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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工程项目主要安全措施

2024-07-12 阅读 4311

⑴现场安全用电

现场设配电房和备用发电机房,主线采用三相五线制,其具体措施如下:

①过现场设配电房,建筑面积不小于10m2,并具备一级耐火等级。

②钢筋加工车间等主要用电处各设电箱一个。

③主线走向原则:接近负荷中心,进出线方便;接近电源;接近大容量用电设备;运输方便。不设在剧烈振动场所,不设在可触及的地方,不设在有腐蚀介质场所,不设在低洼和积水、溅水场所,不设在断层、滑坡、滚石、塌陷危险场所,不设在爆炸和火灾场危险的场所,不设在易燃物旁。

④现场施工用电原则执行一机、-闸、一漏电保护的"三级"保护措施。其电箱设门、设锁、编号,注明负责人。

⑤机械设备必须执行工作接地和重复接地的保护措施。

⑥照明使用单相220V工作电压,主线使用单芯直径2.5mm铜芯线,分线使用1.5mm2铜芯线,灯距离地面高度不低于2.5m。并设置漏电开关和电闸。

⑦电箱内所配置的电闸漏电、熔丝荷载必须与设备额定电流相等。不使用偏大或偏小额定电流的电熔丝,严禁使用金属丝代替熔丝。

⑧现场电工必须是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⑵机械安全防护

①钢筋机械,木工机械或其它机械,除机械本身护罩完善,电机无病的前提下,还要对机械作接零和重复接地的装置。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欧姆。

②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③各种机械要定机定人维修保养,做到自检、自修、自维有记录。

④施工现场各种机械要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牌。

⑤各种起重机械在吊运物料时,现场要设专人值班和指挥。

⑥各种机械不准带病运行。

⑶施工人员安全防护

①施工人员必须是经过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者。施工人员进场时或进行具体操作前,须经过施工工长及安全监督员的安全交底。

②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现场纪律和国家法令、法规、规定的要求,必须服从项目经理部的综合管理。

③施工人员不得任意拆除现场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如机械护壳、安全围栏、警示信号等。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同意方可拆除。

④施工人员工作前不许饮酒,进入施工现场不准嬉笑打闹。

⑤施工人员应立足本职工作,不得动用不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机电设备。

⑥搞好食堂饮食卫生,不出售腐烂食物给工人餐饮。

⑦施工现场设立医务室,派住医生一名,对员工疾病进行医治和进行疾病预防工作。

⑷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①项目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

②按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有专人负责,订出教育训练计划和管理办法。

③重点部位必须建立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设置警告标志,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④建立动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明确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⑤焊割作业应严格执行"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⑥危险品押运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和审证,做到有证上岗。

篇2:安全技术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是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安全因素,危害着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也会造成生产被动或发生各种事故。为了预防或消除对劳动者健康的有害影响和各类事故的发生,改善劳动条件,而采取各种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这些措施的综合叫安全技术。

安全技术措施也称劳动保护措施,是为研究解决生产中安全技术方面的问题而采取的措施,它针对生产劳动中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科学有效的技术措施予以控制和消除。其范围包括物理、化学、机械等不安全因素造成的突发性的人身伤亡事故。物理方面的不安全因素有:强磁、放射性、声、光引起的急性伤害;火焰、热液、热气等引起的灼伤;储电量引起的电击和伤害;以及锅炉、压力容器的爆炸事故等。化学方面的不安全因素有:火药、瓦斯、粉尘及化学物质的爆炸;石油化工产品的火灾;以及氰化物、一氧化碳、苯胺、汽油、沥青、强酸、强碱、磷、砷、汞、铅等物质引起的急性中毒。机械性的伤害有:机件转动和运行部件引起的绞、辗、冲压和工件引起的砸、割等伤害,以及物体打击、高空坠落伤害等。

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主要包括:确定厂房、设备的合理布局,尤其是科学地规定防火、防爆的安全距离;选择安全无害的生产工艺,变危险、笨重的生产流程为安全、轻便;改造有事故隐患的设备;鉴定新产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如电气产品是否有防触电的安全装置;设置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系统等。

以上是消除危险因素的基本措施。实现这些措施还应具备一定的手段。如预防性试验,它是及早发现机械强度不足,灵敏度不够,防爆性能不良,电气绝缘不好等潜在危险的有效方法。检测技术是识别不安全因素,改造环境,防患于未然的科学手段。

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1)安全技术

a.机械、机床、提升设备、机车、拖拉机、农业机械及电气设备等转动部分的防护装置;在吊台、廊道上安设的防护装置及各种快速自动开关等;

b.电刨、电锯、砂轮、剪床、冲床及锻压机器上的防护装置;有碎片、清末、液体飞出及有裸露导电体等处所安设的防护装置。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护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越程限制器、过卷扬限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等);桥式起重机设置固定的上下平台和梯子;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为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c.锅炉、受压容器、压缩机械及各种有爆炸危险的机器设备的保险装置和信号装置(如安全阀、自动空转装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压力计等);

d.各种联动机械和机器之间,工作场所的动力机械之间,建筑工地上、农业机器上为安全而设的信号装置,以及在操作过程中为安全而进行联系的各种信号装置。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启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e.为避免工作中发生危险而设置的自动加油装置;

f.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机械和设备;

g.电气设备安装防护性接地或接中性线的装置,以及其他防止触电的设施;

h.为安全而安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i.在各种机床、机器旁,为减少危险和保证工人安全操作而安设的附属起重设备,以及用机械化操纵代替危险的手动操作等。在原有设备简陋、全部操作过程不能机械化的情况下,对个别繁重费力或危险的起重、搬运工作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设施;

j.为搬运工作的安全或保证液体的排除,而重铺或修理地面;

k.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设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l.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通道及便桥;

m.在高空作业时,为避免铆钉、铁片、工具等坠落伤人而设置的工具箱及防护网;

(2)工业卫生

a.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要求而安设的通风换气装置;

b.为采用合理的自然通风和改善自然采光而开设天窗和侧窗;

c.增设窗子的启闭和清洁擦拭装置。增强或合理安装车间、通道及厂院的人工照明;

d.产生有害气体、粉尘或烟雾等生产过程的机械化、密闭化或空气净化设施;

e.为消除粉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

f.防止辐射热危害的装置及隔热防暑设施;

g.对有害健康工作的厂房或地点实行隔离的设计;

h.为改善劳动条件而铺设各种垫板(如防潮的站足垫板等),在工作地点为孕妇所设的座位;

i.在工作厂房或辅助房屋内,增设或者改善防寒取暖设施;

j.为实行劳动保护而设置对原料或加工材料的消毒设备;

k.为改善和保证供应职工在工作中的饮料而采取的设施(如配置清凉饮料或解毒饮料的设备;饮水清洁、消毒、保温的装置等);

l.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声及振动的设施;

(3)辅助房屋及设置

a.在有高温或粉尘的工作、脏污的工作和有害化学物品或毒物的工作中,为工人设置的淋浴设备和盥洗设备;

b.增设或改善车间或车间附近的厕所;

c.更衣室或存衣箱;工作服的洗涤、干燥或消毒设备;

d.车间或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热设备;

e.寒冷季节露天作业的取暖室;

f.女工卫生室及其设备;

(4)宣传教育

a.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准、幻灯及电影片等;

b.以举行安全技术安全保护展览会、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

c.安全操作方法的教育训练及座谈会、报告会等;

d.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e.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研究与试验工作,及其所需的工具、仪器等;

(5)安全技术措施

a.安全技术的措施与改进生产的措施应根据措施的目的和效果加以划分。凡符合安全技术措施的项目,但从改进生产的观点来看,又是直接需要的措施(即为了合理安排生产而需要的措施),不得列为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而应列入生产技术财务计划中的其他有关计划。

b.企业在新建、改建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列入工程项目内,在投入生产前加以解决,由基本建设的经费开支。

c.制造新机器设备时,必须包括该项机器设备的安全装置,由制造单位负责,不属于安全技术措施范围。

d.企业采取新的技术措施或采用新设备时,其相应必须解决的安全技术措施,应视为该项技术组织措施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同时解决,不属于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e.安全技术措施中“辅助房屋及设施”所规定的项目,应严格区别与集体福利事项,如公共食堂、公共浴室、托儿所、休养所等均应列为集体福利项目,不属于安全技术措施范围。

f.个人防护用品及专用肥皂、药品、饮料等属于劳动保护的日常开支,按企业所订制度编人经费预算,不属于安全技术措施范围。安全技术所列各项设备的一般维护检修和燃料、电力消耗,应与企业中其他设备同样处理,亦不属于安全技术措施范围。

篇3:智能交通安全防护措施制度

安全防护措施是保证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与保障,搞好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有利于安全、文明生产,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为了保证安全生产,降低生产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生产任务都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指标等保证措施。

2、新进公司员工上岗都须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5、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6、各生产队每天做好班前安全检查,各负责人进行安全记录交接。

7、遵章守纪、佩戴标记,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8、安全事故处理要建立安全事故档案,按调查分析规则、规定进行处理报告。

第二节项目工程安全防护制度

施工现场的防护范围有建筑物周边防护;建筑物五临边防护;现场施工用电安全防护;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现场防火、防风等措施。

一、“三宝”“四口”安全保护措施

1、安全帽

(1)安全帽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正确使用安全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3)不准把安全帽抛、扔或坐、垫。

(4)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安全帽。

2、安全带

(1)安全带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安全带使用两年后,必须按规定抽检不合格的,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使用。

(3)安全带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碱酸或尖锐的坚硬物体。

(4)安全带应高挂抵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

(5)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3、安全网

(1)网绳不破损并生根牢固、绷紧、圈牢,拼接严密。

(2)网宽不小于2.6m,里口离墙不得大于15cm,外高内低,每隔3m设支撑。

二、施工用电安全防护制度

1、支线架设

(1)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

(2)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

(3)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

(4)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管埋地并作标记。

(5)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

2、现场照明

(1)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压。

(2)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

(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

(4)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m。

3、电箱(配电箱、开关箱)

(1)电箱应用门、锁、色标和统一编号。

(2)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线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无积灰、杂物,箱体不得歪斜。

(3)电箱安装高度和绝缘材料等均应符合规定。

(4)电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级配合。

(5)配电箱应设总熔丝、分熔丝、分开关。零排地排齐全。动力和照明分别设置。

(6)配电箱的开关电器应与配电线或开关箱一一对应配合,作分路设置,以确保转灵专控;总开关电器与分路来管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熔丝应用电设备和实际负荷相匹配。

(7)金属外壳电箱应作接地接零或接零吧保护。

(8)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

(9)同一移动开关箱严禁配有380v和220v两种电压等级。

4、接地接零

(1)接地体可用角钢、圆钢或钢管,但不得用螺纹钢,其截面不小于48mm一组2根,接地之间间距不小于2.5m,入土深度不小于2m,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

(2)橡皮线中黑色或绿/黄双色线作为接地线。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接地或接零线截面最小不能低于2.5mm2多股铜芯线;手持式民用电设备应用不小于1.5mm2多股铜芯线。

(3)电杆转角杆、终端杆及总箱、分配电箱必须有重复接地。

(4)高层配电箱重设接地,必须从地下引入。

三、机具安全使用措施

1、电焊机

(1)有可能的防雨措施。

(2)一、二次线(电源、龙头)接线处应有齐全的防护罩,二次线使用线鼻子。

(3)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吧保护。

(4)配线不得乱拉乱搭,焊把绝缘良好。

四、防火安全措施

1、施工地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按规矩设专职防火负责人。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按规定划分级别,明确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3、一般建筑各楼层、非重点仓库及宿舍,明确用火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4、焊割作业应严格执行“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