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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体检登记制度

2024-07-12 阅读 3698

一、核对受种者免疫卡证、姓名、出生年月日,以及既往接种记录,确认是否为本次某种疫苗的接种对象。若发现预约接种的日期有误,应及时更改,并做好解释工作。

二、询问受种者近期健康状况,以及既往疾病史、过敏反应史、接种反应史等。经询问健康无疾患,再检查体温和其他有关体征,确定可否接种。凡患有接种禁忌症的不得注射或暂缓注射相应疫苗,并在卡证上做好记录。

三、执行“接种告知与家长签字”制度,务必告知家长接种何种疫苗,预防何种疾病,接种后的正常反应,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和必要的注意事项等。体检与告知后,医生与儿童家长均需签字负责。

四、用钢笔做好免疫卡证接种日期等项目的工整书写登记,接种证上还应记录所使用疫苗的批号、接种者的签名。疫苗使用登记簿上应记录所使用疫苗的生产厂家、批号和有效期等。

五、接种后受种者应留在现场观察20分钟,便于一旦出现速发型过敏反应时能即时处理。离开接种门诊前应预约好下次接种疫苗日期。

篇2:县中心医院免疫接种工作制度

县人民医院免疫接种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在操作中衣帽整洁,严格无菌操作。

2、做到有专室、专人、分台操作。

3、预防接种的工作人员一定要有持证上岗。

4、严格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一作一消毒”。

5、操作前一天作好一切用物的消毒及准备工作。

6、对使用过的一次性用品毁形和焚毁。

7、每天操作完后必须进行清洁、消毒。

8、按照免疫程序,完善各类登记、统计、上报等工作。

篇3: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

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

一、为及时快速抢救个别严重过敏反应病例,预防接种门诊应摆设应急治疗床和应急处理药品橱柜,备有接种反应的相应药品,有条件的应备置氧气瓶(袋)和吸氧设备。

二、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在接种时务必注意态度和蔼、动作轻柔,避免发生接种对象的心因性反应。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病例时,应主动配合临床医生争分夺秒快速救治。

三、建立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登记本,专人负责。工作人员要详细登记接种异常反应、群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接种单位和个人必须在6小时(农村12小时)内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积极配合调查。经调查认为属于接种范畴的,提请县级预防接种反应诊断小组鉴定。

四、县级和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负责本区域接种反应病例的诊断,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随意诊断为疫苗接种反应、不得出具异常反应诊断证明,所出的证明一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