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各部件安装紧固,转动部位和传动带有防护罩,钢丝绳完好,离合器、制动带功能良好。

b润滑油符合规定,各管路接头密封良好,无漏油、漏气、漏水现象。

c电气设备齐全、电路配置完好。

d钻机作业范围内无障碍物。

e作业前,应将各部操场手柄先置于空要位置,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作业。

f开机时,应先送浆后开钻;停机时,应先停钻后听浆。泥浆泵应有专人看管,对泥浆质量和浆面高度应随时测量和调整,保证浓度合适,停钻时,出现漏浆应及时补充。并应随时清除沉淀池中杂物,保持泥浆纯净和循环不中断,防止塌孔和埋钻。

g开钻时,钻压应轻,钻速应慢。在钻进过程中,应根据地质情况和钻进深度,选择合适的钻压和钻速,均匀钻进。

h加接钻杆时,应使用特拷贝蝗连接螺栓均匀紧固,保证连接处的密封性,并清洁工作。

i钻进中,应随时观察钻机的运转情况,当发生异响、吊索具破损、漏气、漏渣,以及其它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开钻。

j提钻、下钻时,应轻提轻放。钻机下和井孔周围2m范围以内及高压胶管下,不得立人,严禁钻杆在旋转时提升。

k发生提钻受阴时,应先设法使钻具活动后再慢慢提升,不得强行提升。如钻进受阻,应采用缓冲击法解除,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后,方可钻进。

l钻架的承载部位不得超载。

m钻进进尺达到要求时,应根据钻杆长度换算孔底标高,确认无误后,再把钻头略微提起,降低转速,空转5~20min后再停转。

n钻机的移位与拆卸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说明书进行,在钻机移位与拆运过程中,应防止磁撞机架。

O遇台风暴雨天气应将设备放倒,待台风暴雨过后再行施工。

P如遇大风天气设置缆风绳进行防护,避免桩机向既有线方向倾倒

篇2:施工机械操作安全防护制度

第一节:土方机械操作一般要求

1、启动前应将离合器分离或将变速杆放在空档位置。确认机械周围无人和障碍物时,方可作业。

2、行驶中人员不得上下机械和传递物件;不准在陡坡上转弯、倒车和停车;下坡不准空档滑行。

3、停车以及坡道上熄火时,必须将车刹住,刀片、铲斗落地。

4、钢丝绳禁止打结使用,如有扭曲、变形、断丝、锈蚀等应及时更换。

第二节:推土机

1、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了解机械性能,构造,保养规程,熟悉操作方法并经发证合格取证上岗。

2、操作前必须检查各部机件有无脱落,松动或变形。

3、夜间作业时工作场地必须有足够的照明,机车的前后灯应完好无损。

4、机车运行中禁止任何人员上下机车或传递物件。

5、启动机车时,应将主离合器分离,放在空档位置。启动时,应试验离合器,刹车和油压操纵系统是否灵活可靠。

6、推土机工作时,上下纵坡度不得超过35度,横坡行驶的坡度不得超过10度。

7、打开热的水箱盖时,应带手套以免烫伤。

8、推土机下坡时禁止驶进坡的边缘,向坡边推土时刀片不得推到边缘,并在换好倒档后,才能提升刀片倒车。

9、发动机运转时,禁止在推土机下面进行任何工作,加油时禁止抽烟或接近明火,加油后应将油擦净。

10、推土机在陡坡上行驶时禁止拐死弯,下坡时可将刀片放下触地,倒车下行。转弯时应观察是否有人,下大坡时以低速档行驶,严禁空档滑行。发生故障时禁止在斜坡上进行修理。

11、数台机械在同一工作面作业时,应保持一定距离,前后相距8米,左右相距1.5米以上。

第三节:挖掘机

1、挖掘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了解本机的构造,性能,熟悉操作方法和保养规程,并经发证机关考试合格后取证上岗。

2、夜间运行需有充分的照明设备。

3、加油时禁止吸烟或接近明火,汽油着火时应用干粉灭火机或用砂、土扑灭,不得用水灭火。

4、工作前应对发动机,传动部分,液压部分,作业部分,制动部分,各种仪表和钢丝绳等进行检查,确认情况正常后方可行开始工作。

5、挖掘机工作与带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3米。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内,并不得在驾驶室内存放任何有碍工作的物件。

6、启动发动机前,应将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置于空档位置,按发动机起动程序进行起动。开动前应先发出信号,检查各制动器动作是否灵活可靠。操作应力求平稳,准确,不得过猛,过急。

7、作业时应做到五不碰:不碰天轮,不碰保险牙,不碰覆带板及机架,不碰缓冲木;不碰装载车辆车厢。做到八不准:不准三条腿作业,不准单边斗牙硬啃;不准强力挖掘大块石和硬啃固石或根底;不准用斗牙挑大块石装车,铲斗未撒出掌子面不准回转或行走,运输车辆未停稳不准装车;铲斗不准从汽车驾驶室上方越过,不准用铲斗推动汽车。

8、铲斗装满回转时,不得采用紧急制动,以防飞料肇事,禁止满载时将铲斗悬空,进行行走或变更动臂倾角。铲斗应在汽车车箱上方的中间位置卸料,不得偏装,卸料高度以铲斗底板打开后不碰及车箱为宜。回转时禁止任何人上、下车,和在回转范围内通行及停留。

9、运转中禁止在转动部位注油,调整、修理或清扫,严禁用铲车进行起吊作业,操作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将铲斗落地。

10、发动机发动后,禁止任何人员站在铲斗和履带上,严禁使用挖掘机的回转作用来拉动重物和车辆。

11、上、下坡道的坡度不超过机械的爬坡能力,上、下坡道时,禁止中途变速或空档滑行,并应有防止滑坡措施。通过松软或沼泽地段,应预先夯实或用枕木垫好,以防陷车,通过桥涵时必须了解允许载重吨位,确认可靠后方可通行。

第四节:发电机

1、发电机室应设设置砂箱和四氯化碳灭火机等防火设备。

2、发电机到配电盘和一切用电设备上的导线,必须绝缘良好,接头牢固,并架设在绝缘支柱上,不准拖在地面上。

3、发电机运转时,严禁人体接触带电部分。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绝缘防护措施。

第五节:起重机

1、各种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需要安设卷扬限制器、荷载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装置。轨道式起重机应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夹轨钳。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2、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3、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车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重量的80%。

4、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5、起吊时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6、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7、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8、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9、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住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10、严禁斜吊和吊拨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11、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挡,并关门上锁。

篇3:项目施工机械安全防护措施

施工现场应有施工机械安装、使用、检测、自检记录。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测。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氧气瓶不得曝晒、倒置,应该平使,禁止沾油。氧气瓶和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

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应设置保险挡、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0cm,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

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

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和混凝土斗等大件时,必须用卡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