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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施工主要危险源安全措施

2024-07-12 阅读 9079

?一脚手架工程事故的类型分析

1)整架倾倒或局部垮架

?2)整架失稳、垂直坍塌?

3)人员从脚手架上高处坠落

4)落物伤人(物体打击)

5)不当操作事故(闪失,碰撞等)

二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分析?

1)整架倾倒、垂直坍塌或局部垮架

①构架缺陷:构架缺少必须的结构杆件,未按规定数量和要求搭设连墙件等;?

②在使用过程中任意拆除必不可少的杆件和连墙件等;

③构架尺寸过大、承载能力不足或设计安全不够与严重超载;?

④地基出现过大的不均匀沉降。?

2)人员从脚手架上高处坠落?

①作业层未按规定设置围挡防护;

②作业层未满铺脚手板或架面与墙之间的间隙过大;

③脚手板和杆件因搁置不稳、扎结不牢或发生断裂而坠落;?

④不当操作产生的碰撞和闪失等;不当操作大致有以下情形:

A.用力过猛,致使身体失稳;B.在架面上拉车退着行走;C.拥挤碰撞;D.集中多人搬运或安装较重构件;E.架面上的冰雪未清除,造成滑落。

3)落物伤人(物体打击)

①在搭设或拆除时,高空抛掷构配件,砸伤工人或路过行人;?

②架体上物体堆放不牢或意外碰落,砸伤工人或路过行人;

③整架倾倒、垂直坍塌或局部垮架,砸伤工人或路过行人等;

4)其他伤害

①在不安全的天气条件(六级以上大风、雷雨和雪天)下继续施工;?

②在长期搁置以后未作检查的情况下重新投入使用;

③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没有保持安全操作距离等。

5)危险源的监控

①对脚手架的构配件材料的材质,使用的机械、工具、用具进行监控;?

②对脚手架的构架和防护设施承载可靠和使用安全进行监控;

③对脚手架的搭设、使用和拆除进行监控,坚决制止乱搭、乱改和乱用情况。

三专项安全保证措施?

1脚手架安全管理要求

(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2)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5)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应停止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作业。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6)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应按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进行。安全网应按有关规定搭设和拆除。

(7)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①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

②连墙件;

③交叉支撑、水平架;

④加固杆件:如剪刀撑、水平加固杆件、扫地杆、封口杆等等;?

⑤栏杆。

(8)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9)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10)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1)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执行。

(12)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人内。?

2日常维护管理要求

脚手架大多在露天使用。搭拆频繁,耗损较大,因此必须加强维护和管理,及利做好回收、清理、保管.整修、防锈、防腐等项工作,才能降低损耗率,提高周转次数,延长使用年限,降低工程成本。

(1)使用完毕的脚手架料和构件、零件要及时回收,分类整理,分类存放。堆放地点要场地平坦,排水良好,下设支垫。钢管、角钢、钢桁架和其他钢构件最好放在室内,如果放在露天,应用毡、席加盖。扣件、螺栓及其他小零件,应用木箱、钢筋笼或麻袋、草包等容器分类贮存,放在室内。

(2)弯曲的钢杆件要调直,损坏的构件要修复,损坏的扣件、零件要更换。

(3)做好钢铁件的防锈和木制件的防腐处理。钢管外壁在湿度较大地区(相对湿度大于75%),应每年涂刷防锈漆一次;其他地区可两年涂刷一次。涂刷时涂层不宜过厚。经彻底除锈后,涂一度红丹即可。钢管内壁可根据地区情况,每隔2~4年涂刷一次,每次涂刷二遍。角钢、析架和其他铁件可每年涂刷一次。扣件要涂油,螺栓宜铰钵防锈,使用3—5年保护层剥落后应再次镀锌。投有跑锌条件时,应在每次使用后用煤油洗涤并涂机油防锈。井架垫木与天轮梁、地轮架等应配套专用,木制件应敞好防腐处理,钢制件应涂红丹及防锈涂料。

(4)搬运长钢管、长角钢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弯曲。拆架应拆成单片装运,装卸时不得抛丢,防止损坏。

(5)脚手架使用的扣件、螺栓、螺母、垫板、连接棒、插销等小配竹极易丢失。有安装脚手架时,多余的小配件应及时收回存放,在拆卸脚手梁时,散落在地面上小配件要及时收捡起来。

(6)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减少损耗和提高效益是脚手架管理的中心环节。比较普遍采用的管理办法有两种:

①由架子工班(组)管理,采用谁使用、谁维护。谁管理的原则,并建立积极的奖罚制度、做到确保施工需要,用毕及时归库、及时清理和及时组修保养,减少丢失和损耗

②由材料部门集中管理,实行租赁制。施工队根据施工的需要向公司材料部门租赁脚手架树料,按天计费和损坏赔偿。

3现场文明及环境管理

1)钢管等架料装卸、搬运、码放要轻拿轻放,严禁抛掷。

(2)在外脚手架外侧满挂密目安全网,以减少在装修施工阶段产生粉尘飞扬的现象,降低粉尘向大气中的排放。

(3)出入楼道的防护棚上方设钢跳板及重复利用废弃多层板。

(4)施工时需要照明亮度大的工作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减少夜间施工照明电能的消耗和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5)脚手架在拆除前,先将水平网内、外脚手板上的垃圾清理干净,清理时避免扬尘。

篇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以下简称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范了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建档、备案、日常管理、应急处置、检查评价等内容。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有储氨罐及氨区、制氢站及罐区、柴油罐及油区。

第四条?关键名词术语解释

(一)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二)单元: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三)临界量: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四)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五条?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各项目部(以下简称各部门)。

第六条?引用文件

(一)《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3号);

(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1〕第40号令);

(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

(四)《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GB26164.1-2010);

(五)《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家能源局[2014]161号);

(六)《燃煤发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国能安全〔2014〕328号)。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七条?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第八条?生产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是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直接责任人,对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危险源管理体系运作,保证实际效果。

第九条?总工程师对公司重大危险源生产技术的应用安全性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建立公司重大危险源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的技术管理体系,推动体系的有效运作,保证安全生产。

第十条?安全监察部是重大危险源管理监督部门,是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建立与保存部门。

(一)明确并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责任制,负责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工作;

(二)负责重大危险源辨识、定期评估、登记建档、备案申报、应急管理和安全报告等工作;

(三)监督各部门开展检测监控、现场处置、应急演练工作,以及、安全规程、防范措施、安全防范措施执行情况;

(四)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

(五)定期组织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保证安全管控、隐患整改所需资金,督促责任部门落实整改措施;

(六)负责对责任单位检修、运行规程编制的审核工作。

第十一条?设备部是重大危险源管理的责任单位,是设备管理、检修维护的执行部门。

(一)负责制定设备检修规程,建立设备技术资料台账,重大危险源及附属设备定期检修;

(二)负责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

(三)负责定期组织重大危险源设备、安全自动装置的检修维护、检测及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及反事故措施;

(四)负责对检修维护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个人防护用品的检查、应急处置方案的演练工作;

第十二条?发电部为重大危险源运行管控措施的执行部门,是人员出入管理部门。

(一)负责制定设备运行规程、日常巡回检查制度及出入管理制度,

(二)负责运行操作、日常巡检和人员出入管理,及异常工况的记录;

(三)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现场接卸的安全技术措施、接卸操作及现场监护;

(四)负责运行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个人防护用品的检查、应急处理的演练工作;

(五)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器材、物资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第三章?危险源辨识、评估、建档

第十三条?公司按照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和标准,结合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及安全性评价工作,开展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估。

第十四条安全评估工作应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可进行专项评估,或结合安全性评价专家查评工作一同开展。

第十五条?重大危险源按单元评估提出评估报告,安全监察部要做好评估资料的存档工作。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客观公正、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结论明确、措施可行,并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四)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仅适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

(五)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场所、人员情况;

(六)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的符合性分析;

(七)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

(八)事故应急措施;

(九)评估结论与建议。

安全评价报告可代替安全评估报告,其安全评价报告中有关重大危险源的内容应当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要求。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按本规定及时上报。

(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

(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

(三)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

(四)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

(五)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

(六)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安全监察部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逐项进行登记建档。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

(一)辨识、分级记录;

(二)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三)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四)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五)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六)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七)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

(八)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九)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

(十)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十一)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八条?安全监察部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对新设立或者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应按照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定的格式要求进行登记备案。

第十九条?对按照评估结论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向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报告,予以注销。

第五章?日常管理

第二十条?公司要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建立完善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应对重大危险源检修维护、巡检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使其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

第二十二条?设备部建立重大危险源设备技术资料台账,对所属设备(包括压力容器、设备、管道、阀门)及附属设备定期检修。检修周期和工期一般宜与主机同步。压力容器及管道上的压力表、测温表应每半年校验一次,安全阀应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建立档案。

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承压部件和有关焊接工作的技术管理和技术监督,完善设备技术档案。

第二十三条?定期组织开展防雷接地、自动保护装置、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泄漏检测仪等有关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检测、试验工作,应每年在雷雨季前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静电接地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并建立档案。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检修操作规程,并定期审核、修订,保证其有效性。

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至少包括:运行规程、检修规程、操作票制度、工作票制度、动火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出入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防护用品定期检查制度等。

第二十五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按规定进行登记签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非运行值班人员必须经过运行值班人员许可,办理有关手续,并在运行值班人员监护下方可进入;

(二)不得携带打火机等火种,手机、摄像器材等非防爆电子设备必须关机,或将手机、摄像器材、火种等存放门外指定地点。进入前应先以手触摸静电消除器,消除人体静电。

(三)禁止穿着可能产生静电的衣服或带钉子的鞋。在工作时,应按照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如:护目镜、防护手套、防护面罩、防护服等)应定期维护并处于完好状态。

(四)未经批准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必须进入的车辆需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办理审批手续后,在有关人员的监护下方可进入。

第二十六条?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控

(一)安全自动装置应投入运行,严禁随意解除联锁和保护。确需解除的,应严格遵守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二)运行人员密切监视设备系统的压力、温度等参数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严格将参数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认真进行设备系统的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各种缺陷。发生超温、超压时,应立即报告相关专业人员,并详细记录过程中的各种信息;

(三)设备点检(维护)人员每天定期对设备系统进行点(巡)检和设备维护,发现并处理各类设备缺陷,按计划完成设备隐患的治理工作;

(四)相关专业人每天检查设备系统各种参数的变化趋势,认真组织分析,通过分析参数超标的时间、程度情况,评估对设备健康状态的影响,及时制订检查计划;

(五)安全监察部化学、热控、金属监督主管掌握监督设备的运行、事故及缺陷情况,贯彻反事故措施;

(六)公司危险物品(化学品)购置、储存、使用人等,每月核对所管辖危险物品数量,严格控制购入及储存数量;购置新的危险物品类物资时,物资采购人员应掌握购置的危险物品理化特性,将购置情况报送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部根据相关规定确认危险物品分类,组织对其进行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第二十七条?在重大危险源区域从事任何检修与维护工作时,应熟知化学危险品安全作业规范和应急措施,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和风险预控制度,并依据有关规定履行动火工作票手续。作业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并做好安全交底工作。

在从事设备运行操作或检修维护作业应使用铜质等防止产生火花的专用工具。如必须使用钢制工具,应涂黄油或采取其它措施。

第二十八条?系统检修开工前应用氮气进行置换合格并泄压后,方可进行检修工作,与系统的隔绝点需挂锁、加装带手柄堵板(盲板)。恢复堵板(盲板)前,需确认堵板内无压力,如出现工作间断,每次开工前应再次测量气体浓度,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第二十九条?重大危险源半径30m范围内严禁明火和散发火花。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或进行可能散发火花的作业,应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在检测可燃气体浓度符合规定后方可动火。

严禁在运行中的管道、容器外壁进行焊接、气割等作业。

第三十条?发现系统泄漏时,应使用便携式气体检测仪查漏,禁止明火查漏。严禁管道内带压复紧紧固螺栓和用捻打等可能产生火花、静电、温度的方法消除外漏。

第三十一条?当进入设备内部进行维修时,除应用氮气对相关设备和管道进行吹扫外,还应保证设备内氧浓度达到18~22%。

第三十二条?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专业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设备系统,掌握重大危险源的物理、化学特性和危险性,并经考试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第三十三条?外来施工人员在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内施工前,须办理工作票,经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在专业人员监护下进行施工,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第六章?应急处置

第三十四条?应急处置以人员安全为首要任务,当出现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形时,应迅速组织人员撤离。

第三十五条?发电部负责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第三十六条?安监部负责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和应急措施等信息,以适当方式告知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

第三十七条?公司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

第三十八条?对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重大危险源,应当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涉及易燃易爆气体或者易燃液体蒸气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设备。

第三十九条?各部门按照应急演练计划,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一)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

第七章检查、评价与反馈

第四十条?各级安全、技术监督人员每月应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及时管控中存在的问题,每月在安全环保例会上通报重大危险源的管控情况。

第四十一条?各部门应对重大危险源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建立隐患管理台帐,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上报和管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第四十二条?公司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每季度应组织一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公司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专项检查应将重大危险源作为重点内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

第四十三条?安全监察部每三年组织一次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对各部门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评价。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标准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公司危险源管理办法》(SHZD4203-2013-0183)废止。

篇3:危险品危险源管理制度

1、水化技术员要认真贯彻上级和分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国家《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积极做好危险品安全管理工作。

2、化学危险品的种类有:

1)腐蚀类:盐酸、硝酸银、硫酸、钼酸铵、磷酸二氢钾、氯化钠;

2)易燃液体:无水乙醇、乙醇95%、氨水、乙酸;

3)氧化剂:硫氢酸钾、高锰酸钾、氯化亚锡铬酸钾、氯化锌;

4)有毒类:氨水、硝酸银;

3、化学危险品药品应统一归口管理,水化技术员负责化验室的危险药品的管理工作,并且是化学药品安全管理的直接负责人。

4、化学危险品必须社专人保管。对爆炸品、剧毒品等,要有两人共同保管,要做到个人无法单独取用。

5、在化学危险品使用时,严格按照劳动保护要求,做好保护和防护工作。

6、化验室只宜存放少量短期内需用的药品,随用随领,不宜多存多放。

7、腐蚀性化学危险药品应选用耐腐蚀性的材料制成料架来放置,存放要阴凉通风并与其它药品分开放置。

8、易挥发性的液体化学危险药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温度在-4℃—4℃为最佳,最高温度不超过30℃,并与其它药品隔离放置。

9、经常对水化使用药品人员进行安全方面教育,消除事故隐患。

10、严禁在仓库和化学危险品仓库吸烟及动用明火。

11、仓库及化学危险品库必须符合建设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化学危险品的储存应当遵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