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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应急预案格式

2024-07-12 阅读 7725

电梯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及时有效处置我市电梯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下称《预案》)等。

1.3遵循原则

1.3.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并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1.3.2加强监测,重在预防。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电梯安全监管及事故监测工作。

1.3.3依靠科学,依靠专业。充分发挥特种设备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的骨干作用,实行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电梯事故的应急处置。

2事故定义与类型

2.1定义

电梯事故是指在电梯使用、维修、维护保养、改造或检验过程中因设备自身或外在(人为)因素导致发生损毁、失效、故障而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造成重大影响等后果的突发事件的总称。

2.2事故类型

电梯事故分为人身伤害事故、设备损坏事故。

2.2.1人身伤害事故

包括坠落、剪切、挤压、撞击、缠绕和卷入、滑倒和绊倒、电击、烧伤等。

2.2.2设备损坏事故

绝缘损坏、短路、火灾、水浸、零部件断裂或破碎、疲劳破坏、过度变形等。

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依据《预案》,在市质监局设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应急办”)。

主要职责:制定完善电梯事故应急预案;按规定上报事故情况,提请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方面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专业应急演习和应急宣传教育工作。

3.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电梯事故发生后,由应急办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开展现场救援。

市质监局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参与救援部门与队伍的现场负责人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组织指挥各专业队伍进行救援。

负责协助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报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传达贯彻领导指示,完成领导交付的各项任务,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受伤受困人员进行救治等。

4日常监管

依据《预案》,电梯日常监管由特设处组织落实。

4.1建立电梯动态监管体系,收集全市电梯运行状态及其作业人员信息;通过市特检院,及时更新掌握全市电梯检验信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及时进行现场监察。

4.2建立特种设备专家库,协调召集专家参与事故隐患诊断排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确定电梯抢险救援单位,确保其配备相适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和车辆,并定期检查;不定期公布抢险救援单位、专家名单及通讯方式。

4.3督促指导电梯使用单位制定完善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预警制度,提高应急能力。

4.4设立并公布事故举报电话“12365”,及时受理事故报告及相关意见和建议。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发生电梯一般事故时,由市质监局响应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事故时,参照《预案》执行。

5.2基本响应

5.2.1使用单位

电梯事故发生后,使用单位应立即拨打110等报警电话和12365质监局热线报告事故情况,同时按照自身应急预案规定开展自救,事故现场处置措施参见附录。

5.2.2市质监局特设处

市质监局特设处接到使用单位报告或相关部门转报的事故信息后,应立即对事故情况进行初步核实、判定,确认事故类型与级别,启动或提请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同时联系事故所在辖区质监分局、市特检院和应急救援专家,四方人员尽快到达事故现场,进一步了解事故状况,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联系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带齐应急救援设备,迅速展开应急救援;依照《预案》规定,及时向市安委会、市应急指挥中心、省质监局报告事故进展。

5.2.3质监分局

相关质监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了解事故状况;会同辖区安监部门、事故发生地街道开展初步应急救援;同时向市质监局特设处报告事故状况与最新进展。

5.2.4市特检院

事故发生后,市特检院应协助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负责对事故电梯的安全技术状态进行勘验。

5.3应急结束

应急状态的解除,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预案启动单位负责宣布。

6附则

本预案管理、更新等工作参照《预案》执行。

附录:电梯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基本措施

附录:

电梯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基本措施

1岗位职责

1.1使用单位电梯管理机构的负责人

负责启动使用单位应急处置方案,全面动员管理机构的全部资源,按照方案规定的程序,展开救援工作;向有关部门、上级报告事故情况,以便相关部门及时启动相关预案。

1.2使用单位消防值班人员

在发生火灾时启动电梯消防回降功能;在发生水浸时通知配电值班室切断电梯供电电源;

1.3使用单位电梯安全管理员

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通知维修保养单位赶赴现场救援;安抚乘客,记录乘客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络与乘客有关的人员,提供饮水、食物、药品;组织做好现场安全防护、隔离措施;在不影响救援的前提下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1.4维修保养单位负责人

接到事故报告后,负责启动维修保养单位应急预案,调动组织本单位相关力量及时参与救援工作。

1.5电梯维保人员

检查回降基站的电梯轿厢内是否还有乘客;电梯井道内是否有烟气和消防水;配合开展电梯被困人员的救援工作。

篇2:深圳市电梯应急预案规范

深圳市电梯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及时有效处置我市电梯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下称《预案》)等。

1.3遵循原则

1.3.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并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1.3.2加强监测,重在预防。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电梯安全监管及事故监测工作。

1.3.3依靠科学,依靠专业。充分发挥特种设备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的骨干作用,实行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电梯事故的应急处置。

2事故定义与类型

2.1定义

电梯事故是指在电梯使用、维修、维护保养、改造或检验过程中因设备自身或外在(人为)因素导致发生损毁、失效、故障而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造成重大影响等后果的突发事件的总称。

2.2事故类型

电梯事故分为人身伤害事故、设备损坏事故。

2.2.1人身伤害事故

包括坠落、剪切、挤压、撞击、缠绕和卷入、滑倒和绊倒、电击、烧伤等。

2.2.2设备损坏事故

绝缘损坏、短路、火灾、水浸、零部件断裂或破碎、疲劳破坏、过度变形等。

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依据《预案》,在市质监局设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应急办”)。

主要职责:制定完善电梯事故应急预案;按规定上报事故情况,提请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方面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专业应急演习和应急宣传教育工作。

3.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电梯事故发生后,由应急办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开展现场救援。

市质监局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参与救援部门与队伍的现场负责人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组织指挥各专业队伍进行救援。

负责协助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报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传达贯彻领导指示,完成领导交付的各项任务,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受伤受困人员进行救治等。

4日常监管

依据《预案》,电梯日常监管由特设处组织落实。

4.1建立电梯动态监管体系,收集全市电梯运行状态及其作业人员信息;通过市特检院,及时更新掌握全市电梯检验信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及时进行现场监察。

4.2建立特种设备专家库,协调召集专家参与事故隐患诊断排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确定电梯抢险救援单位,确保其配备相适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和车辆,并定期检查;不定期公布抢险救援单位、专家名单及通讯方式。

4.3督促指导电梯使用单位制定完善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预警制度,提高应急能力。

4.4设立并公布事故举报电话“12365”,及时受理事故报告及相关意见和建议。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发生电梯一般事故时,由市质监局响应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事故时,参照《预案》执行。

5.2基本响应

5.2.1使用单位

电梯事故发生后,使用单位应立即拨打110等报警电话和12365质监局热线报告事故情况,同时按照自身应急预案规定开展自救,事故现场处置措施参见附录。

5.2.2市质监局特设处

市质监局特设处接到使用单位报告或相关部门转报的事故信息后,应立即对事故情况进行初步核实、判定,确认事故类型与级别,启动或提请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同时联系事故所在辖区质监分局、市特检院和应急救援专家,四方人员尽快到达事故现场,进一步了解事故状况,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联系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带齐应急救援设备,迅速展开应急救援;依照《预案》规定,及时向市安委会、市应急指挥中心、省质监局报告事故进展。

5.2.3质监分局

相关质监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了解事故状况;会同辖区安监部门、事故发生地街道开展初步应急救援;同时向市质监局特设处报告事故状况与最新进展。

5.2.4市特检院

事故发生后,市特检院应协助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负责对事故电梯的安全技术状态进行勘验。

5.3应急结束

应急状态的解除,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预案启动单位负责宣布。

6附则

本预案管理、更新等工作参照《预案》执行。

附录:电梯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基本措施

篇3:会馆(会所)电梯故障应急预案

会馆(所)电梯故障应急预案

为保证会馆电梯设备安全可靠运行,减小事故造成的影响和避免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事故接报处置程序

1、工程部调度或值班经理接到事故报告时应向报告人了解以下信息:故障电梯位置、是否困人、困在哪个楼层、以及其它的重要信息,并做好记录。

2、工程部调度或值班经理通过电话向保安部监控中心核实接报情况是否无误。

3、确认情况无误后,工程部调度或值班经理根据设备区域的划分,将相关信息传达给相关班组(A座电工班或B座运行班)。并通知维保单位立即赶到现场。

4、接到电梯故障通知后,相关班组应立即派出具备电梯操作资格的人员携带电梯机房钥匙、电梯层门钥匙、通讯工具和维修工具赶往现场进行处理。如有需要可要求值班经理增派人员协助。

二、故障处置程序

1、升降梯困人故障处理程序

(1)两名故障处理人员分别到达电梯机房与电梯轿厢所在楼层。

(2)机房处理人员先切断升降机主电源,但必须保留轿厢照明。通过电梯机房的直线电话与被困者取得联系,告知被困者静候解救,切勿尝试自行设法离开。

(3)轿厢处理人员用电梯层门钥匙将电梯层门打开约30―40CM,观察电梯轿厢所在位置。

(4)若轿厢位于平层位置上下600cm范围内时,被困者可顺利离开,可直接打开层门协助乘客离开。

(5)若轿厢位于非上述位置时,被困者无法顺利离开,则需要按以下步骤手动盘车平层后再将乘客放出。

a、先安抚乘客情绪,告知正在进行解救操作,让其耐心等待救援。

b、拆除电梯牵引电机尾端的保护罩,将专用盘车手轮套在电机轴上。

c、拆除制动电磁铁的外罩,将松闸手柄扣住制动机构。

d、一人抓住盘车手轮,一人慢慢压下松闸手柄使制动机构松开。在制动机构松开的同时缓慢转动盘车手轮使用轿厢上行或下行(顺时针盘车,轿厢上行。逆时针盘车轿厢下行)。停止转动盘车手轮时应使制装置复位。必须注意:因轿厢重量不平衡,盘车时手动松开制动装置时要十分小心和缓慢,防止产生过大的加速度而造成失控。

e、转动升降机构,当钢缆上的平层标志线与升降机的平层标志对齐时表示电梯轿厢已经平层。此时应将制动机构恢复。

f、用电梯层门钥匙打开电梯层门,放出乘客后将层门恢复关闭。

(6)由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恢复电源投入运行。

2、手扶电梯故障处理。

(1)、手扶电梯上下行方向故障处理程序。

a、用“相控”专用钥匙对感应装置下部的“运行方向开关”进行设置。

b、待手扶电梯延时停止后再次感应启动将转为正确方向。

c、以上设置无效时可按下电梯的急停按钮,断开手扶梯的电源,由维修单位进行处理。

(2)光电感应开关故障处理程序。

a、将“旁路感应选择开关”设置为旁路,将“运行方向开关”设置为停。

b、待电梯延时停止后将不再启动。

c、以上设置若无效可按下电梯的急停按钮再断开电梯的电源。交由维修单位处理。

3、液压梯困人或不平层故障处理程序。

(1)打开液压梯控制箱面板。

(2)将控制板上的“手动―自动”开关打至“手动”位置。

(3)切断液压梯主电源。

(4)事故处理人员A用电梯层门钥匙将电梯层门打开约30―40CM,观察电梯轿厢所在位置并用对讲机告知机房的事故处理人员B。

(5)若轿厢位于平层位置上下600mm范围内时,被困者可顺利离开,可直接打开层门协助乘客离开。

(6)若轿厢位于非上述位置时,被困者无法顺利离开,则需要按以下步骤手动放油平层后再将乘客放出。

a、先安抚乘客情绪,告知正在进行解救操作,让其耐心等待救援。

b、事故处理人员B在机房按动油箱底部的手动泄油阀,此时轿厢会缓慢下降。事故处理人员A可打开电梯层门观察轿厢下行情况,到达平层位置时通知人员B关闭手动泄油阀。

c、轿厢平层后可打开层门后轿厢内门将乘客放出。

d、确认轿厢内门和层门全部关好。

e、将电梯控制箱内的“手动―自动”开关设为“自动”。投入主电源,观察电梯是否正常运行。若无法正常运行则切断主电源,待维保单位进行检修。

三、电梯故障事后处置程序

1、故障处理完成后处理人应及时向值班经理汇报处理经过与设备现状。

2、分析故障发生的原因。对于因使用不当或维修保养不到位引起的设备事故,相关部门应向总经办提交书面报告。

3、做好设备档案的故障登记工作。

***会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