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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灯安全操作规程

2024-07-12 阅读 8777

1.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知设备的构造、性能、特点,掌握设备的使用方法后方准使用。

2.每次使用后应及时充电,因电池电量不足导致灯光亮度不够时,应给灯具补充充电12—16小时。

3.不同型号的防爆灯所配用的充电器不通用,充电时必须使用匹配的充电器。

4.经常检查并保证提手和电池盒盖,开关、电缆线头及充电器插座等处结构性结合紧密,以增强防水、防爆、抗冲击能力。

5.更换光源,拆卸透明件时需使用专用工具,充电或拆卸灯具必须在安全场所进行。

6.严禁随意拆卸灯头和电池盒及其他密封结构件。

篇2:防爆灯安全操作规程

1.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知设备的构造、性能、特点,掌握设备的使用方法后方准使用。

2.每次使用后应及时充电,因电池电量不足导致灯光亮度不够时,应给灯具补充充电12—16小时。

3.不同型号的防爆灯所配用的充电器不通用,充电时必须使用匹配的充电器。

4.经常检查并保证提手和电池盒盖,开关、电缆线头及充电器插座等处结构性结合紧密,以增强防水、防爆、抗冲击能力。

5.更换光源,拆卸透明件时需使用专用工具,充电或拆卸灯具必须在安全场所进行。

6.严禁随意拆卸灯头和电池盒及其他密封结构件。

篇3:电视机维修实训室安全操作和使用规定

电视机维修实训室安全操作和使用规定

  1. 必须穿电工鞋,才允许进入维修实训室进行操作。

  2. 严格遵守实训安全操作规程,自觉听从指挥,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3.实训室内不得大声喧哗和追逐打闹,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

  4.通电试验前应先切断电源,再逐项顺次接线,严禁带电操作和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断丝。

  5.强电操作时,由教师控制供电,学生不得趁教师不注意时擅自送电。

  6.电子焊接时应打开门窗,保持通风,严禁用电烙铁破坏公物和灼伤他人。

  7. 如遇触电事故,首先应切断电源(注意绝缘操作);如遇其它意外事故发生,应保持冷静,听从教师指挥处理,并逐级上报。

  8. 实训结束后应及时做好工位和室内的卫生工作,切断总电源,关好门窗,管理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9. 管理员要如实记载实训过程中相关的内容,并对损坏的仪表设备作出赔偿处理决定。

  10.任课教师是实训操作时的第一安全责任人,管理员要协助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和验收交接手续。

  武冈市职业中专

  二0**年八月