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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医用氧舱安全操作规程

2024-07-12 阅读 3149

一、医用高压氧舱用房选址应当在有较大的空间,周围无污染源,无危险品,尽可能做到单独建造,并考虑到供电、供水、采光、通风、防爆、防震、防雨、防结冰、防电击等的安全措施。

二、入舱人员穿静电效应低的纯棉织物,不要把磁性物质带入舱内,减少人员的移动,将金属座椅可靠接地,病员带上接地手带,保持舱内湿度。

三、舱内使用低温防爆灯,电动机要经常维护预防堵转或短路,注意舱内转轴的润滑,保证进舱电源的任一根线路对舱体绝缘满足标准要求。

四、氧舱工作人员必须掌握燃烧三要素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学会消防技术。

五、火种不准带进舱内,氧舱室内和气瓶间不准吸烟,热源不得靠近氧瓶间。

六、强电按国标要求经过必要处理后方可进舱;舱内电线绝缘,接头连接、灯管耐压性能必须绝对可靠。

七、舱内氧浓度必须严格控制

八、测氧仪必须性能良好,操作正确,显示精确、定时观察和做好记录。

九、舱壁采氧口位置必须居中,远离舱内压缩空气进气孔,处于开放状态和便于检查。

十、舱内人均容积必须大于2平方米。

十一、吸氧面罩必须大小适合,正确佩戴。

十二、舱室通风必须及时、有效。

十三、易燃物品不得带入舱内,输氧管道、操作拌手必须经过脱脂处理。

十四、舱内装潢材料必须阻燃。

十五、舱内、氧舱室、气瓶间和机房必须按照要求配备必要的灭火机。

篇2:附二医院婴儿氧舱应急处理程序

医院婴儿氧舱应急处理程序

一、氧舱超压应急处理:当氧舱进氧阀失灵,引起舱内压力失控,此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卸除氧舱,方法如下:

(一)立即关闭氧气瓶阀(或中心吸氧管路的供氧阀),切断氧源。

(二)打开婴儿氧舱排氧阀及流量计针阀,以不大于0.01MPa/min的速率降压,使舱压降至要求的压力。

二、氧舱失压应急处理:当氧舱漏气或供氧中断等原因导致氧舱失压,此时如婴儿过长时间逗留舱内,会导致缺氧,应及时做以下处理。

(一)能保持供氧条件下失压时,应继续供氧以保持通风换气。在通风换气情况下,重新关闭舱门,排除漏气原因,达到密封压继续正常开压操作。

(二)不能维持供氧条件下失压时,则应在舱内压力降于常压时迅速开门,婴儿出舱。经检查处理,供氧通畅后,氧舱才能恢复使用。

三、应急出舱:当舱内患儿发生紧急应急事故需应急出舱时,应采取应急泄压措施。

(一)立即关闭供氧阀(或氧气阀),停止供氧。

(二)将排氧阀及排氧阀流量计调至最大位置,使舱内降压。

(三)当舱压降至0.04MPa时,可渐渐开启舱门,即渐渐松开舱门的拧紧手柄,注视舱压表指针下移,实观、有控减压。

(四)舱压表为零值时,打开舱门,婴儿出舱。

四、事故处理:当采取上述应急措施,婴儿出舱后,除必要的医疗应急抢救外,尚需做如下处理程序:

(一)记录事故过程及所采取的措施。

(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

篇3:附二医院高压氧舱管理制度

医院高压氧舱管理制度

一、在院领导和医务部门直接领导下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二、由院器械材科或设备管理科负责氧舱设备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高压氧治疗场所,如诊疗厅室、氧气间、机房等,需设消防器材,严禁吸烟。

四、设有消防安全员,定期检查各处消防器材和安全状况,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氧舱各部安全。

五、爱护氧舱设备,不得随意搬动、拆卸或外借仪器设备。

六、保护氧舱厅室整洁安静,禁止无关人员入内,确保良好的工作环境。

七、非本科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本科室参观,参观者必须有指定人员陪同,并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