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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群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2024-07-12 阅读 3235

1、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执行安全交底制度,施工作业前,由施工员向施工班组作书面安全交底,班组长签字确认,并及时向全体操作人员交底。

(2)执行施工前安全检查制,各班组在施工前对所施工的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经有关人员处理解决后,方可进行施工操作。

(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进场前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后定期与不定期地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意识。

(4)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建立安全生产评定制度,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进行评比,对安全生产优良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于不重视安全生产的班组和个人给予批评,甚至处罚。

(5)安全生产合同管理。每一位进场工人,及时对其进行三级教育,除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外还将与其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使每一位进场工人明白,凡属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均由其本人承担主要责任,使工人们能够提高警惕,把安全生产常记在心。同样项目经理部还将与每一位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责任合同,以利本工程所有参加人员都能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

2、主要预防及控制措施

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要经常对施工现场所有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未经有关部门验收的设备或设施不准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地方要立即整改,并在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护拦和警告牌,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个不准等一些安全规程。

(1)脚手架

a、脚手架的搭设应严格按照本施工组织设计所列,搭设时应注意脚手架的稳定性,及时与主体结构连接。

b、脚手架的用料要符合设计的计算要求。搭设前检查材质和规格,禁止把未经修整的弯曲、压扁、拉伤等次材用上。

c、操作层及操作层下一步脚手板必须满铺、扎牢、不得有探头板。脚手架、外侧设1.2m高的护拦杆,30cm高的挡脚杆,张密目式安全网,以防人物从脚手架上附落。

d、脚手架每转角处设避雷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e、脚手架分段搭设完毕要按制度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脚手架的日常使用管理由安全员负责管理,定期检查,脚手架不得超载,多余的物件应随时清理。使用中的脚手架拆除任何一个部件都必须有审批制度,并及时恢复原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塔机等大型机具

a、塔机的基础及连墙节点:防雷接地等必须严格按产品说明书执行。

b、塔机、施工升降的使用和管理要建立专门的制度,由专人操作指挥,塔机同时按照指挥人员的指挥操作,指挥要有专门信号。按规定定期检查和保养。

c、塔机装拆由项目部内机械动力部编制装拆方案。

d、附墙式塔机及各种地面机具应保持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不足的要用设隔离措施防护。

e、施工中的机械确保性能良好,安全装置齐全良好有效,指挥通迅设备良好,信号统一及时,并要定机、定人、定指挥作业,夜间有足够照明,停机时间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3)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a、临边必须搭防护栏杆,临时护栏或张挂安全网,防护栏杆由上下二道扶手杆组成,上扶手高地1.2m,下扶手离地0.6m,扶手每2m设立柱。

b、楼板上的洞口,视其大小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电梯井等上下直通的多层洞口,每隔2层设一道平网,施工过程中不使用的洞口可以临时加焊钢筋网固定盖,对经常使用洞口加活动盖,有附物造成危险的洞口加密闭盖。

c、作好交叉作业洞口、井架材料口、施工通道口要搭双层隔离棚。在临连洞口附近不准存放杂物。在垂直运输落实物半径内,人员行走要划出专门路线,无隔离措施不得在同一垂直面上下交叉作业,拆脚手架等难以避免交叉的作业,要划出禁界,由专人监护。

d、攀登作业:攀登用具的结构构造,必须牢固可靠。高脚的基座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斜撑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高脚下应有防滑措施。立杆坡度以60~70为宜,踏步不得有缺档现象。人字梯上部夹角以45为宜,底部有拉条。

(4)施工临时用电

a、施工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线路具体布置参见施工用电专项方案。

b、生活区域的线路不得与施工用电相混合。所有用电设备实行二级以上保护,施工线路统一由总电箱内用分接电箱接出,所有机电设备必须设有一机、一箱、一闸、一保装置,并明显区分"动力"与"照明"的装设,设备用电插座有显明标色。

c、施工责任设工地用电管理负责人,负责各种机电设备的管理,对进入工地的用电和设备人员进行用电操作交底,及时检查监督工地用电安全。

d、开关箱是一个楼层从自己电箱分出的移动式的配电箱置,电缆线要实行可靠保护,拖线箱本身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5)消防管理

除应严格遵守一般现场消防要求外,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a、现场交通道路要畅通,要使消防车有巡回余地。

b、建筑物四周地面要设消火栓。

c、现场要配置高压水泵,其扬程要超过建筑物高度,并保持高层消防用水所需的水压和水量。楼层施工随结构升高而设置的消防设施,利用正式消防系统。

d、现场要统一设置危险品仓库,贮存一切易燃易爆物品,设专人保护。

e、对木料、有机化工材料、易燃材料等要加强集中管理,经常清理。

(6)工地机电安全措施

要认真执行建筑机构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另外还应注意:

a、现场设工地施工用电责任人,负责各种电机设备的用电许可证发放。对进入工地的电气工作人员进行有电操作交底,并检查监督工地用电安全。

b、由于施工机械布置上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执行。附墙式塔吊,施工电梯及各种地面机具应保持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不足的要用隔离设施防护。

c、施工中上楼的电气,必须利用楼梯间专门设计布线,采用护套电缆线,要按规定分层配电,各级配电装置的容量应与实际负载匹配。其布置、固定、结构形式、盘面布置、系统接地等都要按规范进行,还得乱拖电线。

e、地下室及大楼内暗间宜采用36Ⅴ充电灯。工作上大量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需符合国家标准,必须有额漏电电流以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开关的保护,大型电气设备外壳设置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f、施工中一切伸向高空的金属架子、机械和建筑,都要设置防雷装置和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g、施工中必须建立本工地的机械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和各项检查制度,施工期间日夜都应设有机电工值班,处理机电事故,非专职人员不得触动机电设备。

3、施工现场安全标识

a、在现场各临边、洞口、通道、楼梯、外用电梯门等易发生安全事故处除做好安全保护措施外,还要挂设醒目的标识。

b、在现场人流较多的通道及大门均应悬挂足够的安全生产警告,从而及时提醒大家,时时注意安全。

篇2:装修进场施工安全保证书

附件五:进场施工安全保证书

进场施工安全保证书

本人/本公司是ty铺租(商)户指定聘用的装修承建商,对其租赁之单元,就装修改建工程同意以下安全规定:

1、施工人员名单送营运部备案,营运部根据提供的名单核发施工出入证,所有施工人员、装修及装饰材料从指定的货物电梯进出,施工人员一律禁止到其他楼层闲逛。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营运部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区域内的防火安全工作。

3、施工现场需配备足够灭火器及临时排风设备,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钨灯,每具照明灯具不得大于60W,并需安放于远离易燃物品的地方,严禁施工人员于施工现场吸烟。

4、施工中如需动用明火(如电焊、气割等)时,须事先以书面向营运部办理动火许可手续,经双方签证,落实负责人、监护人及施工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5、新设大型设备安装须进行结构负荷计算,并需提交于营运部转交原设计单位审核同意,认为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6、装修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消防烟感器、温感器、消防喷淋系统规范要求及实际使用的需求,保证质量,并不能影响现实消防系统及机动喷淋设置使用的要求。

7、时时教育全体施工人员树立防火意识。不在施工现场或广场内任何地方设置库房保存工程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易挥发的材料,施工现场存放量不超过当日用量,不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品代入本商场,不私拉临时电线,不超负荷用电,电器使用完毕后检查是否关闭,确认关闭后方可离开。

8、在进行易燃、易挥发液体作业是,不得与易产生火花的工种交差作业。

9、服从营运部管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器材。

10、对本单元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及火警发生后的逃生,自救技能的培训,使其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11、施工期间定期对内部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同时应主动配合有关消防监督机关及营运部对消防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12、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火灾发生时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

13、有责任保护火灾责任现场,协助营运部及消防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14、保证本人/本公司及属下施工人员严格遵守管理处的一切管理规定及装修施工管理协议。

15、保证属下施工人员文明施工,如有违反,同意营运部对该人员进行清场。

16、保证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及防火安全,并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及防火安全工作。

17、保证属下施工人员爱护一切公共设施设备。

18、同意遵守装修管理处罚条例之各项内容。

19、确保施工期间不开启空调设备,并封闭空调风口。

20、如本人/本公司或属下施工人员违反上述保证,本人/本公司愿意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装修承包商签署及盖章:

20年月日

篇3:商场施工防火安全责任书

商场施工防火安全责任书

第号

安保部负责人:职务:

单位:

施工队负责人:职务:

单位:

为了保障施工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本市有关防火安全责任条例的管理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协商,由工程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订本责任书。

1.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施工队的安全安保工作由队长负责,并与本队工作人员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批评,把安全安保工作贯彻施工始终。

2.施工队应制定"安全防火制度",由队长负责监督执行,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解决,解决不了的应立即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并上报领导部门。

3.施工时,必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易燃物品,动用明火事先到商场安保部办理"动火证",作业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看管,作业后认真清理现场,不留火种。

4.施工现场的灭火器材必须放置在明显位置,不得挪用围挡。

5.保证施工安全用电,各种电器的安装必须由正式电工操作,严禁乱拉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下班时对作业部位进行安全检查,拉闸断电。

6.严禁使用电炉、电取暖具、室内照明禁用碘钨灯,各种照明灯必须与易燃物有0.5米的距离。

7.施工队应指定一名人员负责日常安全安保工作,施工人员应妥善保管好私人财物,严禁私拿公物,未经批准不得动用与本工种施工无关的设备、材料等物品。

8.凡施工所需的各种用电设备及动明火,须在使用前向执勤安保说明大概使用原理并做好防范措施。施工人员须随身携带各种特殊工种的上岗证、许可证,以备检查。

9.对施工队中有违反本责任书者,安保部将做出必要的经济处罚,对情节严重触犯法律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0.本责任书由商场安保部和施工单位监督执行。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施工结束责任书终止。

11.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LH商厦安保部(章)施工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