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设拆除排架安全措施
一、板、梁底模支撑系统采用钢管扣件排架支撑,板梁模板用Ф48*3.5钢管排架支撑,立杆横向、纵向间距一般为1米左右,特殊情况视实际适当加密立杆,同时在梁底横向增设剪刀撑,以加强整体的稳定性。
二、排架搭设必须横平竖直,支撑点必须牢固,扣件及螺栓必须拧紧,在浇捣砼前对整个排架的支撑、螺栓、扣件等紧固件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排架与主体结构的拉接点是保证排架安全的重要因素,拉接点一端用扣件与排架紧紧扣牢,另一端在主体结构上予埋钢管或铁件,把拉接连杆固定在予埋钢管或铁件上(严禁采用电焊焊接),确保排架的整体稳定性。
四、底层排架搭设前须做好立杆基础(采用槽钢),楼层高度为6米,在搭设排架的作业面需在横杆上满铺脚手板,并与立杆连接固定。作业面外侧临边应设防护栏杆。
五、架体的四周设剪刀撑,中间沿纵向每隔4排立杆设一道剪刀撑,确保排架的整体稳定。
六、拆除模板应按砼的强度确定拆模时间,注意成品的保护和现场的文明施工
七、排架拆除时,应注意由上而下的顺序进行拆除,设立安全禁示牌,在拆除时严禁乱扔钢管、扣件,应摆放在指定的位置,,并派专人对拆除工程进行现场严格控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施工质量的安全。
篇2: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1?目的
规范公司所辖区域脚手架作业,保证人员在搭设与拆除施工期间的作业安全。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内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新建项目参照执行。
3?编制依据
3.1JGJ128-200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3.2JGJ130-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4释义
4.1脚手架:临时搭设的供工作人员工作的平台,为搭设中需要的设备及材料提供可靠的支撑,帮助人员进入工作现场。
4.2步距:两层脚手架之间的高度差。
4.3纵距:两立杆之间的距离。
4.4立杆:处于竖直状态的支撑杆件。
4.5大横杆:处于水平状态的支撑杆件,用来横向联接立杆。
4.6条板:水平非承重件,在横杆下。
4.7小横杆:连接大横杆,用以铺设踏板;或是联接里外立杆,以建立工作平台。
4.8横梁:横跨大横杆用来支撑构成工作平台的踏板的管子。
4.9踏板:用来搭设平台底板的板件。
4.10斜撑杆:保持脚手架横向稳定的构件。
4.11斜杆:联接两个或更多个平行构件的结构件,以保持脚手架整体稳定。
4.12对接扣件:用于固定和联接管件的部件。
4.13回转扣件:用于联接不是成直角的两根管件。
4.14直角扣件:用于联接成直角的两根管卡。
4.15垫板:方形铁板,用于放置在立杆下。
4.16铁丝:用来将脚手架联接到固定结构上。
4.17护栏:工作平台上,联接在立杆之间,防止人员坠落。
4.18挡脚板:立于工作平台边缘的板件,以防人员滑出平台或材料坠落。
4.19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作业
4.19.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4.19.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4.19.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19.4吊篮脚手架工程。
4.19.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4.19.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4.20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作业
4.20.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4.20.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4.20.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2.1《脚手架搭设(拆除)安全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
4.2.2“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以下简称“脚手架作业”。
5职责
5.1公司工程部负责审核“危险性较大的”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搭设和拆除施工方案,对脚手架作业进行专业监督管理。
5.2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本细则,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执行该细则的情况。
5.3?所属各单位按照本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
5.4作业相关人员职责
5.4.1作业人员职责
a)脚手架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
b)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
c)作业票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确认无误,获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脚手架作业;
d)对违反本细则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
e)脚手架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不得遗留安全隐患。
5.4.2监护人员职责
a)对作业票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制定的措施不当或落实不到位等情况时,应当立即制止作业;
b)对脚手架作业现场负责监护,作业期间不得擅离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当发现违章行为或意外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警;
c)作业完成后,检查作业现场,确认无安全隐患。
脚手架作业监护人由施工单位指派,申请单位可根据作业需要增派监护人
5.4.3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职责
负责脚手架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及特殊工种资质审查,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确认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行为;作业完成后,负责作业完工验收。
5.4.4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或领导职责
负责施工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的制定、审查和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监督执行;负责在作业票上签署意见(“危险性较大的”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安全作业票必须由施工单位领导签署)。
5.4.5申请单位部门负责人或领导职责
必须到现场了解作业地点及周围环境情况,审查作业票上的措施是否全面并得到落实后,方可签字批准脚手架作业。(“危险性较大的”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安全作业票必须由申请单位领导审批)
6要求
6.1管理原则
6.1.1脚手架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作业涉及高处、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动火等其他危险作业时,还应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6.1.2作业票作业时间不超过7天,超过规定时间需要继续作业的,应重新办理作业票。
6.1.3“危险性较大的”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作业必须编制作业方案,作业方案应经过施工单位和申请单位领导签字批准后报公司工程部审核备案。
6.2管理内容
6.2.1人员要求
a)脚手架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认可的培训机构培训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b)作业时要正确穿戴、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6.2.2?作业前要求
作业前,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应按照施工方案要求,结合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和人员情况,做详细的交底。
6.2.3?搭设要求
a)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两步跨。
b)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
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c)立杆顶端应高出建筑物屋顶1.5m。
d)脚手架底部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垫铁底座表面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e)大横杆设于小横杆之下,在立杆内侧,采用直角扣件与立杆扣紧,大横杆长度不宜小于3跨,并不小于6m。
f)大横杆对接扣件连接、对接应符合以下要求:对接接头应交错布置,不应设在同步、同跨内:相邻接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大于纵距的1/3。
g)小横杆两端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
h)每一主节点(即立杆、大横杆交汇处)处必须设置一小横杆,并采用直角扣件扣紧在大横杆上,该杆轴线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外架立面外伸长度以100mm为宜,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m。操作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立杆间距的1/2。
i)脚手板一般应设置在三根以上小横板上,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小横杆,并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以防倾翻。脚手板平铺,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mm~150mm,拐角要交圈,不得有探头板。
j)搭设中外架要及时与结构进行牢固拉结,以保证搭设过程中的安全,要随搭随校正杆件的垂直度和水平偏差,适度拧紧扣件。
k)横向斜撑设置在同一节内,由底到顶呈之字形连续布置;横向斜撑除在拐角设置外,中间每隔6跨设置一道。
h)脚手架的外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高度在24m以下的双排脚手架,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l)剪刀撑的接头除顶层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接头均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m)剪刀撑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小横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距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
n)剪刀撑是在脚手架外侧交叉成十字形的双杆互相交叉。并与地面成45°~60°夹角。作用是把脚手架连成整体,增加脚手架的整体稳定。
o)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
p)用于大横杆对接的扣件开口,应朝架子内侧,螺栓向上,避免开口朝上,以防雨水进入,导致扣件锈蚀、锈腐后强度减弱,直角扣件不得朝上。
q)脚手架通道和作业平台栏杆应不少于3根(1根挡脚栏杆,2根护栏),对承重架和高度超过25米的脚手架,应采用双立管搭设,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6.2.4过门洞的处理
过门洞,双排脚手架可挑空1~2根立杆,即在第一步大横杆处断开。悬空的立杆处用斜杆撑顶,逐根连接三步以上的大横杆,以使载荷分布在两侧立杆上,斜杆上端与地面的夹角要成60°左右,凡斜杆与立杆、大横杆相交处均应采用旋转扣件连接,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门洞桁架下的两侧立杆应为双管立杆,副立杆应高于门洞1~2步。出入口处搭设防护棚,挂防护网。
6.2.5验收要求
a)脚手架搭设完毕,应由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按照施工方案和规范分段进行逐项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过验收的或整改中不允许使用。
b)对脚手架检查验收按规范进行,凡不符合规定立即整改,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应做好记录,并由检测人员签字。检测人员应对检测结果负责,施工方应对不符合项的整改负责。
6.2.6脚手架拆除
a)拆除脚手架前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要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2)要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b)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c)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除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d)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e)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运至地面的构、配件要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
6.2.7配件维护
a)扣件式脚手架钢管宜采用材质Q235A的直缝电焊钢管,或者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直径为Φ48壁厚3.5mm或Φ51壁厚3.0mm;
b)木跳板应选用50mm厚,250mm宽的木板,腐朽、扭曲破裂,有大横透节的板材不得使用。木跳板端部需用8#或10#铁丝绑头,紧箍两道。(或用薄铁皮包箍)。
c)金属跳板要注意检查卡扣处铆接是否牢固,是否有断裂、变形等情况。
d)使用完毕的脚手架材料和构件、零件要及时回收入库,分类整理和存放。
e)弯曲的钢杆件要调直,损坏的构件要修复,损坏的零件要更换。
f)钢铁件应注意防锈,钢管应定期涂刷防锈漆,门架的活动关节,非镀锌扣件及螺栓应涂机油防锈。
g)木跳板严禁刷油漆,以防油漆遮盖板的缺陷,且使板面过滑。
h)木跳板上无用的钉子要拔出,不得将钉子弄弯而不将其拔出。
i)当木跳板有叽叽嘎嘎的响声时,表明跳板可能有缺陷,应仔细检查;跳板有缺陷要及时整修或报废,报废的木排板应做好标记。
7工作程序
《危险作业许可管理细则》。
8附则
本细则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9附件
脚手架搭设安全作业票?(保存期为1年)
脚手架拆除安全作业票?(保存期为1年)
篇3:满堂脚手架搭设拆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满堂脚手架搭设安全监理:
1.安装满堂脚手架前,应在楼面或地面弹出门架的纵横方向位置线并进行抄平。
2.门架的跨距和间距应根据实际荷载经设计确定,一般间距不宜大于1.2m。
3.交叉支撑应在每列门架两侧设置,并应采用锁销与门架立杆锁牢,施工期间不得随意拆除。
4.水平架或脚手板应每步设置。顶部作业层应满铺脚手板,并应采用可靠连接方式与门架横梁固定,大于200mm的缝隙应挂安全网。
5.水平加固杆应在满堂脚手架的周边顶层、底层及中间每5列、6排通长连续设置,并应采用扣件与门架立杆扣牢。
6.剪刀撑应在满堂脚架外侧周边和内部每隔15m间距设置,剪刀撑宽度不应大于4个跨距或间距,斜杆与地面倾角宜为450~600。
7.满堂脚手架距墙或其他结构物边缘距离应小于0.5m,周围应设置栏杆。
8.满堂脚手架中间设置通道时,通道外底蹭门架可不设纵(横)方向水平加固杆,但通道上部应每步设置水平加固杆。通道两侧门架应设置斜撑杆。
9.满堂脚手架的搭设可采用逐列逐排和逐层搭设的方法,并应随搭随设剪刀撑、水平纵横加固杆、抛撑(或缆风绳)和通道板等安全防护构件。
10.满堂脚手架高度超过10m时,上下层门架应设置锁臂,外侧应设置抛撑或缆风绳与地面拉结牢固。
11.搭设、拆除满堂脚手架时,施工操作层应铺设脚手板,工人应系安全带。
12.满堂脚手架组装完毕后对门架、扣件紧固、安全网进行验收检查。
二、脚手架安全管理与维修监理:
1.搭拆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并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上脚手架操作。
2.搭拆脚手架时工人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操作层上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在脚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钢筋等物件。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或固定、加设混凝土泵、泵管及起重设备等。
4.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雨、雪、雾天应停止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及施工作业。
5.施工期间不得拆除下列杆件:
1)交叉支撑、水平架;
2)连墙件;
3)加固杆件:如剪刀撑、水平加固杆、扫地杆、封口杆等;
4)栏杆。
6.作业需要时,临时拆除交叉支撑或连墙件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交叉支撑只能在门架一侧局部拆除,临时拆除后,在拆除交叉支撑的门架上、下层面应满铺水平架或脚手板。作业完成后,应立即恢复拆除的交叉支撑;拆除时间较长时,还应加设扶手或安全网;
2)只能拆除个别连墙件,在拆除前、后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应在作业完成后立即恢复;不得在竖向或水平向同时拆除两个及两个以上连墙件。
7.在脚手架基础或邻近严禁进行挖掘作业。
8.临街搭设的脚手架外侧应有防护措施,以防坠物伤人。
9.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沿脚手架外侧严禁任意攀登。
11.对脚手架应设专人负责进行经常检查和保修工作。
三、脚手架拆除安全监理:
1.脚手架经单位工程负责人检查验证并确认不再需要时,方可拆除。
2.拆除脚手架前,应清除脚手架上的材料、工具和杂物。
3.拆除脚手架时,应设置警戒区和警戒标志,并由专职人员负责警戒。
4.脚手架的拆除应在统一指挥下,按后装先拆、先装后拆的顺序及下列安全作业的要求进行:
1)脚手架的拆除应从一端走向另一端、自上而下逐层地进行;
2)在同一层的构配件和加固件应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顺序进行,最后拆除连墙件;
3)在拆除过程中,脚手架的自由悬臂高度不得超过两步,当必须超过两步时,应加设临时拉结;
4)连墙杆、通长水平杆和剪刀撑等,必须在脚手架拆卸到相关的门架时方可拆除;
5)工人必须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拆卸作业,并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6)拆除工作中,严禁使用榔头等硬物击打、撬挖,拆下的连接棒应放入袋内,锁臂应先传递至地面并放室内堆存;
7)拆卸连接部件时,应先将锁座上的锁板与锁钩上的锁片旋转至开启位置,然后开始拆除,不得硬拉,严禁敲击;
8)拆下的门架、钢管与配件,应成捆用机械吊运或由井架传送至地面,防止碰撞,严禁抛掷。
200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